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生成与治理——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的省思论文

李靖: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生成与治理——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的省思论文

[摘要]对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有效治理,已成为当前提升政务舆情回应水平的关键所在。借助信息不对称视角的探析,可以较为系统地发现政府、网络媒体以及公众对舆情信息的掌控能力缺陷与选择性干扰,构成了政务舆情信息的内生性、外生性与主观性不对称,并成为在学理上解释消极社会情绪生成机理的重要维度。借此反观当前政府相关治理路径的有效性,可以发现其技术手段面临“传而不播”的政府回应瓶颈、“魔道斗法”的媒体监管难题以及“火上浇油”的社会伦理困境,法治手段面临滞后性、模糊性、间接性以及有限性阻碍;其治理路径的完善亟须走出政民关系对立化的问题定性定论误区、治理目标理想化的思维误区以及治理手段内卷化的策略误区。

[关键词]政务舆情;社会情绪;信息不对称;技术;法治

一、社会情绪:政务舆情回应的新面向

近年来,相较于我国网络社会发展的狂飙猛进,政府相应治理实践的适应性变革却始终显得滞后。在政务舆情方面,这种滞后性起初表现为政府回应网络社会需求的意识缺乏、动力不足,在今天则突出表现为政府有效回应的“力不从心”。已有文献指出,自下而上的民间舆论倒逼与自上而下的政治问责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我国政府积极回应网络社会需求的动机,但不意味着能一并赋予其有效回应的能力[1]383-400[2]1-8;而以电子政府和电子政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政府治理改革,虽然被寄予着提高政府回应效力、改善官民互动水平并最终提升公众对于政府的信任与信心的厚望[3]354-369,但过去十年间的实际状况亦未兑现学界和业界的乐观预期[4]90-96。相反,现实发生的是政府在网络话语权的失落中不断招致公众更多的不满与诟病,在后真相时代(the Post-truth Era)的权威竞争中处于下风,以及在公众不分青红皂白的口诛笔伐中反复落入政务舆情回应的“塔西陀陷阱”[5]216。在新媒体时代的政务舆情生态中,传统政府回应模式已难以为继,而能有效应对上述情形的新型回应模式尚未形成,政府渴望的互联网治理秩序似乎依旧遥不可及。

实际上,上述政务舆情回应的窘境刻画出了一幅相似的图景,即社会情绪,尤其是消极社会情绪在政务舆情中的存在、发生作用以及政府对其回应的乏力。正如2016年牛津词典对于年度词汇“后真相”的概念定义所揭示的——在这个激情盖过理性、立场重于事实的公共舆论氛围中,“诉诸情感与个人信念比陈述客观事实更能影响民意”[6]。在对客观事实信息的回应之外,对主观社会情绪的兼顾构成了政务舆情回应的另一个现实面向。对此,有学者更早便敏锐地指出:焦虑、怨恨等社会情绪某种程度的泛滥使今天的社会不可避免地处于一个“情绪时代”“对集体层面的社会情绪的关注和有效管理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一个崭新维度和重要内容”[7]124-133。党在十九大报告和国家政策层面亦先后明确提出要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8],要求在对热点舆情的回应中“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9]。概言之,能否有效治理网络社会情绪,成为破题政务舆情回应效力之殇的关键所在。

那么,应当如何解释社会情绪在当前政务舆情中的泛滥?又该如何看待政府对其应对的乏力,以及如何实现有效的应对呢?本文从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角度,为把握政务舆情中消极社会情绪的诱发因素提供了一个较为系统的“信息不对称—情绪消极化”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对政府的相关治理路径进行了反思,得出了对上述问题的初步解答。

二、生成机理:“情绪”与“信息”的链接

当前,有关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分析散见于对宽泛意义上网络舆情或网络公共事件的研究中,其研究路径主要是通过个案或多案例分析,对诸如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泸县事件、山东“问题疫苗”等焦点政务舆情事件中的社会情绪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考察。在内容上,这些研究细致挖掘和呈现了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静态层面的主要类型、维度与结构[10]144-150,动态层面的阶段性演化与社会网络扩散规律[11]80-84,以及文化层面的社会意义建构与情感动员策略等[12]52-58。大量的经验证据表明,政务舆情事件中普遍充斥着广泛而强烈的社会情绪;这些社会情绪在整体上以焦虑、怨恨、愤怒、质疑、厌恶等消极类型为主;消极的网络社会情绪越发呈现出“水波爆炸”效应,具有很强的内在聚变性、外在扩散性以及表面平复性等特征[13]96-104。对此,有必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导致这些消极社会情绪产生与弥漫的内在机理是什么?

