武艳敏: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救灾奖惩制度的历史考察论文

武艳敏: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救灾奖惩制度的历史考察论文

摘要: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兵连祸结,灾荒不断,中国共产党领导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军民卓有成效地应对了严重灾荒,快速集聚了其民心民意之执政基础。中国共产党制定机动灵活的救灾奖惩制度并切实执行,大大提升了民众参与救灾减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救灾奖惩制度分门别类、针对性强,虽属初创,仍体现出明显的时代演进和近代化特征;奖惩制度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自我批评多于批评;奖励形式采取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形式,相对科学合理;奖惩制度得到了切实的贯彻实施,极大程度上激励了群众广泛参与为救灾减灾而开展的大生产运动和各项大规模救灾活动。

关键词: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陕甘宁边区;抗日根据地;救灾奖惩制度

抗日战争时期天灾人祸交相乘袭,环境复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边区和根据地建设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在发挥抗战的中流砥柱作用的同时,也卓有成效地应对了严重灾荒,快速累积了中国共产党的民心民意之执政基础。中国共产党和根据地政权卓有成效应对灾荒的举措是其民心民意执政根基厚植的关键因素,而救灾惩罚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切实实施则是确保灾荒应对成效的重要因子。从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看,有关抗战时期边区和根据地政权救灾奖惩制度如何规定、实施状况怎样等几无涉及。鉴于此,本文拟通过对散见于相关档案资料、历史文献资料里面的奖惩制度情况加以梳理整合,并通过相关文史资料、回忆录等史料对奖惩制度实施状况进行力所能及的还原,以期展现在天灾兵祸严重、救灾环境特别恶劣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应对灾荒之危机处理能力,以为当今救灾工作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

克里斯蒂娜用尽全力双手撑地,跪了起来。当她抬起手,地上留下一个血手印。她捏住鼻子想止住流个不停的血,然后点了点头。

某署名“阏逢阉茂”者对女艺人醉疑仙情有独钟,连续在《嘉兴新报》上为她投诗五首,旋又邀人为她设宴,其间“觞于其室,赠韵传杯”,主客尽欢。阏逢阉茂乃借“余适薄醉”,向倾慕已久的醉氏一吐风流情怀,并以诗相赠: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边区和根据地政权救灾面对的是兵连祸结、灾荒频繁之背景。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内忧外患相互交织。七七卢沟桥事变后,日军大举侵华,中华民族到了民族危亡紧急关头。这一时期天灾也频频光临。灾荒史研究专家李文海通过梳理灾荒编年指出,抗战时期灾多难广,几乎无年不灾[1](序言)。当时比较严重的灾荒就有三次:一是1938-1939年的大水灾。1938年为了企图阻止日军西进,国民政府连扒带炸造成花园口决堤,制造了一场人为水灾,造成进入20世纪以来最重大的一次黄患[2]。二是1942-1943年的旱灾和蝗灾。在抗战处于艰难的战略相持阶段,黄河中下游地区面临了旷日持久的大范围旱灾,据老有经验者谈,百年来无此苦旱。旱灾并引发了严重的蝗灾[3](P23)。三是南方的旱灾。在1943年,广东也遭遇了大旱,由旱灾诱发的饥荒,成为广东省有记载的死人最多的一次自然灾害[4](P133-134)。其它没有专门呈现的1941、1944、1945年,灾害相对较轻,但同样存在不同灾种、不同范围和不同程度的灾情,并造成人数不等的待赈灾民。面对严重灾情及根据地地瘠民贫、外援有限的客观现实,根据地政权高度重视,在承继传统救济方式如急赈、调粟、祛疫和除蝗之外,也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了特色鲜明、轰轰烈烈的生产自救活动。与同时期国民政府以及日伪政权下辖区域的灾荒救济相比,共产党根据地政权在有限资源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对灾民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救助,也赢得了包括广大灾民在内的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政治认同。

根据地政权高效应对灾荒,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的组织动员能力,离不开救灾奖惩制度的制度保证与切实执行。

救灾事业关乎民众生存,关乎民心民意,关乎政府威信和政治声望。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一线救灾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心尽责,并使救灾资源尽可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对之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并加以约束是必要的。对此,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制定了奖励为主、惩罚相辅的制度。

(一)通行规定

因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没有专门的救灾机构,自然也没有专职的救灾人员。而且一旦发生灾情,每一个成员皆是灾民,同时也是救灾人员。因此,对于一般行政人员以及群众的奖惩条例,实际具有普遍的约束作用,自然也可看做是对救灾人员的通行规定。一般来说,对于行政人员的奖惩提请机关是各级民政机构或直接主管机关。根据相关组织条例的规定,民政部门掌理提请任免并奖惩行政人员事项。实际任免工作则由各级政府负责[5](P396-398)。

