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唯物辩证法重审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论文

以唯物辩证法重审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论文

以唯物辩证法重审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

郑景云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507)

摘要: 唯物辩证法是探究马克思意识形态的理论工具。在构建意识形态理论的过程中,马克思充分利用唯物主义辩证法,批判了唯心主义、封建主义以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虚伪性,从而得出意识形态会依据经济基础发生改变的最终结论。基于这一认知,该文对唯物辩证法进行简要分析,并进一步论述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发展与特征。

关键词: 唯物辩证法;马克思意识形态;经济基础

启蒙运动改变了西方哲学走向,并构建出意识形态、唯物、辩证法等现代哲学词汇。马克思正是在这样的学术环境中逐渐成长的。同时马克思的辩证法与意识形态理论,是在批判青年黑格尔学派等唯心主义哲学中逐渐发展、成熟。有鉴于此,在重审马克思理论的过程中,应遵循康德——黑格尔——青年黑格尔学派——马克思主义的路径,探寻马克思理论的根源。

谈及游戏,维特根斯坦将我们的语言使用比作游戏,同样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维特根斯坦曾表示,语词的意义在于他的使用方法,说我们理解了某一个语词的意义,就是知道该在何种情况下使用它。这与伽达默尔的应用概念也有一定的契合之处,理解一个语词,就是能够将其应用于适当的境况。

一、唯物辩证法的发展

一般认为,辩证法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古典哲学时期,辩证法仅被视为哲学词汇。通常用于描绘利用辩论与证据获取哲学意见的论证方法。第二阶段是在康德——黑格尔哲学出现后,辩证法成为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阶段是在马克思哲学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唯物主义认知视角。

(一)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辩证法一词来源于古希腊文,其意指谈话的艺术,具有动词属性,尚未拥有哲学概念。例如,苏格拉底将辩证法视为“在对立意见中发现真理的艺术”。而柏拉图则将辩证法定义为“揭露辩方矛盾并探究真理的方法”。亚里士多德则将辩证法纳入形而上学的认知体系,并称其为“研究实体属性的方法”。由此可见,在古典哲学时期,辩证法被限定为思维与论证的方法。

通过查阅TPS5430的资料可知,在设计输出电压时,VSENSE引脚输入反馈电压应该为1.21V,8脚输出的电压值为Uout,通过图2可知TPS5430输出电压由电阻R8、R9决定。

对立与统一被毛泽东称为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也是辩证法架构内推进事物演变的第一动力。对立与统一律也被称为矛盾论,其是对康德假想理论的延展。康德认为,依靠理智认知经验范畴之外的事物会导致假象的出现,而为了维护道德与文化,假象(假设)必须在未获得验证的前提下而存在。黑格尔则认为,假象(假说)必然引发反命题,而反命题与假说会同时保持对立与矛盾的关系。例如,若将父亲的称谓视为正命题,则必然会出现以子女为称谓的反命题。二者在形式上是矛盾的,但却不可分割。

费尔巴哈是青年黑格尔学派的主要理论旗手,也是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反面参照。费尔巴哈的主要观点,是利用自然取代社会,以及利用人类的生物属性取代人性。在意识形态的发展层面,费尔巴哈认同绝对精神,并继承了黑格尔对于意识“自觉性”的理解。总之,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学派,虽然激烈抨击了黑格尔的保守学说,并将哲学的探究视角转向社会发展。但就整体而言,并未脱离唯心主义的局限,其仍然寄望于思想意识的内在觉醒。这一理论流派被马克思称为“最大的保守派”。

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形而上学遭到否定,由认知探究主体的思辨方法逐渐成熟,辩证法被定义为“适用于普遍现象的一般原则”。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更加鲜明。在这一定义的基础上,我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阴阳二元论”等学说,也可被视为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辩证法强调论证与实证的结合应用,因此其始终用于描述客观事物。当西方哲学的研究视角转向客观经验后,辩证法逐渐成为一般性原则,而非古典哲学中的思维方式。

(二)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发展

唯心主义辩证法是在传统哲学基础上的重构,也是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基础。在康德——费希特——黑格尔——青年黑格尔学派的哲学演进过程中,辩证法的三大定律逐渐完善。

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一般经济实力雄厚,商业诚信度较高,通常在多地设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各个子公司在其所在地有较好的业务优势。药品生产企业从减少自身风险的角度出发,通常愿意与此类企业合作,使得此类企业更容易获得药品配送权。由于集团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药品在集团型企业中的流转更为便利,货源更为充足,有利于下游业务的拓展,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在“两票制”的大环境下,此类企业更容易进一步做大做强。

