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

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130022)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腐败问题。深刻剖析腐败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的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惩处,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是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石。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迅速,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滋生出各种各样的腐败问题。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相结合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因此,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进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国企也没有例外。2015年,党中央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巡视发现,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短板等问题,具体表现在有的企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有差距;有的企业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突击提拔干部、搞“近亲繁殖”、“圈子”文化;有的企业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的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弱化、形式化、边缘化,与业务工作“两张皮”;还有的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领导干部靠山吃山、以权谋私,发生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

此外,有的国有企业对反腐倡廉工作不够重视,还存在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配备不到位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偏弱等问题。充分说明国有企业反腐败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刻不容缓。

三、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对策

国有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国有企业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观念、体制、制度、政治生态、基础工作五个方面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参加“三会一课”,过双重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循党章规定、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二)以纠正“四风”为抓手,加强企业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尤为重要。一是深化廉洁教育。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新载体不断丰富教育形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通过举办党建大课堂、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纪党规知识考试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表率。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以整治慵懒散慢、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要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日常监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深挖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违规接待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国有企业落地生根。三是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开展民主测评等方式,搭建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的平台,保障广大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以纪律规矩为“尺子”,强化企业纪律建设

国有企业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企业党委、纪委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防微杜渐。重点发现和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综合采取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措施,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要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把纪律要求融入到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里,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要深化巡视巡察,坚决整治发生在职工身边、损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以强化监督为重点,深化企业廉洁风险防控

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廉洁风险和隐患,一旦监督缺失,就容易发生违规违纪甚至腐败问题。要紧盯物资采购、招投标、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着力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规定的管理问题。要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密切关注选人用人、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的执行情况,防止“一把手”权力过大或出现“一言堂”现象。要发挥企业纪检监察、审计和专业部门的监督合力,围绕关键业务流程和重点环节深入排查廉洁风险和隐患,健全完善内控制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监督和防控。

(五)以“两个责任”为根本,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国有企业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组织书记要把“第一责任”扛在肩上,带头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纪委书记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要以“责任清单+考核”为抓手,细化、量化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的具体任务,层层签订履责承诺书,通过调研促责、会议述责、约谈督责、追究问责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要抓好基层党支部、党小组的反腐倡廉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要坚持用好问责利器,对履责不认真、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提醒,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唤醒责任意识。

(六)以锤炼队伍为目标,锻造企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是企业内部的“检察官”,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使命。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杜绝安置性进人。要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清理与监督执纪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管理,坚持“三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纪委书记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要强化本领恐慌意识,通过内部日常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结论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无论是从提升企业治理效能与核心竞争力,还是从改善企业内部发展环境、锤炼一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等方面来看,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就显得更为迫切与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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