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爱国:“孝弟”:“仁之本”还是“为仁之本”——以朱熹对《论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的诠释为中心论文

乐爱国:“孝弟”:“仁之本”还是“为仁之本”——以朱熹对《论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的诠释为中心论文

摘要:对于《论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一句,历来有不同的解读。汉唐时期大都将其解读为“孝是仁之本”,而唐宋时期还出现了“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的文本。朱熹继承二程所谓“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仁是性,孝弟是用”,明确讲“仁是体,孝弟是用”,把仁与孝弟的关系看作体用关系,并由此将该句解读为“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而不是“孝是仁之本”,这些观点在理解仁及其与孝的关系问题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朱熹;《论语》;孝;仁;体用

孔子讲“仁”,又讲“孝弟”,《论语·学而》载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又载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对于其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以下简称“孝弟”句),历来有不同的解读。汉唐时期大都将其解读为“孝是仁之本”,而唐宋时期出现了“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的文本。北宋程颢明确讲“‘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言为仁之本,非仁之本也”。程颐则讲“孝弟是仁之一事”,反对“孝是仁之本”。朱熹继承二程所谓“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仁是性,孝弟是用”,明确讲“仁是体,孝弟是用”,把仁与孝弟的关系看作体用关系,并由此将该句解读为“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而不是“孝是仁之本”。

现代对于《论语》该句的解读,大都依据汉唐时期“孝是仁之本”的说法。杨伯峻《论语译注》将其解读为:“孝顺爹娘,敬爱兄长,这就是‘仁’的基础吧!”[注]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页。钱穆《论语新解》解读为:“仁者,人群相处之大道。孝弟乃仁之本,人能有孝弟之心,自能有仁心仁道,犹木之生于根。孝弟指心,亦指道。行道而有得于心则谓之德。仁亦然,有指心言,有指道言,有指德言。内修于己为德,外措施之于人群为道。或本无‘为’字。或说以‘为仁’连读,训为‘行仁’,今不从。”[注]钱穆:《论语新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6页。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修订本)则认为,在孔子看来,孝是“‘仁’的根本的根本”[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修订本),《三松堂全集》第八卷,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32页。,所以孔子的弟子有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近年来,又有学者认为,程朱把“孝弟”句解读为孝弟是为仁之本,与先前将该句解读为孝弟是仁之本,这两种观点是可以相通的[注]韩星:《仁与孝的关系及其现代价值——以〈论语〉“其为人也孝弟”章为主》,《船山学刊》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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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说,朱熹从形而上的层面,把仁看作天地万物之根本,又视其为人的心之本体,并以体用关系辨析仁与孝的关系,讲“仁是体,孝弟是用”,并由此讲“仁为孝弟之本”,孝弟是“为仁之本”,而不是“仁之本”,这些观点对于理解仁及其与孝的关系,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一、“为仁之本”与“为人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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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何晏《论语集解》注“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曰:“本,基也。基立而后可大成也。”并引包咸注曰:“先能事父兄,然后仁道可成也。”皇侃《论语集解义疏》疏曰:“云‘君子务本’者,此亦有子语也。务,犹向也,慕也。本,谓孝悌也。孝悌者,既不作乱,故君子必向慕之也。云‘本立而道生’者,解所以向慕本义也。若其本成立,则诸行之道悉滋生也。云‘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者,此更以孝悌解本,以仁释道也。言孝是仁之本,若以孝为本,则仁乃生也。……王弼曰:‘自然亲爱为孝,推爱及物为仁也。’”[注](魏)何晏、(梁)皇侃:《论语集解义疏》,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页。其明确认为,孝是仁之本,孝而仁乃生。北宋邢昺《论语注疏》仍以何晏《论语集解》为底本,同样引包咸注曰:“先能事父兄,然后仁道可大成。”疏曰:“君子务修孝弟,以为道之基本。基本既立,而后道德生焉。恐人未知其本何谓,故又言:‘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注](魏)何晏、(宋)邢昺:《论语注疏》,《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457页。“君子务本”就是“君子务修孝弟”,所以孝弟是“道之基本”,是“仁之本”。

可见,无论是包咸注,还是何晏《论语集解》、皇侃《论语集解义疏》,乃至于邢昺《论语注疏》,都把仁和孝看作是处于同一层面的并列的两种道德,把“孝弟”句解读为孝是仁之本,认为孝比仁更为根本,这也就是所谓“先能事父兄,然后仁道可大成”,先有孝弟,然后可以成就仁道。

