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坤:论辩中的隐微主义论文

朱海坤:论辩中的隐微主义论文

[摘 要]作为列奥·施特劳斯古典政治哲学的核心学说之一,隐微主义受到了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基于历史角度的争论主要涉及隐微主义的真实性及其历史形态问题;在政治-哲学层面上的思想交锋是施特劳斯重启“古今之争”的再次上演,并呈现出“范式之争”的面貌;也有学者从方法论层面以实证主义态度向施特劳斯的文本解释发起驳难。关于隐微主义的论辩集中呈现了学界对施特劳斯学说的整体观。

[关键词] 列奥·施特劳斯 隐微主义 政治哲学

作为列奥·施特劳斯古典政治哲学的核心学说之一,隐微主义受到了国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在国外,施特劳斯对启蒙时代以来的现代学术之智识基础的反思和批判并未影响现代学者从历史主义与实证主义的角度审视隐微主义,将施特劳斯回归古典政治哲学的这一主要方式历史化甚至意识形态化,或以实证的方式找寻施氏在隐微解释中的谬误。这些做法激起了施特劳斯弟子们的辩驳。在国内,刘小枫、甘阳等学人近些年来大力引介和运用施特劳斯的学说和解释方法,引起了一些学者的质疑或批判。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概述施特劳斯的隐微主义学说的批判路径。首先,从历史角度探察学界对隐微主义的争论,主要涉及施特劳斯重新发现隐微主义的史实性问题以及隐微主义的历史形态问题;其次,从政治-哲学的角度看有关隐微主义的争论,古典立场和现代立场的交锋在一定程度上重演了施特劳斯的古今之争,隐微主义与历史主义形成了“范式之争”;第三,隐微解释学面临着方法论层面的困境,波考克等人从施特劳斯的文本解释方法上对其政治哲学思想加以指摘。

一、基于历史视角的争论

古代哲人从事隐微写作是一桩历史事实,还是施特劳斯的臆造,或是有历史根据的革新,这一点是研究隐微主义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加拿大学者德鲁里主张,所谓“隐微主义”只是一种包藏祸心的叙述策略或解释方法,并将施特劳斯归于古人的隐微写作及隐微教义全部看成他本人的言说策略。①莎迪亚·德鲁里:《列奥·施特劳斯的政治观念》,张新刚、张源译,新星出版社,2010年,第80页。这样一来,施特劳斯非但不是一位正直的古典政治哲学家,反而成为意图颠覆民主与自由政体的极权分子。朗佩特认为,施特劳斯不仅重新发现了隐微论传统,而且对之进行了伟大的革新,以便在后现代和后启蒙时代恢复哲学的可能性②Lawrence Lampert: Strauss's Rediscovery of Esotericism, Steven Smith edite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Leo Straus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p.88-89.。因此有必要了解隐微主义的历史状况。

SIFT(Scale Invariant Feature Transform)全称尺度不变特征变换,是一种检测和描述图像中局部特征的算法,由David Lowe于1999年提出[文献],原理是在不同的尺度空间寻找极值点(特征点),计算位置、尺度、方向等信息,并把特征点用一个128维的特征向量进行描述。由于SIFT特征可以较好地描述目标的局部特性且对平移、旋转等变换保持不变,可以应用在视频图像的关键帧特征区域检测。

施特劳斯自称从中世纪伊斯兰哲人阿尔法拉比及其犹太后学迈蒙尼德那里发现了隐微写作的历史踪迹,并按图索骥地从中古返回古希腊,发现了希罗多德、修昔底德、柏拉图和色诺芬等人著作的隐微特征。施氏指出,隐微写作在现代社会并未骤然消失,在宗教和政治迫害盛行的时代,它成为哲人写作的基本方式,一直到莱辛为止。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等现代政治哲人仍保留了隐微写作的风格。那么,应当如何看待隐微主义的历史差异呢?

保罗·巴格利(Paul J.Bagley)指出,历史上的隐微术并非偶见,诸如巫术师、炼金师、占星家和其他神秘主义者都以隐晦的方式传达不为外人所知的教义,而其隐微表达的方式也各不相同。他们借助于特殊的交流手段,或私下口授,或运用对于外人来说完全陌生的符号系统,区别于一种独特的隐微术。这种隐微术得益于文学技艺的发展,将公开的教导与寄望于有哲学能力者的隐藏话语相结合。巴格利称之为“隐微文学”(Esoteric Literature)。它把显白的与隐微的双重教诲容纳在同一文本之中,却向两类读者传递不同的教诲。巴格利所谓的“隐微文学”正是施特劳斯所发现的隐微主义。他列举了迈蒙尼德、弗兰西斯·培根和托兰德等人的具体论述来说明这类隐微文学在历史上的实践状况。

