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政:中国古代家训中的美育观念论文

卢 政:中国古代家训中的美育观念论文

摘 要:家训是中国古代一种极具民族特色的家庭教育方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蕴含着十分深厚的美育观念。中国古代家训把塑造高尚情操、才华出众的君子人格作为家庭美育的重要内容和直接目的,要求君子当守道崇德、志存高远,有应世经务之才、率真儒雅的气质风范和超然物外的精神境界,认为美育重在艺术美、自然美的熏染,关键在于儿童早期教育,须循序渐进、行之有恒,贵在熏渍陶染、潜移默化。这些美育观念至今仍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古代家训;美育观念;君子人格;美的熏染;早期教育

作为我国传统文化遗产一个极具民族特色的组成部分,家训(又称家诫、家范、家规、家语、庭训、内训等)是中国古代家庭(家族)中,长辈对子孙后辈如何修身养性、持家立业、为人处世的教诲,是家庭(家族)用以规范家人(族人)行为、处理家庭(家族)事务的准则。家训在中国历史悠久。早在国法尚不明确的历史时期,家训就已经出现并发挥了稳定社会和维持秩序的重要作用。中国古代家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专著类、诗歌类、散文类、格言类、遗训类等多种类型,或鸿篇巨制、或片纸短章,或口传心授、或临终遗嘱。随着社会的发展,家训进入美学领域,或授以礼制音乐塑造理想人格、或诱以艺术与自然之美的熏染,逐渐成为中国古代家庭美育的重要形式。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曾经涌现了《颜氏家训》《朱子家训》《袁氏世范》《曾国藩家训》等一大批思想深刻、影响深远的家训著作。它们既是优美的文艺作品,又是宝贵的家教素材,其具体内容大多围绕修身养性、完善人格这一中心问题展开,蕴含着十分丰富的美育观念,在家庭(家族)教育和美育实施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美育以培养君子人格为要

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就逐渐形成了注重塑造子孙后辈良好人格的教育传统。其中“君子”逐渐成为传统文化中表征人格之美的一个重要概念。南北朝时期的美育思想家颜之推明确把培养“士君子”作为家庭美育的目的,他在《颜氏家训》中反复谈到艺术和游戏的重要作用及强烈的感染力,把文学、书法、音乐甚至棋、术、投壶等杂艺列为美育的内容,但并不要求子孙样样精通,甚至不希望子孙们学习某些杂艺,例如他说“真草书迹,微须留意”[1]244,这其实体现了一种鲜明的美育态度和立场:美育从本质上是精神方面的熏陶、完美人格的培养而非技能或技艺的培训。文学、书法、音乐以及各种杂艺只是修身养性、完善人格的手段。在嵇康、颜之推等人看来,“美育就是要塑造理想的人格,落脚到一点,那就是要培养真正的君子”[2]227。

君子当守道崇德。具有美德是中国古人对君子人格的基本要求,因此古代家训反复强调立德、养德、守德。诸葛亮《诫子》曰:“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3]595曹魏时期嵇康的《家诫》曰:“君子不容伪薄之言。”[4]321颜之推指出:“君子当守道崇德。”[1]152其《颜氏家训》全书共二十篇,几乎都是训勉子孙应具有忠孝正义、中庸平和等待人接物、治家立业的伦理美德。

样品CH4浓度用带FID检测器的气相色谱(岛津GC-12A)测定,柱温80 ℃,检测器温度200 ℃。以氮气为载气,流速40 mL·min-1;以氢气为燃气,流速 35 mL·min-1;以空气为助燃气,流速为 350 mL·min-1。样品 N2O浓度用带 63Ni电子捕获监测器(ECD)的气相色谱仪(岛津GC-12B)测定。色谱柱为80/100目PorapakQ填充柱,进样口温度100 ℃,柱温65 ℃,检测器温度300 ℃。载气为95%氩气-5%甲烷,流速40 mL·min-1。CH4和N2O标准气体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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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当志存高远。诸葛亮在《诫外生》中直言君子“志当存高远”:

夫志当存高远、慕先贤、绝情欲、弃疑滞,使庶几之志,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虽有淹留,何损于美趣?何患于不济?[3]595

