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新奇: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差异——从社会哲学的视角看论文

贾新奇: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差异——从社会哲学的视角看论文

【摘 要】社会哲学是指人们关于社会基本目标的观念。以和谐与实力两种基本目标为维度,社会哲学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和谐取向的社会哲学与实力取向的社会哲学分别在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占主导地位。以社会哲学为视角,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差异。

【关键词】社会哲学;和谐;实力;传统伦理;现代伦理

很长时间以来,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比较是伦理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甚至超出了伦理学领域,成为一般文化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伦理通常被视为文化的核心,至少是其中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观点,主要共识的达成还遥不可及。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研究者没有首先澄清伦理的基础,在选择哪些要素作为伦理比较的“标的物”时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同时,由于不能很好地认识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来龙去脉,因而所做出的评价也往往失之狭隘与偏颇。

本文不打算检讨已有的不同观点,而是试图提供一个新的理论框架。像所有研究者一样,我们不敢自许本文的具体论点完全正确,但至少这个框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上述常见的缺憾。

一、何谓社会哲学?为何选择社会哲学的视角?

在学界一般的用法中,“社会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这个分支的研究对象包括社会的本质、结构、功能、过程、特征、趋势以及发展等问题。有的学者在这些内容之外还添加了社会科学的方法论等问题。按照这种理解,社会哲学有两个主要特点:第一,专业性。它是哲学家对某些问题所进行的专业研究,以及这一研究所取得的理论形态的观点;第二,广泛性。它研究的对象包含着一系列的问题,不同学者所胪列的问题也互有异同。在本文的用法中,社会哲学是指人们的某种观念,这种观念可以为所有人拥有,它在哲学家那里不过是表达得更为明确、更为系统而已。简单地说,它是关于社会基本目标的观念。据此定义,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自己的社会哲学,任何社会也都有其占主流地位的社会哲学。

目标是需要的对象化,因此,当人的主要需要对象化为社会的特征时,就成为了社会基本目标。通俗地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社会,这个社会之所以是理想的,是因为它反映或对应着他的主要需要;而这个社会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就标识着该社会的基本目标。根据这一理解,我们把社会基本目标区分为两种:和谐与实力。所谓和谐,主要是指一个社会的生活状况的安定、秩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公平合理,有时还包括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融洽和人的精神世界的安宁与充实;所谓实力,主要是指一个社会所具有的经济与军事力量。可以说,人们对理想社会的构想,通常都是围绕这两大目标展开的,因为他们的主要需要都在此得到了体现:和谐满足了人们对安定、内部安全、正义的诉求,而实力满足了他们对物质生活和外部安全的诉求。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从来不认为和谐与实力能够涵盖人的所有需要。

假如和谐与实力是高度统一的,那么所有社会哲学都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实则不然。两大目标的确有一定的统一性,但也有明显的差异。由于这种差异性,一方的实现并不意味着另一方的实现,甚至往往相反,意味着对另一方的抑制。既然如此,当它们被纳入到同一的社会哲学中时,人们必须对二者进行价值上的排序。基于这种排序,我们可以得到社会哲学的三种基本类型:(1)和谐取向的社会哲学,其中和谐处于首要位置,实力处于次要位置;(2)实力取向的社会哲学,其中实力处于首要位置,和谐处于次要位置;(3)和谐与实力并重的社会哲学,其中和谐与实力的地位难分轩轾。这三种类型可以囊括历史上对理想社会的主要构想。

在进行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比较时,选择社会哲学的角度至少有三点好处。第一,伦理的本质是一系列价值观,而价值观乃是在社会客观条件基础上进行文化建构的结果。任何社会在建构自己的价值观时,其实都是以自己的社会哲学为宗旨。可以说,伦理是实现某种社会基本目标的手段,因此,作为社会基本目标规定的社会哲学必然是伦理建构的直接基础。在理解文化现象时,目的论固然有其局限性,但若缺少目的论的角度,文化现象不可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第二,社会哲学所提供的是一种足够宽阔的背景,当我们把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置于这一背景之下的时候,就很容易形成关于伦理问题的完整理解,并进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比较“标的物”的选择上的主观随意性。第三,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系统比较实际上包含着多个环节,例如解释它们的根源,探究传统伦理向现代伦理的转化轨迹,对比、评价它们的优劣以及为现代伦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某些指导等。社会哲学可以为所有这些环节的达成提供最为适当的基础。

