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明杰:尚秉和象数解《易》析论论文

汪明杰:尚秉和象数解《易》析论论文

摘 要:尚秉和作为晚清民国象数易学大家,其象数解《易》之系统、完备,奠定了其在易学史上不可摇撼的地位。尚氏综合运用诸多易象、易数解《易》。其以象解《易》可析分为五:覆象、大象、对象、互象、逸象。其以数解《易》可析分为十:先天八卦数、爻数、五行数、十日数、九宫数、策数、十二辰数、八卦成列之数、爻辰数、生生之数。尚秉和以数解《易》,标准不一,如对“三”的解释,或取先天八卦数,以离为三,或取九宫数,以震为三,或取十日数(纳甲数),以艮为三,或取生生之数,以坎为三。表面上看,似乎难脱牵强附会、自相矛盾之诟病,但其实,这正反映了《周易》“变易”之理。正如《易传》中所言:“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关键词:尚秉和;易学;象;数

尚秉和(1870-1950),字节之,号滋溪老人、石烟道人,晚清民国易学大家,著有《周易古筮考》十卷、《左传国语易象释》一卷、《焦氏易林注》十六卷、《焦氏易诂》十二卷、《周公时训卦气图易象考》一卷、《连山归藏卦名卦象考》一卷、《周易尚氏学》二十二卷、《易林评议》十二卷、《读易偶得录》二卷、《太玄筮法正误》一卷等。近二十多年,学界对于尚秉和易学思想研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将尚秉和易学与前人易学对比研究。夏博在《浅析尚秉和对虞氏易学的批判》(2010年山东大学中国哲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中将尚氏易与虞氏易进行对比,从易象、卦变、易理、易学史四个方面分析,认为二者的学术体系、观变玩占能力、家世背景和个性因素导致了尚氏对虞氏易学的批判。李征光在《理、象、数、筮的诠释体系——试论尚秉和之易学》(2012年山东大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中将尚氏易与杭辛斋、李证刚、徐昂、沈氏父子、胡朴安、于省吾、高亨、熊十力、牟宗三等易家对比。姜文华在《不谓其是 不匿其非——尚秉和、李镜池治易路径比较研究》(《宁夏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中指出尚秉和用力于“象”,以“尊古”“合观”“重象”和“考据”的方法进行研究,然李镜池致力于“史”,以“疑古”“分观”“轻卦”和“实证”的路数进行研究。

其二,对尚秉和易学做整体研究或对某一部分做深入研究。刘光本在《尚秉和易学思想初探》(《周易研究》1995年第4期)中概括了尚秉和的两大易学贡献:一为对于卦象的规整与推衍,二为对于古筮法的阐释与考订。刘玉建在《试论两汉易学的传承——与尚秉和先生商榷》(《理论学刊》1996年第2期)中认为西汉易至东汉失传这一结论值得商榷。赵杰在《本易理以诂易辞 由易辞以准易象——试论尚氏易学的特色及其对易学史的贡献》(《周易研究》2002年第6期)中指出尚秉和独特的研易思路是“本易理以诂易辞”,“由易辞以准易象”。连镇标在《尚秉和易学思想考》(《周易研究》2007年第2期)中认为尚氏易学特色有三:一为“欲学易,先明筮”,二为“象为易之本”,三为“易之道,阴阳相须”。韩慧英在《尚秉和易学思想研究》(2007年山东大学中国哲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中,从易理、象数、占筮、易学史四个方面探究尚秉和易学思想,指出尚氏易学最大特色在于“提出了完整而详备的卦象说”,同时指出其最大缺陷在于用“象”绝对化。[1]韩慧英在《尚秉和之“阴阳相须”易理思想辨析》(《周易研究》2008年第4期)中,认为:“其阴阳相须的‘易理’思想,有别于易学史中义理派之‘义理’。”[2]黄黎星和倪可风在《尚秉和先生治易之学思进路》(《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中认为:“尚秉和先生的钩沉索隐,揽精发微的治《易》之学思进路,使众多失传之的《易》象以确凿证据重新彰显。”[3]李征光在《理、象、数、筮的诠释体系——试论尚秉和之易学》(2012年山东大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中,将尚氏易的诠释原则归纳为:求是、易简、自洽、存疑,并探讨了尚氏文献学成就对其易学体系构建的贡献。[4]胡刚红在《尚秉和的〈焦氏易林〉研究》(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中国哲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中指出《焦氏易林》为西汉书,根源于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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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但毋庸讳言,尚存有一些缺陷。本文拟将尚氏易与郑玄、陆绩、虞翻、九家等易进行比较研究,努力揭示尚氏易与汉易的异同,以突出其独有的解《易》体系。

一、以象解《易》

尚氏易学最大特色在于以《左传》《国语》和《焦氏易林》解《易》,并且利用其中的象数解《易》。尚秉和认为:“《左传》《国语》为最古之易师。”[5]6“春秋人言《易》者,亦无一字不根于象。”[6]1尚秉和搜罗春秋筮例,加以研究,发现《易》用正、用互、用覆之法春秋有之。关于汉代易学,尚秉和认为:“能注《易》者,莫详于焦氏也。”“《焦氏易林》,则无一字不从象生。”[6]206-207关于《焦氏易林》的成书,尚秉和力证其为西汉易书,接续先秦易学。

《焦氏易林注》卷一乾之复“三人为旅”,尚氏注:“震为人,数三,故曰三人。”[7]8卷一屯之剥“五神共舍”,尚氏注:“艮为舍,反震为神,坤五行数五,故曰五神共舍。”[7]47卷二《需之蛊》“旨酒一盛”,尚氏注:“互大坎为酒,震为盛;坎数一,故曰一盛。”[7]86以上皆用了五行数。震为木,其数三。坤为土,其数五。坎为水,其数一。

