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冰洋:马克思对施蒂纳国家观的批判论文

梁冰洋:马克思对施蒂纳国家观的批判论文

摘要:施蒂纳认为国家无力实现个体自由,其以个人无政府主义反对国家,将国家视为“固定观念”对人类的统治,并进一步将人民等同于国家。其对国家、人民的批判指向对观念的批判。施蒂纳指出国家实则体现了利己主义原则,并据此指认利己主义原则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而马克思则认为国家存在有其现实基础,国家的消亡同样是一个历史过程,意识的批判并不能改变国家的性质,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批判还需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领域内展开。

关键词:施蒂纳; 固定观念; 国家; 人民

马克思在其理论的形成过程中一直在自觉地批判无政府主义,起点则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施蒂纳利己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的批判,一般而言,这一批判从属于唯物史观。因为这样一种从属性质,以及对施蒂纳作为无政府主义者在定位上的困难,中外学术理论界在有关马克思对施蒂纳无政府主义批判的研究方面是相对不足的。近年来,国内外的研究状况或在发生一定的改变。就国外而言,随着新自由主义本身的困境,尤其是民粹主义及其无政府主义的回潮,国外理论界特别是左翼理论界开始自觉关注施蒂纳以及马克思对施蒂纳的批判,纽曼(Saul Newman)[1]、杰弗里(Jeffery H. Barker)[2]、托马斯(Paul Thomas)[3]等指出,当代激进理论越来越多地吸取了施蒂纳的资源。国内学界的情形,随着对马克思、施蒂纳以及费尔巴哈关系研究的深入,特别是随着马克思哲学对有关利己主义、虚无主义批判的展开,对马克思有关施蒂纳的批判成为近年来学术界的一个亮点[4][5][6[7][8][9][10]。不过,在作者看来,马克思批判施蒂纳利己主义及其无政府主义,不只是价值观上的批判,还是政治观念的批判,特别表现为通过对施蒂纳利己主义的无政府主义国家观的批判,从而建构从属于唯物史观的国家社会化思想。这也是本文选题的基本考虑。

一、作为“固定观念”的国家

施蒂纳以个人无政府主义反对国家,其认为现代社会制度在理性、法制等基础上展开,国家与社会往往不利于个人的自我享受与自我实现,顺从与守旧是社会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为独自性奋斗的过程中,施蒂纳与其他无政府主义者一样,面临着共同的敌人——国家。不论是封建专制国家还是人民民主国家,都是对个人的否定,并且国家的产生是基于对集体的崇拜,为了维护国家的长存,“国家将‘文明’的剪刀放在我身上”,塑造成国家公民的统一形象。为了国家的神圣性,“我”就必须牺牲独自性,而对国家来说,个体不过是“一种有用的工具,‘社会的一个有用成员’。”[11]247这便是“固定观念”、最高原则带来的后果,因此施蒂纳一开始就要破除这些观念。

施蒂纳认为,现代政治国家是“固定观念”最危险且最隐蔽的表现形式,因为国家不断加强这一观念使其永存,并将人贬低至最抽象的存在。因此,对其而言,国家必须作为一种理念在人头脑中予以克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不会被另一种新的统治形式取代。“人们称之为国家的东西是依附和依恋的织物和网状物,是一个复合物,一个结合物。”[11]246这种结合物是先在之物,不是出于人的真实需要,而是一种秩序上的胜利。国家只允许“无私心”的人存在,在国家中人的“个性消失了”,人们所憧憬的理想只有一个,即为国家效劳。但在施蒂纳看来,这样的人完全是以“非我”“非人”的形象出现,“我”与所有人都成为国家的奴仆。国家是利己主义的化身,其对人的褒奖与回报完全取决于他人为其付出的价值,从国家获得的自由也只能是一种有限且狭隘的自由,并非个体的真正解放。既然国家处处体现着利己主义原则,施蒂纳便设想将这一原则放置于人自身,并认为其为利己主义的合理性找到了“现实”基础。

