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改革雏议

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改革雏议

李延平LiYanping;何军良HeJunliang;李光文LiGuangwen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六安237010)

摘要:国有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实质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此,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深入,以保证改革的成功。文章分析了地勘单位的现状并提出了改革的建议和应遵循的原则。

关键词: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8-0107-02

引言

国家对事业单位的“三分类”已初步确定了框架:经过整合的地勘局,其机关可定位为行政事业单位;其公益性地质队伍定位于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关键是生产经营类需要逐步转企的地勘单位,这是最棘手的问题。本文就此谈一点拙见。

1地勘单位改革的现状

国有局属地勘单位所跨的行业多,其专业分工过细,人员较多,机制不活,效率不高的弊症是毋庸置疑的。目前,地勘单位仍属生产经营类的事业性单位,但又享受不到足额经费,必须依靠地质事业费和对外创收模式来解决生存与发展。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地勘单位经历了转企改革的尝试与阵痛,可以说是失败的或是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究其原因,笫-,改革缺乏全国统一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战略部署,没有明确的改革步骤和目标。笫二,改革起步早、动作大,在大形势下想搞“一步断奶”,但进展受阻,举步唯艰,大多是被动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第三,改革的总体方向是“不找局长找市场”的企业化取向,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甩包袱”,配套政策措施并没有同步及时跟进。第四,改革主要在地勘单位或行业内部进行,沒有与国家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基本属单兵作战。第五,改革主要是基于地勘单位的生存,较少顾及到地勘行业发展和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所以导致百局千队的地勘单位纷纷抢夺工勘市场或“赶鸭子上架”发展“三产”经营,只图填饱肚子。但大多竞争力弱,变成了“养人产业”,甚至“赔本赚吆喝”。因此而导致了地勘单位曾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低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出台,地勘单位迎来了地质工作的第二个春天,也给地勘单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国家为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矿产资源紧缺的瓶颈束缚和扩大地质服务领域,地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地勘项目逐年增多,矿产勘查又逐步成为地勘单位的主业,但仍与地质勘察延伸业、“三产”经营业并存。于是地勘单位享受到现在所谓的管理模式:“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但现实是事业的帽子没戴好,企业的路子也没走好。地勘单位本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却没能完全享受到“国民待遇”、“省民待遇”,如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同城同待遇、各种津贴补贴等(近几年有好转);地勘单位企业化管理,但计划经济管理色彩较浓,思想不解放,仍寄予各种幻想,要么察言观色,要么热衷于事业费保底,行政级别至上,权力支配机制,资辈决定分配等旧体制下的约定俗成,存在着与企业不相适应的严重的“等、靠、要”思想。

近几年,先后出现了改革成功的“内蒙古模式、广东模式”等,虽然给我们很多有益启示,但是省情队情各有不同,难以“复制”。特别是矿产资源不丰富的省份和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地勘单位,对企业化改革“谈虎变色”,主要胆心的问题,其一,近些年,在地质工作春天的照耀下,刚刚有饭吃,或者有些单位有了些节余,但地勘单位还存在着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重、队伍老化、基地陈旧、净资产少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其二,缺少雄厚的资金参与地方政府的“招、拍、挂”,拿不到优质探矿权,也难以享受到地方政府的经营权,地勘单位一直处于为各类探矿权人“打工”状态,是探矿权人的生产者,难以促进新的产业结构迅速生成。随着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分体运行,原有的地勘投资体制势必要发展根本的变化,这无疑是对众多地勘单位进行一场生与死的考验,因为,多年来大多数地勘单位并未真正形成自己的主导产业,充其量仅仅是从事一些零打碎敲,且互不关联的产业,结果,投入多产出少或者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地勘单位朝夕难保当属自然。其三,找矿成果与地勘单位利益关联度低,技术贡献难以形成地勘单位的资产积累,时至今日,大多没形成稳定的产业和收益,更不象工业企业那样,多年积累形成了一定的生产线、一定的产品、一定的经营规模。其四,不给企业化经营机制。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所以地勘单位在缺少经营权的同时,又缺少经营机制。其五,依靠事业化发展又不给足额的经费,出现了一部分力量仍靠企业经营收入来养事业的现状。最终导致富不了民,也强不了队,还不如长期维持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模式。

2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几点建议

2.1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虽“不是一夜之间,也不会遥遥无期”。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是迟早之物,其实质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成分,其核心内容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无疑决定了地勘单位改革的目标不能是简单的事转企,而要两步并做一步走,终将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目前,地勘单位已完成了属地管理的各项工作,随着国家对地勘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地勘单位事转企改革改制将成为必然。因此,地勘单位广大职工的价值观念、行为取向势必要发生重大转变。要从改革实践出发,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人们的思维和观念迅速跟上形势。结合新形势下生产经营中心任务进行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效率观念、风险观念和服务观念教育,使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发生转变,群体意识和价值取向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目的。

