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唯物史观视域下网络群体事件研究论文

王丹:唯物史观视域下网络群体事件研究论文

【摘 要】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民把现实社会中的社会矛盾、利益冲突、生活问题带入到网络社会中,各类社会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这不仅在挑战政府的执政能力,还影响社会的稳定团结。本文通过介绍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类型、特征,用哲学的角度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网络群体;唯物史观;网络群体事件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分类和特征

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类型。按线上与线下之间参与关系来划分,分为单一线上网络群体性事件和线上线下交互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单一线上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只是在网络上进行的一系列网民诉求、表达建议等引发的网络热点,甚至造成网络舆论压力,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仅仅发生在互联网上,也就是说仅限于发生在“虚拟世界”中,并没有涉及到“地面”。而线上线下交互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相对于单一的网络群体性事件较而复杂,它不仅发生在网上,还涉及到现实中。

根据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达到8.0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7.7%。这些网民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教育文化程度也不同,这种复杂性的参与主体成为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征之一。互联网的裂变传播速度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传播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够快速的传遍世界每个角落,事发突然,与现实事件相互影响, 这种广泛的信息传播以及突发性也是网络群体事件的特征。

二、唯物史观视域下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哲学思考

(一)矛盾的特殊性是网络群体事件发生的导火索。矛盾的特殊性是网络群体事件发生的导火索,同一个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是矛盾特殊性的表现之一,互联网的发展是把双刃剑,在不同的时期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在以前互联网只是人们发表言论,表达民意、获取意见的重要场所和平台,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的需要,互联网不仅仅是表民意的场所,还成为了公民散布谣言、搬弄是非、进行语言攻击的重要平台,加之互联网不受时空的限制,能够以最快速度的传播消息,却不能分辨消息正确与否,这就对网络群体事件起到催化作用。

(二)矛盾的普遍性是造成网络群体事件发生的温床。普遍性是矛盾的基本特征,在不同的时期,矛盾也是各有不同。根据世界人口网的最新世界人口排名情况显示,我国以约13亿人成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导致贫富差距过大、城市化等一系列问题,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快速发展,这种矛盾被迅速扩大化。因此,矛盾的普遍性也是网络群体事件产生的原因。

三、网络群体事件的对政府的启示

(一)经济发展均衡是解决群体性事件的根本。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的同时,投资与消费之间、城乡之间、地区和行业之间发展不均衡,利益的分配不均、贫富差距问题也日益凸显,这就从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在公民心中埋下了爆发点。而在正常途径得不到解决的同时,就会延伸到互联网上,在网上利益相投的人连结到一起,通过互联网来宣泄自身的情绪。因此,经济发展均衡是解决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根本,要想社会稳定,安定团结,首要解决的就是以人民为中心,保证经济均衡发展。

盟中每一个人均有发出白羽令的权力,普通盟众可发出一枚白羽,若有急事可发两枚,盟主有事是三枚。若盟中有十万火急的大事,可一次发出五枚白羽。

专业摄影机可以拍摄快动作、慢动作、反动作等镜头,快动作能产生加快加强节奏,渲染紧张情绪的作用;慢动作可以分解强调动作,增加动作的美感和层次感,产生奇特的效果。这些效果同样可以在后期剪辑时,设置“速度/时间流逝”选项中的各参数值来实现。

(二)制度完善是解决网络群体事件发生的保障。网络群体事件之所以严重,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完善的制度机制,制度是规范行为的重要保证。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自媒体和新媒体已经慢慢取代了传统媒体,各种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以及新浪、网易、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五花八门,传播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那些海量的毫无筛选的信息本身,没有现实依据,可靠性也并不强。在丰富我们头脑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负面效应,碎片化阅读等影响让我们产生心理依赖,精神难以集中,严重的就会引发网络群体事件。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共同为建立清洁干净的网络空间贡献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三)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是解决网络群体事件的必要条件。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价值的享受者。一方面我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满足了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我们也从其中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自我的满足,我们每个人都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体,网络群体事件的产生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改变,过度强调个人价值而忽略社会价值,和我们所倡导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达到统一的价值观念产生矛盾,这种矛盾就加速了网络群体事件的产生。因此,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是解决网络群体事件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张小芳.网络群体事件分析及对策研究[J].科学论坛,2015,10(9).

[2]李一平.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成因及防范[A].河南省社科院信息中心,2000.

[3]曹沛霖.政府与市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175.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26-02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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