施蒂纳以自我意识为原点,展开对国家与“唯一者”的讨论,国家与“唯一者”虽都具有主体意识,但国家将道德性、神圣性加于自身,以此掩盖其特殊性,是种虚假存在。而“唯一者”体现了个体的独自性与特殊性,是利己主义的真实存在,因此自我价值与自我解放的实现形式只能是“唯一者”而非国家。国家对物质资料的控制使人不得不依附于国家,国家是分配的依据,一旦我的所有物可以不从国家获得,国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国家阻止人们的价值交往,并且国家依赖于人们自我意识的丧失,一旦自我意识觉醒,国家便不复存在。对施蒂纳而言,自我意识不仅是主体意识,更是独自性意识。施蒂纳以黑格尔的理性国家为前提批判国家本身,并由此指出国家并不是应有之物,与青年黑格尔派一样,施蒂纳仅仅在范畴内展开论证,不同的是施蒂纳并未将理性国家视为一种必要的存在,而是据此反对一切国家。麦克莱伦、梅林、洛维特以及美国当代政治学者劳伦斯、托马斯等均认为,施蒂纳只是单纯且极端地发展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并将其限定在个体内,将自我意识的终点视为人类发展的终点[12]104[13]136[14][3]126。施蒂纳否认国家因其阻碍独自性的实现,实则已初步意识到,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自由无法普及到每个人,人在其中以市民与公民的双重身份出现,除此之外并不能发展出任何特殊性。施蒂纳取消价值评判标准,也是由于其注意到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价值标准具有极强的意识形态特征,这一标准制约了人的个体性与独自性。正如施蒂纳对书报检查的批判,其指出国家制定书报检查制度,美其名曰帮助人们抵制“恶的教唆”,实际上只是以国家的道德原则与利益价值压抑人们自由言说带来的反动情绪,使其完全服从国家准则,因此道德标准完全以国家意志为转移。

在各市国土资源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陈铁雄) ..............................................................................................7-7

施蒂纳以个人利己主义的无政府主义推进自我解放,其认为,任何改革方案都无法改变国家本质,只能废除国家。但应当清楚地看到,其所批判的国家仅仅是作为神圣性与道德原则的媒介,这一形式确实与宗教类似。但现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国家,除了具有意识形态功能,还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其他方面,如物质资料分配、生产关系、交往关系等,甚至国与国之间的联系,如对外贸易都需要国家参与。施蒂纳无法洞察资本主义国家对世界市场与世界历史的意义,一切高于个人的权威组织,都被施蒂纳视为国家般的存在,这也是无政府主义者的特点之一,即对权威的否认。但权威可以从两方面理解,“对他人意志的服从,以及由个体组成的集体服从于中央管理而形成的独立结构。”[15]678对施蒂纳而言,权威显然只有第一层含义,即对“固定观念”的服从与人自身的意志相分离。

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并不是“我”的权利与自由,因为人民是国家的“肉身”,其代表的是与“我”相对立的东西,在人民之下的“我”的权利始终是被赋予的。因此人民民主承诺的自由,只是作为“人民”一份子的自由,“我”并不是自由的所有者。“一国人民只有以牺牲个人为代价方能是自由的;因为在这一自由中,不是个人而是人民才是主要关键。人民愈是自由,个人就愈是受束缚。”[11]236在“自由国家”中,单独的个体没有任何权利,只有摆脱一切原则的“唯一者”才能与人民抗衡,将“自我”从这一牢笼中拯救出来。鲍威尔承认的“普遍人权”,不过是以“人民”的名义拒绝一切具体的个体,人民成为一种新的宗教。而民族主义者要求将民族的特性视为“我”的特性,民族的要求与任务就是“我”的最高目标,民族同样作为“我”的主人出现[注]赫斯试图建立犹太民族国家,其认为犹太人的民族认同感是其解放的关键,而费尔巴哈与鲍威尔,主张以普遍的“类”或人权消除犹太人的异化,实现人类解放。施蒂纳认为二者都是对人个性的压迫,犹太人相对一般的“人”保留了部分特性(利己性),但仍是个体实现独自性的阻碍,因此其既不主张以普遍的“人”实现人类解放,又反对犹太教及其民族主义。。相对人道主义,民族主义的要求更显狭隘,对本民族是普遍的,对人类而言是特殊的。人道主义在其中似乎取得了普遍性的胜利,但在施蒂纳对人道主义的批判中可以发现,普遍的“类”相对具体的“我”更显局限。在施蒂纳看来,民族主义、人道主义甚至共产主义,都否认了个体作为独立主体的独特价值,所有人都被堆叠在一种普遍精神下,这种原则不过是抽象的无生命的图式,只有“唯一者”是富有创造性的存在,只有“我”才能完全拥有我自己。既然一切声称普遍性的原则都是特殊性的反映,就应将特殊性作为人的存在标准,承认特殊性就是承认“唯一者”及其利己主义原则的正当性。可见,施蒂纳的个体权利自由“与社会无关”,完全是“利己的权利”,“每个人在他人身上发现的不是其自由的实现,而是自由的限制。”[18]103

