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酬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奖酬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奖酬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职务,发明奖,权利,制度,惩罚性,作品,专利法。

奖酬制度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刘忠优[1](2018)在《我国职务作品奖酬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有必要在着作权法第叁次修订的过程当中完善职务作品奖酬制度。职务作品奖酬包括作者因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而从单位获得的奖励和报酬,应当属于一种特殊劳动报酬,并且职务作品应当包括着作权属于单位的职务作品、法人作品、电影类作品。职务作品奖酬具有形式多样化、复杂性、不确定性的特征。我国职务作品奖酬制度的立法完善应当遵循利益平衡原则、约定优先与法定限制相结合原则、激励作者创作和促进作品传播原则、重视程序性保障原则。我国职务作品奖酬制度的司法完善有以下路径:确定合理的诉讼时效标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建立完整的职务作品奖酬计算方法体系;建立职务作品奖酬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本文来源于《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王娇[2](2018)在《我国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与奖酬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职务发明是专利法律制度的核心,职务发明几乎在所有国家的总发明授权量中都是占据八成以上的比例。我国的职务发明所占比例在近十年来快速增长,由50%增长到2017年的92.8%。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的相关规定做过几次修改,虽然有所改进,但仍然存在一些实际问题。2015年的《专利法(送审稿)》、《职务发明条例(送审稿)》做了相应改进,但仍有缺憾。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与奖酬是有机联系的,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是针对发明的权利归属于单位时的利益分配制度。近几年的关于本话题的研究呈现集中爆发的趋势,主流的意见都是支持《专利法(送审稿)》的雇员主义倾向。有少数文章表达了有力的反对意见。在分析方法中,主要是价值分析或者法理分析、比较法分析,也有极少数的经济分析~1、历史分析~2。本文将经济分析作为主要的分析手段,综合运用法理分析、比较法分析,辅以少量的历史分析。笔者本文的逻辑思路是:利用经济分析、比较法分析等手段,指出职务发明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制度目的,然后分析探索实现其制度价值和目的的途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对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考察结论包括:证成了我国《专利法(送审稿)》的职务发明奖励制度修改,批判了《专利法(送审稿)》的职务发明报酬制度的修改并提出修改建议。本文的结构如下:引言部分。主要说明选题的原因及研究方法。第一部分,职务发明概论及本文的研究基础。简要介绍本文的理论基础、提出我国职务发明的制度和实践困境、说明本文分析立论的四个经济学理论基础,最后分析了职务发明制度的目标与追求。第二部分,我国职务发明的归属制度。提出产权归属正义的基本要求、拆分我国的职务发明归属制度、评价《专利法(送审稿)》修法体现出的进步之处。第叁部分,我国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先考察域外的职务发明奖酬的计算方法和考虑因素,然后分解和分析我国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之后指出我国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规定的问题。第四部分,我国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和奖酬制度的完善。根据第二部分对《专利法(送审稿)》关于职务发明权利归属修法的评价,对修法方向和修法步伐予以证成。根据第叁部分指出的我国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法建议。(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8-03-15)

宋亚坤[3](2017)在《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职务发明奖酬制度之规则设定的合理性直接影响职务发明人获奖酬权的实现效果,进而影响该制度所应具备的激励创新效果。然而,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国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存在初始权属不利于奖酬顺利实施、奖酬标准及适用范围存在缺陷、缺乏奖酬约定的规范性规则及奖酬救济途径匮乏的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对国外相关制度的考察及分析,发现可从职务发明内涵及权属方面、奖酬标准及适用范围方面以及职务发明奖酬的保障方面作深入的理论分析,并从中寻求科学合理的完善该制度的方法。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建议,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改革职务发明的初始权属设定来促使奖酬双方作出合理奖酬行为,通过完善职务发明奖酬标准及适用范围来实现奖酬双方的利益平衡,通过丰富职务发明奖酬的保障措施来达到对职务发明人获奖酬权的全面保护。(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7-04-10)

石安妮[4](2017)在《我国职务发明专利奖酬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制定职务技术成果条例,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职务发明人权益。提高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因此,职务发明专利奖酬制度关乎了发明人对创新与发明的积极性,关乎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目前我国对于职务发明人获得报酬权的合理性在理论界争论一直存在,可谓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持否定态度的观点认为雇佣单位在与职(本文来源于《明日风尚》期刊2017年07期)