唐代朝廷推崇孝。唐贞观五年(631年),魏徵撰《群书治要》,其中《论语》载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仁之本与!”并注曰:“先能事父兄,然后仁可成。”[注](唐)魏徵:《群书治要》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44页。然而,垂拱元年(685年),武则天所撰《臣轨》,言“夫纯孝者,则能以大义修身,知立行之本”,并引述《论语》曰:“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郑玄曰:“言人有其本性,则成功立行也。”[注](唐)武后:《臣轨》,《丛书集成初编·忠经(及其他五种)》,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011页。由此可以推断,《臣轨》里所引述的可能是当时流行的《论语》郑玄注本[注]清刘宝楠《论语正义》说:“宋氏翔凤郑《注》辑本‘为仁’作‘为人’,云:‘言人有其本性,则成功立行也。’案:‘仁’、‘人’当出《齐》、《古》、《鲁》异文。郑就所见本‘人’字解之‘为人之本’,与上文‘其为人也’句相应。义亦通也。”参见(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8页。。应当说,武则天《臣轨》所载《论语》曰“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与魏徵《群书治要》所载《论语》有子曰“孝悌也者,其仁之本与”不只是文字上的差异,而且其所讨论的问题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前者属于孝与人的关系问题,即讨论道德与人的关系,后者被当时的学者解读为孝是仁之本,属于孝与仁的关系问题;前者讲孝对于人的根本性,后者讲孝对于仁的根本性。后来的白居易撰《白氏六帖事类集》,其中引述《论语》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注](唐)白居易:《白氏六帖事类集》(贴册二)卷七,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61页。与武则天《臣轨》所载《论语》曰“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类似。但是,开成二年(837年)完成的开成石经本《论语》则为:“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注]《景刊唐开成石经》,中华书局编辑部缩印,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2598页。

孙经世《惕斋经说》解“孝弟”句,曰:“此二句语本明白。自程子滞看‘为’字,反复论辩,反滋疑窦。平心论之,‘仁为孝弟之本’,本文初无此意。本文‘孝弟为仁之本’,乃是就仁之用说。自亲亲目及仁民爱物,皆仁也;而仁民爱物乃仁之末,亲亲则仁之本也。……自来诸讲,惟梁皇氏《义疏》‘孝是仁之本’一句,语意最清。”[注](清)孙经世:《惕斋经说》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7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49页。孙经世推崇皇侃《论语集解义疏》所谓“孝是仁之本”。

据《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Pel.chin.2618写本,何晏《论语集解》载,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见图1)[注]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国国家图书馆编:《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16,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94页。为唐乾符三年(876年)写本。这里的“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与武则天《臣轨》所引述完全一致,但是,该句下有注:“先能事父兄,然后仁道可大成。”由此可推知,“此处‘人’应作‘仁’”[注]李方:《敦煌〈论语集解〉校证》,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1页。。

据叶霭玲说,当白丽筠去拉房地产大鳄森达房地产公司李老板的存款时,被李老板招了安,成为身家上亿的李老板的小三,顺便在李老板的公司当了售楼小姐。这里的主次关系是与白丽筠的讲述颠倒的。我不知道究竟该相信哪一个版本,但是所谓兼听则明,两方面都听到,事实真相基本上就清楚了。

图1《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Pel.chin.2618《论语》卷第一(4—1)

应当说,汉唐儒家对于《论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的解读,基本上按照包咸所注“先能事父兄,然后仁道可成”,强调孝是仁之本,先有孝弟,而后成就仁道。虽然唐代一时有“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的文本,但并没有对其做出新的解读。

在大兴安岭,最早的春色出现在向阳坡。嫩绿的草芽像绣花针一样顶破丰厚的腐殖土,要以它的妙手,给大地绣出生机时,背阴山坡往往还有残雪呢。这样的残雪,还妄想着做冬的巢穴。然而随着冰河乍裂,达子香花开了,是透着清香的树、烂漫的山花和飞起飞落的鸟儿。那蜿蜒在林间的一道道春水,被暖风吹拂得起了鱼苗似的波痕。投在水面的阳光,便也跟着起了波痕,好像阳光在水面打起蝴蝶结了。

与此不同,到了宋代,像武则天《臣轨》“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那样的文本更为流行。北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中有引《论语》“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注](宋)王钦若:《册府元龟》11卷八五一,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0114页。。南宋宗泽在《再奏乞修宝箓宫疏》中引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注](宋)宗泽:《宗忠简公集》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页。林之奇《尚书全解》引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注](宋)林之奇:《尚书全解》卷十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88页。重要的是,陈善《扪虱新话》有《〈论语〉“仁之本欤”“斯知仁矣”“井有仁焉”皆当作人》一节,指出:“古人多假借用字。……今观《论语》中,如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又曰‘观过。斯知仁矣’,又曰‘井有仁焉’,窃谓此‘仁’字,皆当作‘人’。盖是假借用之,而学者以其字之为‘仁’也,多曲为之解。予求其说而不得,故依汉人例,敢以‘仁’‘人’为通用之文。不然,则‘井有仁焉’为仁义之‘仁’,果何谓乎?”[注](宋)陈善:《扪虱新话》(下)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1页。陈善明确认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其中“仁”应当为“人”。当然,这一讨论,猜测的成分为多,因为即使在《论语》中有许多“仁”字都应当作“人”,也不能完全证明“其为仁之本”就一定等于是“其为人之本”。

但是,无论是像武则天《臣轨》“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那样的文本,还是把“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中的“仁”当作“人”,实际上都转移了论题,即已经从原来讨论孝与仁的关系,转移到讨论孝与人的关系,因而不能支持汉唐儒家把“孝弟”句解读为孝是仁之本。与此同时,北宋二程和南宋朱熹明确反对汉唐儒家的解读,并就此做出深入的理论分析,提出了新的释读。

二、“仁是体,孝弟是用”