根据输入特征图的大小,判断特征图尺寸与输出特征图尺寸的关系,如果输入特征图大于输出特征图大小,则利用可变尺度池化层使得特征图下采样到固定大小的输出,当输入特征图小于固定输出特征图大小时,利用双线性插值,使得网络输出为固定尺寸的特征图。

(一)互象

北方一、六水,南方二、七火,东方三、八木,西方四、九金,中央五、十土。尚秉和在《焦氏易诂》卷十一云:“朱汉上谓之洛书数,朱子则谓为河图数。郭璞《洞林》云坎数六、木数三是也。”[6]178

正如尚秉和所说,“凡《易林》所用之数,卦数几居其半”。如《坤之夬》“一簧两舌”,尚氏注:“兑为簧,为舌。《诗》巧言如簧。乾卦数一,兑卦数二,故曰一簧两舌。”[7]33此处用先天八卦数乾一、兑二。乾之随“两蛇为辅”,尚氏注:“巽蛇,兑卦数二,故曰两蛇。”[7]6此处用先天八卦数兑二。屯之同人“三系维弩”,尚氏注:“互巽为绳,故曰系;离卦数三,故曰三系。”[7]44此处用先天八卦数离为三。

在《焦氏易林注》中,尚秉和用互象注解林辞。如《焦氏易林注》卷一坤之离 “齐鲁争言,战于龙门”,尚氏注:“中爻巽齐兑鲁,而二至五正反两兑相背,兑为言,故曰齐鲁争言。伏坎,中爻震为战,为龙,艮为门,故曰龙门。”[7]29之卦离二爻、三爻、四爻、五爻互大过,离伏坎,其二爻、三爻、四爻互震。卷九大壮之离“筑室水上,危于一齿。丑寅不徙,辰巳有咎”,尚氏注:“通坎。中爻艮为室,为筑,下坎,故曰筑室水上。坎为危险,后天坎数一,故曰危于一齿。齿字恐讹,未详其义。先天震居丑寅,后天艮居丑寅,故曰不徙。坎中爻也。先天兑居辰巳,后天巽居辰巳。离中爻也。泽风成大过,大过死,故曰有咎。”[7]609之卦离旁通坎,坎二爻、三爻、四爻互震,三爻、四爻、五爻互艮,离二爻、三爻、四爻互巽,三爻、四爻、五爻互兑。

据笔者梳理,《周易尚氏学》一书中有六处运用互象解《易》。泰大象“以左右民”,尚氏释曰:“互震为左,互兑为右。”[5]62泰二爻、三爻、四爻互兑,三爻、四爻、五爻互震。汉儒虞翻亦用“震为左,兑为右”[10]657释之。贲六四“皤如”,尚氏释曰:“卦三至上互大离,离为大腹,故曰皤如。”[5]101然陆绩用贲九三、六四、六五互震,“震为马,为白……案皤亦白素之貌也”[10]688释之。明夷卦辞“利艰贞”,尚氏释曰:“按二至四互坎,故曰艰。”[5]152虞翻释曰:“五失位,变出成坎,为艰。”[10]723此用卦变。睽上九“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尚氏释曰:“互坎为豕,为涂,为车,为鬼。”[5]166虞翻释曰:“坎为豕、为雨,四变时坤为土,土得雨为泥涂……坤为鬼,坎为车。”[10]731睽六三、九四、六五互坎,九四不当位变成六四,而成坤。此用卦变和虞氏逸象坤为鬼。丰六二“丰其蔀”,尚氏释曰:“二至五互大坎,坎为隐伏。”[5]229虞翻释曰:“日蔽云中称蔀,蔀小也,谓四。二利四之五,故‘丰其蔀’。”[10]782-783节九二“不出门庭”,尚氏释曰:“互艮为门庭。”[5]247节六三、六四、九五互艮。虞翻释曰:“艮为门庭。”[10]796

(二)覆象

半象即在一个六爻卦中,由相邻两爻组成的象,如上阳下阴两爻可视为半艮象,上阴下阳两爻可视为半震象。

尚秉和云:

左氏昭五年,明夷之谦云:于人为言。谦下艮,艮为震覆,震为人,为言。又曰:败言为谗。震覆即言败。又曰:主人有言,言必谗也。诚以谦反正两震言相背,故曰谗。有言即谗者……又晋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曰:西邻责言。兑为西,故曰西邻。兑为口舌,为言,而三至四覆兑,两兑口相对,即相背,故曰责言……又曰:败于宗丘。震为主,为宗,为覆艮,故曰宗丘。亦用覆也。[6]25

