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金:ROOTS原则:目标管理的新神器论文

汪小金:ROOTS原则:目标管理的新神器论文

1954年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提出“目标管理”以来,人们越来越关注如何制定目标,用于制定目标的“SMART原则”也应时而生并且愈加流行。SMART是五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最常见的解释是:S代表Specific(具体的),M代表Measurable(可测量的),A代表 Achievable(能实现的),R代表Relevant(相关的),T代表Time-bound(有时限的)。

水池底板和池壁厚度均为0.25m,顶板厚度0.15m,均为C 25钢筋混凝土材料,底板下设0.1 m厚C 10素混凝土垫层。水池中设32根支撑柱,柱中心间距为3.8 m,柱子尺寸为0.3 m×0.3 m。水池边设圆形吸水坑,尺寸为直径1.2 m,深1.5 m,主要用于出水管路的接出,便于检修时水池的放空。

“SMART原则”能够指导人们制定有意义且现实具体的目标,但是它也有本身的局限性,包括:①因为强调“能实现的”,所以不适用于制定愿景式战略目标。愿景式战略目标,与其说是用来实现的,不如说是用来不断接近的。②因为强调“能实现的”,所以容易让人忽视目标该有的挑战性,所以不适用于制定项目目标。项目作为旨在实现跳跃式发展的独特性工作,其目标必须具有挑战性。③“具体的”“可测量的”“有时限的”这三条之间的交叉太大。“可测量的”和“有时限的”这两条,其实可以合并进“具体的”。

鉴于“SMART原则”的局限性,本文尝试提出一个用于制定目标的新原则,即“ROOTS原则”。这个新原则应该能够克服“SMART原则”的局限性,适用于制定愿景式战略目标和挑战性项目目标。

何为“ROOTS原则”

ROOTS本身是一个英文单词,意思为“根”,它也是以下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见图1)。

· RO代表Result-Oriented,意思为:以成果为导向的。

· O代表Obsessive,意思为:日思夜想的、魂牵梦绕的。

目标必须是具体的,而不能是笼统的、模糊的。这里的“S”,是“SMART”原则中的“S”“M”和“T”的综合,同时包含三层意思:具体的、可测量的和有时限的。

· S代表Specific,意思为:具体的。

符合上述四条要求的目标,才是真正扎根于人心的、有意义且能够实现的目标。

图1 制定目标的“ROOTS原则”

“ROOTS原则”的特点

目标须以成果为导向(Result-Oriented)

即便是对永远无法实现、只能不断接近的愿景式战略目标,我们也必须规定在特定时间必须完成的中间的可交付成果。

我曾经总结了三句话:观察必有发现,学习必有心得,思考必有成果。这里的“发现”和“心得”都是中间的可交付成果,而“成果”则是基于对“发现”和“心得”的深入思考而得到的最终的可交付成果。如果观察而无发现,学习而无心得,思考而无成果,就不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

项目管理非常强调以成果为导向。做项目就是要做出所需的、可验证的可交付成果。开始做一个项目或一件事情之前,就应该预想一下项目或事情做完后要取得什么可交付成果,甚至还要预想一下在做项目或事情的过程中要取得什么中间可交付成果。如果你计划做一个图书阅读项目,那就应该设想一下该取得的可交付成果,如该写出来的学习心得。一位朋友告诉我,他去年读了120本书,平均每三天读一本。我听了之后,建议他把读书的数量减少一半,并把省下来的时间用来写读书体会,因为取得了“读书体会”这个成果,读书的效果当然就会更好。

在本次研究中,采取6个实验班进行学习实践相关研究,试验期为一年。通过数据对比,所有参加试验的学生在单位时间内的平均成绩均有所提高(见表1)。可见,在大学英语学习过程中,采取移动学习方式,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热情,还能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目标须是日思夜想的(Obsessive)

对于计划要实现的目标、要取得的可交付成果,我们必须日思夜想、魂牵梦绕,甚至有点强迫症。日常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轻微的强迫症,这不要紧,关键是我们要控制它,不要让其恶化。在控制它的同时,还要设法把轻微的强迫症用到正确的地方,例如,用于强迫自己实现目标。

