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资格论文_柯昌林,王宝智

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鉴定人资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鉴定人,司法鉴定,资格,司法,证人,合理性,职业资格。

司法鉴定人资格论文文献综述

柯昌林,王宝智[1](2017)在《我国司法鉴定人助理资格认证制度探微》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司法鉴定人助理的数量逐渐增加,但令人担忧的是司法鉴定人助理的素质和能力良莠不齐,表明我国司法鉴定人助理资格审核管理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尤其是,针对司法鉴定人助理,我国尚未构建统一的资格认证制度,在此,围绕司法鉴定人助理资格认证制度展开探讨,希望能够为该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供帮助。(本文来源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1期)

欧阳俊荣[2](2016)在《论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法治进程愈加进步,在诉讼程序中对鉴定意见的使用变的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由于司法鉴定人特殊的身份和作用,其已经成为现代法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某些案件中,鉴定人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甚至可能决定了案件的进程及最终性质。因此,鉴定人的的专业知识是否完备、技术水平是否达标、能力资质是否合格、道德品质是否值得信任、是否可以完成法庭及社会给予的鉴定任务等一系列问题均显得尤为重要。而如何针对上述问题,来对鉴定人的准入进行把关从而遴选出适格的司法鉴定人,这一程序便是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十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对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的相关问题作出了首次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采用成文法的方式规定了我国的鉴定人审核模式是固定资格模式的审查模式,并且属于事前审查。然而此种审查方式过于重视形式、忽略实质,生硬死板,没有将审查的核心放置于司法鉴定人是否具有真实的鉴定水平能力上。这样的审核方式造成了实务中出现了部分鉴定人名不副实、滥竽充数的情况存在,严重影响了司法环境及鉴定领域的运行,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恶性循环。上述弊端在近年来的具体案件中已有明显显现,而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做法均无法彻底解决。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审判为中心”、“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等一系列重要性的议题被提到人们面前,可以预见的是,庭审质证环节会成为整个审判环节的核心,甚至是诉讼程序的核心,而鉴定人的能力高低及鉴定人所做出的鉴定意见的水平与好坏等关系到鉴定人适格能力的问题均必将受到庭审的检验。因此,为了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也为了使司法鉴定与诉讼程序联系更加紧密,笔者试图以庭审质证为平台,让其来检验鉴定人庭审质证的能力,在推进我国庭审程序进步的同时,也促进我国鉴定人的真实水平能力提高,将使我国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的日臻完善。为此,本文共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将阐述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的相关概念,比较两大法系国家的相关制度的异同,并归纳总结,进而分析我国目前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模式的漏洞及原因。在第二部分中,本文由鉴定人出庭作证出发,将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与庭审质证环节相联系,分析两者间共同协作的可能性及功效。最后,在第叁部分,为使本文具有实务意义,将阐述鉴定人出庭质证对我国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的要求,并提出具体的措施,其中包括对先行法律法规的变通性运用,及对未来的配套规章的建议。(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6-03-01)

易旻,白宗政,张琳[3](2014)在《完善我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鉴定人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明确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是完善司法鉴定人制度的前提。在分析建立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困难和障碍的同时,提出建立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路径,明确指出职业资格制度与执业资格并重的司法鉴定人制度发展方向。(本文来源于《中国司法鉴定》期刊2014年05期)

涂舜[4](2012)在《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之合理性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是其独立承担鉴定工作的准入条件,是对已获得从事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经过一系列的考核或者实践经验的规定,授予的执业资格。我国对于司法鉴定人制度方面的研究层出不穷,但大多都是建立在宏观层面的分析,对制度建构的合理性却鲜有论及。相关概念的界定、我国关于司法鉴定人资格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的合理性分析是研究的几个重要方面。(本文来源于《政法学刊》期刊2012年06期)

曾章伟[5](2012)在《论税收司法鉴定人的性质、法律地位和资格认证》一文中研究指出涉税案件,尤其是税收行政案件逐年增多,而我国税收司法鉴定人数量偏少且税收司法鉴定能力不强,影响了涉税案件的及时审理。一、税收司法鉴定人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税收司法鉴定人就是税收司法鉴定行为实施人,就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税收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税收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是为法院和当事人的税收司法活动提供有偿司法鉴定服务的税收专业人员。(本文来源于《大家》期刊2012年16期)

刘建时[6](2011)在《对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的几点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存在着鉴定管理多头、鉴定机构多元、鉴定人员素质不齐、鉴定程序规范不一等诸多问题,使得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中立性受到公众质疑。因此,完善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有利于推动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及司法鉴定领域的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下旬)》期刊2011年12期)

王跃[7](2011)在《论我国司法鉴定人资格审核管理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来,鉴定人数量快速增长,但鉴定人素质却良莠不齐,反映出鉴定人资格审核管理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对鉴定人资格审核管理运行中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从体制改革、相关制度配套及细化具体措施方面分层次、分步骤地予以分解,探索完善司法鉴定人资格审核管理制度的新路径。(本文来源于《中国司法鉴定》期刊2011年06期)

陈宝[8](2011)在《建立司法鉴定人资格准入制度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考察司法鉴定人资格准入现状,论证我国建立司法鉴定人资格准入制度的合理性,提出建立司法资格准入制度是符合司法鉴定权威性和可靠性的要求,是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需要,是提高司法鉴定队伍整体素质的保障,从而探究建立司法鉴定人准入制度之路径。(本文来源于《重庆与世界》期刊2011年13期)

