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论文_刘金晶

导读:本文包含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欧盟,政策,外交,恐怖主义,欧洲,难民,科索沃。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论文文献综述

刘金晶[1](2019)在《瑞典参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实践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施行中立主义政策,瑞典避免了卷入欧洲战火纷争之中,成功维护了国家的主权与独立。在冷战中,凭借其中立地位,瑞典成为两大阵营之间的一座沟通“桥梁”,在国际社会中占有一定的重要地位。冷战结束之后,瑞典于1995年选择成为欧盟成员国。为使自己成功加入欧盟,瑞典调整了其国内外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入盟努力。同时,在加入欧盟之后,瑞典在安全领域内的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瑞典积极推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机制发展,也积极参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下的主要行动。瑞典的中立政策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完全政策之间的互动对双方均产生了重要影响:瑞典渐趋“欧洲化”,其外交政策倾向于支持欧洲立场;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框架下的民事领域内的任务也主要得益于瑞典的推动。瑞典通过其务实性的“中立”政策,成功参与了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实现了其政治理想抱负,增强了其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但瑞典国家利益中有一点最重要的内核是,长久的中立传统不允许瑞典参与任何形势的军事结盟,所以面对未来欧盟深入安全领域的一体化建设,瑞典将持有谨慎的观望态度。(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9-05-22)

李越芙[2](2019)在《“高级代表”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中的角色与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设立是欧盟在深刻反思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后采取的改进措施,也是欧盟在政治一体化道路上迈出的新步伐。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条约》重新定义了高级代表一职,规定高级代表兼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与外交事务理事会主席,负责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本文在对高级代表的职能演进作全面梳理后,对该职位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中扮演的角色与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一章主要梳理高级代表职位诞生的背景,以及早期高级代表的职责演进过程;第二章分析《里斯本条约》对高级代表职能作用的调整,特别是其集叁重职位于一身的特殊身份;第叁章以欧盟调解科索沃与塞尔维亚关系为例,分析高级代表参与调解塞科关系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在不同时期的特点。本文认为,与最初《阿姆斯特丹条约》设立的高级代表相比,《里斯本条约》生效后产生的“新”高级代表不再仅仅充当政策执行者的角色,而是有机会更深入地参与欧盟对外政策的制定过程,从而有效提升了欧盟对外政策的一致性与有效性,强化了欧盟的对外整体形象。虽然高级代表的职能行使依旧受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政府间性质的限制,但从欧盟调解塞尔维亚与科索沃关系这一案例来看,高级代表这一职位已经成为处理该地区问题的关键性角色。作为政策的策划者和政策执行者,高级代表能够协调欧盟机构之间关于政策方向的共识;高级代表角色的逐步增强能够使其有效运用各种工具推进问题的解决,从而促进民族和解、维护地区稳定。高级代表在这一案例中扮演的角色能够使欧盟共同安全与外交政策表现出更强的一致性与有效性,对欧盟强化自身在巴尔干地区的影响力产生了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9-05-22)

严文宏[3](2018)在《中立国参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作为特殊群体的中立国如何克服中立障碍加入欧盟并参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爱尔兰二战时期确立中立,奥地利在1955年取得永久中立,瑞典的中立开始于19世纪,芬兰的中立出现在一战后。二战后,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对这些中立国构成冲击和挑战。随着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其中,一体化由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拓展。欧盟影响力上升,对中立国产生冲击。中立国基于小国属性、地缘政治、经济和安全利益诉求以及避免被欧洲一体化边缘化等因素的考虑,积极参与欧洲一体化。为了克服中立障碍,中立国在入盟谈判前不经常使用“中立”一词,淡化中立,重新解释“中立”的概念,在入盟谈判过程中选择“有意的沉默”,以达到入盟的目的。中立国虽然加入欧盟,但中立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入盟后中立国设法适应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中立国参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制度建设和欧盟维和行动。为了适应安全与防务领域的一体化,中立国持续关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制度建设,支持欧盟加强危机管理能力,但对于强化欧洲共同防御政策持保留态度,认可“有限的团结”。在实践层面,中立国积极参与欧盟巴尔干维和行动,谨慎对待非洲维和行动,呈现出有限介入和选择性介入的特点。入盟后中立国外交与安全政策和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之间产生交互性影响。为了适应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发展带来的压力,中立国外交与安全政策日趋“欧洲化”;与此同时,中立国的参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演进与发展,尤其是促进该领域差异性一体化的发展。展望未来,随着欧盟在防务领域永久结构性合作计划的启动,中立国在参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方面将面临更大挑战,其影响值得密切关注。(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8-06-15)

