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理欲之辨的命题一直贯穿于中国哲学思想发展的脉络之中,先秦诸子百家开创了“理欲”之论的先河,宋明时期程朱理学等人提出“存理去欲”,王阳明、戴震更提出“理存于欲”。理欲之辨的嬗变过程实际上是道德理想与生活欲求的对立统一以及生活欲求如何适应道德理想的过程。理欲之辨的有关思想有助于重建社会规范,有利于促进个人的发展,有利于人际和谐。
关键词:理欲之辨;历史嬗变;现代价值
“欲”是古往今来人们一直不断探讨的话题,是人们认识事物和自我的前提条件之一,在人生中占有重要地位,可以说,“欲”是一个人生哲学问题,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欲”是人之为人的重要基础,是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动力。那么,应当如何满足“欲”?从哲学来看,就是应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欲”,是否应该满足“欲”,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满足才是正当的。如果说“欲”带有一种自然属性,那么与之对应的“理”则更多地包含了社会属性。“欲”与“理”作为我国传统思想中的一对重要的道德范畴,其含义及关系的历史演变在中国思想史中始终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就其本质而言,理欲之辨就是个人的内在需求与发展是否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问题。在历史上,各家各派关于“理”与“欲”关系的观点层出不穷,如先秦儒家的“节欲”说,墨家的“苦行”说,道家的“无欲”说,宋明理学家的“存理去欲”说等等。对“理欲之辨”进行清理与诠释,发掘其现代价值,对现代人的自我发展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节欲”与“苦行”之辨
“节欲”,即主张对“欲”进行调节,一直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的主流观点,“纵欲”的观点则十分少见。“节欲”说发端于孔子,孟子对其进一步发展,至荀子终为大成。孔子未明确论述如何对待“欲”,但他曾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论语·为政》),既要“从心所欲”,又要“不逾矩”,这就表明要对“欲”进行适当节制:七十岁是“从心所欲”的分界线,七十岁之前经过了长期的“节欲”,岁月的积淀终于促使主体心性纯熟,“节”已内化为习惯,习惯成自然,故不需再有意识地加以节制,这就达到了既“从心所欲”又“不逾矩”的境界。先秦儒家最为强调的是“仁”,从广义上说,“仁”是一切美德的总称。孔子所设想的理想人格即起于仁并归于仁。孔子说的“仁”更多地是着眼于“欲”的方面:“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宪问》)即己之所欲推之于人,便是仁。孔子认为“仁”并不是要消灭“欲”,相反,一旦“无欲”,则“仁”就不可能存在,“仁”在于“推欲”。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节欲”说,并进一步深化发展。孟子对人正常的“欲”持肯定态度,认为眼、耳、口、鼻之欲是保全人自身的基本欲望,有之则生,失之则死。孟子还认为,人对富贵、名利的适度追求是合理的,此即为善:“可欲之为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孟子虽认为“欲”是人之固有,但不能因它来自人之本身,就听之任之,不加干涉。如何对“欲”加以限制,孟子认为应该以道德规范为尺度,来分辨出“可欲”和“不可欲”,即把“欲”的节制与满足置于道德规范的层面来讨论。孟子强调“养心莫善于寡欲”,“寡欲”是养心之道,是德行的基础。但总的看来,孔孟对“欲”的阐发皆略而不详,真正形成较为周详的“节欲”论,当属荀子。不同于孟子的“寡欲”说,荀子明确主张“节欲”,他主张“养人之欲,给人之求”,既反对放任“欲”而不加节制,同时也反对空谈超越物质之“欲”,荀子的这种思想已初步包含了“理存于欲”的思想萌芽。荀子极其看重“心”在“节欲”中的作用,认为“心”可以制“欲”,治乱不在于“欲”的多寡,而在于“心”所认为的是否合理,“欲”可以满足就满足,如若不能满足就要加以节制,即“进则近尽,退则求节”,“节欲之目的乃在于遂欲,节欲正是遂欲的途径”[1](447)。 他进一步指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求,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荀子·礼论》)荀子认为应“以道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先秦时期儒家学派关于“欲”的共同看法,就是肯定人性中正当的“欲”,承认“欲”有其正当性,并认为一定程度上正当且合理的“欲”是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的出发点。