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重复举报治理

深化重复举报治理

问:如何解决纪检监察中重复举报问题
  1. 答:(1)加强教育宣传,引导群众规范表达诉求
    (2)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3)健全完善及时反馈机制
    (4)推深做实信访举报督查督办工作
  2. 答: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及时回复。
问:同一内容重复举报如何处置
  1. 答:法律分析:前件办结,后件没有新的证据,重复事项不再办理。若有新的证据,应当按照新举报处理。办理过程中,收到举报人针对同一事项的再次举报,可合并处理,合并答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问:三个月内的重复举报不受理有依据么
  1. 答:<strong>三个月内的重复举报不受理回答如下</strong>
    在关于职务举报的草案规定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对于实名举报的,受理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也就是说,已经受理后三个月内需要给您答复,如果三个月后没有合理回复可以再进行举报的
深化重复举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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