据笔者梳理,尚氏在《周易尚氏学》中有三十六处用覆象解读卦爻辞。兹举五例。讼初六“小有言”,尚氏释曰:“坎上下兑口相背,故有言,有言即讼也。”[5]42虞翻释曰:“‘小有言’谓初四易位成震言,三‘食旧德’,震象半见,故‘小有言’。”[10]643此用卦变和半象。震上六“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尚氏释曰:“艮为躬,艮覆为震,故不于其躬于其邻。震为邻……卦二至上正反震,故有言。有言者争讼。”[5]215虞翻释曰:“四变时,坤为‘躬’,‘邻’谓五也,四上之五,震东兑西,故称‘邻’。之五得正,故‘不于其躬于其邻’。”[10]772此用虞氏逸象坤为躬和卦变。渐初六“有言”,尚氏释曰:“有言者争讼。震为言,艮为反震,败言,故曰有言。”[5]222虞翻亦用“三动受上成震,震为言”[10]776释之。此用虞氏逸象震为言。兑大象“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尚氏释曰:“阴阳相遇相悦为朋友,兑口故曰讲习。初至五正反兑相对,正朋友互相讲习之象,故君子法之。”[5]240此处用覆象兑释两朋友讲习。虞翻释曰:“君子,大壮乾也。阳息见兑,‘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兑二阳同类为‘朋’,伏艮为‘友’,坎为‘习’,震为‘讲’,兑两口对,故‘朋友讲习’也。”[10]791节象,尚氏释曰:“凡卦名皆从卦象生,震为竹,而二至五正反震,两竹相和,则信成矣。”[5]245

(三)半象

所谓“覆象”,指将卦的爻画上下颠倒过来所成的象。如震卦上下颠倒成艮卦,需卦上下颠倒成讼卦。覆象亦称“倒象”“反象”,来知德称为“综卦”。

尚秉和云:

伏象即旁通,来知德称为“错”。阴爻下伏阳爻,阳爻下伏阴爻,如乾卦的伏象为坤卦,震卦的伏象为巽卦。

《易》用半象,前既言之矣。然《易》用半象之处不多,故《易林》用之亦少。独于既、未济二卦,十八九用之。他若解、家人、蹇、睽、渐、归妹六对象,亦往往用之。初视之,皆不解其所谓,后由《易》推《易林》,始知其用半象。如需之既济云:游居石门。则以既济中爻有半艮象,故曰居,曰石,曰门;半震为游。涣之未济云:三虎上山。未济有三半艮形,故曰三虎上山;半震为登,为上。皆用半象也。[6]25

如尚氏所云,“《易》用半象之处不多”,《周易尚氏学》中用半象解《易》共有六处。履六三“跛能履”,尚氏释曰:“震为履。二三半震。故曰跛能履。”[5]58此用半象震。虞翻释曰:“讼,坎为曳,变震时为足,足曳,故跛而履。”[10]655此用卦变。归妹九二“眇能视”,尚氏释曰:“二三半离,故曰眇。”[5]226此用半象离。虞翻释曰:“视,应五也。震上兑下,离目不正,故‘眇而视’。”[10]779既济六二“勿逐”,尚氏释曰:“震为逐,半震故勿逐。”[5]259此用半象震。虞翻释曰:“泰,震为七,故‘勿逐七日得’。”[10]803既济九三“高宗伐鬼方”,尚氏释曰:“三四形震,震为帝、为主,故曰高宗,曰伐。”[5]259此用半象震。虞翻释曰:“高宗,殷王武丁。鬼方,国名。乾为高宗,坤为鬼方。乾二之坤五,故‘高宗伐鬼方’。”[10]803此用虞氏逸象乾为高、为宗,坤为鬼方。既济六四“繻有衣袽”,尚氏释曰:“三四震象,震为衣。繻有,言有帛衣也。四五巽象,巽为帛,亦为袽。袽,败絮也。”[5]260此用半象震、巽。虞翻释曰:“乾为衣,故称‘繻’。袽,败衣也。乾二之五,衣象裂坏,故‘繻有衣袽’。”[10]803此用虞氏逸象乾为衣。①案,“乾为衣”逸象未收录于惠栋《易汉学》。李鼎祚《周易集解》在既济卦六四爻辞(卷十二)下所收录的虞注以“乾为衣”释之。未济九四“三年有赏于大国”,尚秉和释曰:“以五上半艮为国也。”[5]263此用半象艮。虞翻释曰:“坤为年,为大邦。”[10]806此用虞氏逸象坤为大邦。

各级地方政府亲自去海外向离散人群筹款的行为在北伊洛戈省非常普遍,海外离散人群通常是地方政府筹款时首先想到的对象,因为他们给人以普遍富裕的刻板印象。在当地,普通人的生活依然艰苦,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大量农民依然在进行手工劳作,遇到灾害的抵抗能力也很低。政府和机构雇员虽然和农民相比能够做到“旱涝保收”,但工资较低,让不少人发出“这里生活太艰苦”的感慨。海外工作的工资大约是国内工资的3倍以上。去海外谋生,一般都能感到短时间内生活水准的明显提高。最直观的感受是美元、英镑来到这里直接乘上好几倍,立刻变为有钱人。

(四)伏象

在中国综合国力日益强大、海外投资逐年增长的大趋势下,中国不应当担心赋予公司双重国籍可能引起的更多外交保护压力。若中国仍持上述保守立场,会阻碍中国向开拓国际市场的中国公司实施外交保护。

尚秉和云:

水泥采用中材湘潭水泥厂生产的P.O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聚乙烯醇纤维由日本可乐丽公司生产,成品为束状的纤维。PVA纤维的性能见表1。减水剂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PCA-Ⅰ型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精细石英砂的粒径为120目,密度为2.18×103kg/m3。橡胶粉(Rubber Powder,以下简称RP)由橡胶回收工厂生产,粒径为60目和120目两种,密度为0.98×103kg/m3。粉煤灰为湘潭电厂生产的一级粉煤灰。

