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法律制度论文_叶秀,董慧慧,李岚

导读:本文包含了信用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信用,法律制度,市场经济,信息,环境,法律,企业。

信用法律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叶秀,董慧慧,李岚[1](2019)在《论差序格局下的我国环境信用法律制度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历史传统塑造了中国当前社会依然为差序格局的社会,其特征是社会按照传统伦理划分为以血缘为中心远近亲疏不同的群体和阶层,也传递到环境信用法律中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中,使市场计价和信用可测度受到局限。文章对比中西方差异性社会关系对环境信用法律规制的影响,认为在立法方面可通过法律主体具体化、法律主体多元化、利益评估程序法制化进行规制,在司法实践方面可通过环境信用数据规范化、疏通跨区域环境信用执行、环境信用执行的责任范围有效界定等方面改进,从而保证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相互促进和统一。(本文来源于《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11期)

张建凤[2](2019)在《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公证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信用制度的构建,也能够为人们的财产安全提供充足的保障。但是,纵观当下发展情况,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公证法律制度不可避免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由此会对市场经济信息体系的形成产生不小影响。(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7期)

王莉[3](2019)在《健全我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法律制度的正当性面向》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保护法》等环境法律体系日渐趋同的多元共治理念,渗透并引发环境法律制度体系的结构性转型;国内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核心功能不能容纳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的制度功能;信用制度与信息制度错序产生的国内外法治及社会环境迥异等,决定了我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的正当性面向。(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与管理》期刊2019年09期)

贺利珍[4](2019)在《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证是社会信用的可靠保障,公证法律制度则是社会主义市场信用制度的基础。要想建立和完善市场信用制度,必须要健全公证法律制度,切实发挥公证法律制度在市场领域的功能。为此,文章专门就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作用做出了研究,希望能通过完善公证法律制度促进市场经济信用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5期)

宋志鹏[5](2019)在《浅析民商法视域的商事信用法律制度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商法是社会中一部用来约束民与商规范行为的法律,也是人们维权的重要法律。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的消费水平也不断提升,致使一些商家和顾客都有失信问题,比如叁鹿的奶粉掺假事件等等,所以民商法在此时显得尤为关键,它不仅为人们维权提供法律保障,还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平衡发展。所以其制度的构建也将成为我们着重探讨的问题,因此我们消费者或是商家都需要对其制度构建提出合理的建议,使它更加合理、全面,为我们社会的经济市场做出重要的贡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9期)

张明莉[6](2019)在《我国企业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体现的是最根本的社会关系,体现了市场经济中必备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是整个社会交往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交换,没有交换也就没有市场经济,没有市场经济整个社会运行就会停滞不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要靠自身的调节机制,还要依靠制度的约束,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法律为中介而建立起来的信用关系才是最稳固、最可靠的信用关系。市场的自我调节与法制的规范保障,双管齐下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然而信用制度是否完备也是经济体制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不发达国家的信用制度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不足,导致经济发展的失衡,信用制度的缺失会导致信用体系的土崩瓦解,给社会生活带来极大的灾难性后果,整个经济将产生不可预计的后果,因此健全信用制度体系是我国的当务之急。我国现阶段处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时期,“先照后证”、“证照合一”、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外资企业注册的电子化、“宽进严管”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极大程度地激发我国市场的活力,但在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制假售假、企业逃税漏税、实行商业欺诈、虚假广告滋生等等,都使市场化进程举步维艰,甚至会出现经济滑坡的现象,这些情况都从各方面都极大地反映出我国市场的信用环境的发展趋势不容乐观,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此时政府作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公正的执法行为,规范和监管市场秩序,应对市场层面各种突发的问题,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而在信用经济高速发展的形势下,如何让政府担任好市场主体信用的监管角色也是一个难题。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学者对我国信用危机产生的原因以及对策建议、国外学者的信用经济理论研究成果,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来研究政府如何担任好企业信用监管的领导角色。本文首先对信用、企业信用、企业信用监管含义、特征以及企业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的价值进行了阐释,为下文开展对企业信用监管的问题及建议的讨论奠定理论基础。紧接着本文结合实践情况加以说明我国的信用监管的实施成效,现阶段我国已经构建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大有益处,同时印发了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实践中也对多种失信行为进行了依法惩罚,提出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失信”的大格局口号,清除市场中的不良因素,净化市场环境,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的进程。当然在发展进程中也暴露出我国企业信用监管的诸多问题,例如企业信用监管立法不系统不能为实践中企业信用监管提供具体的操作性指导,会导致实践乱序的局面;企业信息公示范围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企业信息公示的效果,如不合理调节将会违背我国企业公示制度设计的初衷,阻碍我国信用建设的进程;信用救济程序不完整限制了企业诉求的表达;信用修复机制尚未建立使我国信用管理中的联合惩戒措施的作用并不能发挥到最佳状况;我国的政府部门监管能力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使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局面低下。随后通过介绍外国不同的信用管理模式,并对其进行对比,与我国实际相结合,从而得出对我国有益的经验。最后本文对这些问题的具体分析的目的是提出准确有力的良策来解决上述问题,促进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的发展,提高我国政府在企业信用监管的能力,有效地指导我国企业信用建设的发展。其中的特色之处即结合大数据的发展时代,提出要重点培育发展大数据的第叁方信用机构与政府合作,以此来弥补政府部门目前信用信息处理能力低的问题。并且指出政府扶持行业协会的重要性,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的多元共治局面,推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步伐。(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1)