夏夜,蚊子飞舞在我头上。蚊子时而落在脸上,时而落于耳边。我从睡梦中醒来,用手拍打驱赶它。哪知秋后蚊子可不是举手投足间一招两式便可消灭的。蚊子飞来飞去,任我怎样努力,把自己的脸都快打肿了,都不能将其正法。一时间,蚊子侵占了我的世界,整个天地之间似乎都是其嗡嗡声。随即睡意全无,心情愤怒。

二、将人民等同于国家

除了粮食运输,对于钢材与矿石运输的影响不大。2017年中国直接出口美国钢材占出口总量1.57%。由于钢铁“去产能”,加上美国长期对中国钢材产品进行贸易调查,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钢材持续呈现下降的态势。加税难以改变中国钢铁生产趋势,对上游铁矿石进口影响同样不大。

对施蒂纳而言,人民可视为“人”这一“固定观念”的政治表达。“一向压迫我的统治者的肉身就叫做人民,他的精神就叫做国家。人们欲图通过把人民和国家扩张成‘人类’和‘普遍理性’来类化它们”[11]269,实则无法改变其剥削本质。只有病态的国家才依靠人的繁荣获得痊愈,并要求每个人为“人民”的普遍性牺牲自我的独自性,人民同国家一样无力承认个体的特殊性。“在民主选举制中,选民可以选择他人代表多数人行使权力”,而无政府主义者将其视为放弃权力,“因此他们反对民主……不希望人们把权力交给他们选择的人,而是希望人们把权力留给自己。”[16]13-14施蒂纳同样如此,对人民权力的反对集中体现在对“人”这一概念的批判上,并针对鲍威尔的“普遍人权”发起攻击。在施蒂纳看来,这是使具体的人从属于一般的“人”,仅沉湎于一般的“人”使个体无法认清具体自我,始终作为从属者而非创造者。高清海教授曾指出,施蒂纳从“类”本质走向个体的独自性,实则是“由一个极端跳向另一个极端的片面‘解放’,人在获得个性解放的同时,又被引向单子式的极端存在。”[17]82

施蒂纳同黑格尔一样认为,人民不能提出创造性意见,总要依附于一个有形的实体,群龙无首的人民如同流氓一般,并由此指出人民与君主互为其存在依据,因此,只要谈论人民就必然带来某种形式的统治。由于施蒂纳否认理性国家,其认为政府并不甘愿听从人民的意志,官僚机构总会以个体利益取代普遍利益,即以具体的个人出现,而非权力的代表。而人民的普遍意志又决不会认同特殊性的存在,因此国家且存在着无法克服的内在缺陷,政府与人民都幻想成为绝对权力的操控者,二者由此陷入各自的权力斗争是最终相互抵消。对施蒂纳而言,人民是一个空洞的概念,无法成为所有者,只能依附于外物,这也正是马克思批判施蒂纳之处,即马克思不再为人民寻找新的外界权威组织,而是将权力归还人民,真正使人民当家作主。

天峻地区春季干旱对牧业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牧草发育期,从表4可以看到,在2006、2007年和2014年春季,相对湿润度指数(M指数)和标准化降水指数(SPI指数)都显示天峻地区出现干旱,而当年的草原牧草返青期与常年平均返青期相比出现了推迟,2014年甚至是比正常年份返青期推迟了22d。草原牧草返青期的推迟极大的影响了牧草的生长,造成牧草产量的下降,使草原牲畜饱青期推后,从而不利于膘情恢复,对个别膘情不好的牲畜,特别是老弱病畜增加了度春的难度。而对于牧民群众来说,返青期的推迟意味需要大量购入饲草料用来保畜,从而增加了饲养成本,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全年的收入。