杨淑晴[4](2017)在《浅析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运行机制与发展困境》一文中研究指出迄今为止,欧洲联盟一体化程度最高,成就最为卓着。这种成就的取得,有其深刻的思想根基,得天独厚的地缘政治条件,有利的历史、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基础,也有促使其付诸实践的国际环境。经过多年的合作与实践,以及科隆会议,赫尔辛基会议和尼斯会议的逐步推进,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终于正式取代欧洲政治合作机制而得以确立,并成为与欧共体事务和司法民政事务合作并行的叁大支柱之一。本文通过对这一政策的运行机制以及机构设置进行了简述,并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刚刚过去的2016年,可谓是充满动荡与不安的一年,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种因素相互交织之中,世界局势变得愈发错综复杂。不仅如此,地区热点事件频出,世界整体局势跌宕起伏。全球经济方面,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阴影还未曾消散,再加上世界经济进入下行阶段,各国经济增长的压力与日俱增。此外,饱受战争与贫穷之苦的中东与非洲难民大规模涌入欧盟境内,给欧盟的政治经济与社会都带来巨大的冲击。应该怎样对待这些难民,是拒之门外还是开门迎接,各成员国意见不一,也因此造成了很多分歧;不仅如此,大量难民的去留问题以及历史旧账,使得欧盟多国遭受了一轮又一轮的恐怖袭击。一时间,欧洲大地成为被恐怖气氛团团笼罩的黑暗角落。以法国为例,查理周刊事件的伤痛尚未散去,连环爆炸袭击又夺去了很多无辜民众的生命。2015年以来,在短短2年的时间里,法国竟遭受了3次严重恐怖袭击。面对如此猖獗的恐怖势力,欧盟作为世界重要一极,不禁要为自身日后的安危早作打算,因而加强欧洲的共同防务与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这一问题上,各成员国之间的分歧和对自身利益的捍卫都是锱铢必较的,在危难关头自扫门前雪的现象不胜枚举,如何协调好各方利益,摆明事实利弊,是欧盟强化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所面临的重要任务。(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7-06-01)

蔡露申[5](2017)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脱胎于欧洲政治合作,已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是欧盟对外行动的最重要的政策工具。该政策一般由欧洲理事会制定,欧盟委员会、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和各政策小组执行、接受欧洲议会等的监督,有一套相对成熟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机制,拥有丰富的民事资源和一定量的军事资源。到目前为止,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通过维护国际和平、调停地区冲突和对战乱及欠发达地区给予援助等具体措施从为成员国提供了政策协商与实施的平台与机制,还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欧洲认同"的观念。然而,欧盟目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不仅体现在其持续低迷的经济发展,难民危机与政治生态的右倾,而且体现在其既往的价值观与认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难民危机与英国的脱欧一度使得欧盟存在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受到质疑。在这个大的背景下,本文从难民危机入手,分析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历史发展、结构功能以及其未来能否发挥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的可能性,试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的地区一体化合作组织,尽管在经济领域达到了非常高的一体化水平,但是其政治与外交仍距离经济一体化的水平较远。文将采取历史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数据分析法、对比研究法和理论分析法,希望通过选取各个研究方法的有益之处,清晰、全面地分析出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应对此次难民危机折射出的功能与不足之处。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前言,介绍研究问题和研究意义;第二章介绍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历史和现状;第叁章介绍该政策所拥有的军事和民事资源;第四章通过该政策以往实践的总结,得出其主要功能;第五章梳理难民危机给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带来的挑战;第六章分析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应对与调整。研究发现,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虽为应对难民危机制定了一些单个国家无法完成的政策,如提出纲领性文件、绘制路线图、与第叁国达成协议、保护共同边界等,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成员国的立场、维护了地区和平。但这些政策落实的前提是它们符合成员国的利益;而一旦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做出了与成员国利益相悖的决策,如分摊难民,则很难实施。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政府间主义本质这是其此次应对能力不足的最重要原因。除此之外,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能力不足还有其历史和战略模糊等方面的原因。此次危机之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并没有做出重大的调整,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该政策仍然会受制于内外诸多因素而继续呈现出能力低的状态,欧洲政治一体化要想取得其设定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7-05-20)

杜永佳[6](2016)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对欧盟合法性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饱受争论的欧盟合法性问题上,只把欧盟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是不够的,还应该把组成欧盟的各个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从更为细节的角度来分析问题。本文以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为例对欧盟整体的合法性进行分析。法理型合法性、规范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以及绩效合法性是欧盟合法性的主要来源,而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作为欧盟的"叁大支柱"之一只对欧盟的法理型合法性有加强作用,因此欧盟要想进一步提高其合法性,就必须对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进行改革。(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13期)

