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缔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婚姻缔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婚姻缔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婚姻,法律,瑕疵,满族,彝族,习惯法,涉外婚姻。

婚姻缔结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张健,周洋静[1](2019)在《跨国缔结婚姻的法律冲突及解决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缔结婚姻法律冲突问题突出。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各个国家缔结婚姻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对比准据法确定的不同学说,探讨婚姻缔结地法、属人法、混合模式的优缺点,提出国际协调方式单独立法、适用属人法、增设最密切联系地法、使用国际通用法律表述、加强更广泛的区际和国际司法协助的冲突解决方式,实现跨国缔结婚姻法律关系的协调与稳定。(本文来源于《文化学刊》期刊2019年07期)

李昊,王文娜[2](2019)在《婚姻缔结行为的效力瑕疵——兼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的相关规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婚姻缔结行为指的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旨在通过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取得结婚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缔结行为的调整应与民法总则规定的法律行为体系相协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确立了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二元效力瑕疵体系,这不同于德国民法典创设的面向未来无效的婚姻可废止制度。从具体的效力瑕疵事由来看,"二审稿"以封闭性规范明确了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以开放模式规定了导致婚姻可撤销的事由,但仍存在与民法总则进一步协调的空间。在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方面,应删除"二审稿"第828条第4项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增加通谋虚伪"假结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规定。在导致婚姻可撤销的事由方面,民法总则有关欺诈、胁迫的规定可适用于婚姻缔结行为,应删除"二审稿"第829条和第830条的重复性规定,而民法总则规定的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不构成婚姻可撤销事由,需要在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其不予适用。婚姻家庭编还需明确存在形式瑕疵的婚姻亦为可撤销婚姻。(本文来源于《法学研究》期刊2019年04期)

王学道,任赞毅[3](2019)在《彩礼认定应以婚姻缔结的紧密性为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基本案情2015年12月6日,原告李某某(男)与被告冯某某(女)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同居生活,2017年2月15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2017年5月,双方因琐事冯某某离家与李某某分居至今。2018年3月5日,冯某某起诉要求与李某某离婚,本院判决驳回(本文来源于《山西法制报》期刊2019-04-22)

伊涛[4](2019)在《习俗与法律在婚姻缔结中的纠葛与融合》一文中研究指出就当代中国的婚姻缔结来说,法律趋向于把它定义为个体化的私人事件,意在确保当事人享有婚姻自主权,习俗则把它定义为关联于家人和家务的家庭事件,意在应对家庭关系和家庭事务的处理。两种定义的纠葛与融合凸显着中国式结婚具有叁方面特征。其一,在中西的层面上,通过外来法律本土化,鉴取西方的观念和制度,用以型塑中国法律关于婚姻缔结的定义,凸显着中国式结婚的制度来源特征。其二,在古今的层面上,历经社会转型的损益,存在着源远流长的持久性观念,用以描述习俗关于婚姻缔结的定义,凸显着中国式结婚在本土的跨时代的规律性特征。其叁,在古今中西的双重维度中,关于婚姻缔结的两种定义有所融合,凸显着中国式结婚在当代的特定时代特征。(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曹宇[5](2017)在《后单位社会中的婚姻:选择、缔结与存续——基于共同体视角的某市S单位调查》一文中研究指出单位在人们的婚恋行为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机制是共同体文化。单位密切的关系网络和多样的功能资源符合人们理性化的婚恋过程;单位全面的信息掌握和稳定的匹配模式降低了婚姻环境的复杂性,扩大了婚姻的张力、确保了婚姻的基础;单位内嵌式的互动交往与秩序化的意识形态有利于构建积极的婚姻态度、有效的控制婚姻风险。随着单位社会模式的转变,应构建符合现代人需求的多元化共同体,通过文化重建与空间生产建构积极的婚恋观念和行为。(本文来源于《未来与发展》期刊2017年07期)

金莉歆[6](2017)在《清朝满族婚姻缔结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满族作为中国的少数民族,有着其自身的民族文化特色,因此它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底蕴。并且作为清王朝的建立者,统治中国长达二百余年,它自身的制度影响着整个清王朝的建设与发展。要了解一个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就需要找寻一个入口,而婚姻制度就是这一入口的答案。而目前对于民族的研究多是从历史文化方面的研究,所以对满族婚姻缔结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是一个比较新的方面,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对满族进行重新认识。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的制度建设有前朝的经验教训和满族的民族制度为铺垫,这使得统治者更加运筹帷幄,全面细致地对清王朝进行制度建设。而这些制度的建设也当然离不开满族人民智慧的结晶,从这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对清朝满族进行研究的价值所在。婚姻制度是一项上至皇室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必须参与的重要制度,无论是清朝的满族皇室,还是普通的旗人都离不开婚姻缔结这一必需选项,所以说婚姻作为社会关系网基石而存在是必然的,小家的聚集才能构建清王朝这一大家庭。清朝满族婚姻缔结相关法规律例分散规定在《大清律例》、《户部则例》、《大清会典》等法典中,各地方县志也有所涉猎,如《新宾县志》、《宽甸县志》等。《啸亭杂录》、《清稗类钞》、《柳边纪略》等史学书籍也对清朝满族婚姻制度的规定进行了一定的叙述,但是并没有完整的法典来规定清朝满族婚姻制度。本文以清朝满族婚姻缔结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清朝满族婚姻缔结的成立条件、特殊法律规定和对其的评价和启示等叁个方面对清朝满族婚姻缔结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论述。在对清朝满族婚姻缔结的法律制度的研究中,有对普遍性婚姻缔结的法律规定的研究,也有对皇室中帝后大婚的法律规定的叙述。通过对这些法律制度的认真学习,可以了解到对清朝满族婚姻缔结进行法律规定对婚姻的质量、统治者的统治、民族的融合等方面均有受益,同时也对当代婚姻制度有了一定的启示,尤其是现代婚姻中屡次出现的彩礼问题。(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7-05-01)