在制定目标的时候,我们必须认认真真地问问自己:这真是我想要的吗?想要,不仅是显意识里想要,而且必须是潜意识里也想要。这个目标,必须是你的整个身心的需要,而不能是身心的某个部分接受它,其他部分又拒绝它。

我们制定的目标必须是高水平的,必须是花大力气才能实现的,而不是轻易就能实现的。那种轻易就能实现的目标,最多只能作为日常运营目标,而不能作为战略目标或项目目标。日常运营是要维持生存,而开展战略管理和做项目都是要实现发展,特别是跳跃式发展。很容易实现的目标对实现跳跃式发展没有多大意义。

制定目标可以用这个全身心决策方法。只有整个身心都乐意接受的目标才是日思夜想、魂牵梦绕的目标。例如,我先用大脑决定出门跑10千米,再感受一下其他器官是否乐意接受这个决定。如果乐意,那么跑10千米将是一种享受。如果不乐意,我勉强去跑,那就是负担了。只有整个身心都乐意接受的目标,你才能尽全力去实现它,并且享受实现过程之中和实现目标之后的快乐。

目标须是高水平的(Top-level)

在《项目干系人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14年出版)这本书中,作者罗德介绍了一种全身心决策方法,即:动用大脑、心脏和肠胃等全部器官来做决策,而不是只依靠大脑。这样,就可以确保我们所做出的决策符合整个身心的需要,而不只是某个器官的需要。

如果说全地形机器人的设计和调试是百分之七十的工作,那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一定是竞赛临场的发挥以及策略。目前各大全地形越野竞赛多以北京机器时代公司的“探索者”套件为主,其优点是机械套件镁铝合金强度高、重量轻,且其传感器传感灵敏,其主板基于Arduino UNO设计,容易控制且工作效率高。

做日常运营,通常不应该“赶鸭子上架”,但是做项目和做战略管理,就必须“赶鸭子上架”。

企业内部控制是基于原本传统理论知识的同时,融入新时代的管理特色以及时代风采,更容易被管理人员所接受,使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时更加得心应手,推动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 在方便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工作的同时,科学调节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进度,促进企业顺利运行及高效率工作。

其实,促使一个人前进的最大动力是发自内心的成就感,而不是任何别的东西。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如果我们做成功了,就会有成就感;一个很高的目标,如果我们实现了,就会有成就感。有了成就感,我们就会不停地去做类似的事情,实现类似的目标,从而不断进步。所以,不要把目标设定为“坐”着就可以够到的,也不要设定为“站”着就可以够到的,甚至不能设定为“踮起脚”就可以够到的,而应该设定为“跳起来”才能够到的。

制定高水平的目标,就是要求自己不能总在现有的舒适区内循环,而要在一定的时候突破这个舒适区去建立一个新的、更高的舒适区。在现有的舒适区内循环,那是做日常运营;而突破现有舒适区去创建新的舒适区,那就是做项目。例如,我在每天跑5千米已经形成习惯,变得很舒适之后,就启动了一个突破该舒适区的项目:每周至少跑一次10千米,并逐渐把10千米跑变成一个新的舒适区。接着,我在10千米跑的舒适区循环了大约一年时间,也就是做了一年10千米跑日常运营,之后又启动了一个项目:突破10千米跑舒适区,建立20千米跑舒适区。

有一个俗语,叫“赶鸭子上架”。做日常运营,通常不应该“赶鸭子上架”,但是做项目和做战略管理,就必须“赶鸭子上架”。例如,我在国外读项目管理硕士期间,把每一个案例作业都当作项目来做,总是选择较难的题目或较难的视角,并把克服困难的过程当作自我成长的机会,要求自己创造困难、创造挑战、创造好运。

动物防疫工作是在动物养殖中结合实际养殖现状以及常见疫病做好的预防、控制、消灭性措施,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畜禽养殖业长远发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是由不同部门与人员构成,对我国现有的防疫检疫工作标准进行分析,从畜禽动物引种、养殖、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对产品进行加工、销售和存储,做好各个环节预防与控制,能够全面提升动物健康水平。在动物检疫工作中,要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各类疫病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能对疑似患有疫病的动物进行强制性隔离,或做出相应处理措施。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整合当前防疫检疫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扩大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覆盖范围,提升工作质量[1]。

