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荣谦:功能主义与冲突理论视野中的社会怨恨论文

廖荣谦:功能主义与冲突理论视野中的社会怨恨论文

摘 要:根据整体主义的宏观视角及结构主义的理论旨趣,对社会怨恨予以结构性解释的典型理论形式,当属帕森斯等的功能主义理论和达仁道夫等的冲突理论。比较与借鉴社会怨恨的此两种结构性解释框架,对于正确认识潜藏在当代中国社会众多矛盾与冲突背后的怨恨情绪,建立切实可行的怨恨疏导与化解之道,具有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关键词:社会怨恨;功能主义理论;冲突理论;现实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在波澜壮阔的中国社会现代化历史进程中,急剧的社会变迁所引发的社会心态失衡正成为困扰个体幸福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并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自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塑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伊始,这一问题便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The experimental solution was prepared by accurate measurement of an appropriate amount of esculetin sample,dissolution in methanol to create a 0.1082 g/L sample solution,thorough mixing,and filtration through a 0.45 μm syringe filter.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心态,“怨恨”在西方学界正得到不断的拓展和延伸。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人类步入现代社会以来所经历的诸多席卷全球的重大社会事实:不啻于人类文明噩梦的两次世界大战,从剑拔弩张的两极冷战到冲突不断的多极争锋,从“迷惘的一代”到“垮掉的一代”再到“放弃的一代”的社会文化运动,数度重创社会发展的经济危机和持续不断的民族与宗教对抗,以及破坏性与日俱增的恐怖主义袭击等等。这些事件不仅为怨恨的滋生提供了肥沃的袤土,而且使怨恨成为重要的分析视角和考察对象。根据整体主义的宏观视角及结构主义的理论旨趣[1],对社会怨恨予以结构性解释的典型理论形式,当属帕森斯等的功能主义理论和达仁道夫等的冲突理论。

The Position of Khan Kharangui in Mongolian Heroic Epics

一、功能主义视野中的社会怨恨

(一)关于社会怨恨的形成

功能主义致力于探讨系统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功能需求,以及这些功能需求是如何由系统自身的基本结构所满足的。按照功能主义的观点,社会怨恨属于异常心理或行为,是社会的一种病态现象。社会怨恨源于社会系统内部的失调或紧张,这种失调或紧张往往发生于社会系统的适应能力下降、包容性降低、价值难以通则化之时,并随其结构与情境的变化而变化。

在功能主义看来,导致社会怨恨的社会张力是由于新情境所引起的系统功能需求的变化与社会结构的惰性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例如,帕森斯曾经指出,政治意图可能制约经济发展,因为政治权力的拥有者和追求者着眼于社会系统的相当短期的目标,政治权力依靠集体重要成员的支持,这种支持活动是通过领导成员活动来整合社会系统达成其目标的过程[2]。这种支持只有当它建立在“传统主义的”基础上才会畅通无阻。然而,经济改革很容易危及这种支持的传统主义基础,因为经济改革牵涉到改变社会的主要制度结构问题。在美国近代著名的“麦卡锡运动”中,不同阶层之间的怨恨与敌对便是如此。

2.多元关系命题。如果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越是多元重叠,怨恨者就越会处于绝对剥夺的境地,即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面强化其剥夺感,其释放怨恨时所导致的紧张程度和激烈程度也就越高。相反,如果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越是多元分散,怨恨者的剥夺感越低,即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更有可能体验到诸种地位相互之间的互补,其释放怨恨时所导致的紧张程度和激烈程度也就越低。

(二)关于社会怨恨的基本命题

1.适应性命题。如果一个社会系统越是难以应对外部环境日益增加的复杂性,其达成目标的能力将不断降低,构成系统的各个单位或次级系统所能获得的可支配资源将逐渐减少,其生存和发展所承受的束缚和压力将逐渐加大,则该社会系统内部就越有可能出现紧张与失调,从而越有可能导致社会怨恨与不满的发生。

