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论网络技术的虚拟性有悖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论文

杨慧:论网络技术的虚拟性有悖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网络社会中人的发展并非全是自由自觉的。网络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人的自主性退隐、能动性缺失、创造性被阻、人际危机、情感异化以及价值混乱。在网络空间里,人的需要是畸形满足的,人的自由发展是受阻的,网络技术的虚拟性会阻抗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关键词】网络技术 虚拟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包括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以及社会关系的不断拓展和延伸。在这种状态下,“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P123)而要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须以“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2](P30),因为生产力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现实前提和基础。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也正是因为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广泛应用,使得劳动时间缩短和自由时间延长,因而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了条件。在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和推动下,当今社会正在步入一个以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技术时代,虚拟的互联网技术以空前广泛的自由在极大地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人的发展带来了种种负面影响,阻抗着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本文采取超声波辅助提取法从枸杞干果中提取叶黄素,通过实验,确定了二氯甲烷是最佳提取剂。经响应面分析后,获得的最佳提取工艺为:液固比为33、提取时间为41min、提取温度为48℃,该条件下提取枸杞中的叶黄素,最终获得0.93mg/g的提取量。

一、自主性退隐

自主性是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个体全面自由发展的关键。离开了自主性,人的发展就无从谈起,更谈不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对于自主性,钟启泉教授认为,“自主性是指自己成为自己行动的主体,不依赖他人(有时排除他人的干预)自由地做自己的判断、主张和行动”[3](P101)。事实上,我们在谈论人的自主性时,总是把人放在“关系域”中去认识自己是自己的主人,这个“关系域”虽然是一种假设性的存在,但是正是由于有了这种假设性存在,作为主体的个人才能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意识以及自我控制的意志和行动。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P18)成了这个“关系域”的最佳诠释。在人的本质的开放式的层次系统中,人的主体性结构体现为不同的层面,也即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自主判断、自主选择和自主行动。自主性是人作为主体的基本特性之一,是人作为主体在与外在世界包括与他人的接触和交往过程中进行不断地认识、反思、学习、反馈和消化吸收的活动过程,也是一个建构社会关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个体、不同的环境会形塑起个体不同的自主性。由于人的本质属性在于社会性,这就意味着个体的自主性在形塑中不是随意的或盲目的,而是要遵循自己的价值目标和现有的道德规范,是个体自我可控的,是在反思中逐渐能动地建构而成的,否则,就不可能称之为自主。换言之,现实中个体的自主性是受到价值目标和道德规范约束的,是一种相对的自主。当人类进入网络社会,呈现在主体面前的是开放的、互动的、符号化的虚拟世界,人的主体意识在网络世界里是无拘无束的、天马行空式的,不再受现实世界里身份、地位、性别、规范的约束,而是“我的地盘我做主”,任意涂鸦、肆意表达,感觉是个自由的世界。在网络世界里,自我意识是超自由的发展,主体自身可以脱离现实的种种羁绊,比较任性和随意,“每个人都以自我主体为中心,将他者看成是实现自我目的的手段和工具,结果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我—他’关系畸变为‘我—它’关系,个人变成了脱离社会性的抽象的自我。”[5](P108)网络世界中个体近乎偏执性的自我张扬,很容易使个体自身失去理性,导致主体“我”(I)退隐为客体“我”(me),产生自我认同混乱,从而使“我”不再具有唯一性,而是在虚拟镜像中呈现出不同的“我”的身影。这种基于虚拟环境所引起的角色转换机制很容易使主体失去在正常心理状态下的角色扮演判断和行为选择,造成人的自主性退隐或丧失。自主性的退隐或丧失使得人们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可以无约束地任性作为,而脱离了共在客观环境约束的人们又可以不为自己的任性行为负责,必然造成个体行为极端性的膨胀以及与社会的疏离。固然,人的本质属性在于社会性,但脱离了社会这个共在的客观环境,不仅人的自主性受到制约,而且人的创造性会被扼杀。