中共抗日政府有关对行政人员(也包括救灾人员)的奖惩规定主要体现在《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草案》(1943年第一次正式公布)、《陕甘宁政务人员公约》(1943年5月8日)以及《山东省行政人员奖惩暂行条例》(1941年1月13日颁行)和《修正山东省行政人员奖惩暂行条例》(1943年3月1日修正)等里面。

《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草案》首先表明制定目的,就是确保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任务之完成,发扬干部之积极性与模范作用,鼓励进步反对落后。关于奖励条件或对象,条例规定了八项,集中反映的就是要针对那些能正确了解广泛宣传并具体实现边区施政纲领、为抗战为民族为人民而奋斗以及执行边区生产教育两大任务、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等各级政府干部进行。奖励的办法分为以下各类:“一、提升;二、记功((记大功或记功)并公布;三、给予奖章奖状等;四、书面奖励(传令嘉奖,通令嘉奖,登报嘉奖);五、物质奖励;六、口头奖励(当众宣扬等);七、其他办法。”[6](P194-195)

反之,那些不能很好地解读、宣传贯彻并切实履行边区施政纲领,包括边区各项具体任务之完成,同时工作方式怠工粗蛮、违反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威信等各级行政干部,则要受到惩戒。惩戒分为六类。具体包括:“ 一、撤职查办或向法院提起公诉;二、撤职;三、撤职留任;四、记过(记大过或记过,公布或不公布);五、警告或申诉(书面的或口头的);六、其他办法。”同时规定:“凡因干部犯错误而致某一方面受到损失时,应将对此干部之惩戒通知该方面之负责人或群众,必要时并应请其参加惩戒之决定,及使犯错误者,问其道歉或赔偿损失。”“受惩戒者在受惩戒后一时期内,如确有显著可靠之改正进步,其处分得以减轻或取消:反之,其一犯再犯者,则须加重处分。”此外,规定了大致奖惩时间和执行机关等事宜。就时间说,除普遍奖惩外,以各级参议会大会时,每年度终了,或一重大工作完毕总结工作时行之为宜[6](P196-197)。

危重患者营养支持治疗中药学监护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周 欣等(19):2684

此外,陕甘宁边区政府在1943年还颁布有《陕甘宁政务人员公约》(1943年5月8日)。此公约主要适用于区级以上行政人员,要求他们忠实施政纲领,贯彻法令、决议;爱护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等。它明确了对政务人员道德操守方面的要求,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约束政务人员在包括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诸如救灾等各方面实际工作中时能尽心尽责的发挥作用[7](P83)。

相比而言,由于物质奖励本身就是奖励的重要形式,可以满足人们的衣食所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与之前非物质奖励形式-嘉奖有机结合,才能真正有效发挥奖励的实际效果,相对来说,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这也说明,随着实践的推进和认识程度的加深,中国共产党对于救灾相关奖惩制度的规定也更加科学合理和趋向完善。

总体上看,上述针对各级行政人员的奖惩规定以能否切实履行施政纲领为基本依据,而无论是中共洛川会议通过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抑或1939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以及1941年5月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里面皆有明确的诸如要改良人民生活,“废除苛捐杂税、减租减息、救济失业、调节粮食、赈济灾荒”[8](P10-11),要开垦荒地,兴修水利……要救济难民灾民,不使流离失所,以及“推广卫生行政,增进医药设备,欢迎医务人才,以达减轻人民疾病之目的,同时实行救济外来的灾民难民”[9](12-18)之内容规定,以此之故,灾难来临面前,能否正视困难,创新办法以救济灾荒,是否心系群众疾苦,尽心尽力解决问题当属考评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之一。

1944年蝗卵尚未孵化之际,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为防微杜渐,就号召农民刨蝗卵,每刨一升蝗卵,可换一升小米。1944年2月13日,太行第一专员公署对各县做出《组织群众搜刨蝗卵,并折米奖励》,规定每刨出0.5公斤蝗虫卵可换小米1公斤,由公粮开支报销[17](P147)。

1943年3月1日,修正过的《修正山东省行政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就奖惩的考核更具体,更加细致,其中关于奖惩的类别、奖惩机关也有变化。就奖惩考核内容方面看,突出了行政人员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以及与群众关系的内容;就奖惩办法看,奖励中增加了物质奖励类别,分嘉奖、物质奖励和晋级三项,而惩罚办法则分的更细,分批评、警告、记过、停职、撤职或撤职查办六项;就奖惩机关看,核准奖惩机构权力下放,区村两级行政人员受奖惩由县府核准执行,县级以上由直接上级机关核准执行[11](P277)。