2.包容性命题。如果一个社会系统中的各种社会单位或次级系统的进出规则越是倾向于先赋标准,则其越是难以包容新的单位或新的次级系统,其封闭性特征也就越明显,其基础也就越不稳定,其效率也就越低,则该社会系统内部就越有可能出现紧张与失调,从而越有可能导致社会怨恨与不满的发生。

根据马克思和达仁道夫等的观点,被剥夺群体对现存统治方式的不满和怨恨将最终导致针对统治者的暴力冲突。当某些社会成员本来可能获得的机会或财富(包括地位)被某种外在力量所拒斥时,会产生出一种怨恨的情感体验。如果不满和愤恨情绪达到无法回头的程度,那么冲突就会表现为暴力的形式。收益和付出的衡量的计算将不再是符合常规的合理性。它会动员起社会成员,通过罢工、游行示威、革命乃至战争等各种集体运动形式冲击社会结构,促使社会资源和政治权力在一定程度上重新配置,从而导致社会结构、政治制度和道德秩序等多重层面都发生相应的变动。

因此,在住宅小区景观设计的探索过程中,要突出创意性的设计元素,可以结合小区的综合需要与功能,在健身、休闲、娱乐、活动等方面形成综合性的运用,因此,在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过程中,对于每一个要素要构建良好的管理模式,在结合空间立体感的营造上,突出对整个设计的创新发展,将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3.合法性命题。如果一个社会系统中分化出来的新的单位或次级系统越是难以得到肯定和认同,系统中的这些新的单位或次级系统便越会面临文化上的“合法性危机”,则该社会系统内部就越有可能出现紧张与失调,从而越有可能导致社会怨恨与不满的发生。

(三)关于社会怨恨的预防与控制

功能主义强调社会系统的稳定与整合。在功能主义的理论框架中,社会怨恨虽然可能会降低系统内部各部分之间的整合,影响系统功能需求的满足,但不会导致社会系统的根本性的分裂与崩溃。因为,社会系统自身能够发展出一些基本的机制来预防与应对诸如社会怨恨之类的病态现象,从而使这些病态现象可以在社会系统内部得以解决。

1.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化机制来预防社会怨恨。通过社会化,将主流文化模式中的基本价值观内化到人格系统,进而影响其需求结构。通过这一过程,不仅能够使行动者愿意将其动机的能量施加于其所扮演的角色中(因而愿意信守规范),并给予角色必需的互动技能和其他技能,而且能够为行动者提供稳定、安全的人际纽带,从而能够减轻与获得适当的动机和技能相联系的紧张和焦虑,预防社会怨恨的发生。

帕帕国的成功证明了“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不打不骂不成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之类的古训全是胡说八道。

在当前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结构化”进程中,社会冲突频发。或激流汹涌或波澜不惊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其中许多事件的参与者本身并无明确的利益诉求,被学界称之为“无直接利益冲突”或“非现实冲突”。在此起彼伏的缺乏直接利益动机的恶性事件中,我们不断见证着怨恨者因无力直接对怨恨对象实施报复,只能将怨恨向无辜转移的悲剧性无奈。用修脚刀刺死政府官员的女工被称为“女中豪杰”,在法院开枪扫射的押钞员被誉为“孤胆英雄”……网络虚拟空间中与主流文化相悖的另类“类型化”方式盛行其道,标志着一种普遍性的“仇官仇富”心态把对社会的整体怨恨转移到网络空间的“电子化仇恨”的崛起。凡此种种情形与18世纪30年代的巴黎印刷工人对全城的猫实施的大屠杀何其相似——仅因为宠物猫是那个时代资产阶级生活的象征,因此“杀猫之举表达了全体工人普遍对于资产阶级所怀有的恨意”[5]。在所有诸如此类现象中,怨恨的幽灵充斥其中,弥久不散,不仅从技术性的层面沉重地考问着现有社会管理方式的有效性,而且在更深的层面引发了对现代社会道德文化规范与价值取向的争论与反思。比较与借鉴社会怨恨的功能主义与冲突理论两种结构性解释框架,可以获得如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二、冲突论视野中的社会怨恨