嵇康在《家诫》中,将胸怀大志、立志高远看作理想人格建构的必备条件,他说:“人无志, 非人也。”[4]315“立身当清远。”[4]317嵇康还告诫后辈要恪守志向,宁死也不放弃,不能因困难而动摇:“君子用心,所欲准行,自当量其善者,必拟议而后动。若志之所之,则口与心誓,守死无二,耻躬不逮,期于必济。”[4]315清代曾国藩通过家书教诲其诸位兄弟:一个人格完美之人,不在于科举功名,重要的是有高洁情操、不朽文章和远大志向。他在《曾国藩家训》中说:“吾所望于诸弟者,不在科名之有无,第一则孝弟为瑞,其次则文章不朽。诸弟若果能自立,当务其大者远者,毋徒汲汲于进学也。”[5]894“君子有高世独立之志……有藐万乘、却三军之气。”[5]636清代左宗棠把树立远大志向视为培养君子人格的第一步,他在家书中教诲儿子“读书做人,先要立志”[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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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司马光在其《居家杂仪》中按照年龄的不同,规定出了不同的学习内容,以确保子弟、后人能够一步一个脚印地循序而进。康熙皇帝《庭训格言》曰“夫吟诗作赋,虽文人之事,然熟读经史,自然次第能之”[5]196“功夫不可躐等而进,尤不可半途而废”[5]210,认为只要平时多加训练和学习,日积月累、持之以恒,久而久之自然可以培育出良好的文艺素养,修学决不能超越次第、半途而废,这其实是在向后辈强调文学教育须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的道理。清代左宗棠对美育须持之以恒的道理也有比较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在给其子孝威、孝宽的家书中,反复叮嘱他们“读书更要勤苦……读书用功,最要专一无间断”[5]386。而且左宗棠还深刻地意识到,家庭美育是一个循序渐进和逐步积累的过程,所以他在写给女婿陶少云的书信中写道:“学业才识,不日进则日退。……果能日日留心,则一日有一日之长进;事事留心,则一事有一事之长进。由此积累,何患学业、才识不能及人耶?”[8]559

君子当超然物外。先秦儒家将君子人格看作是完美德性的象征,而魏晋以后的家训著作则对完美人格进行了新的构筑,赋予君子人格以新的内涵。曹魏时期的美育思想家嵇康认为,理想的人格就是自然的人格,其《家诫》指出:“以无心守之,安而体之,若自然也,乃是守志之盛者可耳。”[4]316“终无求欲,上美也。”[4]321人本来依照本性及其所规定的分度而活动,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但是因为外物与内欲的牵累,使得人的无为之心与有为之心相互交争,结果心之束缚起而本性丧。如果人能自觉地放弃对外物和嗜欲的追逐(“无心”),返回到自然本性及其分度之中(“守志”),那么他就可以“通物情”,达到“齐物我”的最高境界。结合嵇康的《声无哀乐论》《琴赋》等美学著作,可以看出:嵇康主张通过美育培养立志高远、超然物外的君子,在平淡中实现人生的超越,获得彻底的解放和自由。在这一点上,颜之推与嵇康的看法十分接近,《颜氏家训》对老庄“全真养性,不肯以物累己”[1]88赞赏有加。可见,历史发展到魏晋时期,中国古代家训关于美育目的与功能的论述,已经触及到了人类生存的本质。不为物欲所累、保持人格独立、超然物外,这在清代郑燮身上表现得非常充分,他不但自己这样做,也要求家人这样做。在《郑板桥家书》中,他告诫弟弟不要不加分析地一味学别人连阡越陌地占田地,要懂得知足,拥有自己份内的田地就够了,并且说:“他自做他家事,我自做我家事,世道盛则一德遵王,风俗偷则不同为恶。”[5]319在这里,郑燮其实是对亲属实施了一种人格美育,要求家人通过保持人格独立以达到超然物外的精神境界。

