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俊:神圣空间与信仰规范的动态均衡——以雷州“香火屋”的变迁为例论文

严俊:神圣空间与信仰规范的动态均衡——以雷州“香火屋”的变迁为例论文

【农村社会发展】

摘要:空间的社会文化意义及其变迁过程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议题。借助雷州半岛地区“香火屋”与家族信仰规范的丰富资料,本文提出了一个基于合法性约束下个体行动选择的“神圣空间——信仰规范”动态均衡分析框架,尝试说明当代急剧的社会变迁对传统空间与文化观念造成的影响。研究发现,村民在面对人地矛盾、城市化导致的经济激励和国家力量干预时,会采取不同的策略改造空间或观念,最终形成多样化的新均衡。对比既有研究范式,新的分析框架不仅有助于理解“香火屋”空间变迁的观念基础和决策机制,还为探索家族信仰规范演化的空间影响提供了思路。

关键词:香火屋;神圣空间;信仰规范;动态均衡

一、问题的提出

祖先崇拜是中国民间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1]。在雷州半岛地区,祖先崇拜至今依然十分普遍,各家各户都有专门供奉祖先牌位、神像,举行祭祀仪式活动的神圣空间——“香火屋”①[2]。基于对祖先神灵的尊敬和畏惧,乡民发展出一系列关于香火屋空间的禁忌观念:祖先神灵要“坐正”;不能被“跨(压)”;不能被轻易“叨扰”;不能靠近不洁、污秽之物等。与之相应的,传统雷州祖屋一般为单层三间式的格局,居中的房间用作安放祖先神灵以及祭祀活动的空间(即香火屋)[3],平常不对外开放。

既有民族志研究发现,在不同地区香火屋被称为“香火堂”[4]或“堂屋”[5]等,它通常为住宅的一间厅或堂,因其特有的祭祀功能而成为整幢建筑的精神核心[6]。这类文化视角下的研究往往侧重于讨论香火屋反映的不同社会文化习俗[7],但其共识在于香火屋并非纯粹的物理空间,而是带有强文化性并具有规范禁忌的特征。那么这类独特的空间安排与神圣规范之间构成了何种对应关系?当外界环境改变时,原本处于稳态的对应关系会怎样变化?这种变化依赖于什么微观行动机制?基于雷州“香火屋”变迁的案例分析,本研究尝试对以上问题作出回答。

温泉水电站坝址河谷呈V形,河流纵坡6.9‰。谷底高程870 m左右,两岸山顶高程1 182~1 600 m,右岸自然坡角多在70°~80°之间,局部近于直立。坝址分布下石炭统东图精河组和第四系地层,岩体呈厚层状—块状。坝址基岩强风化层厚2~5 m,弱风化层厚10~15 m。左岸卸荷带水平宽度 3~15 m,顺河长 95 m,垂直深度约65 m;右岸卸荷带水平宽度2~5 m。坝址区地震基本烈度Ⅷ度,大坝抗震设防烈度Ⅷ度。

空间的社会意义以及人类活动和空间的关系历来是社会科学空间研究的焦点[8]。社会学家很早便意识到空间并非是纯粹的物质实体,而是被社会赋予了一定的文化象征意义[9]。在这一脉络之下,社会学的空间转向通过社会关系来理解空间[10]。但这一取向混淆了社会关系和空间,尤其缺乏在经验研究层面的概念区分与精确化。人类学者们对家屋空间与社会结构间关系的研究,探讨了物理空间与文化意义的结构功能组合[11],但对异文化社会结构的关注,使之倾向于静态(功能)分析,相对忽略变迁中的微观行为。

秉承经典人类学家对于空间社会意义的看法,大量民俗学研究关注了空间形态与社会观念的变迁过程[12]。无独有偶,城市形态学也从现代化进程中房屋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变迁角度呼应了这一问题[13]。不过,这类研究通常着力呈现空间形态与文化观念的对应性变迁的结果,对具体的过程机制则较少涉及。针对空间与观念互构机制的缺失,新文化地理学引入了个人策略分析视角,很好地解释了在传统与现代对立中,个体观念如何与空间形态变迁相均衡的过程[14]。但是,他们忽略了在个体观念转变与行为决策过程中的群体影响,因此需要引入社会学关于合法性扩散、个体与群体关系、社会变迁的动力来源与影响等维度的理论资源。

关注雷州香火屋案例的意义在于其变迁表征了空间与文化规范动态均衡的过程。在传统条件下,空间与规范相互协调,在社区和使用者层面都具有合法性。当急剧的社会变迁来临,人口增长造成空间资源不足、国家征地计划、追求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以及效益优先的新经济观念扩散等都使得传统空间安排难以为继,进而演化出多种形式。在本文看来,这一过程并非纯粹由个体选择促成,而是行动者观念与社区关于信仰合法性约定之间持续互动的结果。由于结构条件变化之于行动者的激励或约束意义各不相同,人们在选择中形成了高度分化的变迁路径,并通过不断调试空间和规范的关系各自达成新的均衡。当统一的合法性被分散的合理化解释取代,多种香火屋形态并存的局面就出现了。

在研究跨文化能力概念的同时,会发现类似的表述“跨文化交际能力”,而且该表述出现的频率甚至高于“跨文化能力”,那两者有何关系呢?