(一)关于社会怨恨的形成

与功能主义强调社会系统的整体性质、合意性质与规范性质不同,冲突理论更加关注社会系统及其运行过程的能动性质、利益性质及冲突性质。在冲突理论看来,社会怨恨是一种潜在的社会冲突形式,心怀怨恨的社会成员所构成的“怨恨群体”是一种“准冲突团体”。怨恨与现实利益冲突皮毛相附,其实质是价值观、信仰以及稀缺的地位、权力、资源分配等利益上的斗争。现代社会的价值冲突很多时候源自利益冲突,在对各类社会资源的争夺中,弱者的怨恨得不到缓解和释放,于是从一种对对象本身的怨恨上升到对对象价值观的怨恨。因为“支配着冲突的集体利益……可能是在未承认和尊重的规范要求留有余地的道德经验境域中被构造出来的”[6]。所以,利益冲突可能隐含着价值层面上的怨恨,弱者不仅对强者的占有行为心怀怨恨,而且进而对强者的价值表示否定。

“今天,我们在城市驿站学习了面点艺术。这种街头兴趣爱好实用技术培训真是太好了!回去要给我孙子露一手。”一位姓王的大妈高兴地说到。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社会怨恨源于经济结构中资源分配不平等所产生的利益冲突,是被剥夺群体对其真正利益的认识的增长,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现存资源分配模式的合法性的怀疑和不满。依照达仁道夫的理解,社会怨恨源于权威结构中权威地位的分化所引发的利益冲突,是准团体对其利益认识的增长,以及由此导致的对现存权威关系模式的怀疑和不满[7]。根据韦伯的分析,引起被统治者不满和怨恨的原因有三:一是财富、权力和声望之间的高度重叠,即经济精英同样也是政治与社会精英,反之亦同;二是资源分配的非常态的不连续性,即不论什么时候,财富、权力和声望都只为一小部分人掌握,其他人都被排斥在外;三是社会流动程度的低下,底层的成员缺乏上向流动的机会[5]165。

(二)关于社会怨恨的基本命题

1.组织条件命题。如果怨恨者的个体化程度越高,为释放怨恨所投入的人格与情感能量越高以及卷入冲突的“原子化”个体也就越多,其释放怨恨时所导致的紧张程度和激烈程烈也就越高。反之,如果怨恨者的组织化程度越高,为释放怨恨而消耗的情感能量以及卷入冲突的“原子化”个体也就越少,其释放怨恨时所导致的紧张程度和激烈程烈也就越低。

变化着的社会系统功能需求需要社会结构的持续分化来予以满足,这种分化过程不仅受艾森斯塔得所谓的“制度提倡者”、“制度追随者”、“制度保守者”和“制度迁就者”之间相对力量及冲突的形式与进程的影响[3],而且有可能朝着鲍姆和莱切尼所谓的“逆分化”、钱帕基等的“不平等的分化”、柯罗米等的“不平衡的分化”、斯梅尔塞等的“受挫的分化”的方向演进[4]。因此,结构分化的进程不一定导致系统效率与效力的提高,并有可能滋生系统内部成员的不满与怨恨,“原教旨主义运动”即为有力的例证之一。

根据达仁道夫的观点,社会怨恨与冲突的调节机制由下列因素决定。首先,为实现有效的调节,存在利益冲突的各个群体必须具有一致的价值前提,即共同认可社会怨恨与社会冲突乃是社会系统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其次,各个利益群体必须达到一定的组织化程度,这离不开一系列的技术条件(必要的物质资料、一定数量的精英成员、反映其潜在利益的价值系统等)、政治条件(准团体所处的政治环境对联盟的容许程度)和社会条件(由各种沟通工具所决定的准团体成员相互接触的可能性以及准团体吸收新成员的正式社会分配程序等);再次,参与冲突的利益团体必须共同遵守一些正式的冲突规则[9]。

(三)关于社会怨恨的功能

1.社会怨恨的消极功能

控制系统模型根据其控制原理图在MATLAB/SIMULINK中建立,因篇幅原因,这里不再给出建模示意图.

