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权利论文_瞿兰

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相对人权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行政,权利,义务,人权,体系,基本权利,民政部门。

行政相对人权利论文文献综述

瞿兰[1](2019)在《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研究——以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所提供视听资料的采信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以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证据保全意识不断增强,公民开始普遍使用手机拍摄、录音录像等方式来收集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在行政诉讼中,公民作为行政相对人,其所提供的视听证据仍然处于没有明确的合法地位的状态。笔者旨在论证行政相对人所提供的视听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主张司法实践予以采信和认可,以期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1期)

张诗洋[2](2019)在《行政法中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权利对应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法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基本对应的,但立法与执法实践并非如此,有时恰好相反,行政相对人履行了义务却没有权利对应。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权利对应的理据在于:公民的权利是行政权的来源,缺失权利的行政法不是行政法本身,权利的明确,行政权的行使才具有正当性,公民权的保护才能到位。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权利对应的实现需要做到:权利意识的提升,相对人权利法定范围与内容的扩大,权利推定的深度承认,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对应的行政主体义务的强化。(本文来源于《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张淑芳[3](2019)在《行政相对人权利拓展的法治理念》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相对人权利拓展就是使行政相对人权利在宽度、广度、深度、厚度上都有所提升,包括传统权利更加实惠、新权利产生的拓展、权利实现基础的拓展、权利享受方式的拓展和权利主体多元化。其是伴随着社会矛盾、治理方略、行政功能、利益格局等一系列变化这一新的时代背景而产生的必然要求。因为行政相对人权利拓展高度契合了民主理念、生态理念、自治理念、救助理念等这些新的时代理念,它要求政府作为服务型政府不再是简单地设计社会秩序、简单地分配社会角色、简单地处置社会关系等,而是要积极主动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公共服务。(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辑刊》期刊2019年02期)

马金芳[4](2017)在《叁大方面仍需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民政部制定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笔者认为,其有诸多细节仍需完善,以下主要就其在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体系统一和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些建议。首先,在权利、义务与责任设(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7-12-28)

刘月凤[5](2017)在《方法论视野中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的意图在于将众多零散权利按照特定原则联结起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便于人们去掌握和利用。以往学者将价值和规范分离的研究方法未能展现出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化的清晰图景。本文的努力不在于罗列各具体权利类型,而在于探寻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的价值与规范的互动逻辑,为行政相对人权利提供体系化思考的法则,以厘清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之根本,为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建构的一般原理以及体系思维作一个初步的考察。(本文来源于《理论与改革》期刊2017年04期)

许婷[6](2017)在《论行政协议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协议作为一种帮助政府管理国家的手段在现代被广泛的运用。与传统的民事协议相比,其出现的时间以及发展的过程都短于或者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政府法治化的发展,行政理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府职能开始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随之而来的是大量行政协议的出现。然而行政协议虽然早已广泛的实践,但是由于其本身性质的特殊性,关于行政协议的理论和立法仍然争议不断,至今未达到统一的认识。行政协议是现代行政管理中重要的组成方式,同时它也是政府行政管理权和协议关系的结合。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手段,它更好的体现了现代行政民主的思想,合作、包容以及非强制的特性,从产生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就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和应用。一方面,它的出现打破了对于合同仅属于私法领域的单纯认识,另一方面,它也体现了现代私法领域与公法领域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行政协议中行政主体享有许多实体上的权利,其存在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的目的,达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只有行政协议当事人一方的行政主体所享有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并优先于合同相对人的权力,又可称为行政优益权、行政优先权。行政优益性使的行政相对方处于不对等的地位,这种弱者地位使得其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中加入了对政府处罚的制度并且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事前保护措施,尽可能避免会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使对行政相对人的保护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但是在实践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仍然会受到行政主体的侵害,因此事后的救济制度仍然必不可少。文章通过对叁个典型行政协议案例的分析,提出实践中我国对于行政协议相对人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完善的解决方法。在文中第叁部分提倡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赋予相对人程序对抗权来达到保护相对人利益、权利互相制约的目的。最后在文章的尾段,我通过对比调解制度与现行行政纠纷的解决途径,认为调解制度的引入更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7-05-01)