《易》比九五云:显比。坎隐伏,胡有显象?则以对象离主文明也。大有六五云:有孚。象曰:信以发志。夫曰孚,曰信,曰志,离皆无此象,则以对象比上坎,坎为孚,为信,为志也。《易林》本之,各卦爻词用对象者十之三四;本象与对象杂用者十之三四;其专用本卦象者二三而已。如复之巽云:三人俱行,一人言北。伯仲欲南,少叔不得。中路分道,争斗相贼。爻词巽而象全用震。震为人,为行,数三;上震下震,二至四反震,共三震,故曰三人俱行。震为南,互坎,坎数一;二至四反震,与上下震相反,故曰一人言北。震为言也。震为伯,坎为仲,故曰伯仲。震为南,故曰欲南。艮少男,故曰少叔。艮为覆震,向下,故曰不得,言不从伯仲南行也。艮为道路,坎为中,或向南或向北,则分道矣。震为争,艮为手,二至上反正两艮、震相背,故曰争斗。坎为盗贼,故曰相贼。无一字不用震象……推焦氏之意,阴阳气既相薄、相通、相逮,即混合而不能分,此立杆则彼必见影,见其一即知其二,故混同若此。反之于易,亦往往如此也。《左传》史巫曰:震之离亦离之震。此易说之最古者也,即旁通也。[6]23-24

尚秉和在研读《焦氏易林》的过程中,发现《易林》大量使用伏象,故其在《周易尚氏学》中用伏象解《易》共有三十七处。兹举三例。小畜九三“舆脱輹”,尚氏释曰:“伏坤为舆,伏震为輹。”[5]54此用伏象坤,伏象震。虞翻释曰:“逸坤为车,为辐。”[10]652此用虞氏逸象坤为车①案,“坤为车”逸象未收录于惠栋《易汉学》。李鼎祚《周易集解》在小畜卦六三爻辞(卷三)下所收录的虞注以“坤为车”释之。,为辐。鼎,尚氏释曰:“端木国瑚曰:鼎之象不在鼎,而在伏象屯。屯下震为足,互坤为腹,上坎为耳,为铉,凡鼎之象无一不备。后人不知易于正伏象不分,谓下阴为足,中三阳为腹,五阴为耳。易焉有巽足、乾腹、离耳之象哉?按端木国瑚说是也。二千年误解,得是而正,其功甚伟。”[5]209此用伏象屯。郑玄释曰:“鼎,象也。卦有木火之用,互体乾兑,乾为金,兑为泽,泽钟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烹熟物之象。”[10]766此用互卦乾、兑。归妹上六“士刲羊无血。无攸利”,尚氏释曰:“坎为血……坎伏,故无血……巽为利,巽伏,上下失应,故无攸利。”[5]227-228此用伏象坎和伏象巽。虞翻释曰:“三四复位成泰,坎象不见,故‘无血’。三柔承刚,故‘无攸利’也。”[10]781此用卦变。

于省吾在《周易尚氏学·序言》中指出:“鼎卦作,《乾凿度》谓‘鼎象以器’。毛奇龄《仲氏易》说:‘鼎有足有腹有耳有铉,而卦文俱象之。下画偶似足,二三四画奇皆中实,似腹,五画偶似耳,上画奇似铉。’按毛解甚确,而先生于本书从端木国瑚之说,谓‘鼎之象不在鼎,而在伏象屯’,舍鼎形之实象而信伏象,未免疏失。”[5]324于省吾对尚秉和的批评切中肯綮。“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道至易至简,尚秉和的解读显得过于复杂。

(五)逸象

《周易·说卦》中未见记载的八卦取象被称为逸象。著名的有荀九家逸象、虞氏逸象等。

尚秉和除发明互象、覆象、半象、伏象等易象用于解《易》之外,在精研《焦氏易林》基础上,还发现一百七十馀《易林》逸象,并著《〈易林〉逸象原本考》,详见《焦氏易诂》。于省吾认为尚秉和“在极为错综复杂的情况下,用归纳方法,分析和总结了各种逸象的应用规律,进一步以之诠释《周易》,基本上都是吻合无间的。因此,《左传》《国语》《易林》和《易卦》的用象,才由前此的对立得到统一。由于《周易》无象外之辞,而先生的绝大发明则在乎象,解决了旧所不解的不可胜数的易象问题,可以说,先生对易象的贡献是空前的”[5]325。

在《焦氏易诂》附卷二《左传国语易象释》中,尚秉和运用了乾南、震君、震武、震輹、震筐、震虚、震南、震射、震姬、震旗、兑嬴、艮鸟、艮言、艮牛、坎夫、巽姜、巽母、巽陨等逸象。

人性化的教育管理,要符合和满足人的特性发展需要。因此,建设人性化校园必然要求“以人为本”为核心。首先,教师工作环境权的确立,重视倾斜保护教师,从而实现学校、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和谐发展。还教师工作环境权,通过打造学校的校园环境、办学理念、制度建设、校风校貌等育人环境,形成“以人为本”的校园教育氛围,有效实现环境育人。其次,还教师工作环境权,经常“问需于师”,满足教师的合理需求,使教师成为和谐校园建设的中间力量。“问需于师”,通过意见沟通和信息交流,倾听教师心声,缓解教师压力,营造和谐氛围,纠正对教师管理中出现的偏差,切实解决相关教师利益的问题。