中国古代家训认为美育不能一蹴而就,须循序渐进、行之有恒。曾国藩在家书中指出:“人生惟有恒是第一美德。”[5]474因此,他高度赞扬何子贞世兄“三百六十日,除作诗文时,无一刻不温书,真可谓有恒者矣”[5]499。教育儿子曾纪泽写诗作文要有恒心:“尔等于少壮时,即从有恒二字痛下工夫。然须有情韵趣味,养得生机盎然,乃可历久不衰”[5]917,要“进之以猛,持之以恒”[5]474。练习书法须从学习赵孟頫的书法入门,“赵文敏集古今之大成……尔从赵法入门,将来或趋南派,或趋北派,皆可不迷于所往”[5]882。还要求儿子“嗣后尔每月作五课揣摩之文,作一课气势之文。讲摩者送师阅改,讲气势者寄余阅改”[5]903“每日习柳字百个,单日以生纸临之,双日以油纸摹之。临帖宜徐……每日习字一百,阅《通鉴》五叶,诵熟书一千字……三八日作一文一诗”[5]921。曾国藩给诸位弟弟所列的课程表中要求“写日记、须端谐……终身不间断”[5]880“每日记茶余偶谈一则”[5]880“每月作诗文数首”[5]880,坚持不懈。曾国藩认为写诗作文书法都必须坚持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在家书中他教诲其弟说:“尔《说文》将看毕,拟先看各经注疏,再从事于词章之学”[5]881“目下宜从短处下工夫,专肆力于《文选》,手钞及摹仿二者皆不可少。待文笔稍有长进,则以后诂经读史。”[5]881-882

南朝梁徐勉《诫子崧》曰:“或复冬日之阳,夏日之阴,良辰美景,文案间隙,负杖蹑履,逍遥陋馆,临池观鱼,披林听鸟,浊酒一杯,弹琴一曲,求数刻之暂乐。”[5]366他认为欣赏自然美景是缓解疲劳、休养身心、提高品性的好方法。郑燮的《郑板桥家书》对通过自然审美来陶冶情操、提升修养的情景作了非常生动形象的描述: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古代家庭(家族)美育实质上就是一种人格美育,而家训则是一种特殊的、普遍流行的人格美育教材。

君子当温文尔雅。中国古代家训把儒雅的气质风范视为君子人格的重要内涵。南朝时期的颜延之反复强调君子应具有美好的气质风度,其《庭诰》曰:“能以恬淡为体,宽愉为器者,美矣!”[5]398儒雅的气质首先表现为行为举止之美、礼仪之美。《颜氏家训》把行为举止的规范列为家庭教育的首位,把行为举止美看作美育的重要内容。在颜之推看来,行为美是君子必须具备的。《颜氏家训》专设“风操”一篇,集中论述士大夫的风操问题。《颜氏家训》“风操”开篇就指出:“汝曹生于戎马之间,视听之所不晓,故聊记录以传示子孙。”[1]32意思是说,将先前的礼仪规范记录下来,用以传示子孙后代,使他们成为行为得体、举止优雅之人。“风操”篇论及了言谈举止有礼有致、长幼内外宜法属辞严、宗族礼节不可废、接待宾客恭谦有礼等内容,讲解了诸多具体的礼仪规范,并对行为美的培养问题进行了论述。《颜氏家训》所强调的“风操”其实就是合乎规范、可资效法的美的操行,亦即美的风范、节操,是在服饰、言语、动作、表情等各方面的规范和要求,是内在美德的外现。北宋司马光主张通过学习礼仪来规范和美化人的行为举止,提升个人情操和气质,要求子孙居处有规、行动有礼,其《温公家范》强调“夫治家莫如礼……故治家者必以为先”[5]150。司马光在家训中列举了众多通过规范行为举止来加强子女修养、完善子女性情的事例,还详细描述了家庭中兄、弟、夫、妻、妾等不同角色应遵守的礼数,引导子辈自觉规范和美化个人的行为举止。《温公家范》曰:“夫妇之际,以敬为美。”[5]175“妇人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5]177南宋袁采的《袁氏世范》则曰:“行高人自重,不必其貌之高;才高人自服,不必其言之高。”[5]260认为君子行为美、才能高,必然受到他人尊重。