(一)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释因的碎片化问题

相比于上述对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分布与演化特征的细致描述,现有研究进一步对其背后生成机理的相关剖析显得粗略很多,且不成系统。不仅专门进行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成因的研究匮乏,少数有所涉及的研究亦尚未搭建起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从政府治理角度展开论述的则更为稀缺。

从互联网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媒介的本质属性出发,政务舆情的演化过程亦是舆情信息的传递过程。政府、网络媒体、社会之间的基本关系是信息的传递关系,三者分别对应于政务舆情信息传递的供给端、传输端与接收端。而在三个环节中,政务舆情信息皆受到来自相应主体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在结果上使政务舆情生态成为一个众声喧哗的“信息不对称市场”。

政务舆情回应的法治路线主要是通过相关立法和加强执法,规范互联网媒体与用户的内容生产与传播,减少政务舆情信息传递中的失范问题。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和网络内容建设,坚决管控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以及违法犯罪言行。随后我国互联网内容生产与传播领域的立法进入高峰发展期,紧锣密鼓地发布了我国首部网络安全法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相应地,执法层面对政务舆情中违法信息的整治力度也得以加强,如国家网信办牵头开展的多项“净网行动”,在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查办编发谣言和传播违法信息的50家网站、360多个微博和微信账号等。总体上,立法和执法密度的强化使政务舆情信息的监管政策日趋完善、行政执法能力亦不断提升,但在凭之治理消极社会情绪方面同样面临操作性与有效性难题。

(4) 质谱条件。离子源:电喷雾离子源(ESI);扫描方式:负离子监测模式和正离子监测模式;检测方式:多反应监测(MRM);毛细管电压4.0 kV;雾化器(N2)压力35 psi;干燥气(N2)温度350℃;干燥气(N2)流速10 L/min。

(二)信息不对称视野下的系统性重思

3.“火上浇油”的社会伦理困境

(5)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将国家帮扶项目、上级帮扶资金等事宜的办理由村干部出面办理,坚持好事让村党总支做,好人让村干部当;积极引导村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学习、提高本领,鼓励村干部带头发展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做出榜样。县里可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优惠政策,鼓励村干部和优秀农村青年创办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专业协会、地毯加工、手工刺绣工厂等,利用住村工作组的帮扶优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解决村级集体收入渠道匮乏,村干部服务手段弱化,无钱办事的问题,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吸引力、号召力,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

1.政务舆情信息的不对称及其“三元二维”架构

归纳起来,已有文献所论及的政务舆情中消极社会情绪成因,从主体角度可分为三个主要的分析脉络:一是在政府自身层面,将社会消极情绪归结为政府积极性不高、科层制组织结构缺陷或政府自利性因素导致的政务信息公开与回应不足[14]48-51,有限的政府回应与政府公信力共同导致网民的普遍不满与质疑[15]21-24;二是在网络媒介层面,将原因归结为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去中心化”,即:负面政务舆情信息的辐射性扩散防不胜防,在互联网“流量经济”的市场引力下,虚假新闻(fake news)、谣言泛滥对社会消极情绪起到了煽动与放大作用[16]211-236;三是在社会层面,将原因归结为现实社会矛盾在网络空间中的情绪化表达[13]96-104,或人类本能的“坏消息综合症”的结果[17]33-35[18]52-56,再或网民群体固有的冲动、轻信、易受暗示,以及主张偏执而绝对的勒庞所述的非理性心理体现[5]191[19]16-38。总体而观,这些主体性因素都鲜活地作用于当前的政务舆情场域中,为进行政务舆情中消极社会情绪成因的多元解读提供了启发。

其实,在政务舆情中,政府与公众间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与发生作用已是学界共识。但是,熟知非真知。现有研究的相关分析往往止步于“传者本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不足,在“委托—代理”关系框架下分析政务舆情中政府自利性带来的“道德风险”及其导致的政府信息壁垒中有所提及[14]48-51[15]21-24,对政务舆情中信息不对称来源的多样性及其作用的复杂性关照不足。而回归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基本思想,可以发现其所强调的核心要点:一是交易双方对交易信息的初始占有、获取能力与成本是不对称的;二是受主体利益与信任水平影响,交易中的信息优势方与劣势方分别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20]488-500[21]355-374[22]629-649。应用于公共管理事务的分析,其重要价值在于从一般意义的信息掌控角度,为揭示不确定(uncertainty)情境中的主体间互动逻辑与结果提供了两个基本的分析维度,即不同主体基于客观地位的信息掌控能力差异(初始占有数量、潜在获取成本亦可归结在内),以及基于主观动机的信息选择性问题(与利益、信任因素有关)。

