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论文_付艳平

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货物,买卖,联合国,不可抗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论文文献综述

付艳平[1](2019)在《浅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统一实体立法构思》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货物买卖作为传统交易方式占比居高不下,而所有权的转移对于实现合同目的意义非凡。可是与其有关的规定却鲜少见于国际条约以及国际惯例中,以致发生争议后难以解决。文章通过对各国立法及国际公约、惯例规定的比较研究,提出了制定有关于所有权转移的统一实体法规范的构想。(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9期)

蔡高强,唐熳婷[2](2019)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认定——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化国际(新加坡)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评述》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货物贸易作为"一带一路"中最主要的贸易方式,其合同的稳定性是国际货物贸易顺利进行的保障。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化国际(新加坡)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当事人因一方违约从而认为构成根本违约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该适用的法律进行分析确认的基础上,阐明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违约的认定情形,重点分析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需满足客观上实质损害当事人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且违约方主观预知会导致损害后果。按照法院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审判思路,涉外贸易企业应遵循国际公约,谨慎、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身权利。(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14期)

徐小淇[3](2019)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以德国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与中化国际有限公司纠纷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开放程度加深,国际货物贸易量也逐年增大,买卖合同中产生的纠纷也随之增多,是否存在根本违约常常作为控辩双方提出请求的依据,在联合国公约第25条,对其做了较为清晰的规定。本文通过对德国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与中化国际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分析,从事实角度和法律角度来分析德国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约,以及对构成违约后的赔偿救济进行分析,来了解公约25条的适用。(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9年05期)

李顺欣[4](2018)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免责事由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货物买卖在运输途中容易发生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往往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导致,于此涉及免责条款的适用。本文认为CISG第79条免责对象只包括损害赔偿责任,不包括免除给付义务。CISG第79条免责的实质是对不幸损害的分配。在免责事由范围上,我国《合同法》第117条不可抗力免责与CISG第79条免责的适用结果相似。CISG第79条免责事由基本上就是不可抗力,且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性,其内涵更趋狭窄,免责条件更加严格。(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8-06-02)

张丽娟[5](2018)在《浅析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根本违约制度——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具体规定了根本违约制度。这一制度最初起源于英国法,后经公约吸收,现已为世界各国普遍认可与接受。公约中认定根本违约的标准为主客观相结合,即违约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和违约造成损害的可预见性缺一不可。发生根本违约后,守约方可采取相应的补救办法:宣告合同无效、请求交付替代物、损害赔偿等。各国国内法也结合公约内容制定了根本违约的条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我国合同法吸收了公约的理念,并对其内容加以修改完善,不过实践证明,我国合同法仍有进一步改进空间。(本文来源于《大众投资指南》期刊2018年11期)

徐泽平[6](2018)在《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全球经济化不断发展,国际贸易交流愈发密切,货物买卖合同数量激增。在此背景下,对国际货物买卖的规范化刻不容缓。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预期违约是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正确地运用预期违约制度,对规范国际货物买卖,保护买卖合同当事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文章将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预期违约制度的基础理论、优缺点评析和完善建议叁个角度具体论述。(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13期)

梁莺[7](2018)在《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货物检验——以西班牙福克萨与浙江鑫旺公司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该案中货物质量问题是核心争议,主要体现于货物检验、接收/受行为。此在CFR条款中难寻依据,因此要从法律中找依据。梳理本案中买方据以请求解除合同与退还货款应提供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检验问题是本案最终支持买方诉请所需具备的证据链中的重要部分。故采"举轻以明重"将五次质量检验行为比于国际惯例,并且考量不同的法律适用选择下可能产生的不同诉讼效果。以货物检验为关键争点进行论证,是解决整个案件争议的核心。(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10期)

