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估价协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海关估价协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海关估价协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海关,协定,商检局,商品,进口商,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海关估价协定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陈泽君[1](2003)在《全面实施《WTO海关估价协定》对进口废旧金属企业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入世后进口废旧金属海关估价制度中国海关全面实施《估价协定》,建立了全新的海关估价制度。对进口废旧金属的估价措施也作了较大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估价准则完全不同入世后,海关对进口废旧金属的估价是以进口废旧金属的“成交价格”作为估价准则,海关估(本文来源于《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期刊2003年12期)

张翼[2](2003)在《《WTO估价协定》与中国海关估价法律之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的海关关税收入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加中央财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估价作为海关业务中专业性、技术性最强的一项工作,是依法计征关税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保证关税及时入库为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应收尽收所起到的作用举足轻重。自2001年12月11日起,中国已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中国海关已开始履行我国政府的对外承诺,修订了估价法律,在估价工作中实施《WTO估价协定》。《WTO估价协定》是世贸组织项下一揽子多边贸易协定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协定承认国际贸易中价格的多样性,强调海关要尊重贸易实际,废除武断或虚构的估价制度,并尽可能采用成交价格作为估价准则,只有在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核不能确定时,才可以按照规定的顺序采用其他估价方法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同时《WTO估价协定》也要求各成员国估价立法、执法和工作程序必须公开透明和普遍适用,不能因为货物的原产地或纳税义务人的不同而区别对待。我国海关估价的法律要适应实施《WTO估价协定》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变革。因此完善海关估价法律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完善估价法律,才能适应我国"入世"后实施《WTO估价协定》和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而探讨现行海关估价法律存在的问题对于掌握当前海关估价工作中存在的规律、存在的问题、指导海关估价工作,对于海关依法行政、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及完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海关对估价法律问题的研究着述较少,研究人员屈指可数。笔者从事海关估价工作多年,直接参与了海关总署"入世"实施《WTO估价协定》,修订海关估价立法的组织工作及赴日内瓦参与了WTO对我实施《WTO估价协定》的过渡性审议,深感此项工作的重要和艰难。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际、国内环镜对我国海关估价立法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近年来,海关估价法律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首先介绍了《WTO估价协定》的主要内容、现行海关估价法律历史沿革、基本框架等基本情况,然后又通过比较研究,从实体、程序、权利义务等叁个方面深入分析当前估价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WP=9>得出结论,最后笔者就如何完善我国海关估价法律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正文的第一部分首先对《WTO估价协定》产生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论述。在论述《WTO估价协定》产生的背景时,主要从《关贸总协定》第7条及"实际价格"、《布鲁塞尔海关估价公约》及"正常价格"、《GATT海关估价守则》和《WTO估价协定》及"成交价格"等四个阶段阐述建立统一的海关估价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通过对发展历程的介绍深刻地揭示了国际海关估价制度本质,即它是国际贸易发展方向的折射,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时期,海关估价便带有贸易壁垒的色彩,经常以武断或虚构的估价来阻碍进口,在国际经济要求贸易自由化时,有关国家就会要求消除海关估价的壁垒作用,主张海关估价应最大限度地尊重贸易实际,为贸易自由化扫清障碍。在论述《WTO估价协定》的主要内容时,主要介绍了协定的宗旨和基本原则、估价方法及海关和进口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通过对协定内容的介绍,可以深刻地体会到实施《WTO估价协定》虽然会使中国承受到海关税收下降的压力,但同时协定也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海关估价制度,它的实施可以使进口人更容易预测其贸易成本,从而减少对贸易的阻碍,促进贸易额的增长和中国与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本部分还介绍了WTO多哈部长级会议以来为修订协定所开展的谈判情况。本部分主要为下面的深入分析作准备。第二部分是全文的重点,首先论述了我国海关估价法律的演变和现状,现行估价法律的叁个层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然后通过比较分析方法论述了《WTO估价协定》和我国现行海关估价法律在实体条款、程序性条款、海关和进口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差异,并以笔者的亲身经历论述了WTO对我估价法律开展的过渡性贸易政策的审议情况,通过差异比较和审议中其他成员方就我估价法律所提交的问题单的分析揭示了现行海关估价法律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审价办法》某些重要实体条款规定的过于抽象,可操作性不强,从而造成区域性海关估价标准存在差异,统一、公平、中性的估价原则受到挑战;《审价办法》中有关关联关系的<WP=10>程序性规定有将举证责任转嫁进口人的嫌疑、WTO估价委员会6.1决定在《审价办法》中断章取义的引用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海关估价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针对上述问题,在论述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海关估价法律时,笔者从5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一,认真吃透协定精神是完善我国估价法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第二,高度关注本国立法语言转换是完善我国估价法律的重要环节;第叁,努力做好相关概念和术语的法律解释工作是完善我国估价法律的当务之急;第四,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是完善我国估价法律的现实需要;第五,健全估价程序是完善海关估价法律的必要保障。最后,本文结论认为,要完善海关估(本文来源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期刊2003-11-01)