尚氏以《左传》《国语》逸象解《易》之例甚多。如,小过六二“不及其君”,尚氏释曰:“二应在五,五震为君,乃五不应,故不及其君。”[5]255此处用震为君逸象。虞翻释曰:“五动为君。”[10]800此用卦变。履六三“武人为于大君”,尚氏释曰:“伏震为武人,乾为大君,三承乾,故曰武人为于大君。”[5]59此处用震为武逸象。虞翻释曰:“乾象在上为武人。”[10]655此处用虞氏逸象乾为武人。大壮九四“壮于大舆之輹”,尚氏释曰:“震为舆,为輹……四往五,震象毁,而兑毁折,故曰壮于大舆之輹。”[5]148此处用震为輹逸象。虞翻释曰:“坤为大车,为腹,四之五折坤,故‘壮于大车之腹’。”[10]720此处用虞氏逸象坤为大车②案,“坤为大车”逸象未收录于惠栋《易汉学》。李鼎祚《周易集解》在大壮卦九四爻辞(卷七)下所收录的虞注以“坤为大车”释之。、为腹。归妹上六“女承筐无实”,尚氏释曰:“下兑为女,震为筐。女在下,筐在上。故曰女承筐。乃上不应三,故无实。震为虚,亦无实也。”[5]227此处用震为筐、为虚逸象。虞翻释曰:“震为‘筐’,以阴应阴,三四复位,坎为虚,故‘无实’。”[10]780亦用虞氏逸象震为筐,坎为虚。明夷九三“明夷于南”,尚氏释曰:“三遇坤,坤为夜、为黑,震为南。”[5]154此处用震为南逸象。《九家易》释曰:“南者,九五大阳之位,故称‘南’也。”[10]725解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尚氏释曰:“震为公,为射,为损。伏巽为墉,为高。”[5]172此处用震为射逸象。虞翻释曰:“三失位,动出成乾,贯隼,入大过死象。”[10]736此处用卦变。小过初六“飞鸟以凶”,尚氏释曰:“艮为鸟。四虽有应,二得敌,应予阻格,又失位,故凶。”[5]255此处用艮为鸟逸象,而虞翻释曰:“应在四,离为飞鸟。”[10]800此处用虞氏逸象离为飞鸟。渐初六“有言”,尚氏释曰:“有言者争讼。震为言,艮为反震,败言,故曰有言。”[5]222此处用艮为言逸象。虞翻释曰:“震为言。”[10]776此处用虞氏逸象震为言。无妄六三“或系之牛”,尚氏释曰:“艮为牛,巽为系,故曰或系之牛。”[5]113此处用艮为牛逸象。虞翻释曰:“坤为牛。”[10]696小过六二“遇其妣”,尚氏释曰:“巽为妣。二当巽初,故遇其妣。《尔雅》:母曰妣。”[5]255此处用巽为母逸象,而汉儒虞翻则以“坤为母”[10]800释之。鼎初六“鼎颠趾”,尚氏释曰:“震为趾,震伏巽陨,故曰颠趾。”[5]209此处用巽为陨逸象。虞翻以“大壮震为足,折入大过,‘大过,颠也’,故‘鼎颠趾’也”[10]767释之,此用卦变也。

尚氏以《易林》逸象解《易》之例也甚多。如,乾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尚氏释曰:“乾为君子;为大明,故为日。”[5]4此用乾为日逸象。虞翻释曰:“谓阴息至三已变成离,离为日。”[10]609此处用离为日。益卦辞“利涉大川”,尚氏释曰:“坤为大川,震为舟,初阳遇阴而通,故曰利涉。”[5]178此用坤为水逸象。虞翻释曰:“谓三动成涣,涣舟楫象。”[10]740此处用卦变,益六三变九四成家人,家人卦外卦不变,内卦变坎卦,成风水涣。旅九三“旅焚其次”,尚氏释曰:“艮为火,故焚其次。”[5]233此用艮为火逸象。虞翻释曰:“离为火。”[10]786此处用离为火。

二、以数解《易》

尚秉和认为:“数者,易道所由成也。”[6]175在《焦氏易诂》卷十一,尚秉和明确提及先天八卦数、爻数、五行数、十日数、九宫数、策数、十二辰数。除上述七种数,笔者通过梳理《焦氏易林注》四千零九十四个林辞,发现尚氏尚用八卦成列之数、爻辰数、生生之数。

血管通路是透析患者的“生命线”,对血液透析患者至关重要。自体动静脉内瘘有血栓形成率低、感染率低等优点,是目前血管通路建立的首选方案[1]。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糖尿病、高血压的发病率升高,老年肾脏病、糖尿病性肾病、高血压性肾病患者逐年增加,其中越来越多的患者因自身血管条件差而无法行自体动静脉造瘘手术,或因心功能不全而无法耐受内瘘,需要尝试其他的血管通路。

(一)先天八卦数

尚秉和在《焦氏易诂》卷十一云:“卦数者,八卦之次第也。故数只有八,不及九……《周易》定位首乾,乾始坤终,乾作坤成。系传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之次,皆出于自然。故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凡《易林》所用之数,卦数几居其半。”[6]176

在《焦氏易诂》附卷二《左传国语易象释》中,尚秉和有三处使用互象。《筮公子完生》:“庄二十二年。陈公子完奔齐……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尚氏注:“坤为国,互艮为观,为光,故曰观国之光。”[6]207观卦的二爻、三爻、四爻互艮。又“犹有观焉”,尚氏注:“犹有观者,言之卦初之五,仍风地观,故曰犹有观。”[6]209之卦三爻、四爻、五爻互巽。尚秉和认为此筮例“为五字互之祖”[6]209。《秦筮与晋战》:“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尚氏注:“按蛊互震,震为千,为车,故曰千乘。震为奔驰,数三,故曰三去。去者,驱也。”[6]211此三爻、四爻、五爻互震。

本系统的软件包括下位机监测系统节点设计和上位机管理设计。根据系统的要求,下位机应该具有以下的功能;实现温湿度[10-11]、O2气体浓度等环境因子采样,传感器输出电信号,数据处理显示并上传至上位机管理平台,上位机完成数据分析处理,实现远程[12-13]监测。系统软件采用模块化设计,子程序互不影响。下位机如图6所示。