二程不赞同把“孝弟”句解读为孝弟是仁之本。程颢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言为仁之本,非仁之本也。”[注](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25页。“非谓孝弟即是仁之本,盖谓为仁之本当以孝弟。”[注](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外书》卷七,《二程集》,第395页。其明确认为,孝弟不是仁之本,而是为仁之本。程颐也反对孝弟是仁之本的说法。他说:“孝弟于其家,而后仁爱及于物,所谓亲亲而仁民也,故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注](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经说》卷六《论语解》,《二程集》,第1133页。也就是说,仁与孝弟的关系,应当分别从人性和为仁两个方面讲:就人性而言,“仁为孝弟之本”;就为仁而言,“为仁以孝弟为本”,所谓“亲亲而仁民”。对于门人解读“孝弟”句所言“盖谓修为其仁者,必本于孝弟故也”,程颐予以肯定,还说:“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故君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注](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三,《二程集》,第310页。一方面,为仁要从敬爱亲人为先,另一方面,还要由此推广,“仁民而爱物”。所以,为仁以孝弟为本,但孝弟并非仁之本。据《程氏遗书》载,问:“‘孝弟为仁之本’,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曰:“非也。谓行仁自孝弟始。盖孝弟是仁之一事,谓之行仁之本则可,谓之是仁之本则不可。盖仁是性也,孝弟是用也。性中只有仁义礼智四者,几曾有孝弟来?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亲。故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注](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二程集》,第183页。在程颐看来,仁是性,孝弟是用,“仁为孝弟之本”,而所谓“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是就“行仁”而言,“仁自孝弟始”,孝弟是“行仁之本”,而不是“仁之本”。

朱熹认为,人性只是仁义礼智四者而已,其中并没有孝悌,但仁“包摄”孝悌,孝悌是从仁而来。也就是说,没有仁就没有孝悌,仁比孝更为根本。他又说:“论性则以仁为本,此只是泛说。论义理则性中只有仁义礼智,而孝弟本出于仁。论为仁之功夫,则孝弟是仁中之最紧切处,当务此以立本而仁道生也。”[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七《答吕子约》(十二),《朱子全书》22,第2188页。这里不仅就性而言讲“以仁为本”,“孝弟本出于仁”,而且又就为仁之功夫而言,认为孝弟最为紧要。

盖天下无性外之物,岂性外别有一物名孝悌乎?但方在性中,即但见仁、义、礼、智四者而已。仁便包摄了孝悌在其中,但未发出来,未有孝悌之名耳。非孝悌与仁各是一物,性中只有仁而无孝悌也。仁所包摄不止孝悌,凡慈爱恻隐之心皆所包也。犹天地一元之气,只有水、火、木、金、土,言水而不曰江、河、淮、济,言木而不曰梧、槚、樲、棘,非有彼而无此也。伊川又云“为仁以孝悌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悌之本”,此皆要言,细思之则自见矣。[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九《答范伯崇》(二),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2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7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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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后汉书·延笃传》载,汉儒延笃曾就“时人或疑仁孝前后之证”论之曰:“观夫仁孝之辩,纷然异端,互引典文,代取事据,可谓笃论矣。夫人二致同源,总率百行,非复铢两轻重,必定前后之数也。……夫仁人之有孝,犹四体之有心腹,枝叶之有本根也。圣人知之,故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然体大难备,物性好偏,故所施不同,事少两兼者也。如必对其优劣,则仁以枝叶扶疏为大,孝以心体本根为先,可无讼也。或谓先孝后仁,非仲尼序回、参之意。盖以为仁孝同质而生,纯体之者,则互以为称,虞舜、颜回是也。若偏而体之,则各有其目,公刘、曾参是也。夫曾、闵以孝悌为至德,管仲以九合为仁功,未有论德不先回、参,考功不大夷吾。以此而言,各从其称者也。”[注](南朝宋)范晔:《后汉书》(8)卷六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104~2105页。在延笃看来,仁和孝是“同质而生”,是处于同一层面的两种道德,“仁以枝叶扶疏为大,孝以心体本根为先”,也就是说,仁为大,孝为先。这也可看作是延笃对“孝弟”句的解读。

朱熹非常重视程颐所谓“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他曾与范伯崇讨论程颐所谓“性中只有仁义礼智四者,曷尝有孝弟来”,并指出:

对于程颐“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朱熹做了深入讨论。他认为,程颐所谓“为仁以孝弟为本”,是“‘事之本’、‘守之本’之类”;而“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是“‘天下之大本’之类”[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九《答范伯崇》(二),《朱子全书》22,第1769页。。