刘太刚[3](2003)在《WTO海关估价协定对关联方的界定》一文中研究指出一般说来,关联方是指具有特殊关系的双方,这种特殊关系一方面使双方具有某种利益上的一致性,从而成为某种利益共同体;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其相互间交易(关联交易)的表象与真实情况不符,例如,交易的表象价格(发票价格)并非其真实价格,交易价格背离市场原则,交易本身并(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报》期刊2003-10-13)

李争平,严敏,陈茹[4](2002)在《中国海关阻击价格瞒骗》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以来,海关税收增幅出现下降趋势,原因是多方面的。应允入世承诺,许多商品特别是石油及制品、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关税的大幅下调,当然是造成关税增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但同时,全面实施《WTO海关估价协定》,也对海关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情况表明,实(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期刊2002-07-04)

李立新[5](2002)在《论我国海关估价法律制度与WTO估价协定的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WTO估价协定》是基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而应运而生的统一的国际海关估价制度。它的宗旨是:海关估价应基于简单、公正、符合贸易惯例的标准,建立一套公平、统一、中性的海关估价制度,保证关贸总协定目标的实现和保证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该协定最根本的内容就是海关估价的方法和原则,其中成交价格原则是协定的灵魂并贯穿整个协定中。入世后,我国政府开始全面实施《WTO估价协定》。根据WTO规则、国际贸易惯例和我国加入WTO谈判的承诺,我国已经对现行的海关估价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规程进行了清理和修订。但是由于我国海关面临的财政压力、外部执法压力和估价技术压力,海关估价与《WTO估价协定》的原则和要求有相当的差距。本文基于入世后国际贸易对海关估价的要求,通过研究《WTO估价协定》的估价原则、方法,对照我国海关估价法律体制,透视出我国实施《WTO估价协定》后海关估价在透明度方面、海关行政执法和司法审查中的缺陷和差距,在充分考虑我国贸易环境和海关估价实际状况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设想。对于完善我国海关估价法律体制,加快海关估价与《WTO估价协定》的全面对接,有效打击价格瞒骗行为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期刊2002-05-24)

张建[6](2002)在《论《WTO海关估价协定》及其对我国海关现行估价制度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海关估价制度是一个作为国家经济主权的国家税收制度中关税制度的一个环节。伴随着世界贸易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二战后GATT的建立、发展到WTO的形成,与国际贸易共生的国际海关估价制度也经历了由分散独立到协调统一的的曲折的发展过程:从各自为政到地区间的协调,从GATT1947第七条的原则性“倡议”到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各行其是,从分歧摩擦到协调统一,从东京回合具相对独立性的“守则”(code)到WTO体系的一项协定。从对国际海关估价制度的变迁和发展的轨迹的关注,在导师的指点下,能对WTO有一个独特视角的感悟。正值我国加入WTO,各项经济制度面对着直接的挑战和影响,现行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海关估价制度正在迅速地与世界规则接轨,其中的差异甚至冲突的调整,规则内涵的掌握与运用,采用新规则在立法上、执行上、观念上、管理上、技术上的承诺和应对,通过对这些正在进行的制度调整和制度建立的关注,以期对我从事的工作也有裨益。(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02-04-01)

江林[7](1994)在《关贸总协定海关估价行为规范及其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以货物的交易价格作为征收进出口税基础的从价关税是世界各国(地区)使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关税。然而对于绝大多数商品来说,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划一的标准价格,并且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不正当的商业行为。例如,出口商为了推销商品和进口商为了逃避关税,他们就有可能在销售合同中故意低开价格(实际支付则是另外一回事)。又例如,当某种原料的进口税率较低,但用该原料加工制造的产品的国内相应的增值税率相对较高一些,这就有可能会出现在国际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上高开价格的现象(实际支付仍是另一回事)。另外,有些货物在通关时根(本文来源于《国际商务研究》期刊1994年06期)