张霞[8](2018)在《新加坡公司与德国克虏伯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全面发展,区域间的贸易越来越频繁,由此产生的国际贸易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问题更为突出。因此,制订一部可以协调跨国货物销售法律的统一交易法已然成为国际社会日益追求的目标。通过长期的努力,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终于在维也纳会议上获得批准通过。这一贸易统一法的诞生,不仅对其他的国际统一法规范产生影响,更是对各国内国法的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中,《公约》的根本性违约制度当属最大的闪光点之一,也是国际贸易合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本文以一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公约》适用这类案件的依据,以及《公约》对根本性违约的认定标准,力图通过本案例的评析引发中国在涉外司法裁判中如何完善对根本性违约制度的理解与适用的思考。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进行写作:第一部分的内容是案情的基本概况。该部分内容主要分为叁个层次:首先,梳理案情发展的脉络,掌握案件的基本事实;其次,根据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归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的不同裁判结果;最后,根据法官的裁判过程,总结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并指出讨论这些争议焦点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的内容是对本案的第一个争议焦点: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论述。该部分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明确《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约》适用的主体、客体、权利义务范围以及当事人意思自治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其次,结合案情,评析《公约》在本案中的适用依据。第叁部分的内容是本案的第二个争议焦点:根本性违约的认定问题。该部分从根本性违约的构成要素切入,深入探讨。本部分有两个层次:首先,从《公约》的四个构成要件出发,逐一探讨《公约》对违反合同义务的确定、对非违约方遭受损害的判定、对非违约方期待利益被实际剥夺的界定以及对违约方违约行为可预见性的厘定。其次,结合案情和四个构成要件,论证德国克虏伯公司的交付行为是否构成根本性违约。第四部分的内容是本案对我国的启示。该部分内容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主要以公约的解释原则为视角,立足于两审法院对德国克虏伯公司行为认定的具体裁判差异,探讨中国作为《公约》的成员国之一,应当如何在涉外司法裁判中完善根本性违约制度的理解与适用。该部分主要从两个方面来阐述:第一方面,避免适用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和解释方法理解根本性违约;第二方面,积极调动各种国际因素解释根本性违约;最后,通过两方面的论述,总结我国对外司法裁判中,应当坚持在《公约》框架下统一适用和解释根本性违约的各要素。第二层次,主要从完善我国合同法中的根本性违约制度的角度来分析《公约》框架下根本性违约的认定标准对合同法根本性违约制度的借鉴和参考意义。主要从叁个方面阐述:第一方面,引入根本性违约的概念;第二方面,确定违约严重性的认定标准;第叁方面,纳入“可预见性”标准。第五部分的内容是结语。(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8-03-13)

陈艳玲[9](2017)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缮制常见错误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单证中最重要的单证,是保证一笔国际贸易业务顺利进行的基础,同时也是在发生贸易摩擦时企业解决贸易争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主要依据。因此,正确、合理、严谨地缮制进出口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总结合同缮制过程常见问题的基础上,介绍合同主要项目填制注意事项,希望能够提高合同缮制质量,合理规避外贸风险,为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实务》期刊2017年09期)

黄杰敏[10](2017)在《融资项目中贷款协议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融资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在世界尤其是在非洲与发达国家同行进行竞争的重要手段。在融资支持的项目中,厘清贷款协议与货物买卖合同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贷款协议的签订与落实为项目提供了资金,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提供了资金来源;货物买卖合同确定的项目方案、商业模式、运营成本及项目金额对金融机构评估该项目具有重要影响。通过理清贷款协议与货物买卖合同的关系可以帮助从业人员在实务中更好地进行相关谈判,获取更多利润。(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期刊2017年05期)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国际货物贸易作为"一带一路"中最主要的贸易方式,其合同的稳定性是国际货物贸易顺利进行的保障。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化国际(新加坡)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当事人因一方违约从而认为构成根本违约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该适用的法律进行分析确认的基础上,阐明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违约的认定情形,重点分析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需满足客观上实质损害当事人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且违约方主观预知会导致损害后果。按照法院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审判思路,涉外贸易企业应遵循国际公约,谨慎、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身权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1].付艳平.浅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统一实体立法构思[J].法制与经济.2019

[2].蔡高强,唐熳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认定——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化国际(新加坡)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评述[J].法律适用.2019

[3].徐小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以德国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与中化国际有限公司纠纷为例[J].山西青年.2019

[4].李顺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免责事由研究[D].外交学院.2018

[5].张丽娟.浅析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根本违约制度——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例[J].大众投资指南.2018

[6].徐泽平.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制度[J].法制博览.2018

[7].梁莺.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货物检验——以西班牙福克萨与浙江鑫旺公司案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8

[8].张霞.新加坡公司与德国克虏伯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评析[D].西南政法大学.2018

[9].陈艳玲.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缮制常见错误解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7

[10].黄杰敏.融资项目中贷款协议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解析[J].对外经贸.2017

论文知识图

)流程如下:NRA账户持有人继续以离岸公...(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默示条款...黎孝先满足“以理论够用、技能为主”的高职跨国C2C网络交易运作流程第六部分 财经法规选编第十批废止和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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