二、能动性缺失

能动性,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的活动状态和行动能力。人与一切其他生物的活动状态和行动最为本质性的区别就在于人具有自觉能动性。人的这种“自觉能动性”是人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不断地超越客观世界,在意识的指引下指向未来的实践活动。也即人在实践过程中不仅要了解现在,习得当下的知识经验,更要掌握探究未来本领的方法和技能。能动性的大小预示着个体的活动范围,影响着个体的生存境遇,决定着个体的成功与价值。在传统社会中,由于受制于技术、环境和体制的制约,个体的能动性是有限的,其活动范围、社会影响以及个体的社会价值是相对较小的,个体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不充分的,因而,社会发展程度总体而言还是低水平的。进入现代社会,随着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现代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极大地拓展了人的活动空间和范围,缩短了人际交往的时空距离,克服了人的身体局限,延伸了人的身体技能,使得人类迎来了空前意义上的网上自由,也为人的主体能动性进行了新的建构。人类从未像今天这样,足不出户就可以闻知天下之变化,远在天涯之人可以面对面进行对话、交流以及沟通往来,以至于人们感叹在网络社会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人的能动性、自由性获得了极大地提升。然而,当我们欣喜于网络技术带给人们生活、学习、工作诸多便利和便捷的同时,我们也隐隐感觉到网络技术的“双刃剑”的负面影响,那就是对人的能动性的阻滞,这种阻滞实质上就是人的能动性在网络技术社会里的缺失。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海量的信息膨胀与主体自身知识匮乏的矛盾,这种矛盾必然导致主体自身在信息面前不知所措,影响其理性思考、逻辑判断和价值选择;另一方面,虚拟技术的不断更新以及社会操作领域自动化趋势的提高,使得主体自觉不自觉地产生对虚拟技术的过度依赖,从而造成人的实践性的降低和能动性的缺失。主体过度依赖虚拟技术很容易导致自觉性危机、能动性遮蔽,因为“在信息方式中的主体已不再居于绝对时空的某一点,不再享有物质世界中固定的制高点,再也不能从这一制高点对诸多可能选择进行理性的推算。相反,这一主体因数据库而被多重化,被计算机化的信息传递及意义协商所消散,被电子广告去语境化,并被重新指定身份,在符号的电子化传输中被重新分解和物质化。”[6](P25)这样,主体的地位会受到极大的质疑,而且“人们作为主体生存发展的信心和意义,也将在一种由于自我被抛离了主体的中心化位置,从而产生出来的散乱的、非持续的不确定中被多样化过程消减。”[7]当不确定性、怀疑、混乱成为主体的真实感受时,主体自觉行为必然会面临危机,能动性行动必然会受阻和缺失。

高校的制度实施、规则执行文化是制度文化的第四个层面——执行文化层。执行文化是指大多数组织成员对制度执行的看法习惯和观念等,贯穿于高校的整个组织系统。只有执行,制度才会有生命力。良好的制度执行文化可以促进高校全员自觉自愿地维系大学精神,由“他律”转变为“自律”,是制度文化建设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

三、创造性被阻

创造性是人作为主体自身最为显著的特征,也是人的主体性实现以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最高显现。创造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克思认为,人比动物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人能够摆脱环境的限制,实现自我的超越与创造。人的这一自我的超越和创造不再仅仅拘泥于固有的思维进行简单的生产复制,也不是对现存生存状态的消极反应和模拟,而是“在强烈的创新意识驱使下,将大脑中已有的情感、经验和知识的信息,按照科学的思路和方法,借助于想象与联想、直觉与灵感,以渐进性或突发性飞跃的形式加以重组、深化,从而形成具有社会价值的新观点、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以此实现人的主体的再造和人的解放。”[8]人在创造性活动过程中,不仅形成了创造性技能,而且形成了创造型人格;人不仅能够理性思维、批判性思考,而且也能够进行自主选择和自主行动。正是源自于人的这种创造技能、创造人格以及创造过程的有机统一,才使人主体自身从受制于自然的必然王国不断地向自由王国过度,因而一步步实现着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当然,相比于现代信息社会,传统社会里由于受制于既有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人的创造性活动只能是步履维艰缓慢地进行。当人类进入现代信息社会,随着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不断更新以及与人类生活的紧密结合,人们不再因苦于得不到信息而焦虑,也不再为生产条件和技术而苦恼,而是借助于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实现了人自身、输出设备和输入设备、计算机、虚拟现实软件的交互融通,将最先进的技术手段、信息资源和想象力搬上现实舞台,立足于现实而又超越于现实,构造成人的创造性存在。然而,置身于现代信息社会里,现代互联网技术在构造人的创造性互动的同时,现代技术的“双刃剑”在一定程度上又会阻碍人的创造性发挥。特别是像网络技术的虚拟特性所构筑的虚拟网络空间在带给人们海量信息的同时,也使人们常常产生信息焦虑和信息恐惧,在信息面前无所适从,影响人们的创造激情。互联网世界里的符号化、碎片化、快餐化的信息输出方式在许多情况下也容易造成人们对互联网的过度依赖,以至于在浅阅读、感性化的信息体验中忽视对文化信息的理性思索、批判性思考,从而使人们的想象失灵、联想缺位、直觉退隐、灵感缺失、思维萎缩,最终导致思维的平面化和单向度,阻碍着人们的创造激情和创造冲动,进而影响着创造性的发展。这种原本由于人的创造性活动而创造的网络技术在带给人的自由发展的同时,殊不知由于人对网络技术的过度依赖最终成为限制人自由发展的思想和思维羁绊,的确值得深思。