海关估价协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当前我国的海关关税收入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加中央财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估价作为海关业务中专业性、技术性最强的一项工作,是依法计征关税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保证关税及时入库为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应收尽收所起到的作用举足轻重。自2001年12月11日起,中国已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中国海关已开始履行我国政府的对外承诺,修订了估价法律,在估价工作中实施《WTO估价协定》。《WTO估价协定》是世贸组织项下一揽子多边贸易协定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协定承认国际贸易中价格的多样性,强调海关要尊重贸易实际,废除武断或虚构的估价制度,并尽可能采用成交价格作为估价准则,只有在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核不能确定时,才可以按照规定的顺序采用其他估价方法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同时《WTO估价协定》也要求各成员国估价立法、执法和工作程序必须公开透明和普遍适用,不能因为货物的原产地或纳税义务人的不同而区别对待。我国海关估价的法律要适应实施《WTO估价协定》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变革。因此完善海关估价法律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完善估价法律,才能适应我国"入世"后实施《WTO估价协定》和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而探讨现行海关估价法律存在的问题对于掌握当前海关估价工作中存在的规律、存在的问题、指导海关估价工作,对于海关依法行政、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及完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海关对估价法律问题的研究着述较少,研究人员屈指可数。笔者从事海关估价工作多年,直接参与了海关总署"入世"实施《WTO估价协定》,修订海关估价立法的组织工作及赴日内瓦参与了WTO对我实施《WTO估价协定》的过渡性审议,深感此项工作的重要和艰难。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际、国内环镜对我国海关估价立法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近年来,海关估价法律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首先介绍了《WTO估价协定》的主要内容、现行海关估价法律历史沿革、基本框架等基本情况,然后又通过比较研究,从实体、程序、权利义务等叁个方面深入分析当前估价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WP=9>得出结论,最后笔者就如何完善我国海关估价法律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正文的第一部分首先对《WTO估价协定》产生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论述。在论述《WTO估价协定》产生的背景时,主要从《关贸总协定》第7条及"实际价格"、《布鲁塞尔海关估价公约》及"正常价格"、《GATT海关估价守则》和《WTO估价协定》及"成交价格"等四个阶段阐述建立统一的海关估价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通过对发展历程的介绍深刻地揭示了国际海关估价制度本质,即它是国际贸易发展方向的折射,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时期,海关估价便带有贸易壁垒的色彩,经常以武断或虚构的估价来阻碍进口,在国际经济要求贸易自由化时,有关国家就会要求消除海关估价的壁垒作用,主张海关估价应最大限度地尊重贸易实际,为贸易自由化扫清障碍。在论述《WTO估价协定》的主要内容时,主要介绍了协定的宗旨和基本原则、估价方法及海关和进口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通过对协定内容的介绍,可以深刻地体会到实施《WTO估价协定》虽然会使中国承受到海关税收下降的压力,但同时协定也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海关估价制度,它的实施可以使进口人更容易预测其贸易成本,从而减少对贸易的阻碍,促进贸易额的增长和中国与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本部分还介绍了WTO多哈部长级会议以来为修订协定所开展的谈判情况。本部分主要为下面的深入分析作准备。第二部分是全文的重点,首先论述了我国海关估价法律的演变和现状,现行估价法律的叁个层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然后通过比较分析方法论述了《WTO估价协定》和我国现行海关估价法律在实体条款、程序性条款、海关和进口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差异,并以笔者的亲身经历论述了WTO对我估价法律开展的过渡性贸易政策的审议情况,通过差异比较和审议中其他成员方就我估价法律所提交的问题单的分析揭示了现行海关估价法律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审价办法》某些重要实体条款规定的过于抽象,可操作性不强,从而造成区域性海关估价标准存在差异,统一、公平、中性的估价原则受到挑战;《审价办法》中有关关联关系的<WP=10>程序性规定有将举证责任转嫁进口人的嫌疑、WTO估价委员会6.1决定在《审价办法》中断章取义的引用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海关估价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针对上述问题,在论述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海关估价法律时,笔者从5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一,认真吃透协定精神是完善我国估价法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第二,高度关注本国立法语言转换是完善我国估价法律的重要环节;第叁,努力做好相关概念和术语的法律解释工作是完善我国估价法律的当务之急;第四,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是完善我国估价法律的现实需要;第五,健全估价程序是完善海关估价法律的必要保障。最后,本文结论认为,要完善海关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海关估价协定论文参考文献

[1].陈泽君.全面实施《WTO海关估价协定》对进口废旧金属企业的影响[J].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2003

[2].张翼.《WTO估价协定》与中国海关估价法律之完善[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3

[3].刘太刚.WTO海关估价协定对关联方的界定[N].国际商报.2003

[4].李争平,严敏,陈茹.中国海关阻击价格瞒骗[N].经济日报.2002

[5].李立新.论我国海关估价法律制度与WTO估价协定的协调[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2

[6].张建.论《WTO海关估价协定》及其对我国海关现行估价制度的影响[D].苏州大学.2002

[7].江林.关贸总协定海关估价行为规范及其运用[J].国际商务研究.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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