巴格利认为,历史上的隐微写作出于对社会环境的考虑:从消极的方面来看,哲人因社会对思想自由表达的压制而采用隐微写作的方式;从积极的方面来看,哲人因虑及哲学或科学的真理对社会的可能危害而选择隐藏真实的想法。历史上因迫害而造就的隐微文学在17~18世纪的英国尤其明显,布朗特、沙夫兹伯里、托兰德、安东尼·柯林斯等均属此类。然而,在他看来,迫害与隐微主义并不存在绝对联系,一方面,不是所有写于迫害时期的著作都含有隐秘教诲,另一方面,隐微写作也不止出现在迫害时期。迫害只是理解隐微文学的消极标准③Paul J.Bagley: On the Practice of Esotericism,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Vol.53, No.2, p.243.。相反,审慎才是隐微写作实践的积极因素。维持社会稳定与追求真理的复杂关系是哲人选择隐微写作的充分理由。

巴格利根据对大众教育或启蒙教育的不同态度,将隐微主义划分为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他说:“有条件的隐微主义关乎真理的历史条件,而无条件的隐微主义基于人类天性的不同。”④Paul J.Bagley: On the Practice of Esotericism,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Vol.53, No.2, p.247.前者假定通过教育的扩大和普及,隐微教诲能够被社会所接受,或至少不被禁止;而后者则坚信教育无法改变基于人类本性的少数人与多数人之间的鸿沟。也就是说,有条件的隐微主义出于迫害境况,并希冀以教育的普及消除迫害,进而取消隐微写作的必要性;相反地,无条件的隐微主义则坚信人类的天性差异是难以教育抹平的,否定隐微真理变成显白真理的可能性。

施特劳斯主义者面对现代学者的反驳,坚守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立场,纠正德鲁里等自由派学人对施特劳斯的曲解。这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现代学人与施特劳斯的根本分歧在于,对现代文明的不同立场,前者认可启蒙哲学及其价值理念,而后者则极力否定和批判。古典哲学的隐微主义与现代哲学的历史主义形成了“范式之争”。

刘小枫从人的天性或德性的绝对差异角度看待古典政治哲学及其与现代启蒙哲学的争执,并贬低启蒙哲学以及启蒙哲人。这引来了不少批评⑧刘小枫教授论述隐微主义的文章还有《真理为何要秘传?—〈灵知派经书〉与隐微的教诲》(见乐黛云编《跨文化对话6》,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和《尼采的微言大义》(《书屋》2000年第10期)等,相应地评论或批评有张远山的《废铜烂铁如是说—读刘小枫〈尼采的微言大义〉》(《书屋》2001年第1期)和陈家琪的《在学问之外—也谈尼采的微言大义》(《书屋》2001年第1期)等。。吴冠军教授对施特劳斯的隐微主义进行了严厉地批判,他将其理论内核归结为“犬儒主义”,认为施特劳斯所要秘传的真理归根结底仍是一种意识形态意见,隐微写作所遮盖的正是哲人在言说真理上的根本性无能。首先,隐微写作的显白层面对主流价值观念和官方意识形态的顺从表现出政治哲人的犬儒性。其次,在隐微意义上,吴冠军从语言能指的流变性否定了言说真理的可能性。他说:“如果我们承认当下的词汇库并不是完满的(新词不断在产生),符号指向不是牢固的(词语所指的意义/内容时常在变),那么,用语言所表达的论述,就是先天地有错的,而不可能是与意识形态相对的真理。”①吴冠军:《一把插向心脏的刀—论意识形态批判之(不)可能》,《开放时代》,2006年第2期。因此,施特劳斯的政治哲人既无法言说真理,又具有犬儒的性质,其真理与意见、哲人与俗众的二元论都是虚假的。吴冠军对施特劳斯的批评包含误解的成分。施特劳斯本人并未主张哲人掌握着真理的权杖,而是将哲学界定为对真理的探寻。相反地,施特劳斯的“否定哲学”恰与他所谓的“否定性政治哲学”②吴冠军认为,古典政治哲学包括两种路向:一是以苏格拉底为原型的否定性政治哲学,主张哲学追求真理而不占有真理;二是以柏拉图为原型的肯定性政治哲学,主张哲人能够获得关于整全的知识。在他看来,施特劳斯选择的正是柏拉图式的肯定性政治哲学。相吻合。然而,笔者指出施特劳斯与吴冠军在否定和批判现实方面的相似性并不代表将他们等而视之,他们的批判立场和智识背景仍是对立的,这正是吴冠军批判施特劳斯的基点。施特劳斯的古典政治哲学预设了自然的存在,并以自然与习俗的对立作为哲学与政治冲突的根据;吴冠军的意识形态批判则是出于对同一性的拒斥,是从主张多元论或差异性的后现代立场出发的。