在施蒂纳看来,国家使人的自由制度化并不是一种进步,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同样不能满足人的自由发展,人在其中除了被视为劳动者之外并无区别,国家依旧是以榨取人的劳动力、获取财富与统治权力的机器。在共产主义的集体原则中,人不被允许拥有任何财产,一切都是社会的所有物,“这就是为了‘人性’的利益对‘个性’的第二次掳夺。既不给个人命令权,也不给个人财产;前者归国家,后者归社会。”[11]28显然施蒂纳是在批判一个想象的社会,把当时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劳动形式想象成社会主义甚至共产主义中人的劳动状态。施蒂纳意识到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劳动者处于被剥削的状态,国家宣称的劳动自由完全是一种强制劳动,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完全没有决定工作与否以及如何工作的权利,但这并不表示共产主义下的劳动者及其存在方式亦是如此。然而施蒂纳却指出,即使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也依然如同资本主义国家一样,“起劲地追求一个神圣的社会”[11]135。

施蒂纳认为只有人不再体现“人”的形式与普遍性时,真正的“自我”才出现,这种不被概念束缚的“自我”才是富有创造力的存在,“人民与人类的没落使我走向繁荣”[11]239。对鲍威尔而言,从人民中诞生的政府与所有人的利益一致,在共和体制下,没有政府只有行政机关,从事行政工作的官吏不过是人民意志的代表。但施蒂纳认为共和制与专制并无区别,不论哪种类型的政府都是专制的手段,如果政府的对立面消失,政府这一形式也不会存在;而且这种“人民国家”并不会纵容个体的发展,一旦个体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并非来自另一实体,而是来源于自身,就会对这一形式进行反抗,“人民国家”或专制王权的区别,不过是个体权利依附于人民还是君主,因此可以将“鲍威尔的整个尝试归结为主人的变换”[11]253。但与其说这是对普遍性的反抗,不如说施蒂纳要为利己主义与无政府主义扫清一切障碍。

三、破除施蒂纳的国家观念

施蒂纳对国家与社会的敌视,不过是对大资产阶级的敌视,却以国家无法实现人的特殊性来粉饰这一不满。实际上,资本主义国家作为一种行政与暴力机关,只是为了维护资产者的权力与安全,施蒂纳却将国家视为先在之物,并将“宪法权力”视为“人的意志”。对人民民主国家的否认,在于施蒂纳认为人只能作为劳动者存在,而马克思则真切地肯定民主制国家的优越性。阿维纳瑞曾指出,马克思对民主制的承认即意味着资本主义国家的消失[19]。在第60号《前进报》中,马克思指出,“从政治的观点来看,国家和社会结构并不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国家就是社会结构。国家一方面承认社会疾苦的存在,另一方面却把社会疾苦的原因……归咎于不依赖于国家的私人生活”[20]478-479,这种私人生活就是市民社会。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进一步表明,“现代国家的自然基础是市民社会以及市民社会中的人”[20]145,其对市民社会的批判即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批判。马克思指出施蒂纳忽视了世俗国家的物质基础,国家的解体并不依靠自由劳动的实现或国家观念的消除,而是要消灭异化劳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基础,并且这一过程不是意识一瞬间的完成,而是要经历相当长时间的奋斗。对马克思而言,国家建立在社会利益的分裂中,当分裂不再存在,国家便失去其统治意义。资本主义国家是市民社会的集中表现,市民阶层通过国家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使其具有了政治形式,而国家在这一过程中仿佛有了自己的自由意志。马克思将国家视为虚幻的共同体,而施蒂纳则仅仅将国家视为“人类被自己幻想统治的神奇案例。”[3]134