就文本解读而言,清代对于《论语》“孝弟”句的解读,观点各异,既有持程朱的观点而解读为“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讲“行仁自孝弟始,孝弟是仁之一事”,也有反程朱而回到汉唐时期将其解读为“孝是仁之本”。清吕留良推崇程朱“行仁自孝弟始”,不赞同所谓“孝弟是仁之本”,说:“孝弟是事上说,仁是性,岂有事为性本之理?孝弟有孝弟之事,为仁有为仁之事,但为仁之事必自孝弟推行出去耳。朱子谓:‘本立则道随事而生,如“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正是‘行’‘始’二字义。”[注](清)吕留良:《吕晚村先生四书讲义》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6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400~401页。毛奇龄《四书改错》称“孝弟是仁本,孟子所言甚明。仁之实,在事亲,则仁本孝弟也;亲亲,仁也,则孝弟生仁也;实者,本也,草木从实生,犹仁从孝弟生也”。对此,戴大昌《驳四书改错》说:“朱注‘本’犹根也。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学者务此,则仁道自此而生也。固无可议。盖仁道甚大,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匪仅孝弟。然必自能孝弟推之。……况孝弟为本,对仁民爱物为末而言,并非谓孝弟为本而仁为末也。毛氏乃引仁孝先后论,犹枝叶之有根本也,直解作仁是枝叶,其支离蹐驳如此。”[注](清)戴大昌:《驳四书改错》卷十八,《续修四库全书》第16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253页。

仁是理之在心,孝弟是心之见于事。“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曷尝有孝弟!”见于爱亲,便唤做孝;见于事兄,便唤做弟。如“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都是仁。性中何尝有许多般,只有个仁。自亲亲至于爱物,乃是行仁之事,非是行仁之本也。故仁是孝弟之本。……自古圣贤相传,只是理会一个心,心只是一个性。性只是有个仁义礼智,都无许多般样,见于事,自有许多般样。[注](宋)黎靖德:《朱子语类》(二)卷二十,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74~475页。下引该书仅随文夹注页码。

朱熹认为,“仁”在心,“只是有个仁义礼智”,“孝弟”是心之见于事,是行仁之事,并非仁之本,所以“仁是孝弟之本”。他又说:“仁是理之在心者,孝弟是此心之发见者。孝弟即仁之属,但方其未发,则此心所存只是有爱之理而已,未有所谓孝弟各件,故程子曰:‘何曾有孝弟来!’”(第475页)为此,朱熹赞同所谓“孝弟有不中理,或至犯上”的说法,说:“且如父有争子,一不中理,则不能承意,遂至于犯上。”(第475页)同时他又不赞同所谓“孝弟可以至仁”的说法,说:“‘由孝弟可以至仁’,则是孝弟在仁之外也。孝弟是仁之一事也。”(第473页)又说:“仁不可言至。仁者,义理之言,不是地位之言,地位则可以言至。又不是孝弟在这里,仁在那里,便由孝弟以至仁,无此理。”(第475页)据《朱子语类》载,问:“孝弟仁之本。今人亦有孝弟底而不尽仁,何故?莫是志不立?”曰:“亦其端本不究,所谓‘由之而不知,习矣而不察’。彼不知孝弟便是仁,却把孝弟作一般善人,且如此过,却昏了。”(第462页)在朱熹看来,讲“孝弟仁之本”,会以为孝弟便是仁,把能够孝弟的人都看作善人,而事实上,“人亦有孝弟底而不尽仁”。因此,朱熹认为,“把孝弟唤做仁之本,却是把枝叶做本根”(第472页),并且还说,“仁便是本,仁更无本了。若说孝弟是仁之本,则是头上安头,以脚为头,伊川所以将‘为’字属‘行’字读。盖孝弟是仁里面发出来底。‘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何尝有个孝弟来?’它所以恁地说时,缘是这四者是本,发出来却有许多事;千条万绪,皆只是从这四个物事里面发出来”(第2870页)。总之,朱熹认为不能讲“孝弟是仁之本”,而只能说仁是孝弟之本,因为“孝弟是仁里面发出来底”。

就“为仁以孝弟为本”而言,朱熹说:

仁之为性,爱之理也,其见于用,则事亲从兄仁民爱物,皆其为之之事也,此论性而以仁为孝弟之本者然也。但亲者我之所自出,兄者同出而先我,故事亲而孝,从兄而弟,乃爱之先见而尤切,人苟能之,则必有不好犯上作乱之效。若君子以此为务而力行之,至于行成而德立,则自亲亲而仁民,自仁民而爱物,其爱有差等,其施有渐次,而为仁之道,生生而不穷矣……此孝弟所以为行仁之本也。[注](宋)朱熹:《四书或问》,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6,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13页。

在朱熹看来,“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是就“仁是性,孝弟是用”而言,“为仁以孝弟为本”就是“自亲亲而仁民,自仁民而爱物”。据《朱子语类》载:

“‘为仁以孝弟为本’,即所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是皆发于心德之自然,故‘论性以仁为孝弟之本’。‘为仁以孝弟为本’,这个‘仁’字,是指其周遍及物者言之。‘以仁为孝弟之本’,这个‘仁’字,是指其本体发动处言之否?”曰:“是。道理都自仁里发出,首先是发出为爱。爱莫切于爱亲,其次便到弟其兄,又其次便到事君以及于他,皆从这里出。如水相似,爱是个源头,渐渐流出。”(第472页)

也就是说,在朱熹那里,最重要的还在于“仁为孝弟之本”,由仁而有孝弟。他还说:“仁是理,孝弟是事。有是仁,后有是孝弟。”(第462页)又说:“仁是性,发出来是情,便是孝弟。孝弟仁之用,以至仁民爱物,只是这个仁。”(第472页)