四、人际危机

情感是人性的本真状态和表现,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主体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换言之,“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中的“人”不是抽象的孤立的个体,而是现实的、具体的有血有肉的“每一个人”。同样,“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中的“全面自由发展”不仅仅指人的物质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而且也指人的精神包括情感方面的自由和充分发展。在传统社会里,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社会伦理观念的制约,人的情感发展是不自由不充分的。随着社会的变革、社会生产条件的改进以及新的社会制度的建立,人类从受制于旧制度旧社会的藩篱中解放出来,随之人的个性得到了解放,人的情感得到了升华。当人类进入网络社会,一个以计算机技术特别是可移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多功能智能终端的大规模流行和广泛使用,网络技术打破“前网络时代”熟人交际的空间和场域限制,拓展了“线上”人际交往的范围,实现了人际交往中“天涯若比邻”的交往愿望。“智能手机造成的环境使我们使用新媒介时既能享受到更多的私密(卧床上),也能有更多的公开性(公园里)”[12](P3)。智能手机消除了地域空间的界限,使人际交往走向了世界,使相隔千里的陌生人成为朋友,使素未谋面的朋友进入“天涯若比邻”的境界,极大地张扬了人的个性,释放了人的情感,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然而,当更多的人在青睐于这种虚拟技术交往带来的“无限”的自由和情感释放时,却隐隐感觉到过度的“线上”人际交往并未增强“线下”人际交往的深度,相反,使得“线下”人际交往显得疏离和隔膜,导致原本意义上的熟人交往变得更加疏远,情感日趋淡薄。这不得不令人去反思,在“前网络社会里”,人际间的交往多是熟人间近距离的交往,走亲访友,茶余饭后,邻里邻外,相互关照,常来常往,情意浓浓,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在不断加深,人情社会、熟人社会已经成为人们社会化进程的常态,人伦关系、家庭关系、朋友关系这些反映人本质属性的人际状况已经成为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依靠。然而,在网络社会里,人们对网络新媒介的依存度日趋明显,从“电视人”到“手机人”再到“电脑人”,如此循环往复,从一个“屏幕”到“另一个屏幕”的不断转换,家庭感、亲戚情、朋友情这些反应人本质属性的关系在“屏幕”的转换中被忽略。“线上”社交的流行,“使得人类乐于并满足于在传播工具上的沟通,反而不愿意或者失去了在现实社会沟通的技能”[13],这样必然导致人际间现实的疏离、情感的淡漠,以致于发生“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在你身边”的尴尬局面。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科技这种人的创造物变成了统治人、压抑人的一种异己力量,它不但是‘为我’的,反而是‘反我’的。”[14]

五、情感异化

人际信任是个体自婴儿开始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养成的一种心理机制和人格特质。人际信任是人与人之间互动交往的桥梁,是人际关系确立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人之全面自由发展的重要因素。一个缺失人际信任的人际交往必然导致人际间的矛盾和危机,阻隔着人际间的正常交往,也影响着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际信任与个体的安全感和确定性需要有着紧密的联系,是人的生命展开过程中应对风险和挑战的必然选择。按照吉登斯的解释,“产生对他人的信任感是人基本安全体系中最深层的要素,它实质上依赖于父母形象所带来的可以预见且充满温馨关怀的例行常规。”[9](P124)卢曼从社会关系的维度解释,“在任何情况下,信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本身从属于特殊的规则系统。信任在互动框架中产生,互动既受心理影响,也受社会系统影响。”[10](P7)人际信任正是基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人际系统中,个体在应对复杂社会状态时搁置了社会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而进行的主动选择的一种心理行为模式。这种心理和行为模式在传统社会中多是建立在熟人社会关系基础之上的人际信任。也由于传统社会结构简单,人的互动范围受限,人际信任更多意义上是依靠情感联系为纽带建立起来的,人际间信任关系发生的时空经历和社会关系都是可控制的,因此,传统社会里的人际信任比较简单。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信息网络社会的崛起,人际间的交往由现实世界中面对面的交往延伸为网络社会里虚拟的人际交往。在网络交往中,由于交往主体的隐匿性以及交往对象的潜在性,使得网络人际交往中那种基于现实世界中熟人交往的人际关系几乎完全消失。“互联网上的即时交往跳过了时间之河的滋养、灌注和冲洗,交往不过是当下临时性、表面化、形式化的信息交换。那种在传统时代人们可回溯的历史走向大抵可预测的将来,时间培育了人与人交往中可信任的观念、尺度和秩序将一去不复返了”[11],相反,网络交往却以激烈的方式拆除传统社群中的血缘、地缘、业缘、语言、宗教和文化等形成的社群篱笆,人们置身于消失了边界和距离感的新世界,游走在碎片化的信息隧道里,穿梭在不同的网络社区中,信息在不断流动,交往的人群在不断变化,空间意蕴不断被建构,时间意义不断被反转,陌生人成为主要交往对象,脱域交往造成了人际交往神圣性的消失,传统意义上人际交往的共享价值的道德社群被打破,人际间的传统信任的底线被打破,人际间的信任危机日益凸显。这种基于网络人际交往的身份缺场性、交往对象的潜在性以及交往空间的流动性,使得虚假信息泛滥、个人隐私暴露、网络暴力抬头、网络侵权、网上欺诈等伦理危机频发,人际间的信任受到冲击和影响,人际危机必然发生。

