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保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超额保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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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保险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杨瑾[1](2017)在《基于“超额保险”案例的法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超额保险制度有待完善。本文从保险案例开始评析超额保险制度的法理基础与立法实践,探讨如何解决我国超额保险的制度层面问题。(本文来源于《时代金融》期刊2017年23期)

孙蓉,罗立[2](2015)在《超额保险的成因、立法意旨及其法律规制——基于《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保险法》于2009年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新《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未就2002年《保险法》第四十条作实质性修改,主要从立法技术上进行了完善,仍未将善意和恶意的超额保险区别对待,而统一适用于相同的法律效力(奚晓明,2010)。这不仅对善意当事人有失公平,而且极易诱发道德风险,无法有效防范恶意超额保险行为的发生。因此,本文将立足于我国现状,借鉴国际的相关立法经验,针对超额保险是否善意之成因,探讨我国超额(本文来源于《上海保险》期刊2015年03期)

臧兴东,张家盛,曾憬[3](2011)在《试析机动车辆超额保险退费问题——以《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第叁款为核心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就09年《保险法》第55条第3款中所规定的超额保险退费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文章论及了超额保险问题及其存在范围,指出承保与保险事故发生之间存在时间差、普通机动车辆价值的不断减少、保险人对此问题未予以重视是形成超额保险退费问题的关键原因。对机动车辆保险中的不同险种进行分析后,明确主要是车辆损失险与全车盗抢险涉及退费问题。随即,梳理了投保人对超额保险退费问题理解上存在的误区,明确了机动车辆保险性质上应属于不定值保险,并就保险人对承保车辆部分损失进行赔付存在的困难进行了分析。文章最后在投保方提出退费的情形以及关键性的前提进行了论述后,提出了应对超额保险退费问题的思路。(本文来源于《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2期)

孟敬芝[4](2010)在《关于财产保险超额保险退费问题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超额保险产生的原因    (一)恶意行为,恶意行为分为投保人的恶意行为与保险人的恶意行为。    投保人的恶意行为,即投保人在投保时明知确切的保险价值,却故意投保高额保险,企图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当保险人难以准确评估保险价值的情况下获得高额赔偿。$(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0-11-16)

李广辉[5](2010)在《超额保险法律问题研究——从一起保险案例看我国超额保险制度之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超额保险问题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日益频繁地出现并困扰着许多法律实务工作者,特别是在我国《保险法》对于超额保险规定不够规范的情形下,这一问题就越发显得十分突出。从一起保险案例谈起,结合国外超额保险法律的经验,剖析超额保险制度的法理基础与立法实践,对如何解决我国超额保险制度问题作了探讨。(本文来源于《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3期)

邵晓飞[6](2009)在《超额保险的法律效果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超额保险制度未区分超额保险产生的原因并适用不同的法律效果,而是一律依《保险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仅超过的部分无效,致使我国的超额保险制度存在严重的漏洞,不能有效地防范恶意超额保险行为的发生及道德危险的发生。此次《保险法》的修订,也未对这一问题进行修正。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区别超额保险产生的原因而赋予保险合同不同的法律效果。像我国这样对超额保险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不加区分而适用相同的法律效果,仅超过的部分无效的做法,除了日本之外,基本上没有。因此,我国保险法应当引入恶意超额保险理论,根据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将超额保险产生的原因予以类型化,对善意超额保险和恶意超额保险适用不同的法律效果,对恶意当事人进行惩罚,使其承担更多不利的法律后果,以防止恶意超额保险行为和道德危险的发生。我国《保险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应朝此方向修正。本文除了导言和结语,共分五章。第一章探讨超额保险的立法意旨。超额保险将产生不当得利的问题,违反了损失补偿原则,其立法意旨在于贯彻损失补偿原则,避免不当得利,防止道德危险发生。第二章对超额保险进行了认定。超额保险的认定涉及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概念及相互关系。超额保险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第叁章明确了超额保险的适用范围。定额给付保险以及财产保险中的消极利益的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不存在适用超额保险制度的问题,财产保险中的积极保险适用超额保险。第四章讨论了超额保险的类型。根据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将超额保险分为善意超额保险和恶意超额保险,其中善意超额保险又区分为保险合同订立时发生的超额保险和保险合同订立后发生的超额保险,恶意超额保险又区分为恶意超额投保和恶意超额承保。最后一章分析超额保险的法律效果。根据超额保险产生的原因,将超额保险的法律效果分为善意超额保险的法律效果和恶意超额保险的法律效果,其中恶意超额保险的法律效果又分为恶意超额投保的法律效果和恶意超额承保的法律效果。(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09-04-26)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梁鹏[7](2008)在《临时工程失去使用价值 超额保险制度或能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保险报》2008年3月3日刊登《临时工程失去使用价值后,所受损失是否该赔》一文。文章提到,投保人就承建工程(包括临时工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安装工程险,由于出现强降雨,河流涨水冲垮了架桥操作平台(属于临时工程),由于此时架桥平台已经失去作用,作为临(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08-03-10)