基于这一“能力—选择性”二维分析维度,结合政务舆情信息传递的三个基本环节与主体,不难得出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来源的“三元二维”架构:即其不仅源自基于政府选择的道德风险问题,还关乎政府对舆情信息的供给能力、网络媒体对舆情信息的传输能力与基于选择的道德风险、社会公众自身对舆情信息的接收能力与逆向选择。依据信息论的基本观点,这些主体性作用形成的是一条影响政务舆情信息传递的“干扰链”,分别构成了政府自身提供信息时的“控制干扰”、信息在外部网络媒体传输中的“噪音干扰”以及网络公众接收信息时的“主观干扰”,三者共同导致政务舆情信息的畸变与失真[23]50-51。简言之,政务舆情中同时存在政府自身层面的“内生性”信息不对称,政府信息传出之后媒体层面的“外生性”信息不对称以及社会层面的“主观性”信息不对称(见图1)。三者既前后相继,又逐节叠加;既关乎客观“能力”,又源自主观“选择”,构成了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的多重性与必然性。

高等教育大众化扩大了大学生受教育的机会,呈现出繁荣、热闹的教育景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大学生在大学里通过各种考试为自己的竞争能力增加砝码,以及扩大自己在多个领域内的竞争能力。然而,他们通过机械性的记忆和复制知识在短时间内提高学习效率,从效果来看确实有助于他们达成预期目标,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学习方式导致他们在思考和批判能力方面产生一种思维惰性,不利于大学知识理性的长远发展,从而导致大学的创新动力不足。“理性大学遵循教育的逻辑运行,以具有教育价值的普遍知识或自由知识为基础,以理智的发展和人性的完善为使命。[8]

图1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的“三元二维”架构

为满足可视化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需要,各联运节点应积极探索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新一代技术在各联运节点的应用。可以考虑从更新现有节点设施提高自动化程度,搭建综合联运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化程度,建设联运节点内信息化安全监控系统和智能调度系统,促进联运节点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节点专业化水平。同时,抓大放小,建设区域性中转站,形成“一张网”,优化空间布局,提高集装箱运输运送规模,降低物流成本。

情绪与信息的关联是心理学中情绪认知理论(Cognitive Theory of Emotion)的经典议题,但在公共管理领域尤其是新兴的政务舆情研究中仍少有论及。情绪认知理论的一个核心主张是从信息加工的观点出发,认为情绪产生于有机体对环境信息的评价。譬如林赛(P.H.Lindsay)和诺曼(D.A.Norman)提出对环境输入的事件信息与基于过去经验的记忆信息之间的比较(“认知比较”)会产生人的预期或判断,当该预期或判断与现实事件有足够的不一致时,一系列神经过程便会被激活并进而唤醒情绪[24]421-422;西米诺夫(P.V.Siminov)则进一步对具体的情绪倾向指出,“情绪(E)等于需要(N)与必要信息(In)减去可得信息(Ia)的乘积,即:E=-N(In-Ia)”[25]51。其中,需要(N)影响有机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当必要(期望)信息等于可得(后验)信息时,有机体的需要得到满足,情绪便是沉寂的;如果信息过剩,可得信息超出了个体预期,便会产生积极的情绪;反之,则会产生消极情绪[26]126-131。概言之,情绪认知理论所揭示的一条基本逻辑是——信息作为情绪生成的诱因,其客观性内容经由有机体认知的“编码”而转化为信息适宜或充分与否的主观性体验,并进而引发特定的情绪类型与倾向。当事件信息不能满足有机体基于过去记忆与未来预期而抱持的必要信息需要时,便会产生消极情绪。

2.作为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结果的消极社会情绪

从上述情绪生成与倾向的“必要信息”逻辑检视我国当下的政务舆情,可以发现,消极社会情绪的宣泄表现出明显的信息抗议特征,而政府与公众间的信息不对称既是其发酵的诱因,又是其演化的现实情境。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及发生作用,从根本上限定的是政府将信息充分传递给网络公众并使其相信的能力,使政府既不能满足公众对必要信息的需要(Ia<In)而引发消极情绪,又不能针对已经产生的消极社会情绪进行有效干预。由此,可以在学理上得出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与消极社会情绪之间存在因果关联;相应地,导致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的因素也构成了消极社会情绪的影响因素。而从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来源的“三元二维”架构出发,检视现有研究对政务舆情中消极社会情绪的释因,可以发现其碎片化问题背后不同程度存在的具体疏漏,主要表现为:

中国剖宫产率居全球第一,当前国内大部分城市医院剖宫产率达40%以上[1]。行剖宫产手术后的产妇身体及心理状态极为特殊,兴奋、幸福、紧张、焦虑混杂在一起,且由于体内激素水平巨变等原因很多产妇甚至会出现产后抑郁。而此时,如果术后疼痛再折磨产妇,会使产妇的状态雪上加霜,对产妇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

首先,在论及政府动力、宏观体制性成因以及道德风险问题之外,从客观与微观层次,对制约政府有效回应社会情绪所需的信息供给能力因素,如有限的资源、技术、权威、沟通技巧等[27]40-43关照不足;其次,在商业利益诱导下新媒体选择性报道对消极社会情绪的有意煽动问题外,对新媒体平台作为政务舆情信息传输通道而客观存在的固有缺陷,如信息的碎片化格式、海量性涌现以及“用户创造内容”(UGC)的质量不足等[28]59-68,对消极社会情绪的刺激和放大作用探讨不够;最后,在现实社会矛盾与本能影响下的公众心理惯性问题之外,对公众认知能力层面受公共知识水平制约的信息解读偏差,如对复杂公共事务问题的简单化认知[29]23-36,对政务舆情信息带“有色眼镜”的选择性注意方式及其造成的理解偏差、误解多发、信任不足、阴谋论思维等[5]157[30]57-69,对其消极情绪的影响缺乏考量。对此,如果从更为周延的角度出发,将上述有所忽视的因素纳入研究视野,可以得到政务舆情中消极社会情绪生成机理的“信息不对称—情绪消极化”分析框架(见图2)。

图2政务舆情中的“信息不对称——情绪消极化”分析框架

相比于政务舆情演化新问题、新形式与新场地的迅速迭代,相应法律规范的制定存在较大滞后性。当前,政府对作为政务舆情事件主要源头的“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新闻客户端)的依法监管已经常态化,但对其他一些正在迅猛崛起的政务舆情发酵的新场地,如知识分享类网站(知乎、分答等)、网络直播平台(斗鱼TV、全民TV等)以及弹幕网站(AcFun、BiliBili等)的法规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对于也具有了可观的用户群且舆论影响力不可低估的网络电台(喜马拉雅、蜻蜓等)、笔记类分享应用(印象笔记、有道笔记等)等,由于其播放形式和私密性问题,常规的信息监管渠道尚难顾及,相应立法亦最为滞后[34]3-6。此外,在作用时空上,对网络新媒体的依法规制更多的是一种“事后”调节而非预防性的“事前”。而不良政务舆情信息一经传播,对公众情绪的负面干扰便已存在,形成的负面集体记忆也难以随着违法信息源的惩治而消散,而是作为消极社会情绪的认知基础在新的政务舆情事件中发挥作用。

三、治理困境:技术与法治手段的失效

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生成涉及政府与公众互动中不确定性关系的多个面向,而信息不对称视角下的观察为我们提供了较为系统的分析框架,也为我们检视政府治理措施的合理性提供了逻辑起点。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治理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探讨如何通过科学的回应,最大化地消解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中诱发消极社会情绪的相关因素。那么,当前我国政府的相关治理措施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呢?整体来看,当前主导我国政务舆情回应实践的主要是以技术与法治为中心的“双管齐下”路径,同样的回应逻辑也体现于政府对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治理,而技术与法治手段在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市场”中的失准,则使相关治理实践面临重重困境。

(一)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情境中社会情绪治理的技术失灵

我国政务舆情回应的技术路线主要是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对政务舆情信息的传播、管控与引导。主要措施包括:一方面,升级官方舆情交互手段,如从早期的专题型、留言板型政务网站,到以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为代表的“两微一端”,再到大数据舆情管理系统的运用[31]28-29,其主旨在于增加政务舆情信息的官方供给通道与到达率,并通过将部分社会需求的表达“分流”到官方舆情交互平台或新媒体平台中的官方账号,以制度化方式吸纳和引领社情民意。另一方面,使用信息管控技术,如网络内容评级与过滤、监测与追踪系统,遏制有害、违法、虚假等不良政务舆情信息的传播。就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治理而言,两方面技术手段分别面向增强政府信息对社会情绪的正面影响力、消减不良信息对社会情绪的负面影响力,在理想层面无疑都有助于消减有限政府回应、媒体传输以及公众认知对社会情绪的消极作用,但在实践操作中面临下述障碍。

[例7]It symbolizes,as Harry says,the superior spiritual status of the white man trapped by history,dragged down into the animal mud of Africa.(1972:265)