夏向荣,杨兰[7](2017)在《涉外缔结婚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婚姻家庭是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深化了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联系,涉外婚姻也呈上升趋势。由于各国文化和婚姻法律制度存在差异,涉外婚姻的法律冲突也就在所难免。通过分析中国涉外婚姻的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完善建议,期望能够预防和避免"跛脚婚姻",实现世界范围内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协调统一。(本文来源于《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3期)

孙季萍[8](2016)在《敬慎其事:透过礼法看唐人婚姻的缔结》一文中研究指出“夫婚姻,祸福之阶也”“婚姻之道废,则男女之道悖,而淫佚之路兴矣”。在中国古人看来,婚姻大事关乎个人祸福,家族兴衰,关乎世风兴颓,天下治乱,不可谓不重,故而要严肃对待,要虔而敬之,慎而重之,甚至要“战战兢兢,惧其不俦也”。这一理念是传统婚姻文化中的宝贵遗(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6-10-21)

冉克平[9](2016)在《论婚姻缔结中的意思表示瑕疵及其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合同法、继承法、婚姻家庭法等抽象出意思表示及其瑕疵,作为共同的"公因式"原则上可以适用于婚姻缔结行为。婚姻缔结之中可能存在意思表示瑕疵,例如心中保留、通谋虚伪表示、错误(重大误解)、欺诈以及胁迫等类型。在效力上,缔结婚姻一方心中保留不影响婚姻的效力,但是因双方通谋虚伪表示、错误、欺诈以及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属于可撤销之婚姻。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维护以及未成年子女的保护的原则,缔结婚姻时瑕疵意思表示效力例外应予以变通。(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5期)

李承荣,罗静[10](2016)在《贵州水西彝族传统婚姻习惯法研究——以婚姻缔结程序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贵州水西彝族传统婚姻习惯法是水西彝族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调整本民族内部婚姻关系且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其对水西彝族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意义极为重要。通过大量访谈和阅读相关文献资料,发现贵州水西彝族传统婚姻缔结程序习惯法的内容极其丰富。因此,研究贵州水西彝族的订婚程序和结婚程序,对传承水西彝族传统文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来源于《四川民族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4期)

婚姻缔结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婚姻缔结行为指的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旨在通过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取得结婚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缔结行为的调整应与民法总则规定的法律行为体系相协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确立了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二元效力瑕疵体系,这不同于德国民法典创设的面向未来无效的婚姻可废止制度。从具体的效力瑕疵事由来看,"二审稿"以封闭性规范明确了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以开放模式规定了导致婚姻可撤销的事由,但仍存在与民法总则进一步协调的空间。在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方面,应删除"二审稿"第828条第4项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增加通谋虚伪"假结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规定。在导致婚姻可撤销的事由方面,民法总则有关欺诈、胁迫的规定可适用于婚姻缔结行为,应删除"二审稿"第829条和第830条的重复性规定,而民法总则规定的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不构成婚姻可撤销事由,需要在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其不予适用。婚姻家庭编还需明确存在形式瑕疵的婚姻亦为可撤销婚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婚姻缔结论文参考文献

[1].张健,周洋静.跨国缔结婚姻的法律冲突及解决措施[J].文化学刊.2019

[2].李昊,王文娜.婚姻缔结行为的效力瑕疵——兼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的相关规定[J].法学研究.2019

[3].王学道,任赞毅.彩礼认定应以婚姻缔结的紧密性为原则[N].山西法制报.2019

[4].伊涛.习俗与法律在婚姻缔结中的纠葛与融合[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5].曹宇.后单位社会中的婚姻:选择、缔结与存续——基于共同体视角的某市S单位调查[J].未来与发展.2017

[6].金莉歆.清朝满族婚姻缔结法律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7

[7].夏向荣,杨兰.涉外缔结婚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

[8].孙季萍.敬慎其事:透过礼法看唐人婚姻的缔结[N].人民法院报.2016

[9].冉克平.论婚姻缔结中的意思表示瑕疵及其效力[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10].李承荣,罗静.贵州水西彝族传统婚姻习惯法研究——以婚姻缔结程序为视角[J].四川民族学院学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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