本试验结果表明,当P20 2018款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为3 m/s、高度为1.5 m(距植物冠层)、喷液量为15.0~22.5 L/hm2、草铵膦有效成分用量为750~1 500 g a.i./hm2时,药剂处理区雾滴总沉积密度可达44.8~60.7个/cm2,在飞行边界5.0 m处雾滴飘移量极少,上述处理对叶菜田常见杂草及叶菜残茬具有优良的防效,建议植株较大时使用高剂量处理。同等施药剂量下,不同施药方式及喷液量处理对杂草或叶菜残茬的株防效和鲜质量防效均无显著性差异,P20 2018款植保无人机可用于叶菜田清园处理。

二、文献综述

本研究旨在探讨空间与规范的对应及变迁关系。通过梳理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人文地理学中关于该议题的主要分析思路或范式,笔者将指出:虽然“空间—规范”关系很早就进入主流研究者的视野,并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步纳入了结构—功能、动态演化和行动策略等分析角度,但尚未建立包含不同层次变量、且能处理连续动态变化的理论框架。

(一)从物理空间到社会与文化空间

人文社会科学通常将空间视为物理性和社会文化性的综合体[8]。经典社会学家最早提出“社会空间”的概念:涂尔干[9]敏锐地意识到了空间划分的社会差异性,指出对于任何一个人类社会而言,空间都已经被注入了人类的集体情感。齐美尔[15]则认为空间的各个部分是心灵的划分和概括,因而具有心理层次的意义,空间关系也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很显然,合作开发帮助更多的居民成功实现了香火屋空间和观念之间的新均衡,即当前城中村新建楼房中香火屋的格局:用底层的一个房间放置神像和祖先神位。这种安排遵循了以最大的空间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原则,多数严苛的香火屋传统规范禁忌则被尽数跳过。

空间变化先行的结构性因素存在多种可能性。例如,面临国家征地计划的时候,传统香火屋不可抗拒地被拆除,村民只能加速调试观念以适应新的空间形态。在探讨国家权力对宗教场所的改造时,新文化地理学研究者们同样关注了个体行动者如何协调神圣观念与空间变迁之间的关系[29]。但这类研究通常忽视群体内的规范合法性扩散与传播对个体选择的影响。当姚家的新均衡达成后,就如同他在错位期模仿和借鉴同样遭遇的乡邻,他的选择也会变成处理新情况的群体规范被沉淀下来,形塑后来者的空间与观念变迁的选择范围。

(二)物理空间与文化意义组合的结构—功能分析

基于细致的田野调查,人类学研究者明确了物理空间与文化表征之间的差别,并深入讨论了二者间稳定对应关系的形态与成因。虽然持有此类理论关怀的民族志涉及不同对象,但与“香火屋”类似的家屋仍是其中最重要之一。通过强调物质性上附着的文化性与社会性[19],这类研究避免抽象谈论空间,清楚划分了家屋的物理空间形态与呈现的空间文化意义,并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展开分析。在宏观层面,列维·斯特劳斯[20]认为家屋扮演承载内部亲属关系和外部社会之间的桥接角色;而在微观层面,家屋空间直接形塑了个体人观[21]。

不过正如学者对传统家屋研究的批评,以斯特劳斯为代表的结构主义人类学无法对同时存在的人文社会的历时性现象加以合理的解读,导致家屋空间的动态变迁研究较少[22]。遵循该思路的研究通常试图在空间与社会意义之间寻找稳定的结构对应关系。但在急速的社会变迁中,物理空间或社会意义都可能发生变化,原本稳定的对应关系也将随之分裂或重塑。隐含秩序论内核的功能主义做法很难对此提供有效的分析工具。

(三)空间与社会变迁的动态分析

秉承经典人类学家对于空间具有社会意义的看法,一类民俗研究者关注了空间形态与社会观念的变迁过程:通过剖析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民居空间的变迁,来探讨背后社会关系的转变[12]。如白马藏族村寨居住空间的历史演变表明,房屋是一种文化的建构,体现了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和社会关系[12]。而在景颇村寨房屋的叠加、融合与转换过程中,人、关系、地位等要素也随之被转变、调试与重置[23]。

无独有偶,城市形态学在地理科学的基础上,运用空间句法来研究城市化进程中传统房屋空间形态和与之对应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变迁[24]。通过探讨不同空间的组构规律、特征是否与一定的文化观念、生活方式相对应,这种新的研究方法能够帮助揭示家空间的深层次文化“基因型”[25]。在对广州珠村家空间重构现象的一项研究中,作者使用这一方法,揭示了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家空间形态变迁的观念表征,以及空间重构中的社会文化逻辑[13]。

综上所述,民俗学和城市形态学都注意到了家屋形态和文化观念的变迁,以及不同时期空间与规范均衡的差异。但是,这类研究只是简单呈现了外力影响下二者对应性变迁的结果,没有提供具体的机制分析,从而忽略了过程的复杂性:由于行动者在不同情境下的选择差异巨大,类似的结果既有可能源于空间压力导致的观念改变,也有可能是观念先行带来的自觉改造。唯有厘清决策路径,才能理解变迁过程中常见的冲突与反复。

(四)新文化地理学:关注变迁过程中冲突的成因和行动者策略

新文化地理学为分析空间与规范的动态变迁提供了更微观的行动机制。通过批判传统文化地理学对微观行动的忽视,这类研究强调同一社会中存在多元文化,尤其关注主导文化与从属文化间的利益冲突[26];特别是在新旧碰撞之际,空间(场所或地景)展现了神圣与世俗之间的张力和对立的象征价值。在该框架下,研究者们着重讨论了“现代—世俗”如何与“传统—神圣”对立,以及这些在神圣空间面对现代主义计划时如何确立自身的存在,或是被国家意识形态或商业目的所挪用[27]等。