二、美育重在艺术美与自然美的熏染

中国古代家训普遍认为,艺术美、自然美对世家子弟具有强烈的熏染作用,是培养完美人格的有效手段和方式。

中国古代家训始终将艺术美作为家庭美育的重要内容。在大部分古代家训著作中都有教诲后辈读书治学、练习书画以及如何进行文学创作,不断提升个人艺术素养的内容。《颜氏家训》认为,塑造完美的人格、培养应世经务的人才需要通过诗书琴画等艺术的熏染方能实现。《颜氏家训》重视文学兴趣、文学素养的培养以及创作才能的训练,坚持儒家的“诗教”立场,认为“凡诗人之作,刺箴美颂”[1]130。塑造完美的人格、培养应世经务的人才须通过诗书琴画等艺术的熏染方能实现,因此,他十分重视对子孙文学素养的培养以及创作才能的训练,《颜氏家训》“文章”篇集中论述了文学艺术的“陶冶性灵,从容讽谏”[1]111的功能以及艺术的审美创作原则,明确了艺术审美活动在家庭美育中的重要作用,教育世家子弟应通过文学艺术创作和鉴赏来实现。《颜氏家训》讲道:“文章当以理致为心肾,气调为筋骨,事义为皮肤,华丽为冠冕。”[1]122这就明确指出了文学艺术创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强调了文学艺术的审美性、抒情性特征,从而将文学艺术与审美教育从内在特性上统一起来。《颜氏家训》中美育的范围还包括艺术和游戏,统称为“杂艺”,其中属于艺术的有书法、绘画、音乐等。《颜氏家训》“杂艺”篇曰:“晋、宋以来,多能书者。故其时俗,递相染尚,所有部帙,楷正可观。”[1]246若要成为一个学以致用、不高谈虚论的实才必须接受书法训练,具备一定的书法艺术素养。“洎于梁初,衣冠子孙,不知琴者,号有所阙。”[1]253如果家世良好的子弟不能掌握一两门艺术,就会被认为是有缺点的。《颜氏家训》还讲道:“画绘之工,亦为妙矣;自古名士,多或能之。”[1]248若要成为一个学以致用、不高谈虚论的实才必须接受书法训练,具备一定的书法艺术素养。颜之推赞同《礼记》“君子无故不彻琴瑟”的说法,并认为“古来名士,多所爱好”[1]253,主张儿孙们要好好学习音乐,因为琴瑟“愔愔雅致,有深味哉!今世曲解,虽变于古,犹足以畅神情也”[1]253。音乐雅致有深味,可以畅神娱情,流露出对艺术的无比喜爱之情,这体现了其既不放弃艺术的政教功能,又十分重视文学艺术对人的熏染作用。明末书法家傅山在《训子侄》中以个人的亲身经历和体会,告诫子侄们对《文选》中的《二京赋》《三都赋》等文要精读,“骚、赋,皆须细读”[5]464。清康熙皇帝《庭训格言》指出:“诗之为教也,所从来远矣”,赞同诗歌“可兴、可观、可群、可怨”的观点,教育子辈要像古人那样“斯须不离乎诗”,要以“学诗为要。”[5]216郑燮在《郑板桥家书》中赞美了王羲之、虞世南等人的书法艺术以及董思白、韩慕庐等人的文章绘画,劝勉堂弟郑墨要学习和借鉴前人,努力提升艺术素养,方能事业有成,“吾弟为文,须想春江之妙境,挹先辈之美词,令人悦心娱目”[5]313。郑燮还教育亲属要充分注意文学的社会功用,他说:“写字作画是雅事,亦是俗事。”[7]253所谓雅事,即高雅之事;所谓俗事,在郑燮那里是指不关心民间痛痒,只以其笔墨供人玩好的做法。其实,郑板桥是想强调做人应该立功天地、字养生民。郑燮这一美育观点强调了文学艺术要充分反映社会现实、关心同情百姓疾苦,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郑燮还教育亲属文学艺术创作要以《左传》《史记》《庄子》《离骚》以及杜甫诗歌、韩愈文章等为典范,坚持“沉着痛快”这一审美风格,他在给其弟弟的书信中指出“文章以沉着痛快为最”[7]253。郑燮还曾经说过:“毋丑其貌而不鉴其深。”[7]252这是教育亲属在进行文艺鉴赏时应把文章的外在形式与思想内容结合起来,反对不顾文章的思想深度而片面鄙视形貌的观点。他指出,无论时文古文、诗歌词赋都被称作文章,当时的人们鄙薄时文而几乎欲将时文排除在文章之外,这是非常不正确的,是对文章的形貌与内容不加鉴别的结果。郑燮的这种观点对于引导子弟清醒认识文坛现状,走上正确的文艺创作道路很有指导意义。清代左宗棠在给其子孝威、孝宽的家书中,批评孝威“气质轻浮,心思不能沉下”、孝宽“气质昏惰,外蠢内傲……年已十四,而诗文不知何物,字画又丑劣不堪”[5]386,反复叮嘱他们要用功读书以提升个人志趣和才干,培养出圣贤豪杰般的“气象”,并细致入微地传授了读书的方法和技巧,强调“读书要目到、口到、心到”[5]385。曾国藩十分重视对于家人的文学审美教育,《曾国藩家训》曰:“但能多读古书,时时哦诗作字,以陶冶性情,则一生受用不尽。”[5]932他认为读书能培养超群离俗的情趣,尤其是陶渊明的诗能够使人胸襟广大、寄托遥深。曾国藩还在家训中告诫兄弟学诗时务必把握诗人的特点,他说:“以诗言之……自李白、韩退之、杜牧,则豁达处多,陶渊明、孟浩然、白香山则冲淡处多。杜苏二公,无美不备,而杜之五律最冲淡,苏之七古最豁达。”[5]552曾国藩反复教诲后辈要深入涉猎“李杜韩苏四家之七古”[5]474以体会其“惊心动魄”[5]474之美,认真吟咏“李杜韩苏之诗,韩欧曾王之文”[5]890以细心品味其“雄伟之概”和“深远之韵”[5]890。《曾国藩家训》主张要多向古人学习,掌握多种文体形式,不断提升个人艺术素养,“不特写字宜摹仿古人间架,即作文亦宜摹仿古人间架”[5]889“作四书文,作试帖诗,作格律诗,作古今体诗,做古文,作骈体文,数者不可不一一讲求,一一试为之”[5]891。《李鸿章家训》非常重视作文、书法等艺术修养的培育。李鸿章教诲其弟要加强书法艺术训练,博采众长,不能局限于颜真卿、柳公权的学习,“习赵字而参以北海之《云麾碑》,则大有可观”[5]322,并且细心传授了书法练习和文章写作的技巧与注意事项。

