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探讨

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探讨

刘柄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自贡供电公司四川自贡643000)

摘要:电力设施作为电能生产、输送以及供应的重要载体,是确保经济保持飞速发展、满足全国人民群众基本日常生活需求以及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的极其重要基础设施。本文着重分析了新形势下供电企业应该怎样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然后分别从三个方面探讨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电力设施;安全;保护防范

0.引言电力设施作为电能生产、输送以及供应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因此陆陆续续颁布并实施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一系列的相关的规章、法规和法律,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发给电力设施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根据[1]。但是最近几年来,因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类型的工程以及基础项目等都在不断的建设,城市框架也随之被拉大,农田变变道路、厂矿,平房变成了高楼,特别是线路保护区内违反规定进行施工作业现象,以及线路、线树、线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现在的部分法律法规条款已经不适合现阶段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需求[2]。与此同时,也给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电网安全问题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威胁。就全年工作来看,1-12月盗窃破坏和施工外力损坏案(事)件共发174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到645.95万元,间接损失更多。但是破案61起,破案率只有35%,由此挽回的经济损失达到349万元。针对案(事)件构成分析而言,由于盗窃而造成的破坏为73起,占到全部案件的42%,由于外力而造成的破坏事件为101起,占到全部案件的58%,由此可见由于外力而造成的破坏已然成为电力设施保护有关工作的重要矛盾。而对于外力破坏而言,高发的是交通、机械、破坏(57起),障碍物破坏(6起),施工破坏(31起),这些因素造成的破坏占到全部外力破坏数量的93%,所以这些因素是防外破工作重点工作。因此,在新形势下供电企业应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尽量避免人为外力破坏事故的出现,以法规为依据避免法律风险,防止陷入事故纠纷[3]。

1.电力设施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防外破工作措施没有很好的落实。在进行线路巡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隐患,则必须送达指导制订安全施工方案以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设立防外破警示标志牌以及提供安全咨询。在每起事故发生之后都可以在背后发现某些环节的缺失或者措施的不到位。

(2)基础工作开展不好。由于电力设施分布非常广泛,使得保护工作涉及的面比较,除开开展点对点隐患排查整治之外,还需要扩大宣传范围。一些单位防外破专档相关工作的建设不是很好,档案上并没有反映防范方案、联系记录、治理情况、工作措施等,这就使得工作责任落实有关的检查、监督、考核都没有依据可循,最终变成了一笔“糊涂账”。

(3)巡视护线工作不扎实。因为专业巡线其周期非常长,而在此期间的间隔、空挡有的是由群众护线工作填补,一旦出现了的外力破坏跳闸事件,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处理这些问题。存在群众护线相关工作的组织不严密、管理不严格、联系不紧密以及对护线队员建立责任意识和培训教育工作不力的问题。

例如,2014年3月13日00时03分,在四川路桥集团负责施工的自隆高速公路ZL9合同段内,在利用吊车实行混泥土装卸施工的过程中,由于驾驶员操作吊臂太高从而靠近带电导线。吊车吊臂针对洪板二线C相导线放电使之跳闸,并且重合闸动作不成功。时候对事故调查后发现:(1)对于那些穿越电力线路的建设工程施工或者运维单位在前期主动介入的力度不够,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对电力设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2)对工地内起重机、水泥罐车和吊车驾驶员、车主的摸底以及建档工作几乎没有开展,也就是说没有实行现场交底和安全宣传;(3)针对现场施工人员没有对其实施指导并制订有关涉电安全防范方案,同时和施工单位之间的联系也不紧密,没有完全掌握施工进度,对于是不是有大型机具进场作业根本不知道。另外,还存在很多其它地方也出现重点人员建档不完善,没有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关键时段无人员蹲守的问题。

2.做好电力保护的措施2.1提高意识,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电力设施保护作为一项牵涉到社会多个方面的工作,因此供电企业作为电力设施保护维护的主要管理部门,应该牢固树立起针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的意识,同时还要以注重宣传同时强化宣传,尽最大努力的营造社会氛围作为最基础的工作出发点,根据不同的季节甚至是不同时期的特点,企业单位可以组织开展多种多样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以此来制造保护电力设施每个人都有责任的良性氛围。

(1)必须要把每年的春季坚持当作一次专题宣传周期。因为每年的二月份和三月份是农村施工建房的动工时期以及植树高峰期,所必须将严防保护区内出现新植建房以及树木等这些可能危及到线路安全的不合理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对报纸和电视等这些媒介进行充分利用,以此来宣传电力保护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以用张贴政府行文,比如“关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严禁植树的通告”等这样的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还应该积极发动广大农村电工,让他们也参与到宣传中来,这样可以加大线路巡视密度,在线路沿线、村庄、乡镇集贸市场进行广泛宣传。