新文化地理学对神圣空间和世俗观念关系的讨论集中于两个方面(两组关系):首先是宗教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例如,Kong[28]深入探讨了在面对国家霸权时,宗教组织、个体如何调整关于神圣空间的观念,以及如何抵制国家对宗教空间的改造;国家如何游说民众接受新的墓葬形式,以及神圣空间如何被重新概念化以适应现代化条件[29]。Yeoh和Hui[30]在关于新加坡坟场的研究中也指出,应该从不同背景下“国家与个体”关系角度,来理解新加坡华人的神圣空间观念变迁。其次涉及空间与经济之间的关系。Kong[31]讨论了在以经济发展优先的新加坡,宗教场所如何让步于国家经济,或被商业目的所利用;以及个人如何解释、回应和处理外界对宗教场所和信仰的侵犯与挪用。Erb[32]对芒加来的研究则探讨了传统空间与文化如何在旅游业背景下被重新创造和协调。

在关注空间与规范的动态变迁中,新文化地理学研究者注意到冲突普遍存在。为了分析其成因和演化过程,他们引入了个人策略分析视角,取得了较好的解释力。但是这类研究或因过度强调个体选择而忽略了群体和结构因素的作用,或在分析宏观影响时缺乏采用合适的概念工具而侧重描述。

日常养殖中,猪气喘病的防治工作非常重要,以此避免此种疾病大规模发展给养殖户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问题,因此,需要县畜牧食品局讲治动防站的工作人员定期对本地区的猪养殖户进行猪气喘病发病机制、临床症状、防治、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内容的宣讲,以此革新猪养殖户猪病防控的理念与方法,促使养殖户可以在之后的猪养殖场中利用现代化的先进管理理念、疾病防控技术做好猪养殖工作,有效降低猪病发生风险,增加养殖户的经营收益。

三、分析框架:均衡的多样化动态演变

基于雷州香火屋案例的启示,本文尝试建立一个空间与规范动态均衡机制的理论模型,并在针对其复杂变迁的具体分析中展现新框架的解释力。如下图所示,S(space)、N(norm)分别代表空间的物理形态和与之有关的规范体系。通常情况下,二者构成的整合体S-N(包涵文化意义的空间实体)处于相对稳定的均衡态,即空间的物理形态体现甚至彰显了规范的要求和价值,二者高度统一(图1)。从中国南方的传统民居到罗马帝国时期的万神殿,这类例子不胜枚举。

图1空间与规范均衡的变迁

变化发生的动力可能来自多个层面,但最终决策由个体行动者(或组织行动者)作出。因此,本文用A表示行动者改变物理空间的动力,它会受到信仰规范(合法性)、经济激励、国家政策等多类结构因素的影响;B代表行动者改变规范内容的动力,它同样会受到上述条件的制约。当任一推动变迁的力量(X)出现,其影响就可以在A、B两个维度上加以分析。举例来说,当城市化(X)大规模发生,家户会因为迅速扩大的经济收益或拆迁压力而产生改变香火屋空间的动力(A),同时也会主动或被动地调整自身关于家族信仰的看法(B)——放弃或改变部分传统禁忌。需要说明的是,给定X对个体造成的A或B效应的强度不同,由此带来的空间和规范的变化并不同步;同一时期可能有多个X影响,最终A或B效应是它们合力作用的结果;此外,无论经验观察还是心理学的“认知不协调理论”[33]都表明,S-N有向均衡态发展的倾向。因此当A、B作用不同步时,相应滞后的一方会跟随发生变化。

Step11:执行Step4~Step10后,据式(7)确定K值并将tK对应的像素特征点集表示为UK;

(一)空间变化先行的均衡过程

当结构条件(X组)发生变化时,处于初始均衡态(S1-N1)的空间规范整合体中的空间部分开始变化(从S1转变为S2);此时规范同样发生改变(从N1转变为N1.5),但方向或速率都不与空间变化同步,导致错位期产生;由于空间变化已是既成事实,S2与N1.5间不协调的压力导致行动者在合法性范围内探索新规范,最终实现新的均衡(S2-N2)(图2)。

根据阅读学习内容开展写作练习是极为常见的,所以在阅读与写作结合教学期间,教师可以加强对学生的仿写能力训练,让学生在写作模仿练习中,将个人对文章结构构建与内涵理解方面的能力逐步加强。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语文阅读促进写作了练习的教学指导期间,需要合理化选择文本教学内容,所以文章需要具备代表性、针对性,整个文章都有明确的结构特征、语言特色、细节描写,教师利用仿写指导让学生尝试创造性的仿写练习,学生对写作技能的把控效果也由此提升。

图2空间变化先行的均衡过程

这一类型是雷州香火屋空间与信仰规范变迁的主流模式。如前所述,村庄人口膨胀带来的土地资源压力可快速造成物理空间变化。当楼房取代传统民居后,变更的香火屋安置办法与家族信仰的禁忌发生了冲突。人们不得不加速调整已经松动的规范体系(甚至创造新的解释),为新的香火屋空间提供观念合法性。下文将通过一户居民建房的案例来说明空间变化先行导致的再均衡过程。随着子代成员增多,家庭需要新建楼房以增加居住面积,但新的空间结构与传统规范存在矛盾,并会对居民造成心理压力。通过模仿借鉴、向神灵求证等方式,行动者调试了传统观念,重新实现了空间与规范的均衡。

(二)规范变化先行的均衡过程

类似的,规范变化先行的均衡过程同样存在。当结构条件(X组)发生变化时,处于初始均衡态(S1-N1)的空间规范整合体中规范部分开始变化(从N1转变为N2);此时空间同样发生改变(从S1转变为S1.5),但方向或速率都不与规范变化同步,导致错位期产生;由于规范变化已是既成事实,N2与S1.5间不协调的压力导致行动者在经济与政策可能性范围内探索新空间安排,最终实现新的均衡(S2-N2)(图3)。