生活在麻栗坡县董干镇新寨村委会城寨村小组的彝族支系白倮人,他们平日的衣食住行方面和其他地区的彝族比起来存在很大的不同之处。他们的穿着显得十分古朴,文化习俗也非常奇异,他们的居所也是颇具特色的干栏式建筑。城寨倮族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以及神秘色彩,一直到现在,白倮人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当中,最富有特色的主要还是麻栗坡县董干镇新寨村委会城寨村小组的这一支系,他们现今还保持着族内通婚的习俗,这些年来还保持着相对封闭的生活状态,和外界的交流非常少,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是直接由原始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之一。

与弗雷泽相反,国内学者刘小枫教授认为,施特劳斯对以托兰德为代表的“现代启蒙式的隐微论”进行了批判。他指出,托兰德抛弃了古典隐微论的审慎原则,在他那里,隐微写作只是促进思想自由的手段,是为了应对官方审查,防止迫害。他揣测,施特劳斯的《迫害与写作艺术》“很有可能恰恰针对的是托兰德的现代启蒙式隐微论”,而且现代隐微主义受到了自由主义学者如德鲁里、帕特逊等人的追捧,他们将这种隐微方式看作“一种反抗思想压迫、推进思想自由的工具”①刘小枫:《双重写作与启蒙—施特劳斯与托兰德问题》,中国比较古典学学会编:《施特劳斯与古典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14年,第223页。,这正与施特劳斯所主张的古典隐微论形成对垒之势,后者预设了精英主义的不平等主义观念。关于隐微主义的历史争论的背后隐藏着思想的交锋。

二、基于政治-哲学视角的争论

德鲁里是列奥·施特劳斯的批评者中最为著名的一位。她的论断广泛地影响了北美学界、政界和媒体对施特劳斯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的看法。她站在现代自由主义的立场上,指控施特劳斯的隐微哲学是操控政治、愚弄民众的极端精英主义的统治纲领,并断言“隐微的哲学关乎哲学家的秘密王权”②莎迪亚·德鲁里:《列奥·施特劳斯的政治观念》,张新刚、张源译,新星出版社,2010年,第103页。。在她看来,施特劳斯笔下的哲学与政治的自然冲突意味着哲学对政治的直接否定和间接操控。哲人对宗教、道德和法律的僭越意味着承认哲人统治的正当性,宗教与道德因之丧失了在人类社会中的本原性根基而沦为“骗局”。这种“政治性的指控”③李世祥:《施特劳斯与新保守主义—论德鲁里对施特劳斯的批评》,《甘肃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是对施特劳斯的误解。哲学与政治之间的张力,从原则上说,只有在承认二者各自的合理性的前提下才是可能的。政治生活所依托的共同意见与哲学对真理的探索都无法被对方所取代,站在真理的立场上将宗教或道德污蔑为“骗局”并非施特劳斯的本意。德鲁里对施特劳斯政治意图的判定也表现在对隐微主义的看法上—原本用于调和哲学与政治的写作技艺被当成说谎和政治欺骗的把戏。正是这一点激起了德鲁里的怒火,她批判施特劳斯的精英政治是傲慢、虚伪、奸诈甚至寡廉鲜耻的,他们鄙薄、欺骗、愚弄和操纵大众,与纳粹分子相差无几。