朱熹不仅对程颐“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做了深入讨论,而且还对程颐所谓“仁是性,孝弟是用”做了解释。据《朱子语类》载:

针对这种情况,高中化学新课程标准强调实验活动在内容上要更加贴近实际生活,提高实验的实践性与应用性,让学生注意观察生活中的化学现象,培养学生对化学研究的敏感度,锻炼学生的观察能力;鼓励学生将课堂所学的理论运用到生活中,用化学实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实验操纵能力,更能让学生在生活中切实感受到化学的实用性和价值,从而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信心,提高学生主动进行化学实验的积极性。

问:“孝根原是从仁来。仁者,爱也。爱莫大于爱亲,于是乎有孝之名。既曰孝,则又当知其所以孝。……”曰:“凡论道理,须是论到极处。”以手指心曰:“本只是一个仁,爱念动出来便是孝。程子谓:‘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仁是性,孝弟是用。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曷尝有孝弟来。’譬如一粒粟,生出为苗。仁是粟,孝弟是苗,便是仁为孝弟之本。又如木有根,有干,有枝叶,亲亲是根,仁民是干,爱物是枝叶,便是行仁以孝弟为本。”(第472页)

在朱熹看来,程颐讲“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就是讲“仁是性,孝弟是用”,也就是说:“仁是孝弟之母子,有仁方发得孝弟出来。”(第474页)由程颐“仁是性,孝弟是用”,朱熹又讲“仁是体,孝弟是用”。他说:“论性,则仁是孝弟之本。惟其有这仁,所以能孝弟。仁是根,孝弟是发出来底;仁是体,孝弟是用。仁是性,孝弟是仁里面事。”(第2867页)这就把仁与孝弟的关系视为体用关系。

三、“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

朱熹不仅继承二程所谓“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仁是性,孝弟是用”,明确讲“仁是体,孝弟是用”,而且由此将“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解读为“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而不能是“孝是仁之本”。

对于“孝弟”句,朱熹早年就认为该句体现了“体用所以一源,而显微所以无间也”[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三《答李伯谏》(一),《朱子全书》22,第1953页。。后来,他又依据程颐“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对其加以解读,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此言孝弟乃推行仁道之本,‘仁’字则流通该贯,不专主于孝弟之一事也。但推行之本自此始耳。‘为’字盖‘推行’之意。今以对‘乃’字立文,恐未详有子之意也。程子曰:‘论行仁则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此语甚尽。”[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答何叔京》(七),《朱子全书》22,第1811页。在这里,朱熹不满于有人将“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中的“为”解读为“乃”,而以程颐“论行仁则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为依据,而把“为”解读为“推行”。据《朱子语类》载:

问:“孝弟为仁之本。”曰:“此是推行仁道,如‘发政施仁’之‘仁’同,非‘克己复礼为仁’之‘仁’,故伊川谓之‘行仁’。学者之为仁,只一念相应便是仁。然也只是这一个道理。‘为仁之本’,就事上说;‘克己复礼’,就心上说。”(第474页)

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对此,二程说:“仁,人此;义,宜此。事亲仁之实,从兄义之实。”[注](宋)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六,《二程集》,第80页。朱熹则把对“孝弟”句的解读,与此结合起来,说:“仁义只是理,事亲、从兄乃其事之实也。”[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二《石子重》(九),《朱子全书》22,朱杰人等编,第1933页。这是把仁与孝弟看作理与事,从而将二者区别开来。当然,朱熹又把二者联系起来,他说:“有子之意,程子之说正谓事亲从兄、爱人利物莫非为仁之道。但事亲从兄者本也,爱人利物者末也。本立然后末有所从出,故孝弟立而为仁之道生也。”[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一《与张敬夫论癸巳论语说》,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2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358页。

正是在此基础上,朱熹在《论语集注》中对“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进行了解读,说:“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为仁,犹曰行仁。……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学者务此,则仁道自此而生也。”[注](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48页。又引述程颐所言来反对孝弟是仁之本的说法。《论语或问》又对此做了进一步解释,既认为“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是就“仁是性,孝弟是用”而言,“为仁以孝弟为本”就是“自亲亲而仁民,自仁民而爱物”,又认为程颐所谓性中只有仁义礼智而无孝弟,“非谓孝弟之理,不本于性,而生于外”,强调孝弟本于仁。他还说:“仁者天之所以与我,而不可不为之理也。孝弟者天之所以命我,而不能不然之事也。……故有子以孝弟为为仁之本,盖以为是皆吾心之所固有,吾事之所必然。但其理有本末之殊,而为之有先后之序,必此本先立,而后其末乃有自而生耳”[注](宋)朱熹:《四书或问》,《朱子全书》6,第613页。。也就是说,仁为“吾心之所固有”,由仁而发的孝弟是“为仁之本”,是“吾事之所必然”。