于双媛[7](2017)在《论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治国家建设中,我国一向注重公民权利保护问题,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由于多种原因问题尚存。现实社会生活中,不断出现公权力侵犯相对人权利的现象,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中公权力机关歧视和不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歧视问题不仅使相对人享有的各种权益遭到破坏,而且与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渐行渐远,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法治的进程。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国家也在不断地探索解决之道,但现实的保护情况距离法治国家的要求以及凭借社会现实条件所能达到的保护程度,仍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国家还未实现对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平等保护原则在我国还未得到确认,法院审查中自然缺少对平等保护原则的司法适用。我国宪法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解释为是法律面前的平等,没有包含法律平等保护这个含义。因此司法机关在对相对人权利进行救济时,只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平等地实施法律,并不对法律内容的正当性提出疑问。如果法律规定内容本身存在不合理分类,即使实施法律时一视同仁,结果也可能是不公正的,这样的救济方式放弃了从立法根源上寻求对权利的平等保护的可能。要想实现我国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平等化,就需要让平等保护原则逐渐被我国宪法所认可,然后在此基础上使平等保护原则能够在我国司法审查中得以充分适用。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法院审查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法院审查范围狭窄,审查中宪法适用困难,缺少科学合理的审查标准等等,这些都是平等保护原则司法适用要解决的难题,也是实现相对人权利平等保护必须要过的关。文章依照理论分析——现状分析——总结问题——提出建议的线路框架,从介绍平等保护原则与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入手,分析我国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司法保护现状以及实现平等保护面临的法院审查上的难题,随后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并借鉴西方平等保护司法实践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实现我国相对人权利保护平等化的具体措施。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叁大部分构成。引言中强调了论文的背景以及研究意义。正文分为叁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平等保护原则及其在行政法领域的适用。包括对平等保护原则的介绍以及对相对人权利平等保护的解析;第二部分对我国相对人权利的司法保护现状以及难以实现平等保护的成因进行分析和总结。经过分析发现法院审查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审查范围狭窄、审查中宪法适用困难,审查内容忽视法律分类问题,审查缺乏合理的基准。第叁部分在前文分析论述的基础上提出实现我国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平等化的措施。具体包括将抽象行政行为归入法院审查范围、寻求审查中的宪法适用途径、审查内容重视法律分类问题以及审查标准要以严格基准为主,以合理基准为辅。最后,笔者在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梳理归纳,强调解决法院审查中的难题使平等保护原则在我国得以司法适用,对实现我国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意义重大。(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7-04-01)

关保英[8](2017)在《行政相对人放弃权利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相对人放弃权利是行政法学理论和行政法治实践中的冰点问题,因为它相对于行政相对人主张是少之又少的。然而,因为行政相对人放弃权利的承受对象和受益者都是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放弃权利便引出了其与行政主体之间非常复杂的另一种关系形式。在行政法中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在不对等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个基本的行政法定理要求行政相对人放弃权利的行为的行政主体必须谨慎对待,查清行政相对人放弃权利是否是绝对自觉自愿的。行政主体必须区分不同情形对行政相对人放弃权利予以处置:即无条件准许行政相对人放弃程序权利;认同行政相对人积极放弃实体权利;制止损害公益或私益的放弃权利;合理处理反悔的放弃权利;防范因恐惧行政报复的放弃权利。(本文来源于《江汉论坛》期刊2017年02期)

江飞[9](2017)在《我国行政相对人基本权利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相对人基本权利是我国行政法和宪法领域研究的基本内容,但是在实际中却存在许多问题,文章试图从理论上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尝试给出一些建设性的回答。(本文来源于《科技创业月刊》期刊2017年01期)

侯捷宁,左永刚[10](2015)在《证监会扩大行政处罚听证范围 行政相对人权利自由度大幅提高》一文中研究指出11月6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已正式发布重新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以下简称《听证规则》),并自2015年12月4日起施行。《听证规则》扩大了听证范围,同时《听证规则》更加强调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其中,以独立条文列(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5-11-07)

行政相对人权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政法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基本对应的,但立法与执法实践并非如此,有时恰好相反,行政相对人履行了义务却没有权利对应。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权利对应的理据在于:公民的权利是行政权的来源,缺失权利的行政法不是行政法本身,权利的明确,行政权的行使才具有正当性,公民权的保护才能到位。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权利对应的实现需要做到:权利意识的提升,相对人权利法定范围与内容的扩大,权利推定的深度承认,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对应的行政主体义务的强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相对人权利论文参考文献

[1].瞿兰.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研究——以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所提供视听资料的采信为视角[J].法制博览.2019

[2].张诗洋.行政法中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权利对应研究[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张淑芳.行政相对人权利拓展的法治理念[J].社会科学辑刊.2019

[4].马金芳.叁大方面仍需完善[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7

[5].刘月凤.方法论视野中行政相对人权利体系[J].理论与改革.2017

[6].许婷.论行政协议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D].安徽大学.2017

[7].于双媛.论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D].吉林大学.2017

[8].关保英.行政相对人放弃权利研究[J].江汉论坛.2017

[9].江飞.我国行政相对人基本权利探索[J].科技创业月刊.2017

[10].侯捷宁,左永刚.证监会扩大行政处罚听证范围行政相对人权利自由度大幅提高[N].证券日报.2015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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