图3规范变化先行的均衡过程

在调查中,这一类型常见于跟随型的变迁者。在城市化带来的经济与政策背景下,这类居民因他人的多样化选择而首先改变了关于禁忌的严格看法,但房屋改造则可能受到经济条件约束而相对滞后。一旦条件允许,他们同样会按照新观念的指引来改造香火屋的空间设置。下文将以最常见的城中村居民建房过程来说明这一变化机制。身处城市化影响的前沿地带,迅速上涨的房屋收益促使居民放弃或弱化了传统规范。但限于经济约束,实际房屋改建往往滞后于观念变化。通过与地产商合作开发小产权房等形式,居民得以实现空间与规范的再均衡。

(三)从群体统一均衡到多样化新均衡

由于结构条件(X组)变化之于行动者的激励或约束意义各不相同,从统一初始均衡出发的选择路径将大不相同,最终呈现多样化新均衡并立的局面。对于任一组S2n-N2n而言,都构成了行动者认可的均衡态,即改造后的物理空间与规范认识和谐一致。但就群体层面而言,原本存在于空间安排与规范之间的统一合法性被打破,文化呈现多元发展的局面。

虽然调查中尚未发现端倪,但多种新均衡并立的局面如何演化是一个尚待深入探讨的理论问题。当结构条件(X组)高强度趋同时,这种分化局面有可能重新走向有限数量的统一均衡——曾经稳定存在的传统模式就是历史证据;反之,任一新均衡都可能在一定群体范围内长期存在,与经典社会学判断的现代社会异质性特征不谋而合(图4)。就目前掌握的资料而言,雷州香火屋的变迁状况更接近后者。调查发现,传统香火屋已经演化出独立香火屋、楼房内香火屋、神龛及公共祖屋等多种形式,并具有各自不同的变迁机制。居民对于选择的解释自成体系,分立的局部合法性之间尚未出现冲突或统一的趋势。

图4从群体统一均衡到多样化新均衡

本研究的田野工作地点位于雷州半岛,包括石头村、龙画村、兴隆村、后村、外坡村等村落。这些村落大体分为自然村落、城中村和拆迁村三类,涵盖了促使香火屋形态变迁的不同原因。通过对居民采取结构式访谈和参与式观察法,本文着重探讨在香火屋形态变迁过程中,居民如何协调新的空间形态和传统规范之间的张力。为明确变迁分析的起点内涵,需先说明传统香火屋的信仰禁忌和与之搭配的空间形制。禁忌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祖先神灵不能被“跨(压)”,这是最大的禁忌;其次,祖先神灵一定要“坐正”,以示对其至高地位的尊重;第三,祖先神灵不能被轻易“打扰”,外族人员不得随意出入香火屋;第四,祖先神灵不能靠近污秽不洁之物(包括裸露穿着者、月事期女性、家禽家畜等)。基于以上考虑,传统祖屋多为单层“三间屋”:居中房间用作摆放祖先神灵的香火屋,以满足“坐正”要求;左右两边房间用作日常居住,各个房间有独立的出口,避免了人员进出对祖先神灵的打扰;单层结构[注]单层布局也涉及功能考量。香火屋是家庭节日的祭祀中心,人去世后也要回到香火屋来做丧葬仪式。因此,接地能够方便实现它的功能。避免“跨压”。神圣空间与信仰规范处于协调均衡的状态(图5)。

图5三间式祖屋内的香火屋

四、空间变化先行的均衡过程:以姚大爷建楼房为例

通过一个因土地资源压力造成香火屋空间变迁的案例,我们将说明空间变化先行对观念变化的影响,以及个体在空间与观念之间重新实现均衡的过程。村民姚大爷以前居住的房屋为传统的三间式单层结构,中间厅堂单独用作摆放祖先神灵的香火屋。这种空间布局完美,符合传统规范:“不跨(压)神灵”“坐正居中”“私密性”和“洁净性”。

近年来,人口膨胀导致土地资源紧缺,打破了初始均衡的状态,使香火屋空间与规范禁忌进入了错位期。随着家庭人口增长,姚大爷急需扩建老宅,祖先神灵的安置成为必须考虑的问题。如果要保持“坐正居中”,香火屋就要设置在楼房大厅位置,这将与私密性和洁净性冲突。更重要的是,除非将祖先神灵置于顶层,其他任何安排都无法满足“不跨(压)神灵”的要求。概而言之,新建楼房内香火屋的可选空间形制与传统规范间出现了明显错位,这给姚大爷一家造成了相当大的心理压力。

为了简化处理不同步变化,本文采用两种理想类型来描述空间与规范的均衡变迁:“空间变化先行的均衡过程”和“规范变化先行的均衡过程”。除此之外,我们还将给出个体不同选择导致的群体内分化描述。这一点对理解香火屋当下的发展尤为重要。

在错位期阶段,行动者如何在改造传统香火屋方案和遵从规范禁忌之间实现均衡(将触碰规范禁忌的行为合理化)成为首要的问题。通过模仿借鉴、向神灵求证等方式,姚大爷一家转变了传统观念,新的空间形态顺利在适应家庭需求的条件下重塑。随着土地资源日趋紧缺,越来越多的人面临修建楼房与传统禁忌的矛盾。当姚大爷得知有居民采用了新的香火屋形式,他们也就成了模仿和借鉴的对象。

因为“一”是“首”嘛,“以地为大”,既然“一”是最大的,那也就没有所谓“压不压”的问题。其次,有“一”才有“二”,楼房都是以一楼为基础,没有一楼就没有高楼,所以楼上是一楼必然发展的状态。(访谈资料编号:2018042201)