朱熹虽然反复强调“孝弟”句应当解读为“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反对孝弟是仁之本的说法,但据《朱子语类》记载,朱熹晚年也偶尔讲所谓“孝弟仁之本”。据《朱子语类》“潘植癸丑(1193年)所闻”,朱熹曾说:“安老、怀少、信朋友,自是天理流行。天理流行,触处皆是。暑往寒来,川流山峙,‘父子有亲,君臣有义’之类,无非这理。如‘学而时习之’,亦是穷此理;‘孝弟仁之本’,亦是实此理。”(第1033页)这里所谓“孝弟仁之本”,即“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又据《朱子语类》“沈僩戊午(1198年)所闻”,或说:“世间孝弟底人,发于他事,无不和顺。”曰:“固是。人若不孝弟,便是这道理中间断了,下面更生不去,承接不来,所以说孝弟仁之本。”(第459页)这里所谓“孝弟仁之本”,应当是就“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而言。据《朱子语类》载,胡兄说:“尝见世间孝弟底人,少间发出来,于他事无不和顺。慈爱处自有次第道理。”曰:“固是。人若不孝弟,便是这个道理中间跌断了,下面生不去,承接不来了,所以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第461页)这一记载与“沈僩戊午所闻”大致相同。可见,朱熹晚年偶尔讲“孝弟仁之本”,就是指“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实际上是就“孝弟是为仁之本”而言。

对于《论语集注》所注,朱熹晚年在讲述《论语》“孝弟”句时,继续讲孝弟是为仁之本,反对孝弟是仁之本的说法。他说:“‘其为人也孝弟’,此说资质好底人,其心和顺柔逊,必不好犯上,仁便从此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此两句泛说凡事是如此,与上下不相干。下文却言‘孝弟也者’,方是应上文也。”(第459页)也就是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与“其为人也孝弟”相应,都是就“为人”而言,“为人”在“为仁”,“为仁以孝弟为本”,也就是朱熹“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他还说:“有子言其为人孝弟,则必须柔恭;柔恭,则必无犯上作乱之事。是以君子专致力于其本,然不成如此便止,故曰:‘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盖能孝弟了,便须从此推去,故能爱人利物也。”(第460~461页)在朱熹看来,从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都是讲孝弟,讲如何为仁。据《朱子语类》载,或问“孝弟为仁之本”,曰:“这个仁,是爱底意思。行爱自孝弟始。”又曰:“亲亲、仁民、爱物,三者是为仁之事。亲亲是第一件事,故‘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第461页)也就是说,孝弟是为仁之事,并且是所有为仁之事中的第一件事,所以是“为仁之本”。

四、明清时期的讨论

明清时期对于《论语》“孝弟”句的讨论,大致从文本研究和文本解读两条途径展开。就文本研究而言,明王恕《石渠意见》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或曰‘为仁’之‘仁’当作‘人’,盖承上文‘其为人也孝弟’而言,盖言孝弟乃是为人之本,最有理。”[注](明)王恕:《石渠意见》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第17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580页。焦竑《焦氏笔乘》说:“何比部语予,丰南禺道人曾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仁’原是‘人’字。盖古‘人’作‘’,因改篆为隶,遂讹传如此。如‘井有仁焉’,亦是‘人’字也。予思其说甚有理。孝弟即仁也,谓孝弟为仁本,终属未通。若如丰说,则以孝弟为立人之道,于义为长。”[注](明)焦竑:《焦氏笔乘》续集卷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66~267页。清袁枚撰《〈论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仁”字即“人”字》,赞同焦竑的观点,还说:“周青原申其说,曰:‘此处仁字若作仁义之仁解,孝弟是为仁之本,岂为仁不过是孝弟之末耶?于理未足。莫若作人字解,孝弟是为人之本,最为切当。况首节“其为人也孝弟”句,原以为人发端,末句仍以为人作结,首尾恰相呼应,而本之一字,愈觉如画龙睛矣。’”[注](清)袁枚:《随园随笔》卷十七《辨讹类》上,《袁枚全集》第五集,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309~310页。江声《论语竢质》解“孝弟”句,说:“‘仁’,读当为‘人’,古字‘仁’、‘人’通。《雍也篇》‘井有仁焉’,明有证矣。‘其为人之本’,正应章首‘其为人也孝弟’之言。不知六书假借之法,徒执泥‘仁’为仁义字,纷纷解说,终无当也。”[注](清)江声:《论语竢质》上,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页。翟灏《四书考异》持王恕《石渠意见》以及宋陈善《扪虱新话》的观点,认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此‘仁’字皆当作‘人’”[注](清)翟灏:《四书考异》下编(条考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6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86页。。冯登府《论语异文考证》说:“‘其为仁之本与’,《汉书·延笃传》及《初学记·人事部》、《太平御览·人事部》引并作‘为人’。案:古‘仁’、‘人’通。《论语》中如‘不知其仁’,‘无求生以害仁’,唐石经皆作‘人’。‘观过斯知仁矣’,《后汉书·吴佑传》引作‘人’。汉《韩勅碑》‘四方土仁’,即‘士人’,则又以‘人’为‘仁’。此经上言‘为人’,下言‘为人之本’,义本相贯,作‘人’字为长。”[注](清)冯登府:《论语异文考证》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第15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349页。宦懋庸《论语稽》解“孝弟”句,引朱熹《论语集注》,并按:“凡注家皆视仁与孝弟为二橛,不知‘仁’古与‘人’通。孟子‘仁者,人也’,《说文》人象形字,人旁着二谓之仁,如果中之仁,萌芽二瓣。盖人身生生不已之理也。仅言仁,故不可遽见。若言仁本是人,则即于有生之初能孝能弟上见能孝弟乃成人,即全乎其生理之仁。不孝弟则其心已麻木不仁,更何以成其为人?”[注](清)宦懋庸:《论语稽》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第15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265页。显然,明清时期有不少学者认为,《论语》“孝弟”句中的“仁”,应当作“人”,讨论的是孝与人的关系。

