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马格里特绘画中“语言”和“形象”的关系

浅谈马格里特绘画中“语言”和“形象”的关系

范会平罗媛媛

(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美术学院河南郑州451450)

中图分类号:J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1)07-0000-02

摘要:马格里特是20世纪比利时超现实画家的杰出代表,在西方现代艺术史上有重要的影响。他常将形象和语言往往矛盾的并置在同一幅画面上,从而使其作品带有哲学思辨的神秘。研究马格里特绘画中语言和形象的关系,对理解他的艺术作品、艺术风格,进而了解超现实主义画派及整个西方现代艺术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正是本文的写作意图,文章以马格里特的绘画作品为例,主要从语言学、哲学以及语言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和相似性等方面对其作品中语言和形象相背离的现象进行分析,以便更加深入地理解马格里特艺术的精髓。

关键词:语言形象意象语言独立性语言相似性

比利时超现实主义画家雷尼.马格里特(ReneMargritte,1898—1967)诡谲奇异、诗意盎然的画面,给观者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的作品往往带有哲学思辨的神秘,通过一种非理性的组合挑战观者的神觉和思维;通过相互矛盾的绘画陈述和词语陈述的组合创造“一种语言和再现之间关系的再现,一幅关于词语和形象之间距离的画面”。

马格里特质疑语言和形象之间的自然联系,从而再现了他曾用文字表述过的思想,“没有任何事物的名称同事物本身联系的紧密地不能为另一个更为合适它的名称所取代”。这种思考在马格里特的系列画《梦的钥匙》中表述得非常直接:在那里公文包下被标作“天空”,树叶下面标明的是“桌子”,小刀标作“鸟”,而花朵下面标的是“海绵”。与此同时,马格里特还创作了另一幅画《这不是一支烟斗》,画面上他画了一支非常精确的烟斗形象,却在旁边提了“这不是一支烟斗”的字样,形象本身非常写实逼真,字体亦是工整的手写体法文,并无一点可以怀疑、含糊的地方,两个相反的意思共存于同一幅画中,让观者感到异常神秘。马格里特在1966年又创作了此画的姊妹画《两个神秘物》,他将1926年的“旧作”保留在一个黑板画的位置,并被牢牢的固定在标记明星的空间里:有宽度、高度、深度,这是一座结实的牢房;同时,他在画面的左上方又置空画了一支烟斗,这个烟斗没有明显的方向坐标,它巨大的比例使方位变得模糊不清,它悬在画家上空,宛如一朵从画面深处飘来的烟雾。这些话所表现的主题是马格里特所致力探索的最具哲学意义、最高智慧难度的诸多主题之一。

在马格里特的绘画作品中,“语言”更多指意为文字语言。“形象”是“能引起人们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状或姿态”,主要是指“物体的形状相貌”或“文学、艺术中创造出来的生动具体的生活图像”。

从哲学角度来看,超现实主义画家马格里特的艺术观点无不折射出当时哲学思潮的光芒。柏格森认为,在艺术中,“现实幻想更加直接,更加率直;正因为艺术家最不重视利用自己的直觉,他才能够认识大量事物”。对超现实主义有重大影响的哲学家叔本华曾经指出,真正的天才艺术作品“直接来自直觉,并以直觉为对象”,他强调“实利性”对于真正的艺术作品是没有真实意义的。许多超现实主义者也号召对人类的概念和认识进行革命性的改变,他们断言:“为此必须否定理性和传统逻辑,打破对事物的习惯认识,如美与丑、真与伪的‘荒谬’的区分,必须拒绝一切传统(‘在迸发反抗的时候,谁也不要祖宗’),必须消灭一切有关人与人相互关系的准则,以及构成人类社会全部基础的习惯观念”。这些观点在马格里特的作品中便表现为无关联的或相背离的事物之间不合逻辑的结合,以此来表现我们平时常常不注意的语言习惯的混乱和粗略。