王爱国:为规范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质量效益,促进工程良性运行,2013年,我们除抓好规划等基础工作外,还着重强化了项目建设监督、基层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二)与救灾相关具体奖惩规定

一般而言,救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资源,也需要各相关具体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合作,为此,根据地政府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出台有相关针对性较强的奖惩规定。

1.对于仓库工作人员以及平粜工作人员的规定

救济灾荒,重在物资充盈,库存粮食安全,调剂粮食及时到位。为此,根据地政府针对仓管人员和平粜人员颁布了奖惩制度规定。

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1941年12月25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仓库工作人员奖惩规则》里。负责提出奖惩机关为各级粮食管理机关之主管,转呈粮食局核办。奖励主要以精神和提升政治地位为主,分为五个等级:一是传令嘉奖;二是记功(三次记一大功);三是记大功;四是升级;五是越级擢升。凡是能依照法令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服务两年以上著有成绩、仓库保管得法存量消耗不满千分之一或转运消耗不满2%、仓库管理完好但修理费用不满规定者、对仓库工作建议被采纳且著有成效者、及时举报同事违法贪污并查有实据者、工作积极著有特殊成绩者,均可据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国网乡镇供电所生产的营业用房,处于严寒地区,因严寒地区施工时间短,施工地点多,位置分散,建筑规模小,因此构建节能环保的装配式建造体系更利于满足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建筑发展(见图4)。

惩罚也是分五个等次:一是警告;二是记过(两次记一大过);三是记大过;四是降级;五是革职。惩罚对象是:不能按规定汇报或汇报不实者;账簿不清、单据不实,经查有实据者;染有不良嗜好,经劝告不能戒除者;工作消极,玩忽职守者;擅离职守或私意移地储放粮食者;存粮消耗比率在千分之一以上或转运超过2%而无特殊原因者;收发粮食不用粮食局规定之标准斗秤,擅自更换削改者;擅自出借或盗卖粮食经查有实据者;仓库长粮隐匿不报企图私扣者;保管不慎损坏粮食或遗失粮政粮票者;企图讹诈,故意为难缴粮人民经告发查有实据者。奖惩可功过抵消,除行政处分外,违法时由法院裁判[12](P309-311)。

鉴于党和政府主要是采取生产自救的方式救灾渡荒以克服严重财政困难,从广义上说,举凡能刺激生产发展以及有助于增产节约、提高粮食产量的相关奖励制度均可看做其制度构成内容。如《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技术干部待遇问题的批答》(1942年5月9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技术干部优待办法的批答》(1943年3月12日)及《民国三十二年度陕甘宁边区技术干部优待办法》皆具体明确了医务、农工等多个行业对救灾减灾发展经济至关重要的技术人才给予在生活饮食、医疗、衣服等方面诸多关照的明文规定[7](P193-196)。

2.对于生产救灾有功人员的相关规定

晋察冀边区则在1941年颁布有《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奖励生产技术条例》(1941年7月7日公布执行,1945年11月1日《晋察冀边区奖励技术发明暂行条例》公布时作废),该条例指出,凡是边区人民对边区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等有生产技术的新发明、现有技术的改良等成就之一者,皆给予奖励,奖励分为荣誉奖和奖金两种,荣誉奖又分为建立研究所(以发明人的姓名命名)、荣誉宣扬、奖旗、奖状、奖章五种。每项发明或发现奖金最低100元、最高1万元。奖励核定单位是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程序是需呈请奖励者向边委会申请,同时,边委会也为有意进行技术研究者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及试验费[13](P4-5)。此外,政府还颁布了《优待技术人员暂行办法》(1942年3月2日)。

晋冀鲁豫边区在1941年10月15日颁布有《晋冀鲁豫边区奖励生产技术办法》,目的是奖励生产技术之改良与发明,奖励对象为对工农业生产工具或方法有所改良者、对边区原料制成代替仇货及舶来品者、对日用必需品制造有所发明与改良者、首次引进其它地区进步之工农业工具或方法者。对于前三者其中之一者,给以50-2000元奖金,合于第四种者,给10-200元之奖金。凡是有重大发明对根据地贡献极大者,给以特别奖金。同时规定,对于以上获奖金者,同时给以奖状。此外,对于有设计而无力实验者,可请求政府给予试验费或试验场所,实验如若成功,仍受本办法之奖励。请奖程序是请奖者向县政府或专署申请,接到申请后,县政府或专署负责调查,调查期限为一个月,批注意见后专呈边区政府审核[3](P127-128)。之后,又颁布了《晋冀鲁豫边区优待专门技术干部办法》,对从事农、林、牧、水利、制药、医生等专门技术干部生活津贴、制服、粮食、鞋、菜金等方面的优待。同时还给予技术干部工作环境的便利条件、实际内容方面的优待与帮助,如充分提供研究实验的机会及便利、供给必需之图书仪器及工具、免除其背粮、机关生产等[3](P151-153)。总之,边区政府力图为专门技术干部提供尽可能宽松的社会环境与生活条件。