唯物主义辩证法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延续了青年黑格尔学派的基本定义,其关注视角位于“合命题”。其中否定不仅被视为“正命题”的对立面,也成为“正命题”的必然存在。而再否定也不局限在黑格尔论述体系内的要素整合,而是将质量互变规律融入其中,从而形成“新命题”。但在实践应用中,唯物主义辩证法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时常被错误地应用于反复争论中,而较少寻求“新命题”的统一。

质量互变规律,是对事物发展状态的客观描述。黑格尔认为,矛盾事物是动态变化的,而在变化过程中事物的质与量会发生改变。青年黑格尔学派将质量互变规律,应用到针对社会革命的描述与分析中。并提出数量与质量的变化,将导致事物的形态发生转变,从而形成新命题。这一认识,对马克思与恩格斯提出量变导致质变的学说提供了深刻影响。

否定之否定规律,描述了事物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否定之否定起源于费希特的“自我 —— 非我——统一论。参考该理论的核心逻辑,黑格尔进一步提出了“正、反、合”哲学思想。黑格尔认为,正命题与反命题的发展会出现概念整合。但该理论仍然将关注视角停留在“正、反命题”的内在关系层面。在青年黑格尔学派的批判中,“正、反、合”的理论视角转向为“合命题”,并利用化学式的思辨路径,试图阐述社会走向。这一认知视角,为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出现,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发展

唯物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学说及理论工具。简要阐述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三大定律,可基本掌握到该理论的主要特征。

因此,本实验以白血病K562和KG1a细胞为研究对象,从组蛋白乙酰化修饰角度研究Rh2-S对K562和KG1a细胞凋亡的作用及机制。

唯物主义辩证法中的对立与统一定律,是在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基础上演化而来。其论述结构基本延续了黑格尔的哲学框架。不同点在于,黑格尔的对立与统一定律,将矛盾的“自觉”性视为先天存在,具有物理式的普遍性。因此事物本身可自主推动自身的发展。马克思早年的论述基本继承了这一理论体系,但在撰写《资本论》的过程中,也多次提出社会发展需要外力介入。由此可见,马克思晚年的哲学观点,将物质层面的外来变量,融入对立与统一定律。

与康德相同,黑格尔并未在论述中直接使用意识形态一词。但在《精神现象学》中集中分析了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以及精神、绝对精神。综合分析,黑格尔哲学框架中仍然认同上帝的存在,并提出“上帝是哲学的唯一研究对象”。与传统神学观念不同的是,黑格尔将人类意识的“自觉性”排除在宗教带领之外。基于这一认知,黑格尔所理解的意识形态,被定位在“自觉性”的范畴内。在《精神现象学》一书中,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被认为只有在绝对精神中才可具有实在性。由此可见,黑格尔所理解的意识形态,是指人类探究真理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识态度,以及通过反向理解,所获得的可探究真理的认知路径。总之,黑格尔哲学中,意识形态并非由人类历史提炼出的具有普遍价值的哲学概念。这一理念在老年黑格尔学派中得到继承。

“零点”内容涉及的数学思想方法有函数与方程、转化和化归、数形结合、分类讨论等,教学中应让学生充分经历由图形连续变化的趋势来判断零点存在与否的过程,体会和感悟函数与方程之间的关系,运用转化的思想和分类讨论的方法,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解决问题.为此,教师应设计典型例题,体现数学思想方法的教学智慧.

二、马克思意识形态的发展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主要集中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通过分析这一著作,可发现马克思对于意识形态的认识,来源于对黑格尔哲学以及费尔巴哈的反向思考。因此在探究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过程中,应首先分析意识形态的起源以及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哲学观点。[1]

3.7 教育培训和社会推广问题 目前,我国多数假肢矫形器制造企业尚未接受“数字化设计”、“批量个性化生产”等先进制造理念,对3D打印这一新兴技术的战略意识认识不足。3D打印设备相对价格昂贵,企业购置3D打印设备的数量非常有限,应用范围狭窄。同时目前在国内假肢矫形器装配、康复工程等学科的课程体系中,缺乏与3D打印相关的专业教育,只停留在部分学生的课外兴趣研究层面,针对3D打印在假肢矫形器(康复辅具)方面的推广培训体系也尚未建立。

(一)早期意识形态理论

追溯意识形态一词的来源,可发现法国哲学家特拉西,最早在哲学范畴内使用了该词汇。在人文主义思潮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特拉西试图建立一门涵盖全部人文观念的的学科,其将这一学科称为“意识形态”。其中逻辑学、教育学、伦理道德以及物理学等可通过感官获得的内在知识,均被纳入到“意识形态”范畴。但在拿破仑的反对中,特西拉的“意识形态”理论被注入“狂妄”“混乱”等负面定位。