姚家迫切想为祖先神像寻求新安置方式,但新形式的外部示范并不完全让家人安心,特别是姚婆婆对传统规范禁忌尤为重视,于是他们尝试通过灵媒的帮助来“问询”祖先以获得心理支持。十分“幸运”的是,祖先的肯定回复增强了姚大爷一家对于修建房屋的信心,也转变了他们对传统规范的态度。

我去问讯,“算花坛[注]算花坛是民间信仰中的一类灵媒,能够问话去世的祖先鬼魂。”说我的香火公(祖先)说过去把他关在那里,一个人在厅堂还感觉有点寂寞,说要和子孙住在一起,人多热闹这样才舒服。我心想,这个楼房是我做的,这个香火屋(以后)也是做来给我住的,我们就坐在这里看电视咯,怕什么,又不是还载着其他那些东西。(访谈资料编号:2018042301)

经过错位期的选择、调试,行动者在群体合法性允许的范围内,选择了与空间相适应的行为观念,从而实现了空间与观念的新均衡。姚家顺利修建了楼房,将祖先神灵以神龛的形式安置在楼房一层大厅,楼上用茶几围住祖先神灵的位置。与此同时,他们对传统规范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不跨(压)神灵”变成“有限的不跨神灵”;“私密性”“洁净性”原则要求的独立空间变成“亲密热闹”原则下的开放空间。

应当指出,经典理论家对空间具有物质和观念(或社会关系)混合体特征的强调,构成了后来社会学空间研究的基础,本文所关注的“空间—规范”的动态变迁正是该理论脉络的延续。不过,这类早期讨论通常着重哲学思辨,这使得它们一方面未能明确给出实体空间和社会空间的差异化界定;另一方面,将空间视为社会关系的产物(或投射)也简化了两者在现实中的复杂联系,无法满足进一步经验研究对变量严格区分与精确化的要求[18]。

五、观念变化先行的均衡过程:以城中村为例

空间变迁的外在压力可促使个体调整规范认知;相反地,观念变化也可以先于并主导空间变化。受到快速城市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城中村居民已经抛弃了传统的香火屋观念,并以最大化经济效益的思路看待改造。虽然受经济条件约束,香火屋的实际改造往往滞后于观念的变化,但通过和地产开发商合作已经成为人们迅速实现改造的重要选择。

随着“三农”新形势的发展,直接服务于农业的农资企业该如何应对?这是农资企业近年来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传统营销方式还能否维持经营?要适应新形势,要快速发展壮大,该作出什么样的改变?笔者从事农资业十余年,经历了农资业的快速发展和大起大落,同时也经历了新科技和新产品的推广历程,对于农资企业未来如何适应新形势有几点思考,供大家参考并讨论。

城市化对观念的直接影响首先来自生活方式的市民化转变。当多数人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并在城市单位工作或自由经营,生活背景的转变使城中村居民较之传统村落居民更容易跨越传统香火屋禁忌的约束,直接以世俗化的态度看待香火屋的现代变迁。即使是年纪较大的居民,也无须通过对传统规则作新解释来合理化自身行为,而是直接将传统禁忌归结为落后和不合时宜。

现在已经极少有独立的香火屋了,由于地缺嘛,就必须拆去做……楼一定是这么盖上去的,上面肯定得住人啊。以前会有踩住的说法,也不知怎么说的。以前不发达,都是三间瓦屋,那肯定没人能踩住啊,现在社会进步了,哪还有这样的,也不可能这样……(访谈资料编号:2018050801)

与此同时,庞大的流动人群带来了大量的租房需求。城中村常常由于其区位优势和低廉的消费水平成为流动人口聚集地,房屋价值随之迅速上涨。在经济收益的强大激励下,居民倾向于最大化地利用土地空间资源,在现有宅基地上尽可能建造更高的楼房用以出租。

我家建了八层,主要是用来出租,住好了剩下的就拿来租,每个月有六七千块,有钱在外面买了房子,那这栋楼房就全部用来出租了……现在国家限定高度,需要报建,最高只能建八层,像我家屋后那一家,做了十五层,现在的租金收入都不知有多少钱。(访谈资料编号:2018050801)

新经济观念促使城中村居民主动改造传统香火屋,但由于经济条件的约束,传统香火屋的重建往往滞后于观念,导致观念与空间错位的出现。看到房屋租赁的效益,很多居民同样想建高楼用以出租,但由于无法承担建楼的投资而只能错失这一轮的经济机遇。一些开发商也看中了城中村的土地价值,并寻求商业机会,这为拥有地权但缺乏资金的居民提供了发展可能:由房屋开发商提供建造资本、居民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造完成后,居民通常可以获得四、五层楼房的房产权,其余则由房屋开发商租售。虽然并非最优方案,但这是村民们在经济约束下最快满足目标的选择。

现在没钱做楼房,把宅基地给别人做,别人做几十层,留四层给你,剩下的就卖了,想到孩子没有本事做就让别人做了,要是稍微有本事做都不会让别人做的,如果有钱他也想做出来租是吧。(访谈资料编号:2018050801)

社会学的空间转向主要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理解空间,列斐伏尔[16]认为空间是社会关系的结果,产生于有目的的社会实践。资本主义生产了一个抽象空间,在国家与国际层面上反映了商业世界、货币权力和国家政治。福柯[17]认为权力与知识正是在空间中联系在一起,权力只有在空间中才能生产知识,并通过知识去发挥效能。

城市化引起的观念变化(禁忌弱化、经济意义上升)先于香火屋空间的变迁,构成导致空间与规范错位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将观念作为影响文化景观变迁的重要力量是文化地理学的传统,但多数实证研究仅从变迁后的空间状态与新观念的映射关系角度展开讨论,缺乏对过程机制的分析[34]。以上对城中村居民选择路径的讨论表明,传统观念的变化并非直接导致了香火屋空间的改变,增强的经济激励是关键的中介变量。

