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人身自由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人身自由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人身自由,人格权,自由权,债务人,危害性,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身自由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云晓燕[1](2019)在《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就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吗》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例简介】齐某系某运输集团驾驶员。2018年7月,齐某在驾驶公交车执行工作任务途中,在车门没有关好时启动车辆,导致正在上车的乘客被裹车底死亡。后经公安机关认定,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19年6月27日,人民法院判决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本文来源于《中国劳动保障报》期刊2019-12-21)

詹振运,张朝霞[2](2019)在《论传染病防治中人身自由即时强制制度之优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传染病防治的紧急情况下,对特定的公民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由于立法模糊以及行政权的天然扩张性,导致我国传染病防治过程中对人身自由的即时强制暴露出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完善我国传染病过程中人身自由即时强制制度,以期为进一步做好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有益参考。(本文来源于《行政与法》期刊2019年11期)

江奥立[3](2019)在《贴身跟随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性质》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套路贷”已然成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这类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犯罪分子为了实现非法目的,多次采用非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将其中的行为单独认定时,每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似乎都比较轻微,当将这些行为聚合在一起进行认定时,行为整体又呈现(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9-10-30)

江奥立[4](2019)在《贴身跟随限制人身自由行为的性质》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套路贷”已然成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这类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犯罪分子为了实现非法目的,多次采用非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将其中的行为单独认定时,每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似乎都比较轻微,当将这些行为聚合在一起进行认定时,行为整体又呈现(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9-10-09)

从永建[5](2019)在《被传销组织控制人身自由后反抗不法侵害造成轻伤行为性质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的发展总要经历各种各样的阵痛,随着网络化的普及,传销活动日趋猖獗,对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损害。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传销组织成员骗至天津市洋河区一平房内,被限制人身自由。张某为摆脱传销组织控制,持刀将传销组织中的两名成员砍成轻伤。(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7期)

曾姗姗[6](2019)在《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索“债务”行为的罪质解析与罪数认定——对孙某某、杨某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的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刑法理论以是否当场使用暴力与是否当场取得财物,作为区分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标准。这一认定标准过于强化两罪的形式性特征,缺乏对形式标准背后的深层理据的充分挖掘和论证。对两罪的界分,应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达到了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及被害人交出财物时的心理状态两个方面考虑。由此观之,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索所谓"债务"的行为,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罪质特征。在此基础之上,要判定行为人实施的限制人身自由与强索"债务"两个行为是否构成牵连犯,应在现行刑法规定的范畴内,在充分考虑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和充分评价原则的基础之上,根据行为之间是否具有类型性关联,最终决定是否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还是数罪并罚。(本文来源于《天津法学》期刊2019年03期)

马迅[7](2019)在《非治安性拘留的理性扩张与法律规制——兼论人身自由罚的法治转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公共风险的法律控制中,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拘留处罚的非治安性拘留逐渐兴起。非治安性拘留的处罚对象不具有人身危险性,规制目标也并非维护典型的治安秩序。非治安性拘留可以防范责任主体的虚置和转移,弥补其他行政处罚手段的固有缺陷,二者共同构成其不断扩张的现实动因。公安机关实施非治安性拘留会产生执法主体错位,应当以功能最适原则为指引,将拘留决定权归还行政主管机关。行政拘留刑罚化方案的诸多潜在弊端表明,行政违法行为的直接犯罪化并不可取,人身自由罚体系的法治转轨应当采取类型化策略,区分叁种不同类型进行针对性调整。(本文来源于《行政法学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杨立新,李怡雯[8](2019)在《人格自由与人身自由的区别及价值——《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第774条第2款、第784条及第791条的规范分工》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格自由与人身自由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是一般人格权,后者是具体人格权。《宪法》规定人身自由并未改变民法上人身自由权的地位和性质。为此,人格权编立法上应当划清宪法人格权与民法人格权的界限,而不是以《宪法》规定为由混淆人格自由与人身自由。这不仅有利于立法的科学严谨、司法的准确适用、理论的丰实圆满,更有利于实践对自由的确认和保护。基于上述考虑,《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应当重新对人格自由与人身自由进行规范设计:第774条第2款将"人身自由"规定为"人格自由"或者不规定,第784条删除行动自由,第791条仍然规定对人身自由的保护。据此,使人格自由与人身自由回归自己本来的权利属性。(本文来源于《财经法学》期刊2019年04期)

[9](2019)在《两高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315.94元》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9年5月15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15.94元。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14日公布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82461元;日平(本文来源于《时代主人》期刊2019年05期)

张晨[10](2019)在《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315.94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5月15日讯 记者张晨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2019年5月15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15.94元。国家统计局2019年5月14日公布,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5-16)

人身自由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传染病防治的紧急情况下,对特定的公民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由于立法模糊以及行政权的天然扩张性,导致我国传染病防治过程中对人身自由的即时强制暴露出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完善我国传染病过程中人身自由即时强制制度,以期为进一步做好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人身自由论文参考文献

[1].云晓燕.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就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吗[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9

[2].詹振运,张朝霞.论传染病防治中人身自由即时强制制度之优化[J].行政与法.2019

[3].江奥立.贴身跟随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性质[N].上海法治报.2019

[4].江奥立.贴身跟随限制人身自由行为的性质[N].上海法治报.2019

[5].从永建.被传销组织控制人身自由后反抗不法侵害造成轻伤行为性质的认定[J].法制博览.2019

[6].曾姗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索“债务”行为的罪质解析与罪数认定——对孙某某、杨某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的评析[J].天津法学.2019

[7].马迅.非治安性拘留的理性扩张与法律规制——兼论人身自由罚的法治转轨[J].行政法学研究.2019

[8].杨立新,李怡雯.人格自由与人身自由的区别及价值——《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第774条第2款、第784条及第791条的规范分工[J].财经法学.2019

[9]..两高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315.94元[J].时代主人.2019

[10].张晨.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315.94元[N].法制日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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