段西[7](2019)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之大势下的“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在此背景下进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使得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监管由事前监管转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了更好的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从2014年颁布至今已实行四年有余。不可否认的是,《条例》的颁布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并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也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了查询企业经营状况的官方渠道,这对于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是当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仍存在一些尚需完善的地方,如尚未制定统一的信用约束机制、经营异常名录影响范围不大、联合惩戒机制存在缺陷、未与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做好衔接等,使得原本设立的信用约束机制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强制性和自愿性信用信息公示范围过窄,难以满足市场交易方的需求;任职限制规定不够严谨和未规定刑事责任导致企业违背信用信息公示义务的责任较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实践当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并且尚未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等。由于《条例》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国外并没有专门针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进行立法,但是也可通过研究国外构建信用体系的不同模式进行比较研究,本文通过研究当前国际上存在的叁种构建信用体系的主要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市场主导型模式、行业协会主导型模式,依据叁大基本原则:维护交易安全原则、保护商业秘密原则、以及守信获益失信受损原则,对我国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合理划分信用信息公示范围,加重企业违背信用信息公示义务的责任,优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以期为我国企业信用信息法律体系的构建贡献自己微薄力量。(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9-03-20)

魏宏[8](2019)在《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中,公证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其不仅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信用制度的基础,也是保障人们财产的一种形式。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公证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将会影响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形成,所以人们应当加以重视,注重完善和健全现有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公证法律的作用和价值,为推动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转奠定坚实基础。本文将会针对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分析等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希望能够为人们带来一定帮助和启发。(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8期)

王华[9](2019)在《个人信用档案管理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而其背后个人信用问题也愈发严重,严重地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迫切需要建立法律法规、规范个人信用档案,以解决现在商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合理的个人信用档案,可以有效地减少股票交易风险,促进经济市场和谐发展,推动和谐友善社会快速形成。因此,本文将主要论述个人信用档案管理法规制度研究。(本文来源于《山西档案》期刊2019年01期)

孙昊[10](2018)在《我国信用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的软件。目前,我国信用法律制度滞后。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要求并针对我国实际,本文拟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形成严格的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和惩戒机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35期)

信用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公证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信用制度的构建,也能够为人们的财产安全提供充足的保障。但是,纵观当下发展情况,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公证法律制度不可避免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由此会对市场经济信息体系的形成产生不小影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信用法律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叶秀,董慧慧,李岚.论差序格局下的我国环境信用法律制度建设[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2].张建凤.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分析[J].法制博览.2019

[3].王莉.健全我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法律制度的正当性面向[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9

[4].贺利珍.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研究[J].法制博览.2019

[5].宋志鹏.浅析民商法视域的商事信用法律制度构建[J].法制博览.2019

[6].张明莉.我国企业信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9

[7].段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法律制度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9

[8].魏宏.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分析[J].法制博览.2019

[9].王华.个人信用档案管理法律制度研究[J].山西档案.2019

[10].孙昊.我国信用法律制度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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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对企业信用行为的影响1 合作创新的制度环境示意图劳动分工与交易成本关系家族企业职业化管理的影响因素高新区创新能力演进路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动态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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