人之“欲”要与道德原则相一致,人之欲望要无条件地服从道德原则,不能无限制地放纵自己的“欲”,要把“欲”限制在合理范围内,用礼义道德来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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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统儒家“节欲”说相对立的是墨子所持的“苦行”说,这颇有禁欲的意味,但墨子并非否认欲,“苦行”并非一味排斥“欲”,墨子关注的是满足人最基本的“欲”,这与墨家学派重“苦行”不无关系。带有宗教仪式的“苦行”思想,深深影响了墨子对“欲”的看法,墨子及其门人都是苦行的代表,对于情欲颇为压制。墨子曾说:“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去爱,去恶,而用仁义。”(《墨子·贵义》)墨子认为:“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墨子·非乐》)耳目、口食之美是墨子所反对的,他所关注的是普通劳动者的衣食。墨子又说:“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墨子·非乐》)出生于社会底层的墨子深知,即使是满足天下人最基本的“欲”,也着实不易,只有“苦行”才能使最基本的“欲”得以满足。强调满足人最基本的“欲”,反对一切非基本之“欲”,这是墨子关于“理欲之辨”的最大特点。墨子早年曾学儒,其思想中必定多少带有儒家色彩,儒家的“节欲”与墨家的“苦行”思想确有一定联系,其相同点就是都承认“欲”,认为人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欲”。但所属社会阶层和所处社会背景的不同,导致了儒墨两家的理欲观出现了一定的分歧,墨家认为满足人最基本的“欲”即可,儒家则认为不论物质的“欲”,还是精神的“欲”,往往突破道德和理性的限制,危害社会与他人,故必须加以限制,在社会道德准则的支配下,努力追求合理的“欲”,这才是对待“欲”的正确态度。毫无疑问,儒家学派扩大了“欲”的范围,对“欲”的论述更具有人性色彩,最基本的“欲”的确需要满足,它是人生存之需要,促使人和社会不断发展的恰恰是合理的“欲”。
二、“无欲”与“纵欲”之辨
“无欲”和“纵欲”是理欲思想发展的两条不同道路。道家的“无欲”不同于儒家,它明确指出“欲”是恶的,在满足最基本的“欲”之后,要学会知足,进而去除“贪欲”,这才是真正的“无欲”,即所谓的“无欲之欲”。“纵欲”说的发展兴盛离不开对老庄哲学的吸收,它的出现是对老庄哲学的一种新的发展,同时也的确对儒家的道德伦理进行了适当的补充,但从本质而言,它无助于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发展,割裂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它最终走向衰亡的重要原因。“无欲”说与“纵欲”说终究均未成为“理欲之辨”的主角。
理欲之辨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命题,许多观点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但一些论述仍具有现代价值。
天理人欲之辨发端于宋代,起于张载,成于“二程”(程颢、程颐),至朱熹为大成。张载明确将“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强调要“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张子正蒙·诚明篇》)即人应该遵循“天理”,不应顺从“人欲”,片面强调“天理”的重要,把“天理”凌驾于“人欲”之上,置于最高的位置,初步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认为“穷人欲”必然导致“灭天理”,反之亦然。与张载相比,“二程”的理欲论则更为完善,“存天理,灭人欲”是他们思想的中心,程颢最为重视“天理”,他认为“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语录十一》)“天理”就是道心,极其微小;“人欲”就是人心,非常危险。程颐谈论天理人欲的观点较多,他认为“无人欲即皆天理”,凡是过分的妄想都是“欲”,“欲”是害人的东西,乃万恶之源。因为同属儒家学派,源流一脉的关系,程颐也并非完全禁绝“人欲”,他同样也承认人的正当欲望,他说:“口目耳鼻四肢之欲,性也。”(《二程遗书》卷十九)但他也认为这种“欲”必须适可而止,一旦超过限度,就会导致“人欲”灭“天理”。朱熹对天理人欲论述最为详细,其理论也最为严苛,他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朱子语类十三》)朱熹将“天理”和“人欲”绝对对立起来,认为,如要存“理”,则必须完全革去“欲”。但朱熹所要革之“欲”有两层意义,一是人们普遍的、共有的物质生活的需求,如果和天理一致,就是合理的。二是美味美色,穷口腹之欲,无节度之欲,是贪欲,这种私欲伤天害理,应予灭绝。如有论者指出的:“作为封建统治精神支柱的程朱理学,认为民乱之本在于欲,企图以‘理’‘压欲’。 ”[3](21)“存理灭欲”所灭的是儒家常说的“私欲”,最终目的是让人恢复到善的本性,从出发点来看并未有错,但后世的封建统治者为了自身统治的需要,曲解了朱熹的观点,将“灭人欲”的观点绝对化,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封建伦理纲常思想,使得理学成了害人的理论。