5.描述绿色植物的蒸腾作用(了解)。在2014、2015、2017、2018年均在第42题出现一个空,其中三年答案均是“蒸腾作用”,有一年的答案是填“蒸腾作用促进水和无机盐在植物体内的运输”。这个考点主要考查蒸腾作用的概念及作用。

晋绥根据地以及其他根据地也颁布有类似的条例,如《晋西北奖励生产技术暂行办法》(1941年11月)和《晋西北优待专门技术干部办法》等。

大体而言,对生产救灾人员主要是正面奖励为主,惩罚方面规定体现不多。从奖励层面看,不仅体现在精神层面的褒奖,也注重物质层面,包括奖金上的体现,这种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制度规定,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

3.对于推动医学医疗工作有功者的规定

抗战时期,人们营养水平差,生活居住环境恶劣,社会组织动员能力和公共卫生防疫检测能力薄弱,一旦出现传染病,将很难控制,故有“大灾之后必有大疫”之说,为此,加强医学研究,奖励医药发展,乃是根据地减灾救灾的重要内容。有关奖励方面的制度规定,最明显地体现在1941年9月16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的《国医国药奖励优待条例草案》里。该条例规定:医士自营药店或其他业务兼执行医疗业务,热心社会卫生防疫工作者,当地政府得视具体情况减少或免除政府法定之义务负担;医士、药师在医药上有发明创作者,政府得奖励之;凡公私药店制造“膏丹丸散,须由领证医士、药师监制,其成品精良者,所在地政府得奖励之;捐资兴办医药事业者,由当地政府呈请边区卫生处给奖[14](P182)。

4.对群众参与瘟疫防治的规定

为激励群众积极参与防灾救灾,对有助于瘟疫防治人员进行奖励: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央总卫生处曾发布市民捕鼠奖励办法,奖金总数3000元,每5头老鼠可向蓝家坪中央总卫生处或自然科学院、鲁艺两卫生所换奖金2元,多则类推。个人或团体如累积交至100头加奖第二期有奖储蓄券一条(全张中头奖得奖3万元),300头加奖4条,500头加奖一大张(10条),800头加奖两大张,1000头加奖三大张,多则类推,并登报表扬[15](P65)。

5.对于群众或团体剿蝗的规定

解吸流速对AB-8大孔树脂解吸效果的影响:原始浓度C0的花色苷V0被吸附饱和后,用100 mL 60%的乙醇洗脱饱和吸附树脂,分别控制不同的流速(0.5、1.0、1.5、2.0、2.5 mL/min),记录洗脱的花色苷溶液的浓度 C1和体积 V1,通过(C1 *V1)/(C0 *V0)×100%计算吸附率。

蝗灾是对抗日根据地影响比较大的灾种之一。为激劝个人和集体积极应对蝗灾,林北县出台奖励办法即《林北县政府剿蝗奖励办法》(1943年5月6日)。该办法把奖励分物质奖和名誉奖两大类。物质奖励以村为单位、以米为手段在剿蝗区进行。按照每人每日平均扑灭幼虫一斤作标准,根据时限,奖励标准略有不同,5月10日前,每人奖米四两,15日前二两,20日前1两,24日后不再奖励。灵寿县则规定每挖卵0.5公斤,奖小米0.75公斤,并募集发放毛巾、铅笔、肥皂等奖品[16]。

《山东省行政人员奖惩暂行条例》(1941年1月13日颁行)规定,凡是行政人员工作积极、能切实完成任务或能创造新的工作方法而成绩优良者,可给予奖励。奖励分嘉奖、记功、提升三类;凡行政人员消极、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政令者,给予申斥、记过、免职惩处。凡行政人员违法渎职者,除免职外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判。具体的奖惩办法由县以上行政机关核准后执行[10](P259)。

政府灵活制定的以上奖励办法,对于提升群众参加剿蝗的积极主动性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充分调动了一切能够调动的社会救灾资源,将蝗灾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6.对节约卓有成绩者的规定