1.“传而不播”的政府回应瓶颈

官方舆情交互手段的升级实质上是为政府向公众供给信息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至于政府能否凭之有效影响公众情绪,则还受制于政府所供给的信息能否为公众接收、理解并信任,实现由“数据传输”向“信息传播”的转化[4]90-96。而对政府回应性瓶颈的难以突破,则使其面临有数据传输而少信息传播的“传而不播”困境。

2.2 单因素分析结果 nSLN转移与阳性SLN数目(Z=-1.991,P=0.047)、原发肿瘤直径(Z=-1.991,P=0.047)以及神经/脉管等淋巴结外浸润(χ2=5.630,P=0.018)情况有关;与病理类型、组织学分级、激素受体状态、是否多个病灶、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以及Ki67表达状况无关。见表1。

首先,在新媒体平台的竞争性舆情信息市场中,政府借由官方“两微一端”进行的信息供给处于劣势。相比新媒体高效、简洁、易懂的信息风格,甚至“雇佣网络推手密集地点击、置顶,使之充斥整个网络空间”,政府信息在供给方式与速度上“受其地位、规范、程序的诸多限制”,在内容修辞上所用“标题和风格比较中性平实规范,很难吸引网民的注意力”,在发布强度上亦“很少将相同的信息持续而重复发布”[32]74-86,由此导致的政府回应的相对不足常常遭受“不作为”“慢作为”以及“阴谋论”等社会误解与猜疑。其次,官方舆情交互平台因存在新技术时代下的传统“官僚病”,而未能有效发挥对社会情绪表达的分流与引导功能。尽管政府能够在“主场”进行充分、垄断的信息供给,但受制于科层制下支配政府治理的精英价值观,其信息多是进行事实层面的理性描述与说教,较少顾及价值层面的公众认知与心理;多是进行模板化的“一对多”回复,而缺乏动力去琢磨如何人性化地安抚社会情绪。对公众情绪的不重视、不懂得以及干预技能的依旧缺位,使之不仅缺乏吸引力与引导力,还常常误入激化社会情绪的雷区[33]1-8。

2.“魔道斗法”的媒体监管难题

富氧侧吹煤粉熔融还原炉墙为二层结构形式,从内到外为耐火砖、铜水套。耐火材料起隔热作用,减少炉子的热损失;铜水套和内衬砖的结构有利于冷却和挂渣,大大延长了炉子寿命。

政府信息管控技术的使用不可避免地陷入与网络新媒体“魔道斗法”的攻防战,并因自身局限存在现实操作性与效力的不足。首先,信息服务免费而依靠广告收入生存,是新媒体平台的基本商业模式,因而“注意力经济”的现实驱动力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弱化,依赖情绪煽动而赚取流量的选择性报道仍将是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市场的常态。对此,监控、屏蔽、过滤、封杀等技术手段的应用只会招致政府监管部门与“聪明”的新媒体间攻防双方技术博弈的交替升级,且政府在这一博弈中面临多重难题:一是政府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面临“一对多”的非对称性竞争劣势;二是舆情信息内容是否涉及情绪操控在技术上难以精准判别;三是新媒体主体可以利用“谐音、反语、替代符、暗语、图片”等方式逃避过滤系统的识别[32]74-86,亦可通过下载、截屏、存档和“改头换面”等方式来对抗封删、重复上传以及再次发酵。其次,信息管控技术用于应对新媒体信息传输的客观技术缺陷问题时缺乏操作性。碎片化信息和用户创造内容的质量问题更加普遍,对社会情绪的影响更为广泛且潜移默化,其识别难度、监管成本更高。同时,相比于谣言和假新闻,无意识的断章取义、部分真实以及不相关事实的迷惑性更强,也更难防控。

解决上述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释因的碎片化问题,需要找到恰适的理论视角,将政府、网络媒体、公众三个不同主体维度的繁杂因素纳入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超越局部认知,获得整体性视角,检视认知盲区并进行系统性补足。对此,一个可行的切入角度是政务舆情信息的不对称。

信息管控技术只能对政务舆情中的不良信息做“减法”,而不能在提升公众知识与信任上做“加法”,并且做“减法”的过程中还面临较难掌控的边界,常常因误入技术适用的伦理困境而对社会消极情绪起到“火上浇油”的反作用。首先,公众对政务舆情事件的围观最初多源于相关公共知识的缺乏和对事实信息的期待,而非与政府的对立,但信息防控技术的使用不仅无法舒解这一客观需求,还常常因招致公众对权利受到侵犯和政府消极态度的不满,使原本中立的公共讨论上升为情绪化的公共“讨伐”。其次,对于公众负面心理惯性下的信息选择性问题,信息管控技术的应用面临消极情绪控制的悖论,即信息管控的目的是遏制不良信息对社会情绪的消极作用,但公众一旦察觉政府干涉某些信息传播的举动,反而更多地注意、挖掘和传播被控制的信息,出现逆反心理作用下舆情信息传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在更多的主观性信息不对称之“疑”干扰下,消极社会情绪不减反升,与政府的治理初衷背道而驰。

