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梦婷:互联网视域下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探究论文

徐梦婷:互联网视域下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探究论文

摘要:本文以意识形态经典基本理论、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以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分析为着眼点,简要阐述了三者之间的关系,总结归纳了互联网视域下意识形态存在的潜在风险,简要阐述和剖析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存在的多重挑战,并提出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良策。

关键词:互联网 网络空间 意识形态 安全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快速发展,互联网成为各种思潮、信息和价值观自由表达的场所,互联网的时效性、便利性以及广泛性使意识形态安全面临多重威胁。因此,深入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和探究治理对策,建设官方话语体系,改善意识形态宣传方法,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体制建设,发挥动员作用鼓励广大网民全面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

(一)意识形态的内涵

特拉西于1796年首次提出意识形态的概念,他认为意识形态是“观念科学”或“思想的科学”,他强调意识形态的自然性和知觉性。马克思、恩格斯从不同的角度对意识形态加以诠释,赋予“意识形态”一词有双重烙印:(1)以否定的、批判的、贬义的色彩来解释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看作“虚假的”“非科学的阶级观念”,揭示了资产阶级利益的私利和资产阶级掩饰的真实劳动关系;(2)以中性的、描述性手法来定义意识形态。把客观的、本原的意识形态本质与认识论、本体论的意识形态实质相结合,揭示了意识形态的内在实质,摒弃了意识形态的“好、坏、真、假、善、恶”等种种外衣,旨在从意识形态的普遍逻辑意义和思想观念的产生过程来考查。

(二)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

网络意识形态是网民在互联网视域下所形成的一种全新、公开、无边界的思想体系,目前学术界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解析主要形成了以下两种观点:一是,有机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念的别称,黄东霞、吴满意认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是在线上社会与线下社会、网民个体与现实个体高度融合互相渗透的背景下,网民借助数字化、符号化、信息化中介系统而进行的信息、知识、精神的共生共享活动中形成的有机体系,是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具有符合意义的信仰和观念表达方式的综合,其核心是价值观念。”[1]二是,网民在网络中所具有的意识新范式,张宽裕、丁振国指出:“网络意识形态不仅是网民看待世界的有机思想体系,还代表着网民的利益、指导着网民的行动,并通过虚拟社会反作用于现实社会,是人类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新范式。”[2]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

意识形态安全是指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不受外界颠覆而保持其和谐稳定的能力与状态,是国家安全的精神防线,同时也是国家安全的灵魂。[3]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意识形态安全的一部分,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密切关系,对现实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产生深刻影响,网络意识形态逐渐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安全与否事关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事关中国梦的顺利实现。因此,探讨相关问题尤为重要,学界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和更新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产生的积极影响。张骥、方晓强认为:“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可以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丰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4]叶政强调:“网络意识形态更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和表达界面、增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5]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弱化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带来的消极影响。顾洪英指出:“西方国家凭借其在网络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大肆挑衅我国的网络意识形态,严重威胁了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挑战和威胁。”[6]何林表明:“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受到了威胁和挑战,网络的自由化、广泛化使得对于意识形态的控制力度减弱、整个过程复杂而多变,同时也稀释了马克思主义对于网络道德意识的控制力度。”[7]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形成于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的互动关系(人与技术、人与人的互动关系),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呈现出长期性、复杂性、多维性、全局性等特征。网络意识形态绝不是意识形态在网络场域间的复制、移植或呈现,相应的各自都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网络意识形态所具有的内容混杂性、主体多元化、思想观念复杂化、价值信仰模糊性等特征严重削弱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和权威性,造成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在网络场域中被吞噬,严重影响我国意识形态的安全。

二、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多重困境与挑战

(一)互联网的普及给敌对势力以可乘之机,造成意识形态存在安全隐患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达8.02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7.7%。[8]我国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造成各种思想、观念、意志的表达更加丰富,由于许多网民缺少理性的思维辨识力和问题解析力,造成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各类风险和挑战也不断增多。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型关键期和深化改革攻坚期,敌对势力会利用这一特殊时期对我国网民进行网络谣言的肆意散播、意识形态矛盾的故意挑唆和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活动的蓄意策划等,这都需要广大网民提高警惕、遇事沉着冷静、切勿人云亦云,这些危害无形中成为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导火索,如若不及时做好防备工作必将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

意识形态通过微信、抖音、微博、知乎、小红书等网络新媒体,将所承载的意识形态因素传送给思想接受者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和内心价值体系,从而达到意识形态传播的价值目标。网络新媒体所呈现的开放无边界性、平等自由性和主体多元性等特征使各种社会思潮与思想观念产生激烈的摩擦和相互碰撞,促使广大网民的选择和价值取向逐步呈现多样化的态势,而主流意识形态利用自身优势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明确的价值导向和调节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在网络新媒体所承载的意识形态因素与主流意识形态所蕴含的价值功能体系相互碰撞的情境下,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功能遭到消解。