(5)在智能电网的继电保护系统当中,其中的自适应控制技术主要就是根据电力系统的电力故障状态和运行方式的变化来对定值、性能以及保护特性进行相应的改变的技术。自适应继电保护是一种比较新型的继电保护技术,它能够让继电保护技术对于电力系统的多种变化,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够完全适应,不仅让智能电网继电保护的可靠性得到了加强,让系统的保护作用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让能够显著让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伊万·塞勒尼在探讨内生过程在东欧社会主义体制崩溃中所发挥的作用的经验研究中揭示了“弱者的武器”在结构性变迁中的巨大威力。他认为,精英内部的分化,新精英对旧的统治方式的不满与怨恨,引起了“新”、“旧”精英之间的紧张斗争。而充满怨气的异议派知识分子与新精英中技术官僚的“共谋”,形成了某种“批判性话语文化”,导致了对现有政权的道德批判的“话语革命”,从而开启了新的政治空间。其重要性不亚于新精英和异议派知识分子之间互动的另一内生力量来自草根阶层的“沉默的革命”。由于现有政权号称代表的是他们的利益,但实际上却没有做到,草根阶层往往通过顺手牵羊、消极怠工、蓄意破坏机器、工作时酗酒等“沉默的抵抗”来表达其不满和怨恨,这些事情虽小但叠加起来却极大地消耗了这个体制[8]。

在上述冲突理论家看来,不论社会怨恨所引发的是疾风暴雨式的暴力冲突,还是悄无声息的沉默的抵抗,其结果都会导致社会系统整合程度的削弱乃至崩解,因此对于他们而言,社会怨恨的对现行社会秩序的功能无疑是消极的。

从“画家”“操纵者”“创造性叛逆”者等比喻可见,这一时期的译学研究赋予了译者前所未有的自由,充分肯定了译者在翻译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使其主体性得到进一步彰显。

2.社会怨恨的积极功能

在齐美尔等社会学家看来,在存在高度相互依赖性的社会系统中,由怨恨引发的激烈程度较低但频率较高的冲突,非但不会必然激化并导致系统剧烈的社会变迁,反而会释放系统内部的紧张与敌意,从而提高社会系统内部的整合与稳定。而且,随着冲突群体内组织化程度和冲突群体间联系形式的提高,暴力性会因群体目标的明确而下降。因此,“利益组织化与清晰表达的后果是一个更富有选择性的安排,包括竞争、讨价还价与妥协。”[5]168科塞继承并发展了齐美尔的这一洞见,指出了怨恨所引发的频繁的低烈度与低暴力性冲突对社会与群体的内部整合与稳定、新群体的形成、新规范和制度的确立以及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平衡机制的积极功能。

(四)关于社会怨恨的控制与调节

冲突理论家认为,任何社会中怨恨与冲突的原因都不可能被彻底消除,同时,怨恨与冲突也不可能被长久压抑而不爆发,因此,所能做到的至多只能是对怨恨与冲突的形式——特别是对怨恨与冲突紧张程度和激烈程度——进行控制,即对冲突的调节。

3.社会流动命题。如果社会结构中上向社会流动的规模与速度越小,怨恨者的上向流动机会感越弱,其社会公平感也就越低,其释放怨恨时所导致的紧张程度和激烈程度也就越高。反之,如果社会结构中上向社会流动的规模与速度越大,怨恨者的上向流动机会感越强,其社会公平感也就越高,其释放怨恨时所导致的紧张程度和激烈程度也就越低。