燕光磊[7](2015)在《从欧盟反恐视角检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与挑战》一文中研究指出"911事件"后,欧盟开始反思对待恐怖主义的态度与方式。如今欧盟反恐政策已成为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要务之一,内部安全领域也建立了庞大的反恐机制。然而恐怖主义的性质在改变并可能与其他全球安全议题挂钩,加上美国推进全球反恐战争的强硬主张,使向来强调柔性强权特质的欧盟陷入两难。后冷战的安全议题具有多面性及复杂性,欧盟必须打破支柱框架,使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和反恐的大框架整合。此过程反映出欧盟安全思维的转变,然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下反恐安排建制的成果与缺失,也突显出欧盟想要建立外交与安全的共同政策仍需努力的事实。(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03期)

燕光磊[8](2015)在《从欧盟反恐视角检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与挑战》一文中研究指出911事件后欧盟开始反思对待恐怖主义的态度与方式。如今欧盟反恐政策已成为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要务之一,内部安全领域也建制了庞大的反恐机制。然而恐怖主义性质在改变并可能与其它全球安全议题挂钩,以及美国推进全球反恐战争的强硬主张,使向来强调柔性强权特质的欧盟陷入两难。后冷战的安全议题具有多面性及复杂性,欧盟必须打破支柱框架,使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和反恐的大框架整合。此过程反映出欧洲安全思维的转变,然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下反恐安排建制的成果与缺失,也突显出欧盟想要建立外交与安全的共同政策仍需努力的事实。(本文来源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期刊2015年02期)

吕虹[9](2014)在《沃尔克·珀斯:欧盟需制定共同的外交与安全政策》一文中研究指出乌克兰危机反映了欧美与俄罗斯之间的地缘政治新博弈,也表明了欧盟安全的脆弱性。6月9日,《评论汇编》网站刊登了德国国际与安全事务研究所研究员沃尔克·珀斯(Volker Perthes)的文章,分析多极化时代的欧洲安全问题。   在乌克兰危机问题上(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报》期刊2014-07-17)

程桂龙[10](2014)在《困境与前景:非传统安全视阈下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是欧盟的第二大支柱,是推动欧盟政治一体化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欧盟在政治、军事、外交等传统安全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在人的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国际公共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防范与治理上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面临着利益分歧与权力对峙、主权让渡与理念认同、战略缺失与制度缺陷、实施推阻与外部制约等主客体因素的综合制约,未来的欧盟应该是在以传统安全为基础的前提下,逐步引进非传统安全,构建综合全面的安全保障体系(本文来源于《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1期)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设立是欧盟在深刻反思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后采取的改进措施,也是欧盟在政治一体化道路上迈出的新步伐。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条约》重新定义了高级代表一职,规定高级代表兼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与外交事务理事会主席,负责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本文在对高级代表的职能演进作全面梳理后,对该职位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中扮演的角色与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一章主要梳理高级代表职位诞生的背景,以及早期高级代表的职责演进过程;第二章分析《里斯本条约》对高级代表职能作用的调整,特别是其集叁重职位于一身的特殊身份;第叁章以欧盟调解科索沃与塞尔维亚关系为例,分析高级代表参与调解塞科关系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在不同时期的特点。本文认为,与最初《阿姆斯特丹条约》设立的高级代表相比,《里斯本条约》生效后产生的“新”高级代表不再仅仅充当政策执行者的角色,而是有机会更深入地参与欧盟对外政策的制定过程,从而有效提升了欧盟对外政策的一致性与有效性,强化了欧盟的对外整体形象。虽然高级代表的职能行使依旧受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政府间性质的限制,但从欧盟调解塞尔维亚与科索沃关系这一案例来看,高级代表这一职位已经成为处理该地区问题的关键性角色。作为政策的策划者和政策执行者,高级代表能够协调欧盟机构之间关于政策方向的共识;高级代表角色的逐步增强能够使其有效运用各种工具推进问题的解决,从而促进民族和解、维护地区稳定。高级代表在这一案例中扮演的角色能够使欧盟共同安全与外交政策表现出更强的一致性与有效性,对欧盟强化自身在巴尔干地区的影响力产生了积极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论文参考文献

[1].刘金晶.瑞典参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实践分析[D].外交学院.2019

[2].李越芙.“高级代表”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中的角色与作用[D].外交学院.2019

[3].严文宏.中立国参与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研究[D].外交学院.2018

[4].杨淑晴.浅析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运行机制与发展困境[D].外交学院.2017

[5].蔡露申.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分析[D].山东大学.2017

[6].杜永佳.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对欧盟合法性的影响[J].法制与社会.2016

[7].燕光磊.从欧盟反恐视角检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与挑战[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

[8].燕光磊.从欧盟反恐视角检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与挑战[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5

[9].吕虹.沃尔克·珀斯:欧盟需制定共同的外交与安全政策[N].社会科学报.2014

[10].程桂龙.困境与前景:非传统安全视阈下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研究[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

论文知识图

第叁批入选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欧洲问...欧盟第二支柱的外交决策程序欧共体对外经济政策决策程序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地区)十二、国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地区)十二、国际...法学研究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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