六、从群体统一均衡到多样化新均衡

如前所述,急速的社会变迁带来了多种结构性条件变化,并将矛头集中指向了传统香火屋的无用性,促使村民对其进行必要的改造。它们或通过改变空间结构来影响人的观念,或者通过改变人的观念来影响空间结果,推动错位重新迈向均衡。不过,由于结构条件变化之于行动者的激励或约束意义各不相同,从统一初始均衡出发的选择路径将大不相同,最终呈现多样化新均衡并立的局面。

(一)独立香火屋:对传统规范的新诠释

独立香火屋是从传统香火屋中演化出的第一种新均衡模式。如果是为了追求现代楼房的生活环境且没有空间紧缺的压力,居民倾向于将老香火屋拆除后建楼房,然后在庭院角落里留出8~9平方米建一座传统形式的独立香火屋,用来安置祖先神灵。独立香火屋的出现避免了加盖楼房会跨(压)祖先神灵;同时保证了祭祀空间的洁净性和私密性,多数居民认为这是最好的方案。尽管如此,偏于院落一隅的布局依然违背了“坐正”的传统规范。

为了解决该问题,居民常见的做法是对传统规范进行新诠释,使之与空间形式相协调:“‘坐正’是因为祖先神灵为大嘛,现在这里建了楼房,可以将香火屋移到左边,传统上说‘以左为大’,那么也是表示对祖先神灵的尊重。”(访谈资料编号:2018042201)

(二)楼房内的香火屋:变通遵从或挑战规范

楼房内的香火屋是第二类新均衡模式,在城中村和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中尤为常见。居民在楼房内用一间专门的房间作为香火屋,里面通常只放置祖先神像以及祭拜用具,是个独立的仪式空间。对传统比较重视的人,则还会用上好的红木、铜器将楼房内的香火屋修葺得十分精致,以求祖先神灵的保佑。这种做法能够保持祖先神灵的私密性和洁净性,但将香火屋搬进楼房不可避免会“跨(压)”神灵。多数居民通过变通传统规范的方式来降低对神灵的冒犯:香火屋上方的房间不能住人,也不能乱放杂物,以防止压着神灵。因此,虽然他们建了楼房,但并不使用香火屋上方的房间。这种变通解释的轻松版本同样存在:香火屋楼上的房间也可以使用,主要用来放杂物,人不居住就可以。

与之相比,另一类居民选择直接“挑战”禁忌,通过对规范的再解读,逐步打破传统规范的权威。相当数量的村民认为,楼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香火屋放置在一楼本来就是合理的。一位被访者给出了颇为自信的解释。

车和他家也是这样,香火屋做一层,然后做二层在上面。我问他们如果往上建了楼房,怎么办?他说一楼放祖先那里,可以在楼上那个位置放一块大大的茶几,人就往两边走,那么就跨不到祖公祖婆了。(访谈资料编号:2018042301)

(三)神龛:转变观念

神龛是“祖先神灵进楼”的另一种方式,常见于城市商品房、拆迁房和一些房间紧缺的农村楼房。由于房间数量有限,居民只用一张神台放置祖先神灵,但一般会将神龛置于大厅中央,以满足“坐正”要求。除此之外,神龛几乎违背了其他所有禁忌:祖先神灵将不可避免地被“跨(压)”;由于失去了私密且明晰的独立空间,也必将在日常接触中遭受叨扰和玷污。

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只能加大观念转化的力度,以便让规范与神龛形态相适应。人们放弃了“在同一空间内活动会叨扰到神灵”的观念,也不再有直视祖先灵位时那种惴惴不安。现在居民甚至认为,每户家庭都需要在日常生活空间中安放神龛来保佑平安顺利——香火屋中祖先的神圣与私密性逐渐被同一屋檐下的“陪伴”和“热闹”观念替代。

由于人类社会中几乎所有空间都带有(或会生成)某种意义附着,因此在对它们的功能静态与变迁分析过程中都存在考察“空间—规范”动态均衡的必要性。基于口述史与参与式观察,本研究试图从案例中揭示这一变迁的过程机制,探讨群体内的个体行动者如何应对结构条件变化,并在空间压力与规范约束之间做出策略性选择。

以后发展香火屋也没有了,到时候就像深圳、珠海,只在房间里放个神牌,一起在里面住就可以了,香火这东西什么时候都要有,都不能扔了,现在外面工作的,就不能每个月回去拜它,那就把家神也带过去,就是人去哪就跟去哪。(访谈资料编号:2018050802)

学生“在游戏中表现出构思新颖的形象、寻求新的办法、解决各种新问题的创新意识,教师都要注意点拨、引导,使学生的思维得到延伸。教师还要训练学生如何抓识记、练技巧、听、读(输入),说、写(输出),让学生学会积极求异,敏锐洞察,丰富想像,完善语言,使学生创新思维在实践中得以发展。

(四)公共香火屋:集体创造的新形式

公共香火屋是村民集体创造出来的新均衡形式。上文提到,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推行工业建设计划、扩容计划,都不可避免地要对农村征地开发。面对不可抗拒的宏观变化,多数村民希望“以地换地”,按照自己的观念建新房,而不必等待拆迁安置上楼,直接对冲禁忌。因此在与政府的协商过程中,香火屋和祠堂这些具有宗族象征性意义的建筑往往成为争论焦点。当地政府深知香火屋和祠堂对村民的意义,公共香火屋便是二者协商后的折中结果。这是一种类似于祠堂的建筑方案:将全部逝者安置于其中,村民可以在自家祖先的祭日过来祭拜。很明显,公共香火屋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满足传统规范:村民可以自主选取一块“风水宝地”用作香火屋建设,并且也遵从了“不跨(压)祖先”“私密性”“洁净性”的要求。最为重要的是,公共香火屋满足了村民集体关于家族延续的愿望,避免了在村庄空间的整体重建中失去意义的寄托之所。