二、传统社会哲学与现代社会哲学

根据以上说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传统伦理是传统社会哲学的产物,而现代伦理则是现代社会哲学的产物。既然如此,在对比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具体内容之前,应该对传统社会哲学和现代社会哲学有所阐明。

传统社会哲学是和谐取向的社会哲学。关于这一点,古代东西方社会的历史、文学、哲学等都能给出证明。比如,儒家学说在中国古代占据统治地位达两千多年,它所传达的就是一种典型的和谐取向的社会哲学。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西周,而他之所以推崇西周,主要并不是由于它的富足和强大,而是由于它拥有一套完整的礼法及其良好实践,以及由此造就的社会安定、公平与和谐。在春秋末年诸侯与大夫热衷于国、家实力扩张的形势下,孔子提出了一个著名主张:“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这一政策主张背后的理论基础就是和谐取向的社会哲学。我们从孔子学说的基本论题也能看到他的社会哲学立场:即通过完善人的德性来恢复社会秩序,至于经济的发展、军事力量的增强,充其量是附带提及的话题。孔子的社会哲学被后世儒家继承下来,成为整个儒学的一贯立场,因而从社会哲学的角度说,儒学本质上是一种关于秩序、和谐的学说,而不是关于实力发展的学说。[注]关于儒学的这一特征,《礼记·礼运》对“大同”社会的描绘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个简明而印象深刻的例证。这段话在古代文献中非常有名:“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大同社会最突出的特征就在于秩序与和谐。

道家学说是古代中国除儒学之外另一种最有影响的学说。如果说道家在社会哲学上与儒家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只在于,与儒家相较,它更加贬抑物质生活的重要性,而以更高的程度、更大的范围来推崇和谐的价值。这方面的材料在道家经典,尤其是《老子》和《庄子》中俯拾皆是。其中最为有名的是《老子》第八十章的论述:“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是一个知识、技术和物质生产十分低下而人际关系高度和谐、内心世界高度安宁的社会。至于《庄子》,不仅继承了老子的理想社会的如上特征,还以生动而明确的笔触把和谐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领域。“(在治理良好的社会里)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庄子·马蹄》)又如,“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澹漠焉。当是时也,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庄子·缮性》)

传统的西方伦理对心灵的关注和对物欲的贬抑,一点儿也不弱于古代儒学。在古代希腊,无论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还是苏格拉底,都在教导一种克制物欲、关注心灵生活的人生哲学。至于柏拉图,他设想的理想国一定程度上不过是颇带禁欲主义色彩的斯巴达城邦的理想化,为了减少物质享受对德行和社会秩序的损害,他甚至主张共产制。相比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物欲观念要温和一些,但他的中产阶级理想仍然是对物欲的限制,而当他把神的沉思作为最高、最纯粹的幸福时,使人的生活少些物欲追求、多些精神享受的导向作用仍然是非常清楚的。根本上讲,在中世纪,整个世俗社会具有非常有限的意义,仅此一点就决定了物欲的满足不可能在中世纪伦理当中得到足够的肯定。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发现和谐取向社会哲学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

纳入本研究的流感病毒感染的患者需符合至少以下1种实验室诊断标准[7]:①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②流感病毒快速抗原检测阳性(胶体金法),且有流行性感冒的病史和临床表现。

政策三:3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全域旅游成为国家战略。这是大众旅游时代,我国旅游业发展战略的一次重要提升。

河流的社会廊道功能主要体现在城市河流与人类的交互作用中,主要分为景观廊道功能和经济廊道功能两个方面[7]。

德性重于知识,这种传统伦理观在近代遭到了颠覆。在现代社会,无论是公众的意见还是哲学家的理论,都不会否认德性的重要性,甚至没有多少人试图贬低德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从这个角度说,德性的地位没有降低。但问题的关键不是德性的绝对地位,而是它的相对地位,即与知识相比它处于怎样的地位上。非常明显,近代以来,知识的地位不断上升,最终导致了德性与知识相对地位的逆转。在现代伦理中,知识对于德性的优先性是不容置疑的,只要考察一下,在现代教育和各种文化活动中,人们在二者之上各自投入的关注与时间即可了然。