中国古代家训还将自然审美看作美育的又一重要手段。陶渊明在《与子俨等疏》中描述了个人通过自然美、艺术美的熏陶来完善人格、陶冶情操的情形,语重心长地告诫儿子们要按照他描述的美学理想和美育方式提高自身素质:

少学琴书,偶爱闲静,开卷有得,便欣然忘食。见树木交荫,时鸟变声,亦复欢然有喜。尝言:五六月中,北窗下卧,遇凉风暂至,自谓是羲皇上人。[5]405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方面上再次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可以看出,学习宪法知识、遵守宪法规定、弘扬宪法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深化法治教育、培养卓越人才的重要保障。当代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既是祖国的未来,又是民族的希望,提升他们的宪法意识,对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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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雨初晴,宿烟收尽,林花碧柳,皆洗沐以待朝暾;而又娇鸟唤人,微风叠浪,吴、楚诸山,青葱明秀,几欲渡江而来。此时坐水阁上,烹龙凤茶,烧夹剪香,令友人吹笛,作《落梅花》一弄,真是人间仙境也。

中国古代家训不但注意到儿童早期美育的重要性,而且提出了儿童美育需要注意的方面:第一,通过言行和艺术熏陶促进儿童良好个性习惯的养成。《颜氏家训》指出:“人在少年,神情未定,所与款狎,熏渍陶染,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暗化,自然似之。”[1]64第二,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中国古代家训充分意识到了环境对美育效果的巨大影响,例如《颜氏家训》用“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1]64等阐述了环境对美育的影响作用,强调在儿童美育过程中要注重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第三,对待子女要“均爱”,即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例如《颜氏家训》就明确指出:“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衿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1]10由于先天和后天的各种因素,儿童难免有聪愚、丑俊、乖巧、顽劣之分,家长对待所有子女都要一视同仁,如果不能做到均爱,就会不利于孩子的美德和完美人格的培养。

