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视角下中国政府管理理念创新刍议

善治视角下中国政府管理理念创新刍议

邹海宁

武警政治学院

摘要:改革开放30余年,中国政府正逐步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管制政府走向服务政府、从权力政府走向责任政府、从威权政府走向民主政府、从“独角戏”政府走向“分权合作型政府”。中国政府治理改革正在朝着“实现善治”,这一最终目标迈进。但是,中国政府治理离“善治”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政府管理理念、政府管理模式、政府管理决策、政府管理监督和政府管理方式等方面都还存在较大的问题。问题的解决首先要实现理念的创新与变革。

关键词:政府治理;管理理念;创新;善治

“实现善治”是中国治理改革的最终目标。“思想解放是社会变革的前提,观念创新是一切创新的先导。”在“实现善治”的道路上,政府管理理念是政府管理变革的先导,将直接影响到政府管理模式、具体的政府管理制度的设计以及政府管理方式的选择。政府管理理念不能一成不变,必须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进行创新。

一、善治视角下政府管理理念创新的重大意义

政府管理理念是人们在政府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关于政府与人民间权力关系的理性认识及其观念体系。政府管理理念创新的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管理理念创新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政府管理研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在19世末20世纪初就已经形成了。为了应对时代发展的需求,推进政府改革世界上先后掀起了三次较大的政府管理领域理念创新。

尤其到90年代后期,随着“善治”理论的出现,人们倾向于使用“新公共管理”或“政府再造”的概念来概括政府改革和创新。新公共管理或政府再造运动较好地回应了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对政府管理改革的要求,也正是将善治理论运用于实践之中的具体体现。在走向善治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府管理应当以善治为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率。而这首先就要求实现政府管理理念的创新。因此,中国政府须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形成富有时代气息、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新的政府管理理念,才能逐步实现政府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现代化,更好地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政府管理理念创新有利于深化政府管理改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府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了轰轰烈烈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说,一方面,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另一方面,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在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也都遇到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成绩是政府管理理念创新的必然反映,解决改革中的存在的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

体制改革是中国摆脱落后、走向繁荣和富强的必由之路,是中国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迅速提高的致胜法宝,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所在。中国要发展、要进步、要实现腾飞,就必然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而深化改革的前提就是扎扎实实地推进政府管理理念创新。

(三)政府管理理念创新有利于解决政府管理问题

政府管理与政府管理理念有着不可割舍的密切联系。先进的政府管理理念有利于促进政府管理的优化。反之,落后的政府管理理念就会阻滞政府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在改革开放浪潮的推动下,中国政府管理理念不断转变,逐步与国际接轨。政府管理理念的转变推动着中国政府管理的不断变革。目前,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管理面临的任务更加复杂、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政府管理的要求与期待也更加提高,原有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新形势下的一些新矛盾和新课题又不断呈现,政府管理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和挑战。解决政府管理面对的问题和挑战的关键在于彻底转变政府职能,而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就在于创新政府管理理念,政府理念的合理调整,是政府改革成功的前提。

二、善治视角下政府管理理念创新的主要内容

政府管理理念创新是一个过程,它是一个由落后的管理理念转变为先进的管理理念的过程。政府管理理念创新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善治视角下,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人治理念到法治理念的转变

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方向,是中国政治发展做出的正确选择,也是法律理性的高度升华。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走向“法治”,首先必须转变观念,抛弃人治传统,增强法治意识。“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公民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权益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普法教育是培育法治意识、建立法治理念的重要途径。应当着重从创新法治宣传途径,推进行政相对人普法宣传教育;转变传统观念,强化行政主体法律意识;弘扬“法比权大,法比情大”思想,树立正确的依法行政理念等三个方面进行依法行政法律意识的培育。

(二)从管制理念到服务理念的转变

政府由重管制向重服务的职能转换是全球政府管理改革与发展的主流方向。从中国国内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谐社会建设的稳步推进,都对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了紧迫的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的关系上,必须破除“管理中心主义”的旧理念,培育和树立“服务中心主义”的新理念,努力实现从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三)从权力本位理念到责任本位理念的转变

所谓“权力本位”理念,就是强调管理者以权力运用为出发点、以确保被管理者服从为归宿点来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及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管理理念。所谓“责任本位”理念,就是强化管理者的责任为基础、以保证被管理者的利益为依归来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及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管理理念。“责任本位”是一种与现代民主政治与法治国家相伴而生的基本理念,又是一种对政府管理进行民主控制和法制约束的制度安排。责任本位理念下的政府必然是责任政府。

当前,国家正在加大政府管理改革和创新的力度,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而建设服务型政府最根本的就是好解决好人们思想上固有的权力本位问题。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从源头上解决政府管理过程中的权力本位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动力问题。

(四)从封闭政府理念到透明政府理念的转变

所谓封闭政府理念,就是指与政府和公共部门公职行为相关的行政信息不必采用公开透明的形式接受公众审视和评判的一种行政理念。所谓透明政府理念,就是指与政府和公共部门公职行为相关的一切行政信息都可以釆用公开透明的形式、时刻接受公众审视和评判的一种行政理念。不仅保障公民政治权利需要树立透明政府理念,净化社会空气、防治腐败也需要重塑透明政府理念,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更需要强化透明政府理念。因此从封闭政府理念向透明政府理念转变,是实现“善治”必然要求。

(五)从政府本位理念到社会本位理念的转变

所谓政府本位理念,就是指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强调社会服从政府、以政府管理为核心的思想倾向和价值取向。所谓社会本位理念,就是指政府与公民和各种社会组织共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从而更好地实现社会利益的思想倾向和价值取向。社会本位是与政治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管理理念。从政府本位理念向社会本位理念转变既是政府管理走向善治的基本途径,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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