和谐取向社会哲学占统治地位,不仅像古代中国这样的东方社会是这样,古代西方也是如此。比如,柏拉图在构想理想国时,几乎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社会等级的划分和安排上,对于国家总体实力问题则不在意。按照他的界定,一个理想的城邦乃是等级分明、秩序井然的社会,而这个社会的人口和物质财富是基本固定的。非常明显,柏拉图也把秩序、和谐视为首要的价值目标,他的社会哲学理论与实力取向的社会哲学没有什么关系。不只柏拉图,他之前和之后的古希腊诗人和哲学家都是如此,我们只要看看赫西阿德、斯多噶派的芝诺、犬儒派的第欧根尼对理想社会的想象就可知这一点。至于西方中世纪,真正关心的是天国而不是尘世,在此,物质利益与荣耀没有多大价值,也就不可能产生实力取向的社会哲学观念。

社会哲学的近代转型,在西方社会起步于16世纪,而在东方社会则发生于19世纪。在近代,随着统一的基督教世界的崩溃以及封建制度的瓦解,西欧国家逐渐演变为民族国家。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这些民族国家陷入激烈的国际竞争之中,频繁的战争就是这种竞争的直接表现。面对这种国际局面,各民族国家都必须把增强综合实力当作首要的任务,因为经济和军事实力是国家安全与荣耀最为可靠的基础。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单有国际竞争造成的客观必要性还不够,国家综合实力的发展还必须借助于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的不断改善所带来的自信心(这种自信心的集中表现就是进步史观的形成)成为真实的社会目标,而16世纪之后的西方社会恰恰拥有了这种自信心。

当实现了社会哲学的转型并在这种社会哲学支配下获得长足发展的西方国家对东方社会造成冲击的时候,东方国家的社会哲学和社会形态还停留在传统阶段。毫无疑问,东方国家是被裹挟着被动地卷入国际竞争的潮流之中的。在西方力量的打击之下,普遍的“反应性民族主义”得以出现,并成为这些国家实现社会哲学转型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注]在中国近代史上,最能代表传统的和谐取向的社会哲学向现代的实力取向的社会哲学转型的,是严复的社会哲学理论。他彻底抛弃了传统士人华夏中心的世界观,把中国视为以平等身份、遵照优胜劣汰法则参与国际竞争的普通一员;他认识到,国际竞争的主导原则是实力原则,因此他把国家综合实力确认为国家的首要目标;除此之外,他还给出了实现国家综合实力发展(用B.史华兹《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一书的术语来说,即“富强”[wealth and power])的一套理论设计。在促进中国的社会哲学的转型上,严复比同时期的包括康有为、梁启超在内的其他思想家都更为重要。。其中率先取得成功的国家,就是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注]参见 L.Greenfeld,TheSpiritofCapitalism:NationalismandEconomicGrowth,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chap.5, p.6.至于其他国家,虽然转变与发展的过程远不如日本那样顺利,但本质上走在相同的道路上。

三、两种社会哲学,两种伦理观念

如上文所说,伦理是一系列基本的价值观,因此所包含的内容很多。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比较时,应该在广泛的内容当中有所甄别,把那些真正反映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精神实质的东西提取出来。实际上,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精神实质就是它们各自的社会哲学,因此,和谐与实力就是我们分辨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立足点。从这个立足点出发,我们的注意力会集中到三个关系,即心灵与物欲、德性与知识、共同体归属与个体自由之上。[注]明白个中原由的一个简便方法,是考察现代社会哲学与现代伦理之间的关联性。国家综合实力,从人的方面讲,取决于两方面的要素,即(1)个体的活力和能力和(2)使个体活力与能力和国家总体实力取得最大限度的一致性的社会组织原则(伦理学所说的道德原则就是这种组织原则在道德领域中的直接或间接的体现)。与个体活力相对应的是物欲,与个体能力相对应的是知识,而与组织原则相对应的是自由原则。现代社会哲学追求的是国家实力的最大化,而这一目标正是通过物欲所激发的个人活力、以知识为基础的个人能力、自由主义原则这三种因素来实现的。至于传统社会哲学与传统伦理之间的关联性,可以据此反推出来。所谓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区别,就表现在关于这三个关系的根本观念的区别。