刘廷华[5](2017)在《职务发明约定奖酬制度改革的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雇佣单位本想通过分成合约让发明人分享部分发明成果,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分成合约存在不公平,而是雇佣方在执行分成合约时的机会主义行为损害了发明人的利益。因此,雇佣方在约定奖酬时,若无法准确评估发明人贡献时,应将更多问题留待将来的再次谈判来解决。(本文来源于《企业管理》期刊2017年02期)

王汇,王扬平[6](2015)在《关于职务发明约定奖酬制度中合理性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探讨了职务发明约定奖酬制度中合理性的判断方法与趋势,并基于典型案例探讨了在约定标准低于法定标准情形下对合理性的理解。提出了单位进行约定奖酬制度制定时,应关注约定程序公平、民主,奖酬标准规范、明确,奖酬落实及时、有效叁个方面,以实现约定实质合理。(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5年12期)

赖婷婷[7](2015)在《我国职务发明的认定和奖酬制度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完善的职务发明制度能平衡员工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利益冲突,并起到增强员工创新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国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目的。而职务发明的认定与奖酬制度就是职务发明制度中最核心的两部分内容。本文从“张伟锋诉3M案”出发,通过对这个案件焦点问题的剖析,引出对我国职务发明认定及其奖酬制度的现状探讨,分析在现行法律下该案焦点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基于此案从法律和应用两方面对这两个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我国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以及职务发明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务发明认定主要是两大标准:“职责标准”与“资源标准”。运用“职责标准”,我们能较容易对“张伟锋诉3M案”中发明的性质作出定性。但从法条里对这两大条标准的界定来看,我国职务发明认定过于偏重对单位利益的保护了。这导致我国现行职务发明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了“单位”定义过于宽泛,“本职工作”涵义不明确,时间限制不科学等种种不足。因而,我们在实践中更应把握好“职务发明认定”的相关标准。同时,文章还根据上述探究的结果,提出了一些完善职务发明认定的建议,比如职务发明的认定应实行“约定优先”原则、职务发明认定的标准要更加明确等。职务发明奖酬制度是职务发明制度的核心。我国现行职务发明奖酬制度为“一奖两酬”。并且,从现行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法律法规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奖酬制度愈加注重对职务发明人利益的保护,立法也更加完备。但通过对“张伟锋诉3M案”的分析来看,不足之处依旧不少:职务发明奖酬的性质不明确,“约定优先”忽略了单位和发明人地位的不平等的事实、相关奖酬计算缺乏具体计算标准等。我们可以通过确定职务发明奖酬的性质、对“约定优先”进行限制,建立合理的计算标准系统、赋予职务发明人知情权等方式来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本文来源于《上海大学》期刊2015-04-01)

刘瀛[8](2013)在《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世界经济增长正快速转变为知识创新导向型发展模式,知识产权正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中,以职务发明为核心的科学技术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日益成为决定国家经济增长潜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的关键因素。职务发明的强弱之所以能成为一国发明创新能力的体现,关键在于职务发明制度是平衡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利益的保障,是优化社会智力资源分配的重要手段。建立完善的职务发明制度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就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包含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立法明晰产权,立法要确立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重点明晰职务发明认定问题,为下一个步骤的开展奠定基础;第二个步骤是对职务发明的奖励立法,是立法保护职务发明人的智力成果以及予以激励。本文首先通过介绍奖励在专利制度中的特殊地位,为职务发明奖励的立法做理论和历史铺垫。专利制度的诞生可以说是一种激励手段的常规化,一种特殊的奖励,在立法后续的发展中,奖励一直都是专利立法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职务发明立法中,奖励更是成为其立法的两大核心内容之一。之后,本文试从知识产权立法目的、手段以及法理等角度出发,论证职务发明奖励立法的必要性、合理性,寻找职务发明奖励立法的理论根源。在理论论证之后,本文具体介绍我国建国以来职务发明立法的历史沿革,对比美、日、德等科技发达国家的职务发明立法和职务发明奖励制度在这些国家的具体实践情况,从而为我国职务发明立法完善提供一些理论和实践依据。最后,结合上述论证和法律材料,为我国完善职务发明奖励立法提出一些建议。具体来说,我国职务发明奖励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因而具有财产和人身双重属性。因此,在研究职务发明奖励立法时,尤其要结合人身权利的特征来具体分析奖励立法的权力属性、权利构成、权利奖励程序以及救济途径等方面。文章最后还将结合我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颁布的《职务发明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1的具体内容,为完善我国职务发明奖励制度,激励我国科技发明创新,提供一些不成熟的参考意见。(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3-03-10)