2.2明确过渡期内地勘单位如何实行“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过渡政策,同时要尽快对事业帽子的“戴”法和企业路子的“走”法,具有具体化政策。用好“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的管理模式政策,是地勘单位实现企业化改革不可缺少的过渡阶段。从国家层面,目前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还不具备条件,还为时尚早,不能“快刀崭乱麻”一步“断奶”。各地具体条件和情况也千差万别,地勘单位转企改革就没有固定模式可以完全复制。同时,地勘单位转企改革也没有必要人为地设定时间表特别是在矿产地质领域,还要看市场建设需求进度。要将处于过渡期的地勘单位与本省其他类似事业单位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不能鞭打快牛,更不能搞强迫或突然袭击,强行“断奶”。应成熟一批改制一批。一方面,在地勘单位企业化之前,事实已经证明,离开了自觉自愿,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几乎很难成功。另一方面,地勘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性失业,且多为结构性失业,事找人与人找事并存,无论地勘经济如何发展,这些人再上岗的可能性都不大。对此,唯有靠政策性扶持和时间消化。此外,由于事企两套管理体制的不同,地勘单位很难形成积累。因此,对明确实行“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的国有地勘单位,要在税收上给予尽可能的政策倾斜。建议对地勘单位所办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或税收返还,以便解决历史欠账,增加资本积累和抗风险能力,壮大地勘单位综合实力,加快企业化进程。

2.3企业化改革应分类进行。目前地勘单位现状,可分成三类:即矿产地质队伍、工勘地质队伍和多种经营地质队伍。必须分类改革。工勘施工地质队伍基夲已融入建筑市场,经济上早已自负盈亏,在落实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后,改制转企已有一定条件;多种经营地厔队伍关键要看产业有无市场竞争力,如果运转较好,改为民营化会更有活力。在此项改革中应学习广东模式,国有资产作为经济补偿经批准可配置给转变身份的职工,使之真正脱离母体;矿产地质队伍的改革则较为复杂,改革的路径可分两步,第一步要落实“探者有其权”政策,配置一定的优质矿权。第二步加速勘查开发一体化进程,分类整合重组专业队伍,吸引社会资金合作组建有实力的矿业公司,也可以依靠经营矿权完成原始资本积累,在勘査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时,转变为初级勘査公司。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地质队伍,如水文、物化探、钻探、测绘等,有的可以依附到公益性地质队伍中去,有的也可以組建专业服务公司。

2.4政府必须为改革支付必要的成本。加强地质找矿改革发展与地勘单位企业改革发展的密切衔接,是解决地勘单位企业改革的重要途径。地勘行业找矿的改革与地勘单位的改革两者既相互联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又有区别。建立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地勘队伍建设协调配合机制至关重要。1999年以来,为解决地勘单位的多种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发37号、2号、76号和《决定》等文件,但均因是要地方政府出资,向地方政府要钱来解决问题,而未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而本次“大讨论”提出并形成共识,即地质找矿改革发展与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密切衔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笔者认为这是解决地勘单位各种问题,促进改革发展的最现实、现可行、最佳的途径,因为在地勘单位找矿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优先优惠配置矿业权的政策而使地勘单位受益,从而有能力解决地勘单位的改革转企问题,这需要优惠政策,所以不难解决。

2.5当前,地勘单位在完成定编后,必须以积极态度稳妥地推进改革,定编中会发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也是稳定工作的重要基础。因此地勘单位拿到编制后,必须认认真真地研究落实好定编方案,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做到让绝大多数职工满意。这样,产权制度改革才能顺利推进。同时要把握好时机,加快发展,壮大实力,推进探采一体化进程。对生产经营类地勘单位,主要是推进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人员实行聘用制,推行比较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实行较规范的解聘、辞聘制度,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干部实行竞聘上岗,优胜劣汰,工人推行合同制,加强对外来务工者的科学管理,分配实行岗位工资制,工人实行定额计件工资制,领导实行绩效工资制,既有适当差距,又不能拉得过大;要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鼓励社会法人、自然人参股。允许地勘单位自由探矿权依法转为采矿权,鼓励地勘单位勘查与开发一体化,探采选冶一体化,实现一队一矿,一队多矿,使之逐步有稳定的产业和收益,让地勘单位真正有实力成为国家地质找矿的主力军,真正有钱有权找矿,有能力参与多方联动,有能力开发矿业,最终成为一流的地勘队伍,一流的地勘企业。对规模比较大的采矿施工、工勘施工,必要时可由省局控股,保证管理的主动权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中、小型规模的矿产资源可让地勘单位自主控股经营,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改制过程中程序依法,竞争公平,处置公正,少留隐患。

3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并不是目的,更不是为改革而改革。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其目的是使地勘经济总量和效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地质找矿、地质服务、“走出去”获得重大突破,职工收入水平显著提高,职工队伍保持稳定。所以在总体设计时为了防止乱折腾,应遵循以下原则:

3.1先易后难原则解决地勘单位遗留问题在土地制换、社会保险、资本金转增、出让收益分配、矿业权配罝等方面要迈出实际步伐。

3.2先政后事的原则即从政府职能转变入手,加快政企、政事、政资分离,明确地位,充当市场管理者,不与企业和地勘单位争利争市场。

3.3先市场后主体的原则政府的职能是建立市场、培育市场、监管市场。政府加速矿产勘查和市场体系的建立,将会使各种市场主体应运而生。

3.4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是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某个环节上“卡住了”,比如社会保障等政策不落实、矿业权无法正常获得,则整部改革机器就无法运行。只有做到:“态度积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深入”,从地勘单位的角度思考,谋划改革,铺垫改革,提上日程,胸有成竹,才能“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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