何晓丹,吴何坚,沈敏[9](2011)在《论司法鉴定人资格认证框架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我国司法鉴定人资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在借鉴相关行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以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IEC17024准则为指导,提出将人员认证与鉴定人职业资格相结合,将资格考试和能力验证作为鉴定人认证的主要评价手段,尝试在现有法律制度和管理模式下构建我国司法鉴定人资格认证的基本框架。(本文来源于《中国司法鉴定》期刊2011年01期)

宋扬[10](2009)在《论我国司法鉴定人资格的现状与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制度在现代诉讼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人是司法鉴定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实施者,鉴定人资格则被认为是鉴定制度中的核心问题。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9月司法部公布《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对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资格作了初步规范,初步确立了司法鉴定人准入制度的基本框架。但是,这些法律、规章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没有从根本上消除现行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存在的问题。因此,从建立系统、完善的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的目标出发,有必要对我国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首先以鉴定人的概念为切入点,对鉴定人资格制度的一般理论进行了阐述与分析,介绍了鉴定人的概念、以及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传统构成:法律资格、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司法鉴定人资格域外立法例的比较,进而得出一些启示:鉴定人资格获取方式上的灵活性以及临时授权资格的出现。经过反思,并且分析我国鉴定人资格制度的现状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发现我国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存在如下问题亟需解决:司法鉴定人准入规则不健全;司法鉴定人资格禁止性规定不人性化;侦查机关所属鉴定人的资格特殊化。从我国的司法鉴定实践出发,提出几点改革路径:第一,立法系统化、细致化;第二,司法鉴定人资格的重构;第叁,侦查机关所属鉴定人的改制;第四,完善司法鉴定人名册的模式。通过以上措施来具体完善我国的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以改变我国目前鉴定人资格制度的现状,建立一个科学、公正的鉴定人资格制度。(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期刊2009-11-01)

司法鉴定人资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法治进程愈加进步,在诉讼程序中对鉴定意见的使用变的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由于司法鉴定人特殊的身份和作用,其已经成为现代法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某些案件中,鉴定人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甚至可能决定了案件的进程及最终性质。因此,鉴定人的的专业知识是否完备、技术水平是否达标、能力资质是否合格、道德品质是否值得信任、是否可以完成法庭及社会给予的鉴定任务等一系列问题均显得尤为重要。而如何针对上述问题,来对鉴定人的准入进行把关从而遴选出适格的司法鉴定人,这一程序便是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十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对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的相关问题作出了首次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采用成文法的方式规定了我国的鉴定人审核模式是固定资格模式的审查模式,并且属于事前审查。然而此种审查方式过于重视形式、忽略实质,生硬死板,没有将审查的核心放置于司法鉴定人是否具有真实的鉴定水平能力上。这样的审核方式造成了实务中出现了部分鉴定人名不副实、滥竽充数的情况存在,严重影响了司法环境及鉴定领域的运行,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恶性循环。上述弊端在近年来的具体案件中已有明显显现,而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做法均无法彻底解决。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审判为中心”、“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等一系列重要性的议题被提到人们面前,可以预见的是,庭审质证环节会成为整个审判环节的核心,甚至是诉讼程序的核心,而鉴定人的能力高低及鉴定人所做出的鉴定意见的水平与好坏等关系到鉴定人适格能力的问题均必将受到庭审的检验。因此,为了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也为了使司法鉴定与诉讼程序联系更加紧密,笔者试图以庭审质证为平台,让其来检验鉴定人庭审质证的能力,在推进我国庭审程序进步的同时,也促进我国鉴定人的真实水平能力提高,将使我国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的日臻完善。为此,本文共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将阐述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的相关概念,比较两大法系国家的相关制度的异同,并归纳总结,进而分析我国目前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模式的漏洞及原因。在第二部分中,本文由鉴定人出庭作证出发,将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与庭审质证环节相联系,分析两者间共同协作的可能性及功效。最后,在第叁部分,为使本文具有实务意义,将阐述鉴定人出庭质证对我国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的要求,并提出具体的措施,其中包括对先行法律法规的变通性运用,及对未来的配套规章的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鉴定人资格论文参考文献

[1].柯昌林,王宝智.我国司法鉴定人助理资格认证制度探微[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

[2].欧阳俊荣.论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查[D].西南政法大学.2016

[3].易旻,白宗政,张琳.完善我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思考[J].中国司法鉴定.2014

[4].涂舜.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之合理性分析[J].政法学刊.2012

[5].曾章伟.论税收司法鉴定人的性质、法律地位和资格认证[J].大家.2012

[6].刘建时.对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的几点思考[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1

[7].王跃.论我国司法鉴定人资格审核管理制度的完善[J].中国司法鉴定.2011

[8].陈宝.建立司法鉴定人资格准入制度探究[J].重庆与世界.2011

[9].何晓丹,吴何坚,沈敏.论司法鉴定人资格认证框架的构建[J].中国司法鉴定.2011

[10].宋扬.论我国司法鉴定人资格的现状与改革[D].中南大学.2009

论文知识图

1 司法鉴定人认证的基本框架司法概况建筑平面及着火点位置示意年重庆市法医类司法鉴定人专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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