各级畜牧兽医、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家猪野猪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工作方式、防控重点,开展定期工作会商、信息及时通报、联合监测排查等防控工作。要畅通信息渠道,明确部门间信息共享方式,第一时间互通家猪疫情、野猪异常死亡信息。要强化密切协作、相互配合,深入分析本辖区和周边疫区防控态势,查找薄弱环节,在监测排查、疫病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互相支持,全面抓好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关键措施,坚决果断扑灭疫情。

2017年9月,李高明做了他从莫西学校毕业后最重大的一次选择,他退出了之前的合作公司,独资创立了昆明哈尼染化妆品有限公司。

传统建筑的当代变迁是民俗学和城市形态学的重要议题。既有文献大多关注现代化潮流下的同质性改造,而忽视了空间变迁过程中的多样化结果。雷州香火屋的案例提供了关于差异化变迁形态的证据。特别是那些正处于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村,由于空间资源、经济条件等对居民的约束各不相同,居民对传统规范的认知与内化程度也存在个体差异,从统一初始均衡出发的选择路径必将分化,最终呈现出新香火屋空间与新规范的多样化均衡并立局面(表1)。

表1香火屋演化的新形式与对传统禁忌的遵从

形态/禁忌中心性不跨(压)私密性洁净性接地传统香火屋√√√√√独立香火屋×√√√√楼房内香火屋××√√√神龛√××××公共香火屋√√√√√

七、结论与讨论

雷州香火屋的故事表明,当空间因信仰规范而获得神圣意义,其变迁就不再是一个景观或建筑形态的问题,而是深度卷入于社会背景之中。空间的不同形态一方面作为政治、经济、文化要素的结果而存在,另一方面也构成信仰观念演化的动因。与既有研究相比,本研究尝试在如下方面做出了改进:第一,将空间与文化意义的组合视为动态均衡的过程,突破传统结构分析的功能主义局限;第二,从行动层面给出了空间与规范组合变迁的选择机制与具体路径,为分析中引入社会背景变化提供了条件;第三,不同于部分新文化地理学研究对个人策略的详细描述,本文充分关注了在群体合法性约束下行动者认知、改造以及创新规则的过程;基于以上工作,我们得以在不同均衡形态之间建立联系。当结构条件变迁引发行动者各自的情境性反应,空间与规范组合将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无机化学化合价的学习需要记忆的内容相对较多,教师在教授这部分内容时,可以引用方硕唱的一首《化合价之歌》,方便学生记忆。提高学生学习化合价的效率。

如前所述,香火屋空间与信仰规范的多样化新均衡将往何处发展,尚待进一步观察与研究。基于对均衡破裂、错位到重新达成的分析,本研究认为传统村落的空间形态与意义体系或将难以重现,取而代之的是多种现有组合的独立发展。在村落共同体与传统生活方式业已分裂不再的背景下,信仰规范重新附着于不同的空间形态之上,通过人们的行动实践与自我解释不断丰富、完善,构成同一渊源下的独立分支。事实上,在早一步实现现代化与城市化的华人社会中,新空间与新规范的调试已经完成;与高度同质化的传统社区不同的是,这种调试的结果通常具有与现代社会类似的异质性特征[35]。

外部融资是采用企业之外的资金来进行并购活动,一般采用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形式进行。债券融资可以带来一定的节税效果。借款利息可以在上税之前进行扣除。但是负债会使得企业有还款压力,负债越多,企业压力越大,最后可能会使得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增发等方式出售自己的股份。股票回购没有固定的期限,企业暂时没有还款的压力。但是会影响到之前股东所持有的比例,损失股东的权益。分配利润之后企业还需要支付股息,股息不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神圣空间变迁的过程并非物理形态变化单方面的产物,其下伴随着深刻的社会文化和规范的演化脉络。人们在新空间形态下不仅会调试对于规范的认知以规避合法性压力,同时也从未停止生产新的规范与意义。早期的“神龛”拥有者或许还会意识到选择的迫不得已,但他们已经并将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文化。这些在初始规范中并不存在的内容将逐步褪去“合理化说辞”的色彩,成为新生活的内涵本身。对于研究者而言,这意味着不仅可以从文化角度丰富纯物理空间的形态与变迁解释(文化自变量与空间因变量),而且也应当注意从空间角度分析文化演化的多种可能(空间自变量与文化自变量)。在社会科学完成空间的社会/文化转向之后,文化的空间转向也理应发生[36]。

对于拥有悠久历史与丰富多样性的中华文明而言,雷州香火屋变迁的案例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当社会变迁势不可挡,个体行动者将在微观层面持续改造传统空间的形制与文化表征,制造文化保护论者所不乐见的“混乱的繁荣”。正如斯科特[37]在《国家的视角》中所指出的,那些细微如珊瑚虫般的实践终将形成巨大的珊瑚礁群,阻碍宏大计划的实现。对高度嵌入日常生活的文化空间的保护,需要更多的经验研究来揭示其复杂的动态均衡机制与过程。

有,这是在意料之中,但是意料之外的是陈琛的腼腆和谦虚。为了满足记者的好奇心,陈琛还是讲了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小故事。他说:“记得当时我们有一个种植户,种了一大片果园,也投了很多钱进去,但是收成不好,行情也不太好。他就邀请我和技术人员去他们地里看一看。我们到了田里,就看见他老婆眼睛里的泪水打转,他老婆说要是哭管用我就天天坐在这里哭好了。我们的技术专家后来发现他们果子的问题出在品质上,他们的品质不好,我们的技术人员就帮他们解决了,第二年的收成一下子就起来了。”

参考文献:

[1]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M].范丽珠,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42.