离开了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光靠派驻机构是抓不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没有前提,就无从谈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

学界认为,德国也是意识形态理论的发源地。其意识形态学说的早期雏形来自于康德的“批判的时代”。康德认为,人类观念形成于对感知经验的认识。这一观念将人类意识与宗教脱离,从而形成“人类意识层”,在这一空间内,各类因认知而产生的知识将被统一纳入为意识范畴。由此可见,康德虽未正式提出意识形态一词,但康德的哲学学说构建了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这一范畴的界定,与特拉西的《意识形态原理》存在关联性。总之,启蒙运动的发展,将形而上学中的第一因,视为无法通过理智判断的神学概念。而哲学或思想界则停留在人类意识范畴内展开探究。而人类意识的展现形态通常被称为“意识形态”。

(二)黑格尔意识形态理论

唯物主义辩证法中的质量互变规律,是在与青年黑格尔学派的论证中逐渐发展成型的。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学派都较为关注社会变化,因此马克思参考法国大革命的发展脉络,提出了数量积累导致质量转变的哲学思想。其中量被定义为“用数量表示的事物程度、规模以及速度的排列组合。”而质被定义为“事物自身独有的内在规律”。通过量的积累,事物的质将发生转变。这一定律在科学社会主义中得到广泛应用。

辩证法的现代含义来源于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康德认为,人类的认知来源于经验,因此利用理智探究经验范畴之外的事物,必然导致假象的出现。其中研究假象客观性与内在规律的逻辑,则被定义为辩证法。康德是哲学研究的标志性人物,其将西方哲学的研究方向,由本体论转向认识论。在古典哲学的框架中,辩证法被视为探究事物本体的方法,而由于康德将理智探究设定在经验分析的范畴内,因此辩证法成为评估假象的主要工具。同时在康德的哲学架构中,评估假象依然需要从经验中寻找依据,因此辩证法也可视为对客观经验的主观描述。这一特征,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构建了理论基础。

(三)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演进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主要集中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在马克思时代,黑格尔哲学受到广泛关注,并被视为保守思想与启蒙运动的妥协节点。其理论核心仍然停留在内在意识的“自觉性”,而未将社会问题与改造纳入到哲学框架内。青年黑格尔学派与黑格尔哲学的研究定位不同,其更加关注社会建设。但就整体而言其研究重点仍然停留在思想构建层面,并试图利用新思想,构建新社会。

综合分析,特西拉语境下的“意识形态”,具有学科定位,其是在启蒙运动启发下,产生的将人类理性知识融为一体的假设构想。这一构想与当代语境中“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相类似,都是将通过外部刺激而获得理性知识作为界定“意识形态”的主要依据。同时特西拉语境下的“意识形态”存在诸多模糊空间。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拿破仑主导的抨击中,歪曲了特拉西的“意识形态”内涵。而所歪曲的内容是广泛分布的,并对后世史料带来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与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一研究视角的荒谬,并将物质视为影响意识形态建设的主要因素。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首先批判了黑格尔、费尔巴哈等观点的虚假与无效。之后进一步论述了生产力(物质)与意识形态的关联性。其中大篇幅介绍了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因不同的生产条件而产生的意识形态差别,以及随之带来的斗争。在最后部分,深刻揭发了统治阶级利用意识形态愚弄人民的虚伪手段。由此可见,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是建立在对唯心主义批判的基础上,而逐渐演进出的唯物主义意识形态观。

三、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主要特征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主要特征,是利用唯物主义辩证法,批判唯心主义、封建主义以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虚伪性。并提出了依托经济基础改变意识形态的发展路径与意识形态的涵盖范围。[2]

(一)意识形态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马克思认为物质是决定意识形态的前提条件,而依托思想自觉改造意识形态的幻想是虚假且无效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详细分析了各社会阶层生产条件的差异性,对于阶层意识的重要影响,提炼出塑造意识形态的关键要素。在这一理论中,马克思利用“经济基础/意识形态”的理论模型,解释了物质对于意识的影响。这一构建方法,首次将唯物主义应用与意识形态的解读。其中可细分为,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物质交往——精神交往、生产力——生产关系这三类逻辑关系。