三、现实启示

2.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来化解社会怨恨。社会控制机制涉及地位-角色在社会系统中被组织起来以减少紧张和冲突的一系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种[5]36:一是制度化。这一机制不仅能够使行动者所扮演的角色的社会期待明确化,而且可以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分离社会怨恨所附之预期。二是仪式活动。这一机制的运用有利于消除具有破坏性的社会怨恨的来源,削减作为亚文化的社会怨恨的影响范围,并强化主流文化模式的主导地位。三是安全阀机制。这种机制可以将社会怨恨从时间上和空间上与正式制度模式分离开来。四是再整合机制。这一机制有利于使社会怨恨倾向重新回到正轨。

2018年 6月 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6月29日起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中国人大网站的数据,截至7月28日,共收到意见131207条,参与人数67291人。

(一)注重社会整体适应性增长过程中各子系统之间的适度分化

根据功能主义的观点,社会怨恨的疏导与化解须以社会系统自身适应性的增长为前提。社会系统的适应性增长首先依赖于经济子系统的发展,其基本的动力在于经济子系统内部各次级子系统之间以及经济子系统与其他社会子系统之间的适度分化,即农业、工业与服务业等不同产业之间、城乡以及东、中、西部等不同地域之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等不同领域之间、精英、中间群体与底层大众等不同阶层之间发展变迁的相对均衡。

因此,在中国社会结构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始终注重社会系统整体适应性增长过程中不同产业、地域、部门、群体之间的适度分化问题,避免陷入分化停滞或分化过度的陷阱——前者会导致过于同质的平均,后者则会造成过于异质的差距——二者均为滋生怨恨的温床。

(二)提高社会整合机制的效力

功能主义强调主流价值观和社会规范对于社会整合的极端重要性。而根据冲突理论家科塞等的观点,作为社会常态的社会怨恨与冲突只要不涉及基本价值观,就不会导致根本性的社会分裂。制度化的怨恨与冲突有利于释放社会系统内部的紧张与敌意,提高社会系统内部的整合与稳定,因而具有“社会安全阀”的功能。

为此,必须强化家庭、学校等基本社会化设施的教育功能,净化大众传媒与社会风气等社会化要素,使其从当前过于追求利益与效益的功利主义导向向弘扬道义与责任的集体主义导向回归。唯有如此,具有鲜明集体主义取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上升为马克思所说的“高于个体利益的一般道德”, “作为道德的道德,作为这个世界的原则的道德”[10],从而体现出真正的公共合理性,并有效发挥整合当前整个中国社会、塑造社会成员人格特征的积极功能。在强化社会化机制作用、推进文化整合的同时,还必须健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等各个领域的规范与制度,并提升社会规范与社会制度的执行力,从而在整个社会真正贯彻落实机会平等的普遍主义原则,充分发挥制度整合的强大功能。

这种家伙,独自追上去是危险的。然而眼看尸体被带走,他又着实不甘心。他跳下院墙,撒腿狂追,一边追一边扯着嗓子大喊:“来人哪,有山精,快来人哪!”

(三)确立理性的冲突观

在冲突理论看来,社会怨恨及由此所导致的社会冲突乃是一种常态化的社会现象,对怨恨与冲突的容忍程度是判断一种社会结构开放与否的重要指标。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存在社会怨恨与社会冲突,而在于怨恨与冲突的程度以及是否合法存在有效的怨恨与冲突化解之道。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开放程度显著提高,但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形态话语和文化语境中,整个社会对怨恨与冲突的看法仍然较为僵硬,即便是消解因现实利益而引发的怨恨与冲突,也较难进行对话和协商,缺少共同的规范和共同使用的话语,相反,在怨恨与冲突中表现出来的往往是相互的恐惧,这就人为地强化了社会怨恨与冲突的敏感性。对怨恨与冲突的非理性认知直接导致各种疏导与化解社会怨恨与社会冲突的权宜之计盛行,媒体不断曝光的各种形式的“截访”事件即为例证。诸如此类的权宜性措施往往以高压为特征,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导致冲突产生的问题,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化矛盾和冲突。