(2)必须坚持结合“三夏”用电安全以及“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等这些宣传活动,供电单位需要系统的组织开展宣传。可以采用以流动的形式播报《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政府颁布的《关于处理电力线路通道违章植树的通告》等的录音宣传为主,还可以在县城主干道悬挂相关宣传条幅,在乡镇设置咨询台,分发宣传品、宣传资料为辅的活动形式,将宣传活动延伸至线路沿线田间地头、乡镇和村庄,严格防止拖拉机、收割机等机械设备对电力设施造成的危害。

(3)要坚持结合有关“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对电力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由于这段时间是各种各样工程建设的高峰期,要将排查吊车驾驶员信息、登记挖掘机、严格防范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危害电力设施当作一项重要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危害的产生从而减少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危害电力设施的现象出现。可以通过面对面的交谈和宣传,还可以在有关施工机械车门上粘贴“作业过程中远离电力线,不够距离有危险”等等这些安全提示语,免费赠送宣传品、宣传资料,使用手机短信定期向工程车辆司机发送“作业过程中远离电力线,不够距离有危险”等这些温馨提示语的形式,从而提升施工机械设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2充分利用政府职能,依法处置违章行为在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里面,就已经明确提出必须执行“以防为主,打防并举”的政策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企业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的工作格局。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针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疏于重视和领导。因此,要想提高政府职能部门更加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电力企业一定要注意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以此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寻找有关政策的支持以及依法保护的法制环境。

(1)要把当地政府作为依靠,设立由政府有关负责人牵头的,建设、发改、林业、国土、公安、安监等多政府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织”。其中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织的办公室可以设立在电力主管部门,这样可以加强电力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采用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多管齐下的方式,在审批、规划、开工、施工、竣工以及验收等所有环节都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实施细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电力法》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要注意汇总和收集全国、全省甚至是当地最近几年来由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违章施工而引起的各类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恶劣影响的有关数据。提高和推进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认识,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这些法律法规颁布一些规范性文件。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供电企业为辅助的政企长效体系,同时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归入政府行政执法机制以及日常工作中来,做到措施得力、机构健全、流程规范、责任明确、人员到位。

(3)坚持以人为本,去除往常通过行政命令的形式向违章施工作业单位传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做法改为送达。送达既可以制止违章、起到保护电力设施的作用,还可以起到关心、提醒违章作业人员生命安全,送达《电力设施安全保障通知书》,降低了违章作业人员的逃避行为以及抵触情绪,在很大程度上的改善了以往在履行书面告知时相关的违章作业单位或人员的不配合行为。针对那些拒绝在《电力设施保护告知书》上签字验收的现象,可以通过公证部门或者邀请两名及以上公安(派出所)、政府、法庭、街道(居委会)、司法等有关部门人员实施现场办理“拒签收”的手续,同时对现场音像资料进行保存。

(4)对违章建房、作业、施工的行为,在送达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告知书》时,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把违章施工的具体详细情况及时地向地方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织的办公室进行报送,以最快的速度转入政府行政工作流程中来,由地方发改委根据政府文件、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实施发文处理。而且必须把有关处理的结果予以公示或通报,从而起到以儆效尤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2.3加强防范措施,严格控制违章行为针对越来越严重的违章建房、植树、施工等严重危及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违章行为,一定要注意强化以及提高供电企业自身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市、县、乡所有电力行业联动以及农村电工点等多中方式的护线优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电力设施安全稳定的运行。

(1)对于供电企业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此外还要加强对它们的法律风险防范教育,以提升他们的风险意识以及法律知识水平,从而做到严格根据法律保护电力设施,更加高效的控制法律风险。特别是近年颁布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以及调查处理条例》,这就要求我们更加们认真仔细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工作,做好避免大面积停电事故以及电网事故等的预防工作。

(2)提高电力设施巡视检查的密度,采用设备管理单位实行专业人员巡视检查,每个乡镇供电所认真落实属地化管理巡视检查,护线员(即农村电工)巡视检查几个方面相结合的巡视检查方式,确保对违章作业行为能够及时发现,保证对违章作业行为能够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而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减少甚至是避免违章人员的经济利益损失,减小制止违章作业的难度,避免发生违章事件。

(3)采用移动式远程视频监控相关技术,可以显著提升反应处理效率。为保证实现输电线路“零障碍”目标,必须对重要输电线路周围有作业、施工迹象的线路和地段保护区范围内正在施工的位置设置视频监控。以此为实时远距离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结束语总之,在当前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一定要树立“宣传-防范-依法处置”的工作方法,多种措施并举,加强早发现、早制止、早通报、早处理的控制力度。与此同时,需要充分发挥和依靠政府的行政职能、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1]李锦.对新形势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J].宁夏电力,2013,(1):39-42.[2]郭刚.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几点探讨[J].广西电业,2014,(5):93-94.[3]李晓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J].华北电业,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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