德鲁里对施特劳斯的思想的“政治化”解读遭到了施氏弟子的集体抵制。曼斯菲尔德在一场美国国家公共电台组织的广播讨论中指责她对施特劳斯的肤浅解读和严重曲解,维护和申明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本位,否认施特劳斯对现实政治怀有不轨之心或有意操弄美国政局。更为系统地对施特劳斯思想的澄清与辩护是2006年芝加哥大学出版的两本著作:凯瑟琳·扎科特和迈克尔·扎科特夫妇的《施特劳斯的真相—政治哲学与美国民主》(The Truth about Leo Strauss: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American Democracy)和斯蒂文·斯密什的《阅读施特劳斯—政治学、哲学、犹太教》(Reading Leo Strauss: Politics, Philosophy, Judaism)。它们都致力于为施特劳斯进行辩解。作为施特劳斯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之一,隐微主义也成为这些辩词的核心内容。斯密什斩钉截铁地否认施特劳斯宣扬哲人必须撒谎。他重申从事隐微写作的理由,并声称哲人以隐语或哑谜的方式引而不发或含糊其辞,都不能算是谎言,只是“有保留的表达”①斯密什:《阅读施特劳斯》,高艳芳、高翔译,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254页,第285页。。尽管斯密什承认施特劳斯运用隐微手法暗示了对美国自由政体的隐忧和批判,但他强调,施特劳斯的目的并非颠覆民主,而是“防止立宪民主退化成大众民主”②斯密什:《阅读施特劳斯》,高艳芳、高翔译,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254页,第285页。。这一点与扎科特的观点相契合。扎科特夫妇指出,古代哲人的隐微写作不是为了塑造公共舆论或取得政治权力,而是因为真理不能被直接表述。隐微论被视为一种解释方法,用于理解过去的不自由写作,不是为作家开出的药方,更不是教导政治欺诈。为避免迫害的隐微写作从根本上与政治相冲突,而不是相勾结。扎科特坚持施特劳斯主张隐微主义的正当理由,即真理对大多数人、对政治共同体有害,隐微写作“顾念社会责任”③凯瑟琳·扎科特、迈克尔·扎科特:《施特劳斯的真相》,宋菲菲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157页。。针对德鲁里的指责,国内学者陈建洪教授也作了针对性的辩驳,他将施特劳斯的哲学思想概括为“否定哲学”④陈建洪:《论施特劳斯》,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90页。,即施特劳斯秉持苏格拉底式的求知精神,以对真理的探寻不断否定习俗的意见,而政治哲学则要求以对关于政治的真理取代政治意见,因而,政治哲学从根本上是对政治秩序的不断质询。这种质询倘若被公开,则必然造成严重的社会灾难,故而以隐微写作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稳固。

施特劳斯本人对这两种隐微主义持什么样的看法呢?有别于通常且显而易见的答案,米歇尔·弗雷泽给出了让人大跌眼镜的回答。受到保罗·巴格利的影响,在《古今隐微主义》(Esotericism Ancient and Modern)一文中,他以古典隐微主义和现代隐微主义的二分为前提,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即施特劳斯关于隐微主义的写作本身就可能是隐微的,“施特劳斯也许从未真正相信西方传统中的任何一位伟大思想家曾经隐微地写作,对他来说,隐微写作完全是一个显白的神话”②Michael Frazer: Esotericism Ancient and Modern, Political Theory, Vol.34, No.1, p.2.。在他看来,因迫害造成的隐微写作才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而且并未止于莱辛,即便是在20世纪、在自由主义的美国也仍然存在。古典隐微主义只是施特劳斯为引导学生进入哲学园地所虚构的一副藏宝图,使枯燥而困难重重的古典哲学研究犹如一场大型游戏;而且,古典隐微论的智者与庸众的预设能够调动青年人的虚荣心,从而引起他们对哲学的爱慕③Michael Frazer: Esotericism Ancient and Modern, Political Theory, Vol.34, No.1, p.29.。弗雷泽的解释严重背离了施特劳斯隐微论的初衷。他实际上否定了古典隐微主义的历史事实,也就枉顾了施特劳斯对大量古典文本加以隐微解释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倘若弗雷泽的判断属实—施特劳斯的古典隐微论仅仅是显白的诱饵,那么被诱导的青年将以何种方式进入哲学?或者说,倘若施特劳斯并非真的相信古典哲学著作如柏拉图对话的隐微性质,那么他数十年努力造就的古典政治哲学大厦将会一簇而倾。除此之外,弗雷泽还信誓旦旦地说,他对施特劳斯隐微论的解释能够轻松化解德鲁里等自由主义学者的批判—由于施氏的古典隐微主义的显白性质,那么施特劳斯的精英主义立场也就不存在了。他引述斯坦利·罗森的观点,将施特劳斯定性为一个启蒙哲人,拥护历史意识和思想自由的现代价值观。而他创造隐微主义的显白学说的目的在于诱使学生远离大众文化,并引导他们走向哲学之路。弗雷泽的解释与施特劳斯的自白相冲突,未能在神学与政治问题的背景中来思考,因而显得荒唐。