施蒂纳认为废除国家,仅仅依靠头脑的批判就能完成,只要消除国家观念,物质国家就随之消失,但正如马克思指出,国家、社会都是一定历史阶段发展的产物,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废除国家需要依靠无产阶级,需要通过现实的革命运动才能实现。马克思对施蒂纳的批判指向整个青年黑格尔派,西方激进政治哲学研究学者纽曼认为,“正是施蒂纳的无政府主义为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与超越提供了契机”,马克思通过批判施蒂纳以及青年黑格尔派,从形而上学的唯心哲学走向唯物史观[1]145。马克思虽然在一定层面上分享了无政府主义对国家的批判,将资本主义国家视为对人个性的否定,但其路向却截然相反。对马克思而言,在消除阶级、异化劳动以及与其相适应的私有制与现实关系后,国家将趋于消亡,国家并非如施蒂纳所言是命定之物,只能以消除异物的形式予以消灭。亨利希·库诺曾指出,马克思对国家的看法“在某些方面与18世纪初英国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看法是不谋而合的,尽管产生他们这些看法的动机不一样……英国自由主义则是谴责国家通过其法规对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了太多的限制,因而妨碍了自由经济力量的发挥;无政府主义把阻碍自由人格的发展和本能生活看成是国家的最大错误,同时国家压制其他个体的意志与力量。”[21]300马克思早期虽受到古典自由主义的影响,但“日益自觉地展开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在构建唯物史观的过程中,马克思“在理论上彻底告别了整个古典自由主义传统——在实践上依然强调自由主义的积极历史意义。”[22]253-257而施蒂纳的利己主义则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极端发展。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析中,注意到社会的存在意义与作用,施蒂纳却否认社会与国家的历史意义,可见“通过对施蒂纳‘以无作为事业基础’的批驳,马克思显然要把自己的事业建构在社会历史的‘实有’的基础上。”[5]153马克思在1844年已经注意到当时激进的社会政治运动,并对其展开批判,这一批判也可视为马克思对施蒂纳的预判,即这些激进的政治活动家“不是在国家的实质中去寻找祸害的根源,而是在现存的某种国家形式中去寻找;他们要用别种国家形式来替代这种国家形式。”[20]478施蒂纳虽名义上反对国家,实则最需要国家这一形式,以保证其对利益的独占性。

马克思对民主的承认、对国家的态度等,都是施蒂纳所不能理解的。对施蒂纳而言,现实的个体应当有意识地放弃这些“固定观念”,寻求有限范围内的真实存在。对马克思而言,这不过是极端个人的利己主义行为,破除资本主义国家的不合理,不仅仅是意识上的完成,还需要在经济领域内展开,同时应当看到国家的历史作用。随着唯物史观的创立,马克思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框架中,考虑财产的占有问题,并进一步注意到国家作为一种暴力机器、统治机器,对无产阶级重新掌握生产力、生产资料的作用。在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批判中,马克思找到实现人类解放的积极因素,即人类的实践活动,并重构国家与人类社会。无政府主义的缺失在于未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考察,对国家以及私有财产的批判仅属于政治批判范畴。即使是蒲鲁东的社会无政府主义,也不可能从属于马克思的国家社会化思想,即国家逐渐向人类社会复归这一过程。而马克思的确在《形态》之后,即在《哲学的贫困》中对蒲鲁东的财产权思想及其蕴含的社会无政府主义展开批判,这已经不属于本文探讨的主题,需要另文专题讨论。

在唯物史观的建构中,马克思展开对施蒂纳无政府主义的批判,并通过这一批判使马克思的国家社会化思想得以完善。在其看来,施蒂纳的“唯一者”仍属于德国思辨形而上学,因此要从现实的社会关系与生产关系理解人类历史,意识、观念的现实基础是人类的感性活动。如果不破除施蒂纳极端个人的利己主义与无政府主义,不仅难以遏止古典自由主义,而且难以真正成就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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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sCritiqueonStirner’sConceptofState

LIANG Bing-yang,

FudanUniversity

Abstract:Stirner believes that the state is unable to achieve individual freedom and opposes the state with personal anarchism, regards the state as the “fixed concept” of human domination, and further equates the people with the state. His critique of the state and the people points to the critique of the concept. In criticizing the concept of the state, Stirner points out that the state actually embodies the principle of egoism, and accordingly identifies the legitimacy and rationality of the principle of egoism. Marx believes that the existence of state has its realistic foundation, and the extinction of state is also a historical process, and only critique of ideas and consciousness cannot change the nature of the state. It needs to be carried out in the field of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 to criticize the capitalist state.

Keywords:Stirner; fixed concept; state; people

作者简介:梁冰洋,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9-01-20

DOI:10.19648/j.cnki.jhustss1980.2019.03.07

中图分类号:B516.4; D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19)03-0051-05

责任编辑 吴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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