就“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而言,朱熹强调“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他说:

要想合理的评估北部湾经济区区域经济整合度、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程度、以及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必须对北部湾当前区域经济水平有一个准确的评价。因此本文主要选取以下指标来对当前北部湾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进行评估(见表1)。

百香果汁、胡萝卜汁、白砂糖、接种菌种、稳定剂黄原胶∶CMC(1∶1) 的添加量分别控制在4.0%,25.0%,10.0%,1.0%,0.1%;然后将灭菌温度分别控制在85,90,95℃,研究产品的最佳灭菌温度。

与此不同,刘宝楠《论语正义》推崇朱熹的解读,赞同朱熹《论语集注》“为仁,犹曰行仁”,说:“‘为仁’犹言行仁,所谓利仁强仁者也。”并且还认为,《论语》讲“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之后,还讲“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克己复礼为仁”,“为仁由己”,“子贡问‘为仁’”,“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皆是言“为仁”;《论语》所谓“志于仁”“求仁”“欲仁”,是用力于仁,亦是“为仁”。实际上他赞同朱熹“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尤其是,《论语正义》还就“孝弟所以为为仁之本”做了论证,讲朱熹“仁包四德”以言“为仁尤亟也”,讲《论语集注》引程颐“行仁自孝弟始”以言“为仁必先自孝弟始也”,并且还说“不孝不弟,虽有他善,终是不仁”。此外,他还引述宋翔凤《论语郑注》辑本“为仁”作“为人”以及所云“孝为百行之本”等,以证明“孝弟为为人之本”[注](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7~8页。。

后来的俞樾撰《群经平议》,议《论语》“孝弟”句,说:“‘为’字乃语词。阮氏《校勘记》曰:‘足利本无“为”字。’盖语词无实义,故省之也。‘其为仁之本与’,犹云‘其仁之本与’。……‘其为人也孝弟’,则自不至于犯上而作乱,故以为仁之本。《礼记·经解篇》曰:‘上下相亲谓之仁。’即此‘仁’字之义也。《缁衣篇》曰:‘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所谓仁者无他,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已。有子之言本自平实,后人耻事功而虚谈心性,于是其说始多矣。”[注](清)俞樾:《群经平议》卷三十,《续修四库全书》第17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485~486页。就俞樾讲“‘其为仁之本与’,犹云‘其仁之本与’”而言,似乎他赞同的是汉唐时期“孝是仁之本”的解读;但是又讲“所谓仁者无他,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已”,这正好说明仁与孝的不可分离,不是先有孝而后才有仁。

课程体系采用模块化,主要由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六个模块构成 。

康有为《论语注》也讲“孝弟为行仁之本”,说:“孔子立教在仁,而行之先起孝弟。……尧舜仁覆天下,而孟子称之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诚以孝弟为行仁之本。立爱自亲始,本原既定,推以爱民物,通天人,而大道自生也。盖为行仁先后之序焉。”[注](清)康有为:《论语注》,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4页。显然,所谓“孝弟为行仁之本”实指孝弟为行仁之先。

在劳力士发布自家研发的防震装置之后,紧接着在2006年,并入Swatch集团旗下的宝玑表也发布了一款全新的Nivachoc防震器,用于其新一代777Q自动机械机心上。这款防震器逐渐地被装配到集团其他品牌机心中,从欧米茄机心(见图7)到浪琴近年开始更替的L888.2新机心都有开始采用(见图8),甚至美度部分特殊表款的机心也采用此种防震器。这种防震器的外形犹如英文字母“T”所以也叫做“双T防震器”,性能出众,价格还算实惠。

应当说,在清代对于《论语》“孝弟”句的解读中,无论是文本研究还是文本解读,各种观点的辩驳有益于研究的深入。相比较而言,虽然清代儒学具有反对宋代儒学的倾向,但对于朱熹将该句解读为“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却给予了较多的支持。

五、余 论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出,对于《论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的解读,从东汉包咸注曰“先能事父兄,然后仁道可成也”,延笃讲“仁以枝叶扶疏为大,孝以心体本根为先”,到何晏《论语集解》、皇侃《论语集解义疏》、邢昺《论语注疏》,再到程朱,直至清儒,大致可以归结为汉唐儒家“孝是仁之本”与朱熹“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两种观点。前者是把仁和孝看作是处于同一层面的两种道德,仁和孝的关系是二分的并列关系,孝是仁的必要前提,所谓“孝是仁之本”,就是指孝对于仁的根本性和优先性。后者不赞同“孝是仁之本”的说法,认为仁和孝的关系不是二分的并列关系,而是统合为一体的体用关系,仁为体,孝为用,二者相互区别又不可分割,孝对于仁不具有根本性,但是,在为仁过程中,由于孝最为切身,所以从孝开始,孝具有优先性,同时,就仁为体、孝为用而言,仁为孝之本。这就是程颐所谓“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

从再结晶成核和生长阶段的能量理论来看,当焊接压力较小时,成核所需的能量大于晶粒生长所需的能量,导致再结晶发生时形核的数量并不多,而此时晶粒却快速长大,进而形成较大的再结晶晶粒.当焊接压力较大时,成核所需的能量小于晶粒生长所需的能量,此时更容易成核,并且成核数目较多时,晶粒只需在较小幅度长大,便会发生相互间阻碍, 使得再结晶晶粒变小[11-12].因此,在其他工艺条件恒定的情况下,焊接压力的增加导致再结晶晶粒变小.