刘小枫在施特劳斯学说的引进和研究方面用力尤著,成果丰硕。关于隐微主义,刘小枫在长文《学人的德性—施特劳斯与莱辛》中作了详细地阐述。他指出,隐微写作对两类教诲的区分根植于人的资质的天生差异,是对多数平常人和少数心性特异者的因材施教。显白和隐微的区分首先是在表达形式上,前者避免使用学理术语,语言浅俗易晓,故而适合多数人;后者的言说对象是心性特异者,他们爱好思辨,懂得学理,故多学理术语,难免晦涩难懂。这种区分似乎与隐微写作的实际状况有所暌违。显白教诲和隐微教诲同时出现在同一文本之中,向所有读者开放,因而即便是平常人也会面对专为心性特异者设计的晦涩难懂之语。隐微写作似乎在文本的表达形式上并没有对内和对外的分别,施特劳斯所强调的是哲人或潜在哲人对文本细节的体察。刘小枫提出,人的天性差异更主要地体现为知性与道德的区分,“哲人是意愿认真改善自身的人”⑤刘小枫:《施特劳斯的路标》,华夏出版社,2013年,第277页,第291页,第300页。,而常人作为“道德存在者”,总是处于道德及其惩罚的约束之下。因此,常人要过一种政治生活,哲人则过着沉思生活。正是对这两类人或两种生活的差异意识导致古典哲人审慎地采用隐微写作。刘小枫先生说:“是否认为人在道德层次上有高低之分,是区分古代哲人与现代启蒙哲人的标志,或者说是古典哲学与现代启蒙哲学分歧的焦点。”⑥刘小枫:《施特劳斯的路标》,华夏出版社,2013年,第277页,第291页,第300页。由于现代启蒙哲人取消了人之天性的差异性,同时也取消了隐微写作的必要性,那么,现代哲人也就失去了“哲人”的德性,刘小枫教授以“学人(甚至都不够格)”相称,并要求学人有自知之明地承认“在自己的道德层次之上还有高人(圣人、至人、神人)”⑦刘小枫:《施特劳斯的路标》,华夏出版社,2013年,第277页,第291页,第300页。。

巴格利的上述观点似乎得到了施特劳斯文本的支持。在《迫害与写作艺术》第二章中,施特劳斯指出,迫害现象包含多种类型,从古希腊到18世纪的欧洲一直存在,而17世纪中期以后怀有异端思想的哲人面对迫害的时代环境,以隐微的写作方式来保护自己,同时寄望于时代的进步能够取代黑暗王国,消除迫害现象。施特劳斯表明,这与前现代的隐微写作存在根本不同—前现代的隐微作家坚持哲人与非哲人、真理与意见的自然隔阂。基于此,隐微主义的古今之别似乎是无可争议的事实。然而,这个问题需要更加细致地辨识。出于审慎和出于迫害的隐微写作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联?这就涉及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的差异问题。古典政治哲学主张哲学与政治的根本冲突,哲学对真理的探寻将使城邦赖以生存的社会习俗或共同意见受到质疑甚至否定,这也会反过来导致城邦或政治共同体对哲人的迫害。因此,古典哲人出于审慎态度的隐微实践包含了避免迫害的考虑。苏格拉底被城邦法庭判处死刑是柏拉图发明隐微写作方式的直接原因。现代政治哲学则追求哲学与社会的一致性,企图以现代理性主义改变宗教或黑暗政治对人的宰制,实现自由平等的启蒙愿景。这就意味着,现代政治哲学或启蒙哲学不再顾忌哲学对社会的可能颠覆,反而将其作为自身使命。于是,现代哲人与宗教和政治的矛盾变得尖锐,迫害随之加剧并成为隐微实践的主要原因。从现代人从事隐微写作的意图来看,古典政治哲学的双重教诲失去合理性,因为志在启蒙的现代哲人不会再以表面上合乎政治社会规范的显白教诲引导大众。隐微主义与启蒙理想在本质上存在矛盾,现代哲人在写作中隐藏自己的真实观点仅仅是出于时代状况的权宜之计,“只要能尽量保护自己免遭迫害就足够了。他们如果做得比这更微妙的话,就达不到启迪越来越多不具哲人潜质的人的目的了。”①施特劳斯:《迫害与写作艺术》,刘锋译,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27页。这种隐微主义被认为将在自由社会中消失。

