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职人员“微腐败”的性质和整治

浅谈公职人员“微腐败”的性质和整治

徐文娜

山东能源枣矿集团高煤公司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蝇贪”成群,其害无穷。从执纪监督的情况看,如今明目张胆越雷池的,少之又少了;而化大为小搞“微腐败”,仍不时发生。这表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少“微腐败”行为,特别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仍然腐蚀着党的健康肌体和执政基础。

一、“微腐败”的性质和表现形式

“微腐败”是相对于通常意义上的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而言,本质上二者并无不同,都有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假公济私的成分,无非是把公权力用以勾兑个人或个别小团体私利的腐败行为,其区别只在于腐败的方式、程度、等级、数量等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大批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赢得了党心民心。但是,在机关中一些部门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微腐败”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例如:有的挖空心思虚报冒领、私车公养、公款接待亲朋好友;有的利用掌握公权力,刁难群众,吃拿卡用,贪占便宜;有的有事无事到下属部门以调研指导工作为名,违规接受同城接待或者相互宴请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蔓延发展,势必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影响一个干部的健康成长,必须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下大力扼住此风蔓延。

二、“微腐败”主要表现形式

(一)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机关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基层的办事要求有好处或者熟人就办得快,没有好处就拖拉、推诿、刁难,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打擦边球发放津补贴。有的单位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单位节假日慰问职工不按规定发放慰问品而直接发放现金,甚至有的单位超标准发放;有的单位虚列工会活动人均计发职工春秋游、优秀学员等费用。 

(三)手段翻新,消费隐蔽。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食堂、乡下农家乐及家庭;有的单位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有的单位招待费用支出大。在公车管理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四)公私不分,以权谋私。个别公职人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公私不分,把单位资产当家产,利用手中的权利长期占用单位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公物,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占有单位加油充值卡私车公养等。 

二、“微腐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基层管理人员党性修养不够,纪律规矩意识不高。基层单位腐败现象的发生,正是基层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以及“四管”人员未能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没有牢固树立忠于党、忠于企业、忠于岗位的宗旨信念。工作中重生产、轻学习,对党纪国法及企业规定学习不深、不透,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自身行为缺乏严格的要求和约束。

(二)对“微腐败”问题认识不足,存在“法不责微”的心态。一是认为“礼尚往来”是我们这个社会里的人之常情,少拿点、少收点算不上贪腐,个别重点岗位人员、“四管”人员认为自己既不是干部也不是党员,就算被查处也不会付出太大代价,违规违纪成本不高。二是一些基层管理负责人认为夹带套取的工资都是用到协调工作上和公事上,没有装到自己的腰包,加上抱着打“擦边球”不易被察觉的侥幸心理,认为这样的“微腐败”“微”不足道。

(三)部分权利相对集中。煤矿经营点多面广,监督触角难以渗透到方方面面。特别是在物资采购领用、基层单位工资分配及资金业务办理上,一些管理人员或“四管”人员在自己的岗位职责范围内权利相对集中,很多时候可以利用管理上的弹性达到自己的一些目的。

(四)基层权力监管不到位。当前,基层权力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虽然都已经建立,也将监督检查的触角延伸到了各个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但还不完善,效果不明显。另外在管理监督上,一些负责人对业务人员监督疲软,业务上过度信任,具体业务很少亲自过问。即使发现问题,在没有违反大原则的情况下,也是秘而不宣。等等情况,造成监督部门掌握的情况不全面、不深入,多是事后监督,缺乏事前防范,不能有效的防治基层“微腐败”。

三、防治“微腐败”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深化“网格管理”,压实廉洁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六层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廉洁责任辐射到工作、生活、家庭各个层面,构建一个廉洁责任齐抓共管的立体格局,将监督责任、“一岗双责”找到“现实落地点”。

(二)推进“三化三查”,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党政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纪检监察就监督到哪里的原则,通过“三化三查”,构建起全覆盖、零盲区的监督检查大网络。一是实行监督检查的“清单化”管理。要求各级管理干部从廉洁责任、廉洁问题、廉洁行为和廉洁结果四个方。二是实行监督检查的“痕迹化”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存在廉洁风险的流程,逐环设立“节点”,逐步实施“确认”。三是实行监督检查的“整合化”管理。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督察、风险、财务等监督力量,综合利用信访监督、财务监督、考核监督、审计监督、风险监督等资源。四是实行监督检查的“三查”工作法。根据监督检查的工作特点和公司党政重点安排部署,打出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和内部巡察的“组合拳”,全方位、立体式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消除廉洁盲点,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权力在监督和约束下运行。

(三)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执纪问责。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廉洁约谈、线索排查和纪律审查方面持续发力,形成强烈震慑。一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推行“五个一”廉洁约谈工作法,确保约谈效果,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二是积极建立“四有四查”线索排查工作法,排查案件线索有重点、有措施、有督导、有要求,做到信访梳理排查、部门协助排查、上下联动排查、信息化平台排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三是坚持纪律审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下大气力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案件。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对懒惰懒为的严厉查处,对无能无为的严肃追责。

(四)深化“三项机制”,加大风险防控。大力实施提醒、预警、公开三项机制,堵塞风险漏洞,强化风险管控。一是推行“廉洁指数”三级预警制。二是推行廉洁风险提醒制。三是持续深化阳光公开制度,党务、政务重点工作全面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注重了解职工群众的心声和需求,畅通沟通渠道,建立信息处理反馈机制,使“阳光公开”成为基础性、常规性、长期性的工作制度和管理习惯,自觉接受职工监督,保持阳光公开的常态化。

腐败虽微,终是腐败。因其微小而迁就,必然造成“朝蝇暮蚊”: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拍“苍蝇”可能远没有打“老虎”具有轰动效应,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忽视这个问题。对发生在老百姓身边“微腐败”的严重性和破坏性,绝不可低估,也绝不能姑息。毋宁说,端正作风、治理腐败,还需要坚持不懈地下更大的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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