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雷:从公共管理角度论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论文

舒雷:从公共管理角度论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论文

摘 要:在监督执纪中,“四种形态”的合理运用是保障从严全面治党、严明党纪的重要要求。基于此,本文从公共管理角度出发,针对监督执纪,研究了四种形态的含义及其践行的方法。

关键词:公共管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在监督执纪中,“四种形态”的提出,使纪检监察机关拓展了新的监督执纪思路,为抓好目前和将来一段时间内,我党廉政党风的建设与反腐斗争的展开,指明了一个正确的遵循方向。这极大地创新了管党治党理论,是新时代党的建设加强的重要举措。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含义

在监督执纪中,四种形态是指基于纪律来治理党组织的一些指南:第一,正常化党内关系;第二,组织处理与党纪轻处分面向大多数;第三,减少严重处分违纪、重大调整职务的现象;第四,针对严重违纪且有违法嫌疑的,应立案审查,并控制其为极少数。以上形态既指出了党内要遵循的治理准则与纪律治党的实现方法,又指出了期待党内纪律的方向。其中的第一条关注了党内关系,在正常化的情形下,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均极其重要。各党员应坚持真诚互助的基本原则,中肯地批评自己与同志,从而帮助党员认清自己的不足,通过学习他人的优点,来及时弥补自身的不足,以全面提高办事能力与思想素质。通过提高党员素质,及时将部分苗头性的问题扼杀在摇篮。

基于第一条,党内成员也时常发生犯错的情况,针对破坏性不大、程度也不十分严重的错误,应予以批评教育。这样便能让党员认识到自己的言行中,切实有部分并不符合党内纪律,积极加以改进。而部分党员同志却未意识到犯小错误的严重性,在小错误的一点一点的积累后,最后走向回头不了的严重性错误上面。所以,在党内治理中,防患于未然的工作十分重要。通过严抓小事,可以使自律能力不好的一批党员,能将自己的言行及时端正,以防走向更严重的违纪。

【国际原子能机构网站2018年9月10日报道】 2018年9月10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发布第38版《2050年能源、电力和核电发展预测》报告,并在报告中表示,随着老化反应堆退役和行业竞争力下降,全球核电份额在未来几十年有可能萎缩。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表示,这种趋势可能会阻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而最后的第四条则体现了严格的党内治理要求。针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错误行为,应越少越好,应重点控制这一类型的事件。而针对那些出现严重违规违纪,以致有损我国政府公信力的一些党员,则应予以严苛的处罚,比如党籍开除、职务撤销、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等。通过强有力制度的实施与加强,可以在各党员心中建立起一堵坚实、高大的墙,让全体党员同志充分意识到自身的重要责任,而积极远离过于严重的违规违纪。

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践行方法

在实践第二条内容时,一般依靠党内管理来实现。针对微小的党员违规违纪行为,不仅不可以置之不理,还不可以过于夸大,避免影响党员的积极性。然而,仍然需要予以必要的惩处,如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借助轻处分,可以对党员同志表现出我党的细微关怀与思想方面的严格监督,以便党员将警惕性提高,而避免犯罪。

近年来,国际社会越发渴望了解中国,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强调讲好中国故事,创新对外宣传方式,这其中就包括将我国的法治文化介绍给世界各国。将中国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法文本完整、准确地译介给国际社会,是当代译者肩负的神圣使命。然而,综观诸多法律法规的译本,法律术语译文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比比皆是。本文以期通过对《物权法》及其三个英文译本中名词性术语一词多译现象进行阐述和分析,总结出若干法律术语英译的策略,从而避免出现不合理的一词多译,提高译文质量。

在实践第一条内容时,应以活动、展示案例、宣传设点等形式,来实现目标,并与生活实际相结合,只有与老百姓的生活贴近,才能获得良好的教育效果。我党组织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在党内治理中,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助力作用,进而更全面、有效地监督党员。

第一,在实施与操作中,党员应发挥一切立足实际的马列主义精神,与群众紧密联合,以增强对党内治理的进一步认识。实际上,各地方党组织乃至党中央,均是中国人民建设国家中的关键领导,党组织的纯洁性与先进性事关其领导水平。所以,党员应充分认识到“四种形态”践行的重7大现实意义。

在基本上认识和了解正确的“四种形态”以后,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同志则应将“四种形态”的精神贯彻落实,通过规矩和法规来严格治理我党,以促使党组织进步。在实践过程中,还应基于操作与注意事项,严格把握“四种形态”。

在实践第三、四条内容时,则应依赖权威性的法律与强有力的机构来实施。针对第三类,应采取严厉的打击,使位于悬崖边的党员能够醒悟,及时回头是岸。然而,针对第四类,则直接转移司法机关的方法,则可能更加常用。

所有数据采用SPSS 18.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两组计量资料比较采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第二,在“四种形态”的实践中,还应注意一些关键点。虽然四种形态已指明了党的治理方向,然而,现状却与理想境界之间有着巨大的差距。只有不断地进行实践和努力,“四种形态”才可能真正促进我党的建设。首先,党员同志应正确认识这四种形态,避免因错误的理解而歪曲实践方向。其次,党员应联系理论和实际,并在党风建设中,落实四种形态,从而调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自觉自律并不断进步发展。

三、结语

总之,“四种形态”正确指明了监督执纪的方向,必须长期加以坚持落实。而纪检组织也应从公共管理角度,将监督执纪理念及时转变,主动摒弃惯性的落后思维,将错误倾向积极加以纠正,重视“盯违纪违规”的实施,高悬戒尺、长鸣警钟,以督促党员干部,进而大力维护公共管理中各项工作运转的顺利正常。

[ 参 考 文 献 ]

[1]董雨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党治党研究[D].江南大学,2018.

[2]张莉莉.对反腐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经济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8(04):157-158.

[3]褚尔康.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思想研究[D].山西大学,2016.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1-0294-01

作者简介:舒雷(1992-),男,藏族,四川夹江人,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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