在确定战略目标或项目目标时,把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定为60%或70%就可以了。剩下的40%或30%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一个想要快速进步的人,绝对不会把目标设为100%能实现的。那种100%能实现的目标不能促使我们进步,即便是实现了,也不会带来成就感。如果没有成就感,我们就不可能越做越好。

目标须是具体的(Specific)

· T代表Top-level,意思为:高水平的。

什么才算是具体的目标呢?有以下三条基本的判断标准。

笼统的、模糊的事情是梦想或理想,而不是目标。梦想或理想必须被细化成具体的目标,才便于实现。例如,“我要当一个好学生”是一个梦想或理想,而不是目标;而“我要在数学期末考试中考90分”才是一个具体的目标。

笔者认为,法律翻译中术语翻译具有核心地位,关系到法律文本含义的传达、条文的解释和适用。译者应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考虑法律术语英译译名的选择。若当事人、律师、法官等面对着译法多样或是译名不准确的法律文本,当事人双方可能就会揪着几个词的译文反复争辩,不合理的一词多译就会严重影响司法实践的效率和效果,因而法律术语翻译对译者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事法律翻译的译者既要准确理解原文又要避免歧义、用目的语准确表达原文意思,仔细辨别各个译名和源语术语的内涵和外延,还要考虑到译文对读者的影响。不同的受众会有不同的阅读需求,但对于法律文本而言,译文若能满足“统一适用和解释”的功能,则应当是一篇合格的译文。

1)不同的人对目标会有基本相同的理解。如果不同的人对目标有基本相同的理解,那么这个目标就是足够具体的。反之,这个目标就是不够具体的。例如,某天上午,某人去蛋糕店订制一个蛋糕。他告诉店老板,这个蛋糕是要送给他的老板的,所以需要做得“大气”一些。老板答应了。下午,他去取蛋糕时,却责怪店老板把蛋糕做得太小气了。为此两个人发生了争吵。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对什么是“大气”,双方的理解不一致。

2)目标的实现是可操作的。也就是说,人们可以从目标中看出该从哪里入手、该做什么去实现目标。例如,“把墙壁油漆成白颜色”,就是可操作的目标;而“把墙壁油漆成很漂亮的颜色”,就是不可操作的目标。

3)目标的实现必须是可测量的。不仅最终实现与否是可以测量的,而且目标的实现过程也是可以追踪的,可以进行阶段性考察的。例如,“我要在三个月内减重10千克”就是可测量、可追踪的目标;而“我要减肥”这个目标就不符合此标准。

对于制定愿景式战略目标,则不必同时满足上述三条标准,只要满足第一条即可。对于从愿景式战略目标按领域分时段地分解出的分项战略目标和具体任务,则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条标准。这些分项战略目标和具体任务都是用来支持愿景式战略目标的。

在那之后,按照计划的进行,将由频繁的登月任务开始搭建起月球上的基础设施——比如说,搜寻到能作为燃料使用的水资源。接着会开始月球的工业化,建造起“支撑月球平稳发展的平台”。iSpace公司有66名员工和位于3个国家的公司总部,在第一轮融资中,获得了大约9 500万美元投资——这差不多比此前的所有太空探索公司的首轮融资都要高。该公司的一个赚钱想法是将顾客的载运物加到公司未来的月球车和着陆器上。

结语

“SMART原则”应用广泛,能够指导人们制定合理的目标,但该原则不适用于制定愿景式战略目标和挑战性项目目标。本文结合项目管理理论中的“以成果为导向”和“实现跳跃式发展”的要求,提出了一个制定目标的“ROOTS原则”,希望该原则能够帮助大家制定以成果为导向、扎根于内心、高水平且具体的目标。

(2)游离态的SO2-4 离子结构为对称的正四面体,电荷中心位于质点中心,结构稳定,不易被破坏(O-S键不易断裂),因而难以启动TSR反应。Amrani等[20]的研究表明,离子的接触离子对(Contact ion-pair,简称CIP)相对于游离的更容易引发TSR反应。在硫酸盐接触离子对结构中,阳离子(Mg2+、Ca2+、Al3+)接近于带负电的,由于异性电荷间的静电作用离子的正四面体结构发生偏变形,电荷中心发生偏移,远离阳离子端的电子云密度降低,O-S键键能降低,更容易断裂,从而启动TSR反应。

汪小金,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项目管理教授,《项目管理评论》首席学术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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