(一)心灵与物欲

传统社会哲学以秩序、和谐为导向,这就决定了传统社会并不在意塑造有活力的个体,恰恰相反,一般情况下充满活力的个体被视为社会生活中的不安定因素,是秩序、和谐的破坏者。同时我们知道,激发个体活力最有效、最持久的因素正是个体对于自我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的欲求。因而,在传统社会中,物欲总是主流文化予以压制的对象。作为物欲满足的替代物,内在精神生活的多样化、充实性受到推崇。颂扬心灵、贬抑物欲,是东西方传统伦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以儒家伦理为例。儒家对物欲的积极价值是肯定的,他们承认物欲的满足是人生幸福的来源之一,同时也意识到,它是社会秩序的一个基础。孔子、孟子和荀子这些早期儒家对此已有许多论述[注]相对来说,荀子是先秦儒家中对物欲予以最大程度肯定的思想家。比如,在《荀子·礼论》篇,荀子承认先王制礼的目的就是为了“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而且他还把“物不必穷乎物,物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视为物欲与物质财富之间所能达成的理想关系。,后世的儒家也大体继承了他们的意见。所以,儒学从来就不是一种禁欲主义的哲学。但另一方面,儒学依然表现出明显的警惕、贬抑物欲的态度。这种态度的理由,直观看来主要有两点:第一,物欲的膨胀会激化人与人之间为争夺物质财富而展开的斗争,而这种斗争必然破坏社会秩序与和谐。这一观点中的逻辑不是必然的,但古代社会的经验事实,尤其是经济生产水平的相对低下以及社会的等级制度,使得这一逻辑具有很大的合理性。第二,物欲有可能引导人偏离正确的人生方向。儒家固然承认物欲满足是构成人生意义的一个因素,但在他们看来,它不是主要的因素更不是唯一的因素。与物欲满足相比,人格的完善特别是德性的优良乃是更重要的东西,而人很容易受制于物欲,在物欲的诱惑之下放弃对人格完善的追求。儒学之所以反复提示物欲的潜在危害,大致是基于这两种理由。要注意的是,后一种理由是否是独立存在的理由,抑或是前一种理由的曲折表达,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

这里的“儒者之学”“为人之学”“成圣之学”都是指德性修养的学问。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段话里,被当作“儒者之学”对立面的是“词章之学”“训诂之学”,不是今天所讲的各领域的专业知识。这是因为当时各种专业知识尚不发达,以至连作为“儒者之学”的对立面的资格都没有。总之,在儒家那里,对德性的关注永远高于对各种知识的关注,这是非常清楚的。至于道家学说,对知识的态度更加消极,虽然这种态度的理由不像儒学那样出于对德性的推崇,而是出于对人的心灵之完整性的强调。如庄子的名言,“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庄子·养生主》)

在古代中国有影响的几个学派中,法家的社会哲学与众不同。法家思想家,特别是商鞅学派,把国家富强作为首要的社会目标,而把儒家、道家所强调的社会内部关系的和谐等价值目标置于相对次要的地位。虽然与近代以来的社会哲学有着重要差异,但法家的社会哲学的确有资格被称为朴素形态的实力取向社会哲学。这种社会哲学在战国时期曾盛行一时,甚至到西汉前期仍然影响巨大。不过,到了西汉中期,随着儒家学说在各派学说中脱颖而出,法家社会哲学受到排挤,在古代中国人的思想世界中下降为一种边缘性的思想观念。因此,从西汉到19世纪末,以儒家和道家为代表的和谐取向社会哲学一直是古代中国的主导性思想观念。