三毛: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那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里了。

大自然以其特有的新鲜、秀活之气濡染着人们的艺术气质和审美情趣。人们亦在领略自然美的过程中获得了精神愉悦和思想境界的提升,不断完善自身而走向成功。《郑板桥家书》还记载了作者与朋友共赏江边美景的往事:“许生既白买舟系阁下,邀看江景,并游一戗港……”[5]313由此可见,《郑板桥家书》已然把自然审美看作陶冶思想情操、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三、美育的关键在于儿童早期教育

中国古代家训中含有大量的关于儿童早期美育的思想观念,把早教视为美育成功与否的关键。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早教(儿童教育)的良好传统,而儿童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诗文书法等艺术的学习,因此,早教教育其实就是一种早期的审美教育。《颜氏家训》主张士大夫子弟自数岁起就要接受美育,学习《诗经》《论语》等经典:

自古明王圣帝,犹须勤学,况凡庶乎!此事遍于经史,吾亦不能郑重,聊举近世切要,以启寤汝耳。士大夫子弟,数岁已上,莫不被教,多者或至《礼》、《传》,少者不失《诗》、《论》。[1]71

《周礼》规定:贵族子弟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春秋以后兴起的私学也是八岁开始。《颜氏家训》认为八岁开始教育已经晚了,对孩子的教育应该在八岁之前就开始进行,“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1]82。《颜氏家训》讲道:太子出生,“生子咳提,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1]5平民百姓纵然不能像太师、太保教育太子那样培养孩子,但也应该在儿女刚刚懂得看别人的脸色、辨识别人的喜怒的时候,就加以教诲。可见,《颜氏家训》的儿童早期美育思想与当代儿童早期教育理论不谋而合,充分体现了其美育的先见性及合理性。更难能可贵的是,《颜氏家训》还明确倡导“胎教”,认为胎儿在母体中能够受孕妇言行的感化,所以孕妇必须谨守礼仪、欣赏美好的事物、聆听美妙的音乐。《颜氏家训》还详细介绍了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1]5对于胎儿,我们是难以对其实施德育、智育和体育的,可是美育却可以先行。因此,所谓“胎教”其实主要指的是早期审美教育。《颜氏家训》的贡献在于,它将古代儿童早期教育的思想做了进一步的阐发,并将其置于家庭美育的重要位置。南宋袁采的《袁氏世范》主张教子当在幼时,“幼而示之以均一”“幼而责之以严谨”“幼而教之以是非分别”[5]235。清朝康熙皇帝也十分重视对子辈的早期教育,其《庭训格言》分析道:“人在幼稚,精神专一通利;长成以后,则思虑散逸外驰。是故应须早学,勿失机会……幼而学者,如日出之光;壮而学者,如炳烛之光。”[5]196-197并借用孔子“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的格言说明了儿童早期美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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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乎!为文者不当如是乎!一种新鲜秀活之气,宜场屋,利科名……[5]313

四、美育须循序渐进、行之有恒

君子当有应世经务之才。随着历史的发展,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家训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日趋注重人格美的塑造和才干的培养,把才华出众、材优干济视为君子人格的重要标志,进而把培养后代的才能和才情作为家庭美育的重要内容和直接目的。《颜氏家训》认为,为国家培养应世经务的有用人才,使人才学以致用,成为国家的栋梁,这是教育的目的,也是美育的目的。《颜氏家训》“主要围绕两个层面展开:一是人类在生存活动中为什么需要审美教育;二是审美教育到底能给我们的人生带来什么。”[6]《颜氏家训》中的“文章”“省事”“风操”“止足”“养生”“归心”等篇章阐述了塑造完美人格、培养应世经务之才的意义、途径和方法。颜之推希望子孙后代学以致用,成为“士君子”,立身处世能够“有益于物耳,不徒高谈虚论,左琴右书,以费人君禄位也”[1]144。唐代韩愈认为只有勤学才能成为有用之才,他在训诫子辈时,以木工和轮匠做工为喻,强调成才,“木之就规矩,在梓匠轮舆。人之能为人,由腹有诗书。诗书勤乃有,不勤腹空虚。欲知学之力,贤愚同一初。由其不能学,所入遂异同”[5]382。