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是利用唯物辩证法中的对立与统一定律,揭示了物质与精神的矛盾性与统一性。各阶层居民在享受物质生活的过程中,必然会获得对应的精神生活。例如,在互联网时代,普通居民可利用移动终端游览网页信息或开展远程交流。在这一物质基础上,本国居民可与国外居民开展交流,或欣赏有别于本地文化的艺术展示。在这一例证中,居民通过互联网这一物质基础,构建了全球化的精神生活。

物质交往——精神交往,是利用唯物辩证法中的质量互变规律,展现物质流动对于精神的改变。在这一模型中,物质流动可被视为量变,精神实际的早期形态可被视为“正命题”,因物质交往而改变得到精神世界,可被视为“合命题”。例如,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家之间的经济交流愈发频繁。随之而来的是普世价值或西方价值观的输出,以及东亚文化在全球范围内的崛起。

生产力——生产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念。该理念将生产力的变化视为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以及实现共产主义的前提条件。例如,马克思指出,在农耕文明阶段,生产力不够发达的地区难以产生大规模的经济合作,而在工业体系下,雇佣关系成为生产关系的主要形式。

(二)意识形态是世俗政权的统治工具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明确指出,由于无产阶级缺乏宣传工具,因此意识形态已成为统治阶层奴役普通居民的统治工具。

首先,马克思认为,统治阶级所构建的意识形态,并非脱离社会现实,而是对社会现实的异化。例如,资本家为劳工阶层提出了虚假的共同利益,并利用货币将商品交换与劳动价值相对接。这样的观念意识似乎营造出对等的合作关系。但在生产环节存在的不公平,却在这一意识形态中得到隐藏。普通劳工无法对这一错误认识进行准确分析,以至其进入到由资本家编制的谎言中。

其次,马克思认为,统治阶级习惯于将自身利益,异化为共同利益。例如,在德国颁布的《林木盗窃法》中,将穷人捡拾枯枝燃料的行为,视为有损社会道德。但这样的设定,片面保护了富人的权利,而富人禁止穷人捡拾木柴的行为却并未损害社会道德。基于这一例证,马克思对统治阶级的虚伪给予了无情揭露。在批判中,马克思指出,统治阶级利用法律概念,制造了片面的道德规范,并将这一道德等同于全体公民的利益。而因这一法案,失去捡拾木柴权利的穷人,也在统治阶级的宣传下,主观认同了这一意识形态。由此可见,统治阶级利用意识形态工具剥夺了穷人利益[3]

(三)意识形态的涵盖范围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指出,“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由此可见,马克思将意识形态的范围限定在法律、政治、宗教、艺术、哲学的范围内。而情感、幻想、社会心理则被归类于非意识形态的形式。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来源于经济基础,是由物质引发的价值认同。而情感、幻想隶属于人类本性,其仅会在受到物质刺激的情况下发生量变,质的因素不会受到影响。这一范围界定,与当代部分学者的观念存在差异。在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的过程中,应将其作为主要依据。

式中,C0(mg·L-1)和Ce(mg·L-1)分别为亚甲基蓝溶液的初始浓度和平衡浓度;m(mg)为吸附剂投加量;Qe(mg·g-1)为平衡吸附容量。

运用唯物辩证法重审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应从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着手,逐渐揭示唯心主义哲学的虚假与无效,从而展现出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先进性。同时,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是在批判中获得完善,因此在重审意识形态理论的过程中,不应遗弃马克思的批判精神。

旅游业被誉为“朝阳产业”,商城县政府十分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因此,在制定旅游业发展战略时要依据本地实际,借鉴其他县域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

参考文献:

[1] 高婷婷.《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蕴及现实意义研究[D].陕西科技大学,2017.

[2] 张曦.马克思、意识形态与现代道德世界[J].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5(4):82-89.

[3] 张志丹. 阶级意识: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精神实质[J]. 社会科学,2015(11):45-54.

Reexamination of Marx's Ideological Theory with Materialist Dialectics

ZHENG Jingyun
(Guangdong Agriculture Industry Business Polytechnic,Guangzhou 510507,China)

Abstract: Materialist dialectics is a theoretical tool to explore Marx's ideology.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ideological theory, Marx made full use of materialist dialectics to criticize idealism, feudalism and the hypocrisy of capitalist ideology, drawing the conclusion that ideology will change according to the economic base. Based on this cognition, this paper will first make a brief analysis of materialist dialectics, and further discuss the developmen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Marx's ideological theory.

Key words: Materialistic Dialectics; Marx's ideology; economic base

中图分类号: A811;B0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31X(2019)03-0021-04

收稿日期: 2019-06-04

作者简介: 郑景云(1982-),女,广东丰顺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责任编辑:刘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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