(二)信息和文化霸权的强力推行造成西方发达国家占据重要地位

现今,一些西方媒体的新闻网站充斥着大量炒作中国的新闻,部分网民由于缺少理性的思维判断,轻而易举地被西方扭曲的新闻报道所吸引,产生较强的抵触心理,从而影响官方意识形态的宣传力度。这就需要新华网、人民网等官方媒体通过主动策划新闻、建设属于自己有影响力的宣传平台和科学的议题设置,创设有利于自己的话语体系。

(三)网络新媒体所承载的意识形态因素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功能

就外商直接投资流向而言,随着我国逐步放开服务业一些领域的外商企业或投资者投资股比的限制,外商直接投资流向服务业领域的比重增加。2017年我国在服务业领域实际使用外资954.4亿美元,较上一年增长7.5%。与之对比,2017年流向农、林、牧、渔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较上年下降52.1%,流向制造业的外商投资金额较上年下降5.6%。

三、建设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应对策略

(一)发挥官方网站作用,创设官方话语体系

互联网不仅是一种信息传播工具,更是一种思想观念和文化传播途径,它不仅给予每个人交流、互动和沟通的流动平台,实际上它还蕴含了一种潜在的、被时间和历史反复熏陶的文化烙印载体。发达国家正是利用其绝对的网络技术优势和信息产业中的主导地位,自主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向我国输出文化产品,企图把西方意识形态资源植入到我国网民的头脑和内心深处,不断进一步宣扬资产阶级的社会制度、文化精髓和思想价值观念体系。在西方意识形态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相互碰撞与对立的情境之下,必然会动摇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挑起中国网民多年传承下来的道德文化和思想精髓,严重冲击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信仰和社会主义制度。

一矿共有三对副井,即院内副井、北一副井、北二副井,分别服务于一、二、三水平,均为立井提升,负责各水平的升降人员和提升物料等辅助提升任务。院内副井提升系统核定能力为173.83万t/a,北一副井提升系统核定能力为292.82万t/a,北二副井提升系统核定能力为92.41万t/a,提升系统总核定结果为559万t/a。

(二)加强法律法规、监管体制建设,建立安全的网络意识形态空间

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现有的部分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相对于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与传播,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出现事后监管和采取堵、塞、掩饰的低效率行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实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监管体制建设,与网络技术发达国家进行对话交流,通过协商谈判的模式来解决网络分歧机制,建立和制订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规则,共同维护稳定、有序、安全的网络意识形态空间。

发现孩子误食后,不要惊慌,更不要打骂孩子,因为孩子哭闹,不仅拖延救护时间,还可能引起误吸等意外情况,一定要耐心安慰仔细询问,以便积极对症处理。

(三)努力打造传统与新兴媒体网络平台,坚固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地位

网络空间作为意识形态交流斗争的重要战场,毋庸置疑,建设主流意识形态网络阵地、打造网络传播平台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理论地位是当务之急。首先,加强电视(CCTV官方频道)、广播(中央广播电台)、报纸(人民日报)等传统宣传媒介的影响力,为宣传和推广主流意识形态的力度、程度和广度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挖掘一批有才干、理论素质高、具备良好理性思维能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博客、网络论坛等新媒体进行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彰显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和号召力,同时也能打击敌对势力的意识形态隐性渗透,争取击破和粉碎敌对势力的意识形态谎言和阴谋。

参考文献:

[1]黄冬霞,吴满意.网络意识形态内涵的新界定[J].社会科学研究,2016(5):107-112.

[2]张宽裕,丁振国.论网络意识形态及其特征[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8(2):37-38.

[3]蒲清平,朱丽萍,王婕.志愿服务对志愿者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影响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7(3):49-54.

[4]张骥,方晓强.论网络文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影响[J].求实,2009(2):40-43.

[5]叶政.网络化境遇下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和凝聚力探析[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08(4):62-64.

[6]顾洪英.信息网络化条件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J].社会科学家,2009(9):80-82.

[7]何林.网络化条件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2):65-66.

[8]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cnnic.cn/gywm/xwzx/rdxw/2015/201601/t20160122_53283.htm.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2-0236-02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高校德育网络空间构建研究”(D/2018/01/49)。

作者简介:徐梦婷,南京邮电大学公民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读硕士,研究方向:网络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张宇,南京邮电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

责任编辑:孙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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