节约是这一时期常用的救灾方式,是筹募救灾物资的重要渠道之一。为使节约真正落到实处,1943年2月,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呈文边区政府提出,除了宣传号召外,应采取积极的奖励办法,对各机关在供给标准数内,能认真节约,经财政厅调查属实,不论经费或粮食,对节省部分,不惟一律不收,并且发给1/10的奖励,以真正达到节约的目的[7](P190)。

7. 对于救灾工作具体开展过程中的相关人员及事务弊端惩处规定

本系统主要包括主控模块、显示模块、检测模块、电源模块等四大部分,整体结构图如图1所示.其中主控模块可以实时控制电源模块为各个模块供电.检测模块负责检测油液获取数据信息,并与主控模块进行通信[11].图2概括了本系统硬件操作流程.对于系统的整体性操作步骤见表1.

奖励作为激励的一种重要手段,能进一步调动相关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人精神饱满,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事业中去。无论是物质奖励抑或精神奖励,都能给人带来愉悦的心理感受。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把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适度结合,认真执行,从而使救灾工作取得实效。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是一项系统化、长期性的工作,虽然受到技术和工艺的限制,我们很难做到完全消除所有的通病,但通过集全社会的努力研发出更“新、高、精、尖”的技术、更完善的方案,提前做好预防和控制措施,能够将质量通病的影响降到最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凡遇灾情,政府一般会要求健全和建立最基层的村级救委会,为使村级救委会更好地工作,村级救委会的范围要求尽可能广泛,除委员会成员外,一般会吸收灾民代表和妇女代表(尤其是参加纺织的妇女代表)参加,以克服过去干部包而不办工作迟滞的缺点。为保证救委会工作效率,要求凡参加救委会的人,在开会时无故不出席者,应予严厉批评[18](P40)。

移难民工作是这一时期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为保证移难民的妥善安置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政府对办理这一工作的相关单位及人员制定有具体的惩戒规定。1941年的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优待难民办法的布告》中声明:凡各地政府对新来难民不闻不问者应受适当处罚。同时对当地老户居民也有要求:凡老户排挤及欺凌难民以及对难民实行高利贷盘剥及敲诈行为的,均应受到适当的处罚[7](P83)。

2.3 指导学生制作个人简历,分享成功应聘技巧。高校辅导员作为过来人必然有一些制作个人简历及应聘的技巧,应毫无保留的与学生分享和探讨。如笔者就经常与学生探讨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巧妙利用网络平台为就业服务。以通过电子邮件投递个人简历为例,首先,主题应在尽量简洁的情况下明确应聘者姓名、联系方式及应聘职位,便于招聘人员明确应聘者求职意向与其联系;其次,邮件投递时间应尽量靠近招聘截止日期,这个做法是为了使招聘人员在大量邮件中尽早接触到应聘者的邮件,在还未产生审阅疲劳前可了解到应聘者的信息。

由上来看,这一时期关于救灾的奖惩制度规定,有针对一般人员的通行规定,同时也有与救灾关系密切相关人员的规定,如对仓管人员、对生产技术改良与发明有贡献者、节约卓有成绩者、剿蝗有功者、瘟疫防治等;奖惩制度也皆明确了如何奖惩,奖惩申请的程序和主管机关。为了保证救灾具体工作如募捐、移民、防疫等的顺利开展,也制定了针对性强的相关奖励与惩处办法,从奖励的形式看,物质与精神奖励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从奖惩手段看,奖励为主,惩罚比重很小,且规定不很具体,弹性较大。

不过,总体上来看,这些奖惩制度的制定,为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本政策遵循,激发了相关救灾参与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对于将灾荒降到最低程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在灾时力所能及避免饿死人的情况,太行旱灾救济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对各级救委会及相关人员明确了责任及落实不到位的惩处措施:凡是村级政权尚有力量有办法救济,但因工作不到位或者说工作不力导致饿死人者,村级政权负责人受纪律制裁:饿死一人者批评,饿死二人者警告,饿死三人及以上者,撤职处分,上级负责人受连带责任。凡村中住有上级干部仍有发生饿死人现象者,除本村干部负责外,该上级干部应受更严厉处分。此纪律制裁制定精神不在于消极惩处,主要在于提高干部的群众意识和群众观念,增强对饥民的政治责任心[18](P39-40)。