物欲的解放是近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现象,也是现代伦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关于这一点,只要看一看既反映又塑造现代社会和现代伦理的文学、艺术、经济学和哲学就足够明晰了。在物欲解放的同时,精神生活的突出地位逐步丧失。主动放弃对物质财富的追逐,以内心的安宁、丰富和充实作为生活的主要目标,这种人生观念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追究这一伦理变化的根源,主要在于社会哲学从秩序、和谐向实力的转移。在新的社会哲学的框架内,物欲不再主要被视为一种危险,而是一种足资利用的动力。为了达成国家实力不断增长的目标,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必须焕发出行动的活力,因为只有富有活力的个体,才会有富有活力的国家,进而才会有国家力量的持续增长。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事实则是,唯有对个人利益尤其是个人物质利益的渴望,才是激发活力的最稳定的因素。这个原理,至少对于芸芸大众是千真万确的。物欲对秩序、和谐的破坏作用——这是传统伦理敌视物欲的一个基本理由——当然在现代社会里仍然存在,但一方面由于对实力发展的渴望促使人们愿意承受这种代价,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的各项制度安排已经能够做到将这种代价控制在可以承受的限度之内。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制度的优越性恰恰体现在,与古代制度相比,它们能够更好地包容不断膨胀的物欲。

(二)德性与知识

在德性与知识的价值判断上,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差异同样明显,这种差异的根源同样要到社会哲学中去寻找。

2.1.3 混作和套种 混作和套种是指在同一个有机农作物种植环境中多样化种植有机农作物,以此防治害虫对其侵害。例如,在棉花田里种植高粱等能控制棉铃虫产卵的农作物,以实现集中诱杀害虫的目的,保护棉花作物不受棉铃虫的侵害。

在传统伦理中,知识的重要性通常是受到肯定的,但与德性相比,知识始终是第二位的。例如,孔子以“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教授弟子,其中包含着生产、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但用于德性培养的内容被认为是最重要的。《论语》中的很多材料都显示,孔子把人的德性放在首位,而知识只是附属性的部分。后世的正统儒学恪守了这一教义,即便是被认为有重智倾向的程朱理学也不例外。朱熹曾说:“夫学也者,以字义言之,则己之未知未能,而晓夫知之能之之谓也。以事理言之,则凡未至而求至者,皆谓之学。虽稼圃射御之微,亦曰学,配其事而名之也。而此独专之,则所谓学者,果何学也?盖始乎为士者所以学,而至乎圣人之事。伊川先生所谓‘儒者之学’是也。盖伊川先生之意曰,今之学者有三,词章之学也,训诂之学也,儒者之学也。欲通道,则舍儒者之学不可。尹侍讲所谓学者,所以学为人也。”[注]《朱熹集》,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382—1383页。这段话中的伊川先生指程颐,尹侍讲指程颐弟子、两宋之间学者尹焞。

Influence of local cast-in-place connection form on seismic performance of precast segmental assembly piers

澳大利亚经济学家H.W.阿恩特说:“在传统社会里,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安全、福利和法制秩序”。毫无疑问,政府的政策反映了普遍存在的社会哲学观念。阿恩特还指出,传统社会对安全和秩序的理解与现代社会的理解差别不大,但在福利问题上观念迥异。他引用美国经济学家W.W.罗斯托的一段话:“至于福利,情形就不同了。有繁荣年代的标准,在过去黄金时代的记载中所经常描述的是,边疆安宁、庄稼丰收、税收甚少、国家粮食满仓、道路畅通无阻,以及有关的灌溉工程保持良好。统治者部分地反对这样一些标准,但社会并不希望有规律地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这并不是人民缺乏对物质事物的兴趣……但整个社会的前途是这样,虽然它可能在丰收、频繁战争和优良法规之时经受好的时期或不好的时期,但不会是有规律的总进步。”[注][澳]H.W.阿恩特:《经济发展思想史》,唐宇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3页。所引W.W.罗斯托语,出自W.W.Rostow,HowItAllBegan:OriginsoftheModernEconomy,London: Methuen & Co Ltd., 1975,p.70.

在这个问题上,西方传统伦理持有相同的立场。在古希腊,尽管有自然哲学家对自然现象的思考,尽管欧几里德创建了几何学,但没有证据显示,作为一个整体的古希腊社会对知识拥有比东方人更高的热情。如W.C.丹皮尔所说,即便是哲学家,很快就投身到经济学和伦理学中去了,而数学与自然科学则乏人问津。[注]参见 [英]W.C.丹皮尔:《科学史》上册,李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64页。及至中世纪,尤其是早期的五百年,一方面社会的普遍知识状况非常低下,另一方面轻忽甚至敌视知识的态度十分盛行。在当时的人看来,宗教的虔诚是最重要的,世俗知识无关紧要,因为它对于宗教信仰的确立无所裨益。