“无欲”说起源于道家,不同于儒家未言明“欲”本身的善恶,道家明确表示“欲”为恶,“欲”不仅是伤害人自然之性的元凶,同时也是让人躁动不安的原因之一,即所谓“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老子·上篇》)道家虽然认为“欲”是恶的,但却不能抑制或禁止,应该让它自然而然地不发生。实际上,“人有精神,相应地就会有精神追求,即精神欲望,这也是人性的内容”[2](92)。 老子虽提出了“无欲”说,但他的“无欲”并非完全没有“欲”,而是要让“欲”维持在最低水平上。最基本的衣、食、住的环境是需要的,但人须“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所有”,一旦有了这些,人们就不应该再有所图。老子说:“大道甚夷,而民好径。”(《老子·下篇》)老子注重知足,劝告世人对现状应抱有知足的态度,要明确什么样的“欲”应得到满足,什么样的“欲”应收敛,要时刻去除贪念,不违背自然本性,此即所谓“无欲之欲”。老子之所以这么说,乃是教人学会知足,学会适可而止,人的自然本性得到满足,自然便可没有欲求,这就是老子“无欲”说的基本意思。这种“无欲”说本质上是“寡欲”说的一种,所以老子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上篇》)庄子也持“无欲”的观点,他所认为的理想人格是“有人之行,无人之情”,情欲都没有了,自然就不会再有欲求。与老子一样,庄子也认为“欲”是有害的,应及时涤除,他曾说:“故卤莽其性者,欲恶之孽,为性萑苇蒹葭,始萌以扶吾形,寻擢吾性;并溃漏发,不择所出,漂疽疥痈,内热溲膏是也。”(《庄子·则阳》)。
三、“存理去欲”与“理存于欲”之辨
“纵欲”说发源于先秦,据考最早为战国时魏国人魏牟提出,但魏牟所著之书早已散佚。魏牟对“欲”的主张大概是不必节制,任其发展。《列子·杨朱篇》提出了系统的“纵欲”思想,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享乐,生命是短暂的,故须及时行乐,不必勤劳以自苦,主张“恣目之所欲视,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体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只求满足自身的快乐,其他皆可不顾。“纵欲”说还特别强调要冲破儒家伦理道德的束缚,个人纵欲不应受制于道德,惟有顺其情欲乃人生之最高境界。而真正使“纵欲”说大行其道的,应源于魏晋,作为中国历史上政权更迭最频繁的一个时期,长期的战乱和割据,极大地摧毁了文化发展的自然脉络,社会动荡不安,玄学兴起,随即滋生出及时行乐、恣意妄为、不受任何束缚的“纵欲”观,力主“纵欲为欢”,如稽康就强烈反对荀子“以礼制欲”思想,他认为儒家的“抑情忍欲”违背了人的自然本性,并不是养生之道,只有“纵欲为欢”才能保全个体的发展。魏晋时期的“纵欲”思想深受老庄哲学的影响,希望返璞归真,回归自然,但对“欲”毫无约束、任其发展,从根本上说也并非正道,实乃歧途。
“存天理灭人欲”观点的确立,标志着理欲之辨第一阶段的完成。此后的陆王心学虽也主张“存理去欲”,但却逐渐和程朱理学走向殊途,最终形成了“理存于欲”的观点。与朱熹同时代的陆九渊认为天人非二,应该以天为理而以人为欲,他更看重的是“义利之辨”。明代的王守仁对天理人欲之辨极其重视,认为“存理灭欲”是“致良知”的紧要工夫,“良知”就是“天理”,因为“欲”的遮蔽而不见,去“欲”复“理”,便是“致良知”:“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此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传习录》)凡人只要通过“致良知”,去除“心之弊”,也能最终成“圣”。王守仁将“天理”和“人欲”结合起来,提出“天理就是人欲”一说,促使理欲之辨的方向开始发生转变,并最终导致了“理存于欲”学说的流行。明末清初的王夫之极其重视“理欲统一”问题,他认为不可将两者对立起来:“虽云天理人欲不容并立,乃可言人欲之害天理,而终不可言天理之害人欲。害人欲者,则终非天理之极至也。”“天理”存在于“人欲”之中,“灭人欲”也就无所谓“天理”了。“天理”可以看作是“人欲”的当然准则,并非是“人欲之害”。同时也不能把“人欲”看作“天理”,且“人欲”是可能“害天理”的。王夫之既反对“禁欲”,也反对“弃理纵欲”,他主张“以理制欲”。他进一步提出存“公欲”去“私欲”的观点:“有公理,无公欲。私欲净尽,天理流行,则公矣。”(《思问录内篇》)观点最彻底的是清代学者戴震,他不承认“理”“欲”的对立,认为“理”源于“欲”中,“理者存乎欲者也”(《孟子字义疏证》),并认为道德观念存在的前提就是“欲”,这种“欲”必须是有节制的。他赞同人正常欲望的合理性,肯定了个人利益是道德的基础,这是理欲关系问题上比较透彻的进步理论,与程朱理学的“存理灭欲”形成鲜明的对比。