在上述奖励办法的引导下,边区群众以及相关救灾防灾人员做出积极回应。在捕蝗过程中,表现的特别充分。在军民一起动手规模浩大剿蝗运动浓烈氛围的渲染中,边区群众你争我赶,上演了一幕打蝗捕蝗的火热场面。晋察冀边区政府1943年春宣布,“每挖1斤蝗卵,奖5斤小米。这对儿童、妇女、老年人刺激作用很大。四区中管村赵银山、赵来子经常自动远征十余里刨蝗卵,60多岁的赵志祥和他两个小孩也挖卵125斤。贯庄11岁的宋小六被称为‘挖卵能手’,别人一天挖1斤,他却能刨2斤多,所以经常在他背后跟四五十个人,学习他的‘挖法’”[17](P151)。四区上邵某童子军因刨卵积极,在家庭会议上奖励帽子一顶、衣服一身,他当会表示:“老师到县开8天会,我要刨10斤蝗卵,星期日挖一整天。”[17](P152)

2) 标准曲线的绘制。精密量取小檗碱标准溶液0.5 mL、1 mL、3 mL、5 mL、7 mL及9 mL分别置于10 mL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摇匀后分别取10 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其峰面积。色谱条件:色谱柱为ThermoFisher C18(4.6 mm×250 mm,5 μm),流动相为乙腈-0.02 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24∶76),流速1.0 mL/min,检测波长265 nm,柱温为常温。以标准品含量(C)为横坐标,峰面积积分值(A)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通过各种社会动员方式,辅以适度的激励机制,捕蝗取得了历史上的最高成就。晋察冀边区“虽连年普遍而严重的发生蝗灾,但按被害地区及损失的比例看来,损失是大大的减少了”。《1945年冀晋区生产会议总结报告》中说:“据六县统计,捕蝗蝻279269斤,四县统计挖卵41259斤(行唐全数不清无统计)。”“仅挖卵一项就等于消灭338072万斤蝗蝻……今年我们基本上实现了卵不变蝻、蝻不变蝗、蝗不下卵的口号。” 1945年“许多地方实现了‘卵不成蝻,蝻不成蝗’,‘发生在那里,消灭在那里’的要求,故未发生秋蝗,这是惊人成绩!是灭蝗史上最光辉的一页”[17](P155)。

对于经募款项,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募捐及罚款的决定中指出:“凡未经各该地区行政机关或本会批准而擅自在各地区进行募捐或征发者,或虽经批准而有从中舞弊及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者,一经告发,查有确据,就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10](P10)

在粮食积储方面,陕甘宁边区的张清益是一个典型代表,在他的倡议与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下,不仅陕甘宁边区的义仓次第建立,晋绥等根据地也相继建立义仓。因张清益的贡献突出,1943年被评为全边区的特等英雄,荣获奖金3万元,受到林伯渠主席和李鼎铭副主席的亲自握手与颁奖之礼遇[19](P129)。1944年1月14日,《解放日报》还辟出专栏《张清益创办义仓》进行宣传。

“喂,电视台吗?我给你们爆点猛料。”左达说到这里,短暂地停顿了一下,看一下手表,继续说,“话我只说一遍,你听好了,再过半个小时,胜利大厦将出现本市最激动人心的一幕,你们媒体不是需要特大新闻吗?最好派辆转播车马上来现场进行直播,如果你们不来,我保证你们一定会后悔……记住我的话。”

在生产中,尤其在与救灾关系密切的农业生产中涌现出的卓有贡献的人员,党和政府基本都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关于劳模的评选、表彰、推广是政策落实的具体体现。陕甘宁边区在这方面是典型代表。为总结生产经验,进一步刺激群众生产积极性,抗战时期,边区先后召开两次劳模大会,为了能把生产中的真正劳模评选出来,陕甘宁边区颁布有《劳动英雄与模范生产工作者大会及其代表的选举办法》(1943年10月,共14条),对于当选的条件、会期、名额等做了具体规定。之后,边区劳模大会召开。第一次劳模大会于1943年11月26日至12月16日召开,表扬奖励了185名劳动英雄,选出特等奖励劳动英雄25名,甲等奖励的34名,乙等奖励的8名。劳动英雄特等奖金每人3万元,甲等奖金每人2万元,乙等奖金每人1万元。其他出席大会的劳动英雄也分赠边区工厂新制的毛巾、丝毛巾、袜子、肥皂、火柴、籽种。此外,边区政府还奖给他们奖状及毛主席、朱总司令等的亲笔题字[20]。第二次劳模大会于1944年12月21日至1945年1月14日举办,大会共评选出特等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4名,甲等200名,乙等189名,共463名。同时评选出13个先进集体单位。第二次奖励的力度比之第一次劳模大会有所加大,特等奖金8万元、甲等奖金5万元、乙等奖金3万元。