何睿,孙宏涛[8](2006)在《超额保险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超额保险破坏了保险的根本原则———“损害补偿原则”,故为法所不许。在分析超额保险时,必须遵循“损害补偿”这一保险的基本理念,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出发,区分构成超额保险的不同原因,并对之进行不同规制,从而达到保护善意投保人,惩戒恶意投保人的目的。(本文来源于《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6年02期)

付荣辉[9](2005)在《财产保险中超额保险超额部分的退费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财产保险中,如果保险金额超过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就被认定为超额保险。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超额保险的超额部分是无效的。但投保人已经就此超额部分支付了保险费,那么在此超额部分无效以后,这部分保险费如何处理?在现行的法规中对此规定不详,因此,笔者查阅大量资料,结合十几年保险理论的教学经验,目的在于探讨超额保险超额部分保险费的退费问题,希望能够对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略尽绵薄之力。(本文来源于《金融理论与教学》期刊2005年04期)

孙玉锋[10](2003)在《超额保险 如何赔付》一文中研究指出$T1998年1月,李先生开的夏利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被烧毁,交警部门鉴定由李先生负全部责任。李先生与保险公司对是按照“保险金额”还是“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协商未果,7月,李先生向法院起诉了保险公司。$E(本文来源于《山西经济日报》期刊2003-06-21)

超额保险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保险法》于2009年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新《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未就2002年《保险法》第四十条作实质性修改,主要从立法技术上进行了完善,仍未将善意和恶意的超额保险区别对待,而统一适用于相同的法律效力(奚晓明,2010)。这不仅对善意当事人有失公平,而且极易诱发道德风险,无法有效防范恶意超额保险行为的发生。因此,本文将立足于我国现状,借鉴国际的相关立法经验,针对超额保险是否善意之成因,探讨我国超额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超额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1].杨瑾.基于“超额保险”案例的法律思考[J].时代金融.2017

[2].孙蓉,罗立.超额保险的成因、立法意旨及其法律规制——基于《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的分析[J].上海保险.2015

[3].臧兴东,张家盛,曾憬.试析机动车辆超额保险退费问题——以《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第叁款为核心展开[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4].孟敬芝.关于财产保险超额保险退费问题的思考[N].中国保险报.2010

[5].李广辉.超额保险法律问题研究——从一起保险案例看我国超额保险制度之完善[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

[6].邵晓飞.超额保险的法律效果分析[D].华东政法大学.2009

[7].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梁鹏.临时工程失去使用价值超额保险制度或能解决[N].中国保险报.2008

[8].何睿,孙宏涛.超额保险的法律规制[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9].付荣辉.财产保险中超额保险超额部分的退费问题探讨[J].金融理论与教学.2005

[10].孙玉锋.超额保险如何赔付[N].山西经济日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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