(二)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情境中社会情绪治理的法治限度

但是,对于上述各主体层面中多重因素的内部结构,三个主体层面的因素之间存在什么样的逻辑关联,以及整体上如何过渡到公众的消极情绪等问题,上述研究尚未给出学理上系统而明确的答案;进一步从政府治理的角度出发,探讨三方面问题综合治理困境的实践解释性研究亦未得到重视。概言之,现有研究对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释因存在碎片化问题,并因之缺乏对政府治理困境的整体性审思。而由此造成的缺憾是:现有研究较难在整体层面上深入认识政府、网络媒介与网民在社会情绪消极化中的作用及其关系,并从周延性的角度判断和发现已有分析中可能存在的疏漏;相关成因分析在视野上囿于各个侧面或局部的探讨,在内容上陷入盲人摸象、以偏概全的误区;此外,归因的碎片化还导致对政府相关治理方式与问题反思的散乱性,无法为政府进行政务舆情中有效的社会情绪治理提供镜鉴。

1.法规制定与作用时空的滞后性

总体而观,从信息与情绪的关系角度,我们打通了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与消极社会情绪间的因果关联,继而借用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的“三元二维”架构实现了对消极社会情绪生成机理的系统化解读。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生成是政府、网络媒体、公众三个主体层面主客观因素合力的结果,片面放大或忽略个别主体、个别因素的分析都可能步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碎片化误区,从而无法得出客观、审慎的洞知,在结论上失之偏狭。

2.法规适用中的模糊性与间接性

湖南省水利厅直属5座水电站,总装机30万kW,职工1 800人,水电站水库设计灌溉农田230万亩(15万hm2),其中有著名的韶山灌区和以英雄欧阳海命名的欧阳海灌区。多年来,水电站电价普遍较低,灌溉用水基本没收费,水电站为国家创造了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多数水电站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建成发电的,基本上都已经运行50年左右,最年轻的南津渡水电站也已运行近20年。这些老水电站资本金较少,底子薄,人员包袱较重,大部分水电站装机容量没有变化,发展力度不大,现有设备也亟须更新改造,企业面临着资产优化、人力资源优化、效益优化等问题迫切需要改革发展。

首先,在区分信息传播主体蓄意的情绪操控与概率性的报道错误上存在问题定性困难。就新媒体而言,新闻报道的完成受时间、资源等多方面限制,并有截稿压力。即使传统主流媒体的新闻生产有明确的采编标准与流程,在内容生产中有“三审三校”的质量控制体系与职业伦理规范,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出错概率;而在不断刷新的新媒体平台,对时效性的极致要求迫使本就缺乏严谨性的新闻生产更容易犯错。就公众而言,蓄意的造谣传谣与客观的认知错误同样难以区分,而区分不当的法律误用可能将公众的不理解与误解错判为有动机的主观恶意,既错误制造了政府与公众间的对立,也招致了法律滥用的诟病,二者皆对负面社会情绪的安抚起反作用。其次,由于资源与成本的限制,依法监管的实施更多是依靠政府与新媒体平台运营者的合作,间接实现对新媒体平台使用者行为的规范。对此,政企协同治理的协调效率、沟通质量以及商业资本逻辑下互联网企业的道德风险问题,依旧是难以绕开的干扰因素。因此,违法政务舆情信息的传播主体始终可以灵活地使用网络,以打擦边球的方式巧妙游走于法律许可的边界地带消费公众情绪,法治则在宽容或严管的进退间陷于两难。