六、价值混乱

马克思认为,人类的最终活动是指向价值的,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过程实质上是人的价值的能否实现以及怎样实现的过程。人类之所以高于动物就在于“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1](P97),“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观念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即通过实践为自己创造出一个对象世界,对象如何对他来说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1](P125)。换言之,人的这一内在尺度实际上指人的主体价值及文明程度。人的主体价值和文明程度是在人的实践过程中以对象世界为参照逐渐塑造起来的,是使人实现全面自由发展的基本价值指向。人的主体价值水准怎样、文明程度如何直接反映了人的发展程度,更是对文明社会的诠释。在网络空间里,由于主体身份的虚拟化、符号化,使得置身于网络空间里的人成为“真空人”,可以不受外在世界里社会规范和价值标准的限制,自由确定自己的价值,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准则,在那里没有确定的中心与非中心之分,更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之分,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焦点追逐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从一个节点到另一个节点,从一个页面到另一个页面,人的思维是跳跃性的,信息是流动性的,价值指向是相对的,旨趣以追求快感为目标。长时间的虚拟生存,必然导致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滋生,价值水准降低,不良价值会乘虚而入,从而导致价值取向混乱。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虚拟世界的非理性享乐必然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助长利己心理,蚕食着理想、信念”[15](P158)。此外,由于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信息空间,在其中,各种信息流动性快,价值观更迭的速度也快,每一个参与者要想获取自己所需的价值标准将十分困难,而纷至沓来的各种价值相互交错使得参与者经常性地处于矛盾和相互冲突的价值选择之中,以至于带给参与主体的是价值扭曲、人格分裂和自我认同危机。诚然,从人的心理活动来看,当外在的信息超过人的正常负荷后,信息便不再使人感觉到自由,反而会造成人的紧张、压抑和浮躁情绪上升,与此同时,也导致人对信息的消化程度降低,思维受限,判断力降低,以及价值尺度错乱。

结语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和广泛应用,网络技术在促进人的劳动能力发展、人的社会关系发展以及人的个性发展的同时,网络技术的虚拟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人的自主性退隐、能动性缺失、创造性被阻、人际危机、情感异化以及价值混乱,导致人的实践能力蜕化、社会关系受阻和个性化障碍,最终威胁着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此,只有正视网络技术的“双刃剑”作用,辩证看待网络技术的双重影响,回归人的主体性,培养起开放、自主、自觉的网络交往意识,不断提升人的网络交往素质和能力,趋利避害,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发挥好网络的正向价值才是网络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葡萄球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是一种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剥脱毒素引起的水疱性疾病,被认为是葡萄球菌毒素介导的一种感染病。主要发生于新生儿及6岁以下儿童,尤其是新生儿,在产道分娩过程中即可被感染,也可能是在医院被感染。大多突然发病,发病初期表现为口周或眼睑四周出现红斑,继而迅速蔓延至躯干及四肢近端,出现松弛性水泡,皮肤大面积剥脱后留有潮红糜烂面,外观上类似烫伤,皱褶部位明显。病情轻者1~2周,重者可并发败血症、肺炎而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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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2.1;D6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106(2019)10-0085-05

*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边疆民族地区网络舆情传播及其政府治理机制研究”(13BXW033)的阶段性成果。

* 作者简介:杨慧(1992—),女,北方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 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刘建华(1971—),男,法学博士,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网络社会学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责任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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