其他各抗日根据地也都举办了类似的劳模评选及表彰活动。如晋绥边区1944年颁布有《一九四四年劳动英雄及模范工作者条件》,基本条件包括除自己努力生产外,必须有联系群众帮助群众生产的模范、组织群众推动群众生产的模范、执行政府法令的模范特别是交好公粮拥军的模范、在生产中有积极性创造性对根据地经济建设有贡献。除基本条件外,对于农业劳动英雄(包括开荒劳动英雄、精耕细作劳动英雄、种棉劳动英雄、水利劳动英雄、繁殖家畜家禽劳动英雄)、妇女劳动英雄、运输业劳动英雄、合作英雄、机关劳动英雄及模范工作者等条件也都有单独规定[21](P175-176)。

劳模大会对生产、移民、水利、积谷备荒、植棉、纺线、合作事业、医药卫生、开荒、节约粮食等有功人员的表彰,极大激发了劳模的积极性,他们将大会精神报告给当地群众,如“环县生产劳动英雄回到环县城,拿上旗子满街道巷跑的给人宣传他参加劳动英雄大会的光荣,展览会的展品丰富,生产是公事情”[22](P773)。“华池张振财比以前更积极了,鸡叫起担粪,背柴,把行政村的劳动力都组织起来,选他为变工队大队长,他还把他村的妇女组织起来纺线子,大家都说他要挣死。”[22](P774)诸如此类的事例俯拾皆是。

总之,人民群众和机关干部在生产战线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到轰轰烈烈的备战备荒的大生产运动中,政府通过评选劳模,对于群众的积极响应和他们在生产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得到肯定和认可的劳模反过来更加积极投身到大生产运动的宣传、组织、推广中,从而带动更多的群众、机关、团体、村庄等积极加入大生产的竞赛大潮中来,这种良性循环的确使劳模起到了毛泽东在第二次边区劳模大会上评价的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

枝节线加载谐振器结构在20世纪 90 年代末就有学者提出,利用这种谐振器结构能够很方便地引入一个可控传输零点,而传输零点出现的位置刚好是枝节线的电长度为 90°的位置[13-14]。这种谐振器的谐振频率能够很方便的进行调节,与阶跃阻抗谐振器相比,它的谐振频率更易得到控制。

政府颁布的其它如奖励发明与改良条例、奖励植棉办法、奖励劳动英雄办法也都一一落实,并带来相应积极的效应。如太岳区1944年通过政府这种奖励政策的刺激,发明家和劳动英雄辈出,在各行各业改进了技术,提高了产量和效率。纺织业有宋福田制造的纺纱机,每天可纺线斤半至二斤。这是他经过30余年努力才制成的,制造方便,简便易学,一般妇女在3-5天即可学会,以此机组织农村纺织合作社,最为相宜。在农业工具上,阴子荣先生制造出了可用人拉的轻便犁。在水利上,士敏冯水源试验单轮自动水车,一天能浇 11 亩水地。太岳行署水利组段强鸣等在安泽试验双轮自动水车,一个车每天浇地亩数较单轮水车大一倍。这两种水车制成之后,对于沁河沿岸水利发展,有莫大的推动作用[23](P362-363)。

惩罚是对社会生活中一些因消极、退缩、萎靡不振或工作不力及所犯错误者进行的惩戒。惩罚会造成受罚者肉体或心理上的痛苦,加强行事后果与厌恶刺激之间的联系,有效制止类似后果的产生。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惩罚如果行使得当,可以建立相应的条件反射,受罚者出于对体验过的惩罚的害怕,因而在遇到相关情境时,会形成条件反射,从而有效地避免犯错。同时,惩罚他人也有暗示别人不要模仿的作用。抗战时期,边区和根据地救灾制度总的特征是以奖励为主,惩罚是较少采用的手段,除非是影响特别恶劣。如肖玉璧利用职务之便,将根据地奇缺的粮油卖给国民党部队谋利,违反边区禁粮条例规定的同时,还贪污公款,民愤极大,边区政府最终将其处以死刑[24]。安寨县一区合作社主任鲍汇元、合作社会计周步瀛受政府及社员委托管理合作社,他们却利用社员不识字及不会审查账目,对于出入货物任意记载,对于资本红利私自使用开支,虽经边区建设厅及安寨县政府派员指示,仍百方欺诈,实行贪污,致合作社在群众中信任度大减,亏空日益加深,最终二人各处以有期徒刑二年,并科按数赔偿贪污款额[25](P126-127)。职工合作社人员肖积金,在每一机关,经常发生手续不清问题,平时生活腐化,赌博挥霍挪用公款,1943年又出现贪污公款8万余元及白洋布半匹,处徒刑4年[25](P135-136)。

通过对上述救灾奖惩制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历史考察,从中可以发现,这一阶段的救灾奖惩制度呈现出如下特征:

第一,从奖惩制度内容看,分门别类,针对性强,非常灵活。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层面、不同行业防灾救灾减灾制定了相关法规条文,同时,还具体详备地规定了给奖的级别、程序与手续,从制度层面看,无疑体现出明显的时代演进和近代化特征。

第二,从救灾奖励方式看,这一时期是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前期以精神奖励和号召为主,不过随着实践的进行和认识的提升,后期物质奖励力度有增大和增加的趋势,说明政府在精神和物质奖励方式二者之间进行不断调适,以提升奖励实效性为最终目的,体现出边区政府工作的务实性和灵活性。

第三,从救灾奖励制度的实践看,制度贵在执行,边区政府基本上是按照制度规定,对于与减灾、防灾、救灾等相关的人员及团体给予相应的酬报和奖励,而劳模大会及生产展览会的召开与开展,又很好地践行了奖励制度,大大提升了救灾成效,此举无疑给新中国成立后的救灾工作提供了些许借鉴,即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第四,从救灾奖励制度的效果看,奖励制度的施行的确大大提振了民众、机关干部、团体参与救灾的积极性,刺激了他们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备战备荒的军民大生产运动中,投入到改进工具和技术办法、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的各种运动中,这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增强了抵御灾荒的能力,为抗战最终胜利提供了物质保证和人力保证。

第五,从奖惩的目的看,在于教育干部。无论奖惩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还是贯彻执行,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自我批评多于批评、鼓励多于责备、奖励多于惩罚的原则。同时,在开展奖惩的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但在本机关内部征求意见,还倾听群众的心声,在是非功过清楚基础上实施惩戒,真正做到“处罚一个人,可使全体警惕,奖励一个人,可使全体兴奋”[26](P57)。这是边区奖惩机制的设立初衷,也是救灾奖惩机制的追求旨向。

参考文献

[1]李文海,等.中国近代灾荒纪年续编[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

[2] 罗来兴.1938-1947年间的黄河南泛[J].地理学报,1953,(2).

[3]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档案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部分):(一)[M]. 北京:档案出版社,1985.

[4]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广东省志:水利志[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

[5]山西大学晋冀鲁豫边区史研究组.晋冀鲁豫边区史料选编 :2[M].太原:山西大学晋冀鲁豫边区史研究组,1980.

[6]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 :7[M]. 北京:档案出版社,1988.

[7]关保英.陕甘宁边区行政救助法典汇编[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6.

[8]中国审计学会,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中国革命根据地审计史料汇编[M]. 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0.

[9]中共盐池县党史办公室.陕甘宁边区概述[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

[10] 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6 (1940.10-1941.5)[M].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

[11]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9(1942.9-1943.7) [M]. 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

[12] 甘肃省社会科学历史研究室.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2 [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

[13]魏宏运.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

[14]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 :4[M]. 北京:档案出版社,1988.

[15] 武衡.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科学技术发展史资料:6[M]. 北京:中国学术出版社,1989.

[16]冀鲁豫边区的剿蝗斗争[N].解放日报,1944-11-25(03).

[17]张同乐.1940年前期的华北蝗灾与社会[J].抗日战争研究,2008,(1).

[18]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档案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部分):(二)[M]. 北京:档案出版社,1988.

[19]中国革命博物馆.解放区展览会资料[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

[20]二十五位特等劳动英雄 每人荣获奖金三万元 毛主席等题字赠劳动英雄[N].解放日报,1943-12-19.

[21]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农业编)[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

[22] 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农业)[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

[23]武衡.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科学技术发展史资料:7[M].北京:中国学术出版社,1988.

[24]解放日报,1942-01-05.

[25]艾绍润,高海深.陕甘宁边区判例案例选[M].兰州: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

[26]李鼎铭.李鼎铭文集·纪念·传略[M].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收稿日期:2018-11-20

作者简介:武艳敏,女,河南开封人,历史学博士,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郑州大学近现代河南与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 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社会史研究; 洪文杰,男,河南驻马店人,历史学博士,信息工程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军事史、社会史研究;杨吉涛,男,河南开封人,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灾荒应对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7BZS021);河南省哲社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15BLS010) ; 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救灾研究”(项目编号:2015-ZD-103) ; 郑州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编号:YJSXWKC201538); 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中共党史史料学”;郑州大学2018年度教改重大项目“‘四个选择’教育具体化的《纲要》课程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K2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9)02-0096-07

(责任编辑郑良勤)

标签:;  ;  ;  ;  ;  ;  ;  ;  ;  ;  ;  ;  ;  ;  ;  

武艳敏: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救灾奖惩制度的历史考察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