马格里特力求运用逻辑来打破语言的专制,并揭露出我们语言中的混乱,在绘画实践中他不断探究怎样解决语言所产生的特殊逻辑混乱。于是他使用了某些不平常的表达方式,例如在《这不是一支烟斗》中,画面上烟斗的形象有布料和颜料组成。而我们实际上的烟斗是由木料和金属组成的,“这不是一支烟斗”的题词又是由黑色线条(1966年版是用白色线条)组成的。语言和形象之间构成一种相似的关系,然而相似并不就是同一,相似的事物也不能互相替代,它们之间不是亲密无间、绝对一致的,而是有间的、有区别的。语言与形象有一种“游离”的关系,其间的相似更依赖于我们的心理构成和表现方式,而不是语言结构本身的逼真。

于是,马格里特在《梦的钥匙》中形象和语言文字被武断的重新排列,因而它们不再在通常逻辑学方面相一致:一匹马的形象被题名是“门”,一只闹钟上被贴上了“风”的标签。一般来说,事物是在“树”、“鞋”之类的词语下分类的,同时也可以在它们的画像下面分类,这些题名越多,就越有可能把描述与被描述物弄混淆。

从另一种角度讲,由于语言自身的相对独立性,以及语言自身结构所限,一个事物的名称并不能完全表明对象本身。正如约翰斯在关于绘画色彩的研究中所分析的那样,语言在描述对象时与对象本身村有差异。就像词语“黄色”在定名时仅用来指示“作为蓝色的补色”,“橙色”仅表示一种“黄色的暖色体系”,“黑色”也仅指“与白色相对的一种极端色”,等等。

这种语言功能的不完善性表明了语言结构本身是一个复杂的体系,这不只是单纯的模仿和反映对象本身,而是一种象征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是相对而言的。一个烟斗的图像,使我们联想起一个真正的烟斗,并诱使我们按照语言的习惯去说:“这是一只烟斗”。然而在马格里特看来,一个形象不能跟真正的事物相混淆,即语言和形象本身存在差异,因此,他就在一个烟斗的形象下面题上“这不是一只烟斗”。

也就是说,一个名称并没有正确使用它的标准,除非有一种语境,否则便无意义。一个句子的含义与其说是有它所指的对象来决定,倒还不如说是有它的使用方法来决定,一个句子没有使用就没有含义,语言是有用法的,这些用法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语言规则和词语之间的特殊关系,因此,“与对象一致或不一致”在不同的语言种含义是不同的。

在马格里特一篇关于绘画和语言表象系统的文章《语言和形象》中,论述了他在绘画中专注于“语言与形象”关系的基本观点:“一个事物可以暗示它后面还有其它事物”;“每个事物都趋向于使人认为在事物本身与其表象之间几乎没有关系”;“指代两个不相同事物的语言并没有表明是什么东西使这两个东西相互区别开来”。他认为,知道一种语言的名称不等于已经学会说它,就像知道扑克牌或棋子的名称并不等于会玩桥牌和象棋一样,语言结构本身和使用规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要结合具体语境区别对待。

综上所述,马格里特以真实的意象打破通常的语言和形象之间传统的逻辑关系,或者说用语言打破通常形象之间的方位关系。他的画具有相当浓厚的“形而上学”的意味,在其画面中,语言与形象本身的分离、交错、游离的复杂关系,表现了抽象文字(或拼音)的局限,而真正的内涵则隐藏于画面本身的意象之中,画面不是平常人们所感觉到的一般视觉形象,而是心灵的视像,是“意象”。“心像”于是变形、错位、夸张------各种手法都会被合法化,画面可以如梦境那样荒诞,画不仅要看,更要用心去领悟和欣赏。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学习词典》,上海外教出版社,1996年.

[2]《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

[3][法]福柯:《词与物》,转自杜小真编选《福柯集》,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年.

[4][法]柏格森:《柏格森文集》第四卷,P13,1921年.

[5][德]叔本华:《世界是意志的表象》第2卷,P399—400,1844年.

[6][法]勃勒东:《超现实主义宣言》,1924年.

[7][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笔记》,19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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