[2]阮晳鸣,梁林,陆琦.雷州市南兴镇东林村新旧村聚落空间特征延续性探析[J].南方建筑, 2013(5):74-79.

[3]梁林.雷州民居[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78.

[4]王媛,曹树基.浙南山区明代普通民居发现的意义——以松阳县石仓为例[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73-80.

[5]赵巧艳.魂聚与魂移:侗族传统民居堂屋的共魂意象表征[J].宗教学研究,2016(1):145-151.

[6]王媛.“香火堂”:血缘的依附与独立——石仓阙盛宗家族1710—1850年的住屋史[J].史林,2011(5):85-59.

[7]黄卫.体与魂的双重居所——孟定“傣德”家屋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39-43.

[8]叶涯剑.空间社会学的方法论和基本概念解析[J].贵州社会科学,2006(1):68-70.

[9]爱弥儿 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渠敬东,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13.

[10]郑震.空间:一个社会学的概念[J].社会学研究,2010(5):167-191.

[11]路易斯 亨利 摩尔根.美洲土著的房屋和家庭生活[M].李培茱,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111.

[12]刘志扬.居住空间的文化建构:白马藏族房屋变迁的个案分析[J].民族研究,2011(3):25-34.

[13]丁传标,赵永琪,陶伟.城市化进程中家屋空间重构的过程、内容与逻辑——以广州珠村为例[J].地理科学,2017(9):1326-1336.

[14]Kong L. The Sacred and the Secular: Exploring Contemporary Meanings and Values for Religious Buildings in Singapore[J]. Southeast Asian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1992(1):18-42.

[15]盖奥格尔 西美尔.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M].林荣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460.

[16]亨利 列斐伏尔.空间:社会的产物与使用价值[M]//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47-58.

[17]米歇尔 福柯.不同空间的正文与上下文[M]//包亚明.后现代性与地理学的政治.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18-28.

[18]何雪松.社会理论的空间转向[J].社会,2006(2):34-49.

[19]赵巧艳.空间实践与文化表征:侗族传统民居的象征人类学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4:43-48.

[20]范可.“再地方化”与象征资本:一个闽南回族社区近年来的若干建筑表现[J].开放时代,2005(2):43-61.

[21]董敬畏.空间、家屋与人观——以关中邓村为例[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1(2):119-124.

[22]胡斌.试析西方人文社会学科中的“空间研究”问题——以列维·斯特劳斯的人类学研究为范本[J].浙江社会科学,2015(3):103-109.

[23]郑向春.从家屋到客房:一个景颇村寨的房屋生命史研究[J].贵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7(6):73-80.

[24]丁传标,古恒宇,陶伟.空间句法在中国人文地理学研究中的应用进展评述[J].热带地理,2015(4):515-521.

[25]陶伟,丁传标.家的解码:空间句法对家空间研究的内容与方法[J].地理科学,2015(11):1364-1371.

[26]Kong L. Geography and Religion: Trends and Prospects[J]. 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 1990(3):355-371.

[27]Bunnell T, Kong L, Law L. Country Reports: Social and Cultural Geographies of South-East Asia[J]. Social & Cultural Geography, 2005(1):135-149.

[28]Kong L. Negotiating Conceptions of “Sacred Space”: A Case Study of Religious Buildings in Singapore[J]. Transactions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1993(3):342-358.

[29]Kong L. No Place, New Places: Death and Its Rituals in Urban Asia[J]. Urban Studies, 2012(2):415-433.

[30]Yeoh B S A, Hui T B. The Politics of Space: Changing Discourses on Chinese Burial Grounds in Post-War Singapore[J]. Journal of Historical Geography, 1995(2):184-201.

[31]Kong L. The Commercial Face of God: Exploring the Nexus between the Religious and the Material[M]//Rinschede G, Vossen J. Studies on the Geography of Religion 1995. Berlin: Reimer, 1996:123-141.

[32]Erb M. Tourism Space in Manggarai, Western Flores, Indonesia: the House as A Contested Place[J]. Singapore Journal of Tropical Geography, 1998(2):177-192.

[33]Festinger L. A Theory of Cognitive Dissonance[M].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7.

[34]陶伟,程明洋,符文颖.城市化进程中广州城中村传统宗族文化的重构[J].地理学报,2015(12):1987-2000.

[35]Tao J, Chen H, Zhang S, et al. Space and Culture: Isomerism in Vernacular Dwellings in Meizhou,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J].Journal of Asi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Engineering, 2018(17):15-22.

[36]Low S. Spatializing Culture: An Engaged Anthropological Approach to Space and Place(2014)[M]//Gieseking J, Mangold W, Katz C, Low S, Saegert S. The People, Place, and Space Reader. New York: Routledge, 2014:34-38.

[37]詹姆斯 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M].王晓毅,译.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12.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7465(2019)01-0069-12

收稿日期:2018-07-05

基金项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助项目“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财产起源与村落边界》”(14PJC052)

作者简介:严俊,男,上海大学社会学院讲师;林伟挚,男,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生。
① 在雷州地区村民的话语中,祖屋指代住宅建筑或院落整体,香火屋则特指祖屋内用于祭祀的房间。但在快速城市化造成住宅空间变化的语境下,也有村民直接使用祖屋来表示香火屋,不再强调传统的祖屋概念。

(责任编辑:李凌)

标签:;  ;  ;  ;  ;  ;  ;  ;  ;  ;  ;  

严俊:神圣空间与信仰规范的动态均衡——以雷州“香火屋”的变迁为例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