《易林》中大量用先天八卦数,但尚秉和在《周易尚氏学》中用先天八卦数解《易》只有五处。讼上九“终朝三褫之”,尚氏注:“褫,夺也。坤为夜,乾为朝,上居乾终,故曰终朝。与乾三终日同义。上应三,三体离,离卦数三,故曰三褫。”[5]44此用先天八卦数离三。同人九三“三岁不兴”,尚氏注:“乾为岁,离卦数三,故曰三岁。三阳遇阳,得敌,其行塞,故升高不兴也”[5]73此用先天八卦数离三。豫彖“而四时不忒”,尚氏注:“艮为时,震卦数四,故曰四时。”[5]80此用先天八卦数震四。巽六四“田获三品”,尚氏注:“伏震为田猎,兑羊、离牛、巽豕,故田获三品。离卦数三也。”[5]238此用先天八卦数离三。节彖“天地节而四时成”,尚氏注:“节,信也。四时往来,不差不忒,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艮为时,为成,震卦数四,故曰四时成。”[5]246此用先天八卦数震四。

(二)爻数

尚秉和在《焦氏易诂》卷十一云:“自初数之,或以一爻为一岁一年,同人九三:三岁不兴。既济九三:三年克之。或以一爻为一月,临:至于八月有凶。或以一爻为一日,复:七日来复。或以一爻为一人,损六三:三人行则得其友。皆爻数也。”[6]177

尚秉和在《焦氏易林注》中有用爻数解林辞之例。如乾之晋“三痴俱走”,尚氏注:“坤为痴,爻数三,故曰三痴。”[7]11在《周易尚氏学》中,共有七处使用爻数解《易》的例证。需上六“有不速之客。三人来”,尚氏注:“乾为人,上应在三,故曰三人来。”[5]41蛊卦辞“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尚氏注:“乾元为甲,蛊之先为泰,乾为日,三爻故曰先甲三日。乃由泰反否而蛊为之始,初爻上为蛊,二三随上成否,甲之在下者反上,先甲变为后甲矣,故又曰后甲三日。”[5]89《临·卦辞》“至于八月有凶”,尚氏注:“月卦始子复,至未遯正八月……凡易言八月、七日,皆言爻数。”[5]91-92复卦辞“七日来复”,尚氏注:“阳自姤而消,消至剥上,六日,反复则七日。自复而息,息至夬上,六日,反姤仍七日。”[5]107损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尚氏注:“乾为人。泰三阳原为三人,今成兑,损一人矣。损三以益上,上乘重阴,阳以阴为友,故曰一人行则得其友。友谓四、五。”[5]176革九三“革言三就”,尚氏注:“兑为言,乾亦为言,言多,故曰三就。又三在三爻,损六三云三人行,需上六云三人来,皆以在三爻。取数于三。三就者,三遇也,谓革言来之多也。”[5]207巽九五“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尚氏注:“震纳庚,一爻当一日,故曰先庚三日。今震究为巽,故无初。有终者,言巽之究仍为震。终即后也,故曰后庚三日。”[5]239

(三)五行数

互象指“互卦”之象。在重卦中,除内、外两经卦外,还暗含两个经卦,即由二、三、四爻组成的内互卦和由三、四、五爻组成的外互卦。除三爻互卦,还有四爻、五爻互卦。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党员干部也是人,有时难免也会出现过失,或者是过错。有句民谚叫做“小病不治,大病难医”。言下之意,是劝告人们,不论什么病,都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看医生,做到早治疗,争取早康复。同样道理,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某些或者某种问题,也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这样,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爱护。

尚氏利用《左传》《国语》和《焦氏易林》中的易象解《易》,发明互象、覆象、半象、伏象和逸象等易象之例。

(四)十日数

十日数,即纳甲数。尚秉和在《焦氏易诂》卷十一云:“乾纳甲壬,配一、九;坤纳乙癸,配二、十;震纳庚,配七;巽纳辛,配八;坎纳戊,配五;离纳己,配六;艮纳丙,配三;兑纳丁,配四。”[6]179

《焦氏易林注》卷一《乾之咸》“三人求橘”,尚氏注:“互乾为人,艮数三,故曰三人。”[7]10艮纳丙,故其数三。卷二比之比“九族和睦”,尚氏注:“坤为族,《汉上易》谓坤数九,以乙至癸也,故曰九族。”[7]139此乃十日数变例。在《周易尚氏学》中,有九处尚秉和以十日数(纳甲数)解《易》。如,屯六二“十年乃字”,尚氏注:“坤为年,数十,故曰十年乃字。”[5]32坤纳癸,故其数十。比九五“王用三驱”,尚氏注:“三驱猎礼也……艮数三,故曰三驱。”[5]51艮纳丙,故其数三。既济六二“七日得”,尚氏注:“七日得者,震为复,数七。言至七日,自然来复。”[5]259震纳庚,故其数七。

(五)九宫数

尚秉和在《焦氏易诂》卷十一云:“刘牧、朱震等谓之河图,朱子谓之洛书。于古皆无确征,故其名无定。考《大戴礼·明堂篇》曰:明堂凡九室,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与兹数正同。九室者,九宫也。是以《乾凿度》、张衡、郑康成等皆谓为九宫,故名曰九宫数。”[6]180九宫数为,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宫五,乾六,兑七,艮八,离九。