从“存理去欲”到“理存于欲”,时代的发展,思想理论的丰富,促使了理欲之辨的发展,程朱理学所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对“人欲”的压制,对“天理”的无限制拔高,一方面有利于规范人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从长远发展看来,是对人创造力的破坏和对个性的压制,造成了较为负面的影响。明清之际的学者,提出“理存于欲”说,一定程度上是对“存理去欲”的修正,是儒家理欲观的一种发展。
四、理欲之辨的现代价值
投掷实心球锻炼中典型的偏差有:仅凭上肢力量投掷;展胸、扩肩动作无力,且不到位;双手持于球两侧,球出手无力;蹬地与上体动作脱节;投掷角度、高度过低,球没有空间“飞行”,落地过快。
1.理欲之辨的有关思想有助于重建社会规范。理欲之辨的一些思想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和价值标准。“理欲之辨”的真正价值在于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发展。正确理欲观的确立,对个人和社会都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个体欲望需要在社会准则规范下得以满足,过分强调个人欲望的满足,崇尚个人主义,甚至为了私欲而损害公共利益,终究是歧途。当前社会存在物欲至上的倾向,为满足个人私欲破坏社会准则的现象层出不穷,社会规范一再被破坏。理欲之辨中合理有益的成分可以为构建合理的社会秩序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借鉴。
乘用车通常在一定速度区间内会有最佳燃料经济性表现,该区间通常在50-90km/h,而根据优步数据看出成都中心城区出行平均车速区间为10-30km/h,且实际油耗与实际驾驶速度、天气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选取同等距离,但不同时间区间,不同行驶工况下的四次行程进行对比分析其差异性,结果见表3。
2.理欲之辨的有关思想有利于个人的成长。人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人的发展必定受时代的影响和制约。社会是由个体的人构成的。物质条件的发展无疑是社会的巨大进步,但物质生活的进步也导致了个人私欲的膨胀。发掘理欲之辨的现代价值,以积极的态度处理个人欲望,“医治”个体所存在的问题,对个人的成长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3.理欲之辨的有关思想有利于人际和谐。就整体而言,中国传统理欲观是一个包含仁爱精神的思想体系,它突出了对人性的探讨,突出了以“仁”统领伦理道德、人与社会的关系,将人欲与道德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厚德载物”思想主张人与人在社会交往中要多为别人考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奉行“忠恕之道”,对人要宽容,要与人为善,豁达、宽容,这有利于营造一种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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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朔柏.戴震的理欲观[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4).
中图分类号:B82-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161(2019)05-0011-04
收稿日期:2018-10-26
基金项目: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孟子德育思想的生活美学观探微”(项目编号:wjky-201909)
作者简介:张亦驰(1989-),男,安徽滁州人,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教育史。
标签:天理论文; 墨子论文; 人欲论文; 儒家论文; 孟子论文;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年第5期论文; 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孟子德育思想的生活美学观探微”(项目编号:wjky-201909)论文;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