过意不去的是罗四强。他是看着阿里长大的,几乎也拿了阿里当弟弟。他忙给阿东打了个电话。阿东立即慌了,连夜找处长请假。处长说:“那你就回来吧。”

由上可知,中国古代家训著作认为美育须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强调良好的美育效果通过日积月累、长期熏陶方能达到,这一观念与当代美育理论所强调的美育是一种终身教育的思想基本一致。

五、美育贵在熏渍陶染、潜移默化

众所周知,美育具有非强制性、潜移默化性等特征,它通过艺术美、行为美、自然美的熏渍陶染,在潜移默化中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中国古代美育思想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在家训著作中多有论述。

《颜氏家训》一再强调对世家子弟实施美育,让他们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人际交往中“熏渍陶染”,并且注意到美育“潜移暗化”的特点。《颜氏家训》“慕贤”篇曰:“人在少年,神情未定,所与款狎,熏渍陶染,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暗化,自然似之。”[1]64对孩子进行教育时,“重于呵怒”或者“无教而有爱”(即溺爱)都收不到良好的效果,而潜移默化的陶冶和熏陶则有利于孩子良好的个性习惯的形成。在“慕贤”篇中,颜之推还用墨翟的话“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①来形容环境对人的影响,以此来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只有经过长期的美的环境和艺术的“熏渍陶染”,方能取得良好的美育效果。宋人袁采也注意到在伦理美育过程中,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后代的品德情操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他在《袁氏世范》中写道:

今日为人之父,盖前日尝为人之子矣。凡吾前日事亲之道,每事尽善,则为子者得于见闻,不待教诏而知效。倘吾前日事亲之道有所未善,将以责其子,得不有愧于心![5]228

就是说,做父亲的侍奉父母尽善尽美,子女经过耳濡目染自然就会深明孝道,不必经过专门的教育也能懂得侍奉孝敬父母。

我国竹资源丰富,据初步统计有39属500多种,重点分布在长江以南的14个省区的丘陵山地,因而分布在黄河以北地区的为数不多的竹林资源就显得更珍贵。以河南省为例,参考河南农学院园林系竹子研究所发表的《河南竹类植物图志》[1],河南省有70多个县产竹,毛竹、桂竹、乌哺鸡竹、淡竹、斑竹等都是河南省面积较大、分布较广、品质较优的乡土竹种。与南方相比,北方地区对竹林的研究和利用水平都较低,保护并发展北方地区竹林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总之,家训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一种特殊的美育形式和载体,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蕴含着丰富的美育理念。它一方面强调审美教育在提高个人修养、构建君子人格、陶冶思想情操、增添生活情趣等方面起积极作用,重视培养子孙后代的审美素养,始终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充满了对人的精神世界的终极关怀;另一方面坚持美育的经世致用,立足于个体的生命、生存、生活,重视对后代的美德、美行、美言的教育和培养,反对一味追求感官享乐、放弃审美自觉的文风和社会风气,至今仍然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注释:

①《墨子·所染》:“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

参考文献:

[1]庄辉明,章义和,撰.颜氏家训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2]卢政.中国美育思想通史·魏晋南北朝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227.

[3]严可均.全三国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4]嵇康.戴明扬,校注.嵇康集校注[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5]郑宏峰.中华家训[M].北京:线装书局,2008.

[6]杨云萍.《颜氏家训》的美育思想及其哲学基础[J].船山学刊,2010(2):98-100.

[7]卞孝萱,卞歧.郑板桥全集(增补本)[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2.

[8]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一[M].长沙:岳麓书社,2009.

基金项目: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生态哲学视野中的宋代理学文艺思想研究”(14CWXJ05)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卢政,文学博士,哲学博士后,鲁东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美育。

编辑:姜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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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政:中国古代家训中的美育观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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