社会怨恨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强制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确立理性的怨恨与冲突观念,正视社会怨恨与社会冲突,并积极寻求制度化的怨恨与冲突化解之道,而不是采取故意回避或刻意打压等所谓权宜之计。毋庸置疑,这关系到能否在新形势下形成有效消解日益蓄积的社会张力,化解日趋激烈的社会冲突的机制,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四)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与水平

组织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正如功能主义大师帕森斯所言:“组织的发展已成为高度分化社会中的主要机制,通过这个机制,人们才有可能‘完成’任务,达到对个人而言无法企及的目标。”在齐美尔和达伦多夫等冲突理论家看来,社会冲突的暴力性与组织和利益清晰表达的缺乏有关。如果群体没有很好地组织起来,冲突则有可能卷入大量情感而更具暴力性。

在当今中国依然呈“倒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中,处于底层的广大民众主要是作为自然人(个体行动者)而存在,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社会关系个体化——社会成员往往只能以个人方式直面政府或市场。由于获取资源和维权能力低下,许多人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被抛入了最底层。他们对社会的怨恨情绪强烈,以焚烧厂房、毁坏机器、对管理人员进行人身伤害、残害无辜等多种被称为“弱者的武器”的暴力形式,进行所谓“日常形式的抵抗”,从而使社会怨恨与冲突往往表现出“夜晚政治”即各种刑事犯罪的形式,在全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不安全感,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张力。

无组织的力量有时候比有组织的力量更为危险。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与水平,使“原子化个体”式的社会成员的目标和利益得以整合与明晰,增强其在与政府和市场搏弈中讨价还价的筹码和能力,从而在政府与社会之间、市场与个体行动者之间搭建起沟通与对话的桥梁与纽带,无疑有利于形成新的疏导与化解各种怨恨与冲突的利益协调机制与冲突化解机制。

(五)保持社会流动渠道尤其是上向流动渠道的畅通

按照冲突理论的观点,社会流动的阻滞会导致社会阶层地位的固化,有限的上向流动机会和狭窄的上向流动空间构成了社会怨恨与社会冲突的潜在动因。正如克伯所指出的,在一个没有社会流动的极度不平等的社会里,往往会出现暴力,而社会流动机制能鼓励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其各自的窘境。当向上流动的希望减小的时候,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的本能反应和内冲动就是对整个分层系统的愤怒与集体挑战,其结果可能就是暴力的阶级冲突[11]。

可见,社会流动尤其是上向流动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怨恨疏导机制。扩大社会流动的规模,提升社会流动的速度,不仅有利于强化社会成员的上向流动机会感和社会公平感,而且能够大大降低心怀怨恨的社会成员从“准团体”上升为“冲突团体”的可能性——在社会阶层地位高速流动的社会中,个体的身份意识和阶层意识无疑也会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之中。社会流动渠道越畅通,社会流动程度越高,社会成员释放怨恨时所导致的紧张程度和激烈程度也就越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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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H R.kerbo.Social sanctification and Inequality:class conflict in historical,comparative and global perspective[M].Boston:McGraw-Hill,2000:36.

SocialResentmentfromthePerspectiveofFunctionalismandConflictTheory

LIAO Rong-qian

(School of Marxism,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Guiyang 550001, China)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macroscopic perspective of holism and the theoretical purpose of structuralism, the typical theoretical forms of structural explanation of social resentment should be the functionalism theory of Parsons et al and the conflict theory of Darendorf et al. Comparing and learning from these two structural interpretation frameworks of social resentment, it is of great soci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understand correctly the resentment behind the numerous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society, and establish feasible ways to channel and resolve the resentment.

Keywords:social resentment; functionalist theory; conflict theory; reality enlightenment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3X(2019)05-0048-07

DOI:10.16614/j.gznuj.skb.2019.05.007

收稿日期:2019-05-28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自杀防治研究”(15ASH0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廖荣谦(1977-),男,湖南隆回人,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古典文献、区域文化史与文化社会学。

责任编辑 彭国胜 英文审校 孟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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