从实验组和对照组中分别随机选取10株幼苗,用自来水冲洗幼苗,擦干表面水分,测量每株幼苗的根长、苗长,并称取根和苗的鲜重。

亚瑟·梅尔泽(Arthur M.Melzer)《隐微主义与历史主义批判》(Esotericism and the Critique of Historicism)将隐微主义的重新发现视为对整个历史主义范式的重要挑战。他指出,隐微主义与历史主义的核心分歧在于对理论与实践关系的不同理解。“隐微理论通过强调理性与社会之间内在的和不可避免的紧张关系颠覆了历史主义对二者一致性的假设,从而在最核心的层面上挑战了历史主义。”③Melzer: Esotericism and the Critique of Historicism, America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100, No.2, p.279, p.286.梅尔泽阐述了历史主义的三种论据以及隐微主义的相应对策。首先,对于人类思想和信仰具有多元性的观念,隐微主义的反驳是,一方面古典世界并未因这种多元性而导致历史主义,另一方面,隐微写作在显白层面上承认这种多样性,但在隐微层面仍坚持真理的一元性。其次,对于思想的时代性和历史性主张,他认为,过去的伟大思想家虽然表面上看似受到时代的限制,但在习俗性的面纱之下隐藏了他们的真实想法。第三,历史主义者从理论上将现代理性主义的根源追溯至古希腊时期,认为正是始于苏格拉底的理性主义逐步地走向了自我毁灭,并导致虚无主义的结果。对此,施特劳斯一方面探察理性主义的古今断裂及其智识基础;另一方面通过重新发现隐微主义为断裂说提供“关键性的前提条件”④Melzer: Esotericism and the Critique of Historicism, America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100, No.2, p.279, p.286.。梅尔泽的论述表明,施特劳斯的隐微主义在对抗历史主义方面取得了胜利。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现代历史意识的兴起与隐微教诲传统的中断正好同时发生”⑤施特劳斯:《迫害与写作艺术》,刘锋译,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52页。,隐微传统因何让位于历史主义?是出于个人的选择,还是历史的必然,又或是逻辑的合理推进?这一关键问题并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和解答。梅尔泽的分析仍以认同隐微主义以及整个施特劳斯式的古典政治哲学为前提。只有在认可了这一整套的范式结构的前提下,历史主义才被驳倒了。这就好比现代理性主义对宗教启示的否定,如施特劳斯所言,理性主义的胜利只属于选择相信理性刚正的人,对于信认上帝存在的人而言,来自理性的否定根本无效。理性与启示的二重性在隐微主义和历史主义之间同样存在。施特劳斯正是基于对现代学术的深彻洞察,才走向了回归古典的道路,来自现代立场的批判很难击中他的要害。只有从内部结构中从理论逻辑自洽性角度着眼,才能有效地评判施特劳斯的学术成就与价值。

海因里希·迈尔(Heinrich Meier)同样将隐微主义视为超越历史主义的方法,是从现代哲学返回古典政治哲学的枢纽。现代哲学的历史化是将哲学从中世纪基督教的挟制中解放出来并重建和巩固哲学之自由的必要选择。为了将哲学从人为的“第二洞穴”中解救出来,施特劳斯开启了两项核心的智识工程:一是对哲学史的解构,从中发现历史意识对哲学本身的束缚;二是重建古典政治哲学或复原哲人意图。迈尔认为,隐微主义主要通过如其所是地理解作者的本意、区分两类不同的教诲和坚持政治哲学的优先性来实现“对激进历史主义挑战的最深刻回应”,并完成“从哲学之历史到哲人之意图的运动”①迈尔:《隐匿的对话—施密特与施特劳斯》,朱雁冰等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182页。。通过重新发现隐微写作,施特劳斯将对哲人意图的追问推到了解释学的中心,并以此达到从历史到自然或哲学的上升。然而,古内尔(John G.Gunnell)认为,施特劳斯为诊断和应对现代政治哲学的危机而精心制造了一个“传统的神话”(the myth of tradition),施特劳斯借助隐微主义将其整个学说构筑为一个有机统一的完整结构,使其对政治哲学史的解释置于否证和论辩之外。在他看来,施特劳斯解释学所强调的作者意图乃是出自施氏本人强加,以在重建传统中充当某种角色,并不是从文本中明确引出的②John G.Gunnell: The Myth of the Tradition,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72, No.1, p.132.。

参照上述的干法工艺流程图,按照正常处理1 t废旧电池干法处理模式,三元材料动力电池以传统的干法回收工艺计算成本和收益,LFP分别以传统的干法回收工艺(干法1)和改进的干法回收工艺(干法2)计算成本和收益,成本分别命名为CLFP干法1、CLFP干法2、C 三元干法,收益命名为 ELFP干法1、ELFP干法2、E 三元干法。处理成本价格根据实际调研及综合参考文献[6-7],具体如表3所示。

基于方法层面的质疑与否定构成了关于隐微主义研究乃至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另一重要论题。

三、基于方法视角的质疑

波考克承认历史上曾经存在隐微写作的事实,特别是在中世纪伊斯兰和犹太教那里。但是,问题在于,解释者在文本中所发现的暗示或反常现象就一定是作者有意为之的吗?应当在何种尺度上将这些修辞手段看作是作者意图的表达?施特劳斯将一切文本现象皆归于作者所依据的乃是一条前提假设—“完美的语言不能容忍任何轻率潦草”②施特劳斯:《关于马基雅维里的思考》,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第154页。。波考克从语言或修辞本性的角度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这种假设必然导致在无法批判的意义上的完美解释。波考克总结道:“隐微主义的方法使施特劳斯的学说无法被否证”③J.G.A.Pocock: Prophet and Inquisitor, Political Theory, Vol.3, No.4, p.393.。