在《焦氏易林注》卷一乾之否“骖驾六龙”,尚氏注:“伏震为龙、为驾,乾数六,故曰骖驾六龙。”此处用九宫数乾六。在《周易尚氏学》中,尚秉和有七处使用九宫数解《易》。师九二“王三锡命”,尚氏注:“震为王、为言,故曰命。震数三。锡,予也。”[5]46据九宫数,震数三。明夷初九“三日不食”,尚氏注:“震为君子,为行;数三,离日,故曰三日。震为口、为食,坤闭,故三日不食。”[5]153据九宫数,震数三。睽上九“载鬼一车”,尚氏注:“互坎为豕,为涂,为车,为鬼。坎数一,故曰一车。”[5]166据九宫数,坎数一。解九二“田获三狐”,尚氏注:“坎为狐,坎陷故为获。二应在五,五震为田猎,数三,故曰田获三狐。”[5]171据九宫数,震数三。损卦辞“二簋可用享”,尚氏注:“震为簋,坤数二,故曰二簋。兑为享。享、饗通。”[5]174据九宫数,坤数二。丰上六“三岁不觌”,尚氏注:“震为岁,数三,故曰三岁不觌而凶也。”[5]231据九宫数,震数三。旅六五“一矢亡”,尚氏注:“坎为矢。乃坎伏不见,故一矢亡。坎数一也。”[5]234据九宫数,坎数一。

(六)策数

策数,又称大衍数。据大衍筮法,阳爻对应的策数是36,阴爻对应的策数是24。乾卦六阳爻,以6乘36,得216,故云“乾一爻之策三十有六,以三十六而六之,则二百一十有六,为乾一卦之策”。坤卦六阴爻,以6乘24,得114,故云“坤一爻之策二十有四,以二十四而六之,则百四十有四,为坤一卦之策也”。216+144=360,故云“乾坤之策,凡三百有六十”[6]181。《周易》六十四卦384爻,阴阳爻各192,以36乘192,得6912,以24乘192,得4608,6912+4608=11520,故云“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6]181。

从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速度测量不确定约为7.61×10-4m/s,而跟2.2节的分析结果,当信噪比48 dB时,理论上测速精度可达4.062 3×10-4m/s。这是因为我们只考虑了系统电学部分带来的测量不确定度,而测速系统中存在时钟抖动,光学器件误差等因素,均会对测速精度带来一定影响。

尚秉和认为,《焦氏易林》卷十二萃之夬、萃之大畜、卷六噬嗑之损都用了策数。其云:“按《易林》萃之夬云:千欢万悦。用乾策也。噬嗑之损云:远望千里。用坤策也。萃之大畜云:大树百根。用震策也。惟只遇乾、坤、震三卦言之,他卦则不见也。”[6]182

3.1 课前准备 提前一周建立正、反方各四人的学生辩论队,明确辩题及各方观点。课前两天,各方将一辩发言稿交对方,据此有针对性地准备驳论和自由辩论。另选出主持人,负责流程推进和时间控制。并准备微辩论的席卡和计时器等。布置无线网以方便现场查阅资料。设计思维导图框架(图1),准备好学生上课用的带有预设内容的不干胶贴纸(图2)。

(七)十二辰数

尚秉和在《焦氏易诂》卷十一中说:“朱震云:十二辰即月数。月数即消息数,或用之为日数,则京房之积算也。”[6]182按十二辰数,子数11,丑数12,寅数1,卯数2,辰数3,巳数4,午数5,未数6,申数7,酉数8,戌数9,亥数10。

尚秉和认为,《焦氏易林》卷九大壮之离、卷十三革之贲,都用了十二辰数。其云:“《易林》大壮之离云:丑寅不徙,辰巳有咎。则以坎互艮震,先后天皆居丑寅;离互兑、巽,先后天皆居辰巳。又革之贲云:亥午相错。则以艮居亥,离居午,皆论十二辰也。”[6]182

(八)八卦成列之数

八卦成列之数以地支配后天八卦,坎配子数一,艮配丑数二、寅数三,震配卯数四,巽配辰数五、巳数六,离配午数七,坤配未数八、申数九,兑配酉数十,乾配戌亥无数。[9]132-133

在《焦氏易林注》中,尚秉和用八卦成列之数解说《易林》,总计有二十八处之多。兹举三例。《易林》卷二比之中孚“利得十倍”,尚氏注:“巽为利,兑数十,故曰十倍。”[7]157此处用八卦成列之数兑为十。卷三履之履“十乌倶飞”,尚氏注:“离为乌,兑数十,故曰十乌。”[7]179此处用八卦成列之数兑为十。卷五蛊至归妹“十年无王”,尚氏注曰:“震为稂,为年,为王,兑数十,故曰十年。”[7]328此处用八卦成列之数兑为十。

(九)爻辰数

清华简六子系统以地支配六子卦,震配子午数九,巽配丑未数八,坎配寅申数一,离配卯酉数六,艮配辰戌数五,兑配巳亥数四。[8]

在《焦氏易林注》中,尚秉和以爻辰数注解《易林》,总计有二十六处。兹举三例。《易林》卷一乾之蛊“彭祖九子”,尚氏注:“艮为寿,故曰彭祖……震为子,数九,故曰九子。”[7]7此处用爻辰数震九。卷二讼之谦“九皋难和”,尚氏注:“震纳庚,数九,艮为皋,故曰九皋。”[7]105此处用爻辰数震九。卷三履之师“羊肠九萦”,尚氏注:“坤为肠,震为羊;数九,故曰九萦。”[7]181此处用爻辰数震九。

