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论文-辛继召

租赁物论文-辛继召

导读:本文包含了租赁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物,破产清算,新叁板挂牌,破产隔离,主办券商,挂牌公司,原始权益人,银行账户,破产风险

租赁物论文文献综述

辛继召[1](2019)在《拷问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公司破产清算,租赁物属于谁?》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期,首例监管账户破产隔离裁定问世,司法首次确认了ABS资产的独立属性。10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中院公布了一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在该裁定书中涉及相关叁方——国通信托、融信租赁、山西证券。受关注的原因在于,资产支持(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9-11-07)

吴世瑶[2](2019)在《融资租赁物善意取得风险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然而随着行业的发展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多。目前制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困境之一就是如何解决租赁物上的物权纠纷。为了平衡当事人各项权益,必须深刻分析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租赁物善意取得风险及其原因,对租赁物上的权利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减少纠纷的产生,促进融资租赁业的长足发展。(本文来源于《广西质量监督导报》期刊2019年07期)

崔建民[3](2018)在《承租人租期届满拒不交还租赁房屋应担责》一文中研究指出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本案中的承租人在租期届满时拒不交还租赁房屋,其行为影响了出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收益,损害了出租人的利益,故承租人的行为构成违约。基本案情原告帅某某(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8-11-29)

陈业业[4](2018)在《关于融资租赁物抵押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融资租赁行业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其属于一种复杂的新型交易模式,涉及的主体结构主要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出卖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先由承租人确定好所要租赁的物品以及出卖物品的人,然后出租人在与选定好的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进而在物品租赁期间,通过占有和使用来获取相应的租赁收益,并从收益中抽取一部分向出租人缴纳租金义务。由于融资租赁交易下的权利义务关系极为复杂,且我国针对该交易模式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所以在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因为一方主体在租赁物上的抵押行为而产生各种利益冲突。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立法,使其可以对融资租赁交易进行全面深入的规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33期)

蔡传辉[5](2018)在《浅谈融资租赁中的租赁物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租赁物作为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核心要素,是指租赁公司因开展各类型的租赁业务而取得或未来将取得所有权的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既有债权,又有物权的特性,决定了租赁物的管理区别于一般的资产管理。租赁物的管理目的是在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以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以"物"为载体,实现租赁交易"融"的目的。(本文来源于《今日财富》期刊2018年20期)

谢军蓉[6](2018)在《从租赁准则适用范围的修订 看租赁物应该具备的特征》一文中研究指出租赁准则修订中对扩大了不在租赁准则适用的租赁业务,生物资产、非再生资源是否可以作为租赁物?这涉及到对租赁物基本特征的认识。一、租赁会计准则修订的背景2018年1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16年1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文来源于《冶金财会》期刊2018年08期)

丁瑜[7](2018)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毁损、灭失后出租人的风险承担及其控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在于融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作出了对出租人进行特别保护的一些规则。当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得租赁物毁损灭失,该司法解释既规定了风险负担规则,又规定了合同解除制度,二者在使用规则与法律后果上存在冲突,出于对出租人的权益保护,应赋予其优先选择权来化解这一冲突。此外,我国还应当建立起一套专门的融资租赁保险制度来保障出租人可以得到应有的救济。(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毛飚[8](2018)在《售后回租租赁物的善意取得》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中,笔者重点以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交易方式来阐述,从融资租赁的概念入手,通过案例来分析善意取得制度对售后回租的影响,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及个人的观点,对于完善融资租赁中善意取得提出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经贸实践》期刊2018年09期)

尹雄波[9](2017)在《融资租赁物风险防范》一文中研究指出以融资租赁实务中租赁物难以处理、难以抵抗风险的问题为出发点,从实务与法律的角度分析其原因;为强化租赁物的风险对抗功能,从事前确保融资租赁公司获得所有权、事后防止第叁人善意取得租赁物所有权两大方面分别论述融资租赁公司的应对之策,以期能够提升人们对租赁物风险的识别能力,并掌握控制租赁物风险的方法,从而促进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控制水平的提升。(本文来源于《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7年06期)

陈业业[10](2017)在《融资租赁中的租赁物所有权归属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新型的交易制度,融资租赁交易在开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买卖、租赁、贷款、担保制度的交叉状况,故而导致融资租赁交易的性质界定存在多种学说。这种状况的出现往往导致学术界就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存在差异性的理解。本文认为,尽管融资租赁交易体现出多种交易形式的特征,但是其本质上仍旧是以租金换取租赁物使用权,实现融资目的。目前,学术界立足实际状况,进一步强化对于租赁物所有权关系的研究,从而确保融资租赁工作在开展时能够明确各物品的所有权,确保权利义务关系界定,促进融资租赁事业的发展强盛,确保各项经济效益的取得。(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35期)

租赁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然而随着行业的发展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多。目前制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困境之一就是如何解决租赁物上的物权纠纷。为了平衡当事人各项权益,必须深刻分析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租赁物善意取得风险及其原因,对租赁物上的权利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减少纠纷的产生,促进融资租赁业的长足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租赁物论文参考文献

[1].辛继召.拷问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公司破产清算,租赁物属于谁?[N].21世纪经济报道.2019

[2].吴世瑶.融资租赁物善意取得风险分析[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9

[3].崔建民.承租人租期届满拒不交还租赁房屋应担责[N].中国商报.2018

[4].陈业业.关于融资租赁物抵押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8

[5].蔡传辉.浅谈融资租赁中的租赁物管理[J].今日财富.2018

[6].谢军蓉.从租赁准则适用范围的修订看租赁物应该具备的特征[J].冶金财会.2018

[7].丁瑜.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毁损、灭失后出租人的风险承担及其控制[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8].毛飚.售后回租租赁物的善意取得[J].经贸实践.2018

[9].尹雄波.融资租赁物风险防范[J].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

[10].陈业业.融资租赁中的租赁物所有权归属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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