我告诉李小树,我离开柳江古镇的时候,许春花已经在那棵黄葛树下消失了好些天。听镇上卖豆腐的女人说,那天赶集散场以后,她收摊正打算回家,远远地就看到有一个粗壮的男人在同许春花拉扯,后来许春花就不见了;又有人说,许春花看见自己的洋娃娃掉进刚开冰的河里,她便奋不顾身跳了下去,后来就再也没有上来。

波考克(John G.A.Pocock)从方法论角度批判施特劳斯的隐微主义学说,将其定性为“一种封闭的意识形态”。他认为,正是施特劳斯本人所独具的对隐微文本的解译能力使他能够免受正常的学术批评。对于马基雅维利等隐微作者的深层教义,除了施特劳斯及其门徒以外,没有人知道如何破解,人们被迫服从施特劳斯的权威,依赖他的密语解译能力去确证隐匿语言的存在。波考克认为这是非常危险的。由于除施特劳斯圈子内的人之外,没有人能够解释隐微文本,施特劳斯的解释就得不到检验,那么那些宣告发现了隐微语言的未经核验的解释本身就可能变成一种隐微语言,“阴谋的探测者自己就是一个阴谋家,发现女巫的人也许就统治了女巫的地盘”①J.G.A.Pocock: Prophet and Inquisitor, Political Theory, Vol.3, No.4, p.389.。他声称,隐微主义将我们带入了一个阴谋的世界。

隐微主义从本意上拒绝一套程式化的写作方法,倘若哲人遵从这类写法规则,那么隐秘的教义必定会外泄。隐微教诲的发现依靠的是哲人或潜在哲人的天性敏锐,对文本特征异于常人的捕捉。这样就使隐微主义在方法—写法和读法—上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和批判。早在《迫害与写作艺术》甫一出版之际,乔治·萨拜因(George H.Sabine)就撰文指责施特劳斯提供了一种不正当的机巧,认为“字里行间地阅读”阐明了一种人为欺骗的复杂系统③George H.Sabine: Review of Persecution and the Art of Writing by Leo Strauss, Ethics, Vol.63, No.3, p.220.。萨拜因的简短批评在波考克那里得到了伸展。

在学术沟通与论争中,当一位自称是“(施特劳斯主义)政治哲人”的作者发表了一篇批判性的文章时,被批判者实际上仍不知道文中所论属于真心“显白”,还是另有“隐微”;是真在“批判”,还是“明损实褒”。于是,他/她若正面回应“批判”之内容,可能会随即被讥没有读出真正“隐微”之论;然而,若他/她不去回应“批判”,则无疑使读者只闻批判之声,不见回应之语;而他/她若在回应中表明自己读出的是“明损实褒”的“微言大义”,则更有可能最后会落得个“一厢情愿”“自己抹金”“打肿脸充胖子”之尴尬境地。因此,面对“政治哲人”的“批评”,被批评者不管如何应之,都已然落入对方特殊的话语部署之中,纵有百口莫能辩之。④吴冠军:《“隐微写作”与“政治哲人”—兼答友人批评》,豆瓣网址: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 5902918/,访问日期:2017年4月21日。

吴冠军提出了与之类似的批判,认为隐微主义使施特劳斯掌握了“不倒翁式”的话语机关,以此置身于正常的学术论辩之外。他说:

六是走进网民宣传,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我点赞”、有奖答题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广泛推送,扩大活动覆盖面,很好地起到了惩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的积极作用。活动持续10天,共吸引42728人参与。举办线下发布会,来自各行业系统及街道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代表300余人参加,对组织活动有力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邀请获奖单位做经验交流,市民代表谈看法感受。