孔子曾反对把礼与仁分别为二,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此处讲礼乐与仁的统一,仁为礼乐之本。同样,讲孝,也必须以仁为本。孔子不仅讲“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而且还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即认为孝必须敬,必须是由衷而发,孝与敬也是统一的。

孟子强调孝,说:“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又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讲为仁以孝为先。但是孟子又说:“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孟子·离娄上》)[注]现代有人认为,孟子此句中“事亲为大”是要“强调血缘亲情在地位上至高无上,可以凌驾于其他一切人际情感之上”,“强调血缘亲情在强度上浓郁无比,可以超出于其他一切人际情感之上”,“明晰地阐发儒家的血亲‘至上’精神”(见刘清平《忠孝与仁义——儒家伦理批判》,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93页、163页)。这种解读,明显是一种为批判孟子而采取的断章取义的误读。关于“守身”,《礼记·祭义》引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注](汉)郑玄、(唐)孔颖达:《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第1598页。显然,这里所谓的“孝”与仁是统一的。对于孟子所言,东汉赵岐注曰:“事亲,养亲也。守身,使不陷于不义也。失不义,则何能事父母乎?”[注](汉)赵岐、(宋)孙奭:《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第2722页。朱熹注曰:“守身,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注](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290页。对此,王夫之说:“亲之生我,唯此身矣。守之而无为习俗所移、利欲所动,则耳目得有其聪明,心思得有其智虑,出处得有其持循,而身不失。身不失,则心无妄动而生理常存,以之事亲,必不至为外物之所迁而分其爱敬。此古之仁人而即为孝子,吾闻之矣。若因物而靡,随俗而流,虽有身而不能自(生)主,则唯见外重而内轻,文虽具而质不存,而但修事亲之文,具能勿负此心以当亲心者,未之闻也。……求之心而不求之事,反之己而不待于物,故能知事亲守身之为大,而天下无以加此。故曰事亲为大,守身为大。”[注](明)王夫之:《四书训义》卷三十一《孟子七》,《船山全书》第8册,长沙:岳麓书社,1991年,第465~467页。显然,讲“事亲”与“守身”的统一,就是讲孝与仁义的统一,其中孟子所谓“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正是表明孝以仁义为根本。

孟子还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赵岐注曰:“凡有四端在于我者,知皆廓而充大之,若火泉之始,微小广大之,则无所不至,以喻人之四端也。人诚能充大之,可保安四海之民;诚不充大之,内不足以事父母。言无仁义礼智,何以事父母也?”[注](汉)赵岐、(宋)孙奭:《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第2691页。这里所谓“无仁义礼智,何以事父母也”,就是表明孝与仁的统一,仁比孝更为根本。显然,孟子既讲孝为先,又讲孝与仁的统一,仁为孝之本。

应当说,东汉包咸注《论语》“孝弟”句曰“先能事父兄,然后仁道可成也”,讲孝弟为先,后来汉唐儒家据此讲孝是仁之本,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这些说法把孝与仁分别为二,并没有对孝与仁的不可分离做出进一步的说明,因而有可能被误解其赞同仁源自孝,孝高于仁,并高于一切,而与孟子讲由“四端”之扩充而有仁以及“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的思想不一致。

儒家重视孝,这是不言而喻的;现代不少学者甚至认为,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注]蒲霞:《徽州名儒对孝的诠释及其意义》,《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但是,孝离不开仁,孝之所以为孝,其根本在于仁,孝不能违背仁的根本原则。这正是程颐所谓“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仁为孝弟之本”。朱熹将《论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解读为“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同时讲“仁为孝弟之本”,也正是体现了孔孟的仁孝观。

现代学者把《论语》“孝弟”句解读为孝弟是仁之本,主要是继承了汉唐时期儒家的解读,又受清代对朱熹注的反对的影响。虽然现代学者的解读可为一家之言,但人们仍应当对问题做出更为深入的分析,同时还应当对其他诠释,尤其是朱熹的诠释做出应对,而不能对它们视而不见,或做简单的调和。儒家经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其学术观点,莫衷一是,只有在不同观点的相互讨论、相互应对中,才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取得更新的发展,而不是简单地回到某一家。

中图分类号:B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2019)01-0037-10

作者简介:乐爱国,上饶师范学院朱子学研究所特聘教授(江西 上饶 334001);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 厦门 361005)。

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19.01.004

责任编校:余 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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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爱国:“孝弟”:“仁之本”还是“为仁之本”——以朱熹对《论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的诠释为中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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