[9](2010)在《关于职务发明创造奖酬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综合各方面条件、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第叁次修改对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保护制度作出如下调整:一、允许单位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奖励报酬,在双方未作约定情况下采用法定奖酬标准;二、提高职务发明奖金的标准;叁、修改了职务发明创造报酬标准;四、对劳动人事关系的表述作出了调整,使职务发明创造的定义更加严谨。(本文来源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2010年04期)

易杨,杨为国[10](2004)在《职务发明创造奖酬制度透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结合我国专利法“一奖两酬”实施现状,透析职务发明远远低于非职务发明的症结所在,并提出调整和完善“一奖两酬”制度的立法建议。(本文来源于《科技进步与对策》期刊2004年11期)

奖酬制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职务发明是专利法律制度的核心,职务发明几乎在所有国家的总发明授权量中都是占据八成以上的比例。我国的职务发明所占比例在近十年来快速增长,由50%增长到2017年的92.8%。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的相关规定做过几次修改,虽然有所改进,但仍然存在一些实际问题。2015年的《专利法(送审稿)》、《职务发明条例(送审稿)》做了相应改进,但仍有缺憾。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与奖酬是有机联系的,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是针对发明的权利归属于单位时的利益分配制度。近几年的关于本话题的研究呈现集中爆发的趋势,主流的意见都是支持《专利法(送审稿)》的雇员主义倾向。有少数文章表达了有力的反对意见。在分析方法中,主要是价值分析或者法理分析、比较法分析,也有极少数的经济分析~1、历史分析~2。本文将经济分析作为主要的分析手段,综合运用法理分析、比较法分析,辅以少量的历史分析。笔者本文的逻辑思路是:利用经济分析、比较法分析等手段,指出职务发明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制度目的,然后分析探索实现其制度价值和目的的途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对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考察结论包括:证成了我国《专利法(送审稿)》的职务发明奖励制度修改,批判了《专利法(送审稿)》的职务发明报酬制度的修改并提出修改建议。本文的结构如下:引言部分。主要说明选题的原因及研究方法。第一部分,职务发明概论及本文的研究基础。简要介绍本文的理论基础、提出我国职务发明的制度和实践困境、说明本文分析立论的四个经济学理论基础,最后分析了职务发明制度的目标与追求。第二部分,我国职务发明的归属制度。提出产权归属正义的基本要求、拆分我国的职务发明归属制度、评价《专利法(送审稿)》修法体现出的进步之处。第叁部分,我国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先考察域外的职务发明奖酬的计算方法和考虑因素,然后分解和分析我国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之后指出我国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规定的问题。第四部分,我国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和奖酬制度的完善。根据第二部分对《专利法(送审稿)》关于职务发明权利归属修法的评价,对修法方向和修法步伐予以证成。根据第叁部分指出的我国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法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奖酬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刘忠优.我国职务作品奖酬制度法律问题研究[J].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8

[2].王娇.我国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与奖酬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

[3].宋亚坤.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研究[D].烟台大学.2017

[4].石安妮.我国职务发明专利奖酬制度研究[J].明日风尚.2017

[5].刘廷华.职务发明约定奖酬制度改革的应对[J].企业管理.2017

[6].王汇,王扬平.关于职务发明约定奖酬制度中合理性的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5

[7].赖婷婷.我国职务发明的认定和奖酬制度的思考[D].上海大学.2015

[8].刘瀛.职务发明的奖酬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2013

[9]..关于职务发明创造奖酬制度的完善[J].电子知识产权.2010

[10].易杨,杨为国.职务发明创造奖酬制度透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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