3.作用领域的有限性

针对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治理,法治手段还在作用领域上存在固有的有限性问题,具体表现为两种限度的逾越:一是超出“应有限度”,即法律手段过度用于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治理,超过了合理干预的边界。同信息管控技术一样,法律手段主要适用于对政务舆情中违法信息的规制,若超越这一正当边界而强制干涉公众的言论自由,则不仅涉嫌违宪,也在伦理上存在重管理轻权利问题[35]94-98,以及被滥用的危险,譬如以法治之名行“人治”之实,或以违法违规、维护网络社会秩序为由让记者噤声、封锁事件消息、逃避媒体监督以及误导公众,同样对公众消极情绪的治理起到“火上浇油”的反作用。二是超出“有效限度”,即法律手段用于价值层面的社会情绪治理时存在固有缺陷。在政务舆情信息的主观性不对称层面,公众基于有限认知的信息“选择偏误”存在理性权衡与非理性偏见的双重维度。公众因知识欠缺与群体非理性而对新媒体的逆向选择导致政务舆情信息市场的“劣币驱除良币”,而对政府的刻板印象则使其对政府的依法治网措施常常心存疑虑,并强化信息缺失的消极感受。二者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着政府依法治网的实际功效,而其反映的本质问题在于法律作为刚性的管控手段,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规制信息传播行为,但无法自然扭转公众的负面认知,更难以内在地作用于公众对政府的认同。

四、结语:亟待走出的治理误区

从信息不对称视角透视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生成与治理,为拆解当前相关研究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张新的“认知地图”。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生成是政府、网络媒体、公众三个主体层面主客观因素合力的结果,各主体对政务舆情信息的传递能力缺陷与选择性干扰构成了社会情绪消极化的“必要信息”逻辑;而技术与法治手段多方面失准的根源,恰在于对这些多维而复杂因素缺乏足够系统且有效的顾及。有鉴于此,为实现对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有效治理,在进一步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需要注意着重避免以下三个误区:

其一,政民关系对立化的问题定性定论误区。由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诱发的消极社会情绪问题,表面上体现为政府与公众关系的紧张,但不意味着二者的实质对立。公众消极情绪的表达一般不涉及权力之争,更与政治不搭界;相反,其背后是对政府的信息期待或信息误解,是对政府有更多回应、更好作为的呼唤。认清这一基本事实的重要性在于:理论上,避免过度使用西方政治抗争式的话语体系解读我国当下的政务舆情事件,过分放大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问题的对抗色彩;实践中,避免站在公众的对立面,因过于敏感而反应过度,因轻率采用技术、法律等刚性处置手段,而使公众消极情绪问题扩大化、政治化,错上加错、一错再错,造成矛盾升级。

EIGA法是将预制合金棒作为电极,通过感应熔炼线圈和控制垂直送料速度的参数将旋转的棒料电极熔化并雾化的过程。[9-10]技术最早于1990年德国的Leybold AG公司发明。[11-12]从其工作原理模式可以得出EIGA法优点在于不使用陶瓷坩埚,减少母合金中的杂质,大大提高了雾化粉体的纯净度。同样EIGA法缺点也很明显,合金预制棒材相较于合金锭料成本较高,并且棒材合金均匀性对雾化后粉体化学成分有较大影响;控制金属棒材熔化速率的方式难以把握,容易造成液流断流和“断棒”使得导流管阻塞。

其二,治理目标理想化的思维误区。对政务舆情信息不对称情境中消极社会情绪诱因与治理复杂性的研判不足,使当前以技术与法治手段为中心的政府治理实践在目标预估和设定上囿于理想化,即认为“传就能播”“控就能止”,并因之在治理方式上失之简单与绝对。为此,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治理有必要树立充要条件逻辑下的系统性思维以及有限边界逻辑下的最大化思维,即兼顾政府、网络媒体与公众对舆情信息的客观掌控能力与主观选择性问题,并承认所处信息不对称情境的现实性,以最大化的信息供给而非绝对化的信息管制为治理目标。

其三,治理手段内卷化的策略误区。作为上述两种误区的衍生结果,当前政府以技术与法治手段为主的社会情绪治理停滞于内卷化的“粗放型”回应与刚性维稳模式,既不能有效识别和理顺消极社会情绪,还常常衍生不必要的反面效果。其实,信息不对称影响下的社会情绪问题归根结底是政府与公众间的沟通问题,而沟通的问题最终还是需要通过积极、正面的政民对话来解决。如何在事实层面充分的信息公开之外,进一步在价值层面顾及并“服从”公众情绪背后的认知模式,通过政务舆情事件意义建构和议程设置等方式满足公众心理期待、培养公众信任,以及为疏通公众的情绪堰塞湖提供一个合理的宣泄口,是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治理策略升级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Jidong Chen,Jennifer Pan,Yiqing Xu.Sources of Authoritarian Responsiveness: A Field Experiment in China [J]. AmericanJournalofPoliticalScience,2015,60(2).

[2] 李放,韩志明.政府回应中的紧张性及其解析——以网络公共事件为视角的分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3] Caroline J.Tolbert,Karen Mossberger.The Effects of E-Government on Trust and Confidence in Government [J].PublicAdministrationReview,2006,66(3).

[4] 于君博.后真相时代与数字政府治理的祛魅[J].行政论坛,2018,25(3).