(十)生生之数

卦始于乾,故乾为一。由乾生坤,坤故为二。乾坤参综生离坎。坎阳卦数奇,坎故为三。离阴卦数偶,离故为四。五为各卦之合,卦居中宫,不专属于一卦。离坎参综生兑震,兑阴卦,故为六,震阳卦,故为七。兑震参综生艮巽,巽阴卦,故为八,艮阳卦,故为九。[9]133

2013年汛期,嫩江、松花江发生了1998年以来最大的流域性洪水,黑龙江发生了1984年以来最大的流域性洪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防总、松花江防总的组织指挥和有关部门、地区全力支持下,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军民共同努力,夺取了嫩江、松花江、黑龙江流域防汛抗洪斗争全面胜利,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

在《周易尚氏学》中,尚秉和以生生之数注解卦爻辞,总计有六处。讼九二“其邑人三百户”,尚氏注:“坤为邑,为百,为户。茹敦和曰:坎数三,故曰其邑人三百户。”[5]42习坎上六“三岁不得”,尚氏注:“三岁不得,言三年不得出也。茹敦和云:坎为三岁。”[5]130困初六“三岁不觌”,尚氏注:“茹敦和以坎为三岁,王昭素谓初至三三爻为三岁。以坎上六證之,茹说是也。”[5]197渐九五“妇三岁不孕”,尚氏注:“震为孕。震伏,下敝漏,故不孕。又五应在二,为三所阻,不能应二,故三岁不孕。坎为三岁。”[5]223-224既济九三“三年克之”,尚氏注:“坎为三年,为鬼方……坎为艰,为劳,故曰三年乃克。”[5]259未济九四“三年有赏于大国”,尚氏注:“坎为三年,故曰三年。”[5]263以上六例尚秉和都以生生之数坎三释之。

三、结 论

尚氏以象解《易》固与王弼等义理解《易》面貌迥异,亦与汉儒象数解《易》同中有异。如前所述,尚氏以互大离解贲六四“皤如”,然汉儒陆绩以互“震为白”释之;既济九三“高宗”,尚氏以半震解高宗,而汉儒虞翻以逸象乾释高宗;鼎象,尚氏以伏象解鼎形,然郑玄用互象乾、兑释之。渐初六“有言”,尚氏以覆象震释之,渐初、二、三为艮,艮覆为震,震动为言,故云“有言”,然汉儒虞翻以卦变解之。

尚氏以象解《易》,多见新意。如尚氏以“震为南”释明夷九三“明夷于南”,而《九家易》以“南者,九五大阳之位”解之。遍考汉儒解《易》著作,未见以“震为南”解卦爻辞。此外,尚氏释兑象、节象等,亦颇出新意。兹不悉举。

尚秉和以象数解《易》,虽言之有据,但时有自相矛盾之处。如,在《焦氏易诂》附卷二《左传国语易象释·崔杼筮取棠姜》,尚秉和指出:“困之大过,困三爻变也。三在困为坎体,变则成巽。文子曰夫从风,是明明以坎为夫,以巽为风也……乃坎夫、风陨之象,竟尔失传。”[6]219此处力主“坎为夫”,而在《周易尚氏学》中,却以艮为夫。比卦辞“后夫凶”,尚氏注:“艮为夫。”[5]49渐九三“夫征不复”,尚氏注:“艮为夫,在上,故不复。”[5]222再如,在《焦氏易诂》卷五《益彖木道乃行》中,尚氏云:“盖木道乃行者,即《月令》所谓行春令也。震木、巽木,震为春,巽为夏初,正木德昌王之时。而中爻艮亦为木,反震亦为木,故曰木道乃行。不必因涉川而得舟楫为行也。以此为行,义小甚矣。”[6]86此以震、巽、艮为木,而解释益彖“利涉大川,木道乃行”时,却专以震为木。尚氏注:“利涉大川,木道乃行,谓初。震为舟,故曰木。古刳木为舟,故谓舟为木。涣曰:乘木有功。中孚曰:乘木舟虚。皆以木为舟。利涉大川,故曰木道乃行。言舟行水上,舟楫之利用溥也。此纯释利涉之义。坤为水,震为舟,故曰木,曰行。”[5]178又如,尚秉和以数解《易》标准不一,对“三”的解释,或取先天八卦数,以离为三,或取九宫数,以震为三,或取十日数(纳甲数),以艮为三,或取生生之数,以坎为三。以上自相矛盾之处,表面上看,似乎难脱牵强附会、自相矛盾之诟病,但其实,这正反映了《周易》“变易”之理。正如《易传》中所言:“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参考文献:

[1] 韩慧英. 尚秉和易学思想研究[D]. 济南:山东大学,2007:117-120.

[2] 韩慧英. 尚秉和之“阴阳相须”易理思想辨析[J]. 周易研究,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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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尚秉和,著. 张善文,校理. 周易尚氏学[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6] 尚秉和,著. 张善文,校理. 焦氏易诂[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7] 尚秉和,著. 张善文,校理.焦氏易林注[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8] 李学勤,主编.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M].上海:中西书局,2013:28.

[9] 顾净缘,著. 吴信如,编. 周易发微[M]. 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0.

[10] 李鼎祚. 周易集解[M].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中图分类号:B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44(2019)03-0069-07

收稿日期:2018-12-2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八卷本《中国逻辑史》”(14ZDB0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易学逻辑溯源及早期发展研究”(15JJD720015);贵州省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易学逻辑经典系统研究” (17GZGX22)。

作者简介:汪明杰(1996-),男,安徽池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易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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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杰:尚秉和象数解《易》析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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