吴冠军指出,这种禅家转机锋式的隐微写作和解释使得这一述行实践的主体免除了伦理责任。

倘若施特劳斯看到波考克等人的指责和批评,他会作何反应?是觉得百口莫辩还是绝地反击?斯人已逝,我们无法得知他的态度,但其弟子的辩护值得我们留意。纳森·塔科夫(Nathan Tarcov)针对波考克和古内尔的批评,从三个方面说明隐微解释的合理性。其一,施特劳斯将苏格拉底式的无知运用到文本解释当中,要求清除对文本意义的传统假设,在他看来,从前人继承的对文本的理解有别于且有碍于真正的理解。施特劳斯的文本解释理论与现代解释学的一个重要差异就是,后者强调“前见”、“前理解”的基础性作用,而施特劳斯却反对带着前见进入文本。其二,解释者需要具备同情式研究的动机。读者要从作者的立场或意图来理解文本,要严肃对待过去作者对真理的断言,切不可以历史化的方式来处理。其三,施特劳斯注重哲学文本的文学特征,如文体、语境等,循着作者的写作思路来理解文本。相比于波考克等人的独断论指责,塔科夫强调施特劳斯隐微解释的优点在于,一方面承认并面对解释的复杂性,另一方面则对文本真实意义的理解持开放态度⑤Nathan Tarcov: Philosophy & History: Trad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in the Work of Leo Strauss, Polity, Vol.16, No.1.。

塔科夫的回护未必能够对隐微解释在方法上的悖谬提供充分的理据。与之相比,斯密什更表现出直面问题的勇气。他承认施特劳斯的“字里行间阅读法”存在着隐患—到底如何辨识哪些著作才是隐微的,以及如何辨识哪些是作者苦心经营的隐微笔法,而非单纯无意识的缺陷?但他同时重申施特劳斯在进行隐微解释时的谨慎态度:在用隐微方式阅读反而不比不用更准确理解文意时则禁止使用。然而,就连这一条必要的限制条件亦在后现代的语境下暴露出破绽,“准确理解文意”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原教旨主义气息。此外,斯密什发出了实践隐微解释的邀请,要想知道布丁好不好吃,只有亲自尝一下才行。①斯密什:《阅读施特劳斯》,高艳芳、高翔译,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17页。

阿德里安·布劳(Adrian Blau)一方面肯定了“字里行间地阅读”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指责施特劳斯对文本的解释出了大错。他认为施特劳斯对文本的隐微解释从两个方面触犯了解释学的非决定性原则。所谓“非决定性”,指的是一个文本至少存在两种可能的不同解释。这就意味着,即便我们掌握了证明一种解释合理的证据,我们也不应就断定这种解释是唯一正确的,要考虑到其他可能的情况。然而,施特劳斯的文本解释暴露出了单一化和片面性的倾向。他过于经常地(too often)提出一个片面假设,然后寻找和发现适合的证据,认为这就构成了合理证明;他陈述了太多貌似确定的结论而没有适当地考虑另一种解释。他断定施特劳斯的隐微解释在方法论上出现了两种错误:一是虚假的二元论;二是错误的逻辑推导。他认为,施特劳斯假定了一系列的虚假二元论作为其立论的基础,如细心作者与粗心作者的对立、有智慧者和无智慧者等。这些二元论并不是绝对的,存在一个“度”的问题(a matter of degree)。施特劳斯的隐微解释要求作者完全的细心,可细心与粗心的虚假对立表明,作者并不总是对他的所作所为完全清楚。“含糊的虚假二元论是施特劳斯的解释的根本支撑,而它们是站不住脚的。”②Adrian Blau: Anti- Strauss, The Journal of Politics, Vol.74, No.1, p.146.布劳由此提出,施特劳斯将文本中的一切特异之处都视为作者隐秘意图的表现是出于错误的逻辑推导。一方面,他并未充分考虑相反的情况,比如,施特劳斯注重文本的中间部分,认为作者经常在这里做手脚,暗藏玄机,但在他的具体解释中,文本的开头和结尾也都引起了注意;另一方面,施特劳斯由于将作者的智慧绝对化,把文本的偶然现象全都视为作者有意为之,如文本中的沉默、频率、数术问题等。布劳认为,若是考虑到作者可能只是相对智慧,那么这些现象都未必是有实际意图的,施特劳斯的解释学犯了认识论上的幼稚病。

可以知道,当回波数目逐渐增加的时候,该算法对于当前波数据的权重较大,对于较早之前的回波数据的权重越来越小。这使得其对于起伏背景情况下可以较快地更新背景信息。

阿德里安·布劳以实证主义的态度肯定解释的不确定性或非决定性,主张存在多种解释的可能性。他虽然就施特劳斯的具体文本解释对其解释学方法及其实践进行了较为有力的反驳,但并未从学理上驳倒施特劳斯。他未能就隐微理论在施特劳斯的整体哲学思想中的意义加以批判,特别是承认他对施氏的历史主义批判无暇顾及, 这难免使他的批评打上历史主义的烙印。

[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575(2019)04-0125-09

*本文系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施特劳斯与伽达默尔之争的学理研究”(项目号2018WQNCX15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朱海坤,文学博士,深圳大学美学与文艺批评研究院助理教授。广东深圳 51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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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坤:论辩中的隐微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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