[5] 刘行芳,刘修兵,卢小波.社会情绪的网络扩散及其治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

[6] 牛津词典2016年度词:“后真相”[EB/OL].(2016-11-18).http://world.people.com.cn/n1/2016/1118/c1002-28878394.html.

[7] 王丽萍.情绪与政治:理解政治生活中的情绪[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9(2).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8/12/content_5099138.htm.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4/24/content_5285420.htm.

[10] 廖卫民.网络舆情爆发时的社会情绪测量及其结构分析——以李某某案为例[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6(2).

[11] 殷雁君,唐卫清,李蔚清.基于社会网络的群体情绪模型[J].计算机应用研究,2015,32(1).

[12] 郭小安,王木君.网络民粹事件中的情感动员策略及效果——基于2002—2015年191个网络事件的内容分析[J].新闻界,2016(7).

[13] 刘博.网络公共事件中的群体情绪及其治理[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7,18(3).

[14] 张权.政务舆情回应的困境与对策[J].行政管理改革,2016(12).

[15] 刘丽丽,陈晨,兰月新.政府对网络舆情引导与管控机制研究[J].现代情报,2012,32(5).

[16] Hunt Allcott,Matthew Gentzkow.Social Media and Fake News in the 2016 Election [J].JournalofEconomicPerspectives,2017,31(2).

[17] 刘荣.中国网民“坏消息综合症”成因的传播学分析[J].新闻知识,2011(1).

[18] 王丽萍.负面新闻与情绪管理:政府管理的一个新问题[J].民主与科学,2011(5).

[19] [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20] George A.Akerlof.The Market for “Lemons”: Qualitative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 [J]. Th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70,84(3).

[21] Michael Spence.Job Market Signaling [J].Th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73,87(3).

[22] Joseph E.Stiglitz.Equilibrium in competitive insurance markets: an essay on the economics of imperfect information [J].Th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76,90(4).

[23] 金观涛,华国凡.控制论与科学方法论[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

[24] 孟昭兰.普通心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25] [美]K.T.斯托曼,著.情绪心理学[M].张燕云,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

[26] 章凯.情绪的目标结构变化说与情感管理的发展[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3).

[27] 鞠英杰.网络时代政府信息影响力作用机理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13,57(13).

[28] Andreas M.Kaplan,Michael Haenlein.Users of the world,unite! The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of Social Media [J].BusinessHorizons,2010,53(1).

[29] 李章程.网络时代公民和政府的信息沟通分析[J].电子政务,2017(4).

[30] 马得勇.政治传播中的框架效应——国外研究现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政治学研究,2016(4).

[31] 卿立新.创新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舆情管理[J].红旗文稿,2014(22).

[32] 娄成武,刘力锐.论网络政治动员:一种非对称态势[J].政治学研究,2010(2).

[33] 上官酒瑞.社会变革、官民关系与政治信任——理解中国国家治理进路的一个维度[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7(1).

[34] 谢耕耘.舆情蓝皮书: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7)[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35] 谢永江,纪凡凯.论我国互联网管理立法的完善[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5).

TheGenerationandGovernanceofSocialEmotioninOnlinePublicOpinion——Rethink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LI Jing,LI Hui-long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

Abstract: The effective governance of social emotion has become the key to enhance the responsiveness of online public opinion.Through the analysis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it can be found that the information control ability and selectivity of government,network media and the public form the endogenous,natural,and subjective information asymmetry of online public opinion.Accordingly,the limited government responsiveness,media transmission and public cognition could be important dimensions to explain the generation of negative social emotion,based on which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current social emotion governance path in online opinion is discussed: the technical means are faced with the “transmission but not broadcasting” bottleneck of the government responsiveness,the “fight between daimon and tao” in media supervision and the social ethical dilemma of “adding fuel to the fire”,and the rule of law is faced with lag,fuzziness,interconnectedness and limitation problems.The social emotion governance in online public opinion needs to get out of the mistakes of antagonistic relation-locating of the government and citizens,idealized goal setting and the involution of strategy.

Keywords: Online Public Opinion;Social Emotion;Information Asymmetry;Technology;Rule of Law

[DOI]10.16164/j.cnki.22-1062/c.2019.01.012

[收稿日期]2018-05-2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2&ZD058);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培育项目(2015ZDPY08);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2014LZY027)。

[作者简介]李靖,女,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慧龙,男,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19)01-0077-08

[责任编辑:秦卫波]

标签:;  ;  ;  ;  ;  ;  ;  ;  ;  ;  ;  

李靖: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生成与治理——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的省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