阿恩特和罗斯托的话可以证明我们的判断,即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当一个社会还处在传统阶段时,它所信奉的社会哲学只能是和谐取向的社会哲学。此外,罗斯托在这里还提到了传统社会哲学的一个根源,即生产水平的低下以及由此导致的进步观念的缺乏。的确,这一根源在古代东方与古代西方是一致的,对于和谐取向社会哲学的发生与持久存在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我们要补充的是,除了这一共同点之外,传统社会哲学的基础在不同社会里还有差别。比如,当我们考察古代中国时,就会发现:它的人口之众多、地域之广大以及由此带来的在古代东亚社会的独特地位,对于和谐取向社会哲学的确立与盛行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这一价值观的转变,能够很容易地通过社会哲学的转型得到解释。从社会功能的主要方面看,德性与和谐、知识与实力之间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对应关系。我们并不是说,德性与国家实力的发展之间或者知识与社会和谐之间,不存在任何重要关联,但德性的主要功能在于实现社会和谐,而知识的主要功能则在于促进国家实力的增长,这一点当无疑义。既然如此,当传统社会定位于秩序、和谐时,德性的价值地位自然高于知识;而当以实力增长为宗旨的社会哲学确立之后,知识自然成为人们首先青睐的对象。哪里还把秩序、和谐当作社会的首要目标,德性的培养在哪里就始终是人们关心的焦点;相反,哪里把实力的增长视为首要目标,知识在哪里就会成为新的崇拜对象。

(三)共同体归属与个体自由

个体必须生活在共同体之中,完全孤立的个体是无法真正作为人生存在世界上的,这在任何时代都是客观事实。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究竟应该结成怎样的关系,确切地说,个体以怎样的密切程度或强度与共同体结合在一起,其中变动、调整的空间非常之大。除去少量的例外,总体上看,传统伦理强调个体对共同体的归属关系,而现代伦理则强调个体自由,即个体从共同体中解放出来。

无论东方社会还是西方社会,其传统文化都充分肯定共同体的重要性,这些共同体经常是家庭、社区、国家乃至全人类。相应地,传统文化总是倾向于强化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变得高度复杂和紧密。古代东方社会的家庭、古代希腊的城邦和欧洲中世纪的教会,都是这种文化观念的体现(当然,这不是说这些共同体是各自社会中唯一受推崇的共同体,比如,城邦对于古代希腊人固然重要,但家庭也并非无足轻重)。以古代儒学为例,儒学特别强调家庭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家庭对于个体开展各种社会活动的支持上,还体现在家庭是个体获得人生意义感的重要源泉。为了维护与完善家庭共同体,儒学对个体提出了一系列道德规范,以便指导个体更好地履行对家庭共同体的义务。

与传统伦理强调个体对共同体的归属不同,现代伦理呈现出相反的倾向,即力图削弱传统社会中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密切关系,赋予个体以更多的自由。在现代社会,家庭、民族国家等共同体依然存在且仍是个体生活的重要基础。但除了与民族国家的关系之外,个体与其他共同体之间的关系都受到了程度不等的削弱。共同体对个体的支持与约束减少了,而个体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相对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行为活动、思想观念甚至生活方式,不必过多地顾及所在共同体的反应,当然也不再能指望共同体像在传统社会那样承担自己的痛苦与失败。总之,在现代伦理中,共同体给予个体的安全感、归属感仍然是有价值的,但这种价值不及个体自由来得重要。最能反映现代伦理这一精义的,是它提出的自由主义的道德原则。无论这一原则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形式如何不同,但自由都是这一原则的核心,除此之外的因素,要么被公然说成是第二位的,要么不过是为自由的发挥提供保障。

构造一:如图2,将△ADB沿BD翻折得△BDE,连接AE,得等边△ABE,结合条件AB=AC、CD=AD,因而DE=DA=DC,AE=AC,可得△ADC≌△ADE,所以∠DAE=∠DAC=11°,因为△ABE是等边三角形,所以∠BAE=60°,即∠BAC=∠BAE-∠DAE-∠DAC=38°.因为AC=AB,所以

我国的清洁服务落后西方20年~30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清洁剂的落后。国外发达国家的清洁剂早就实现了专区专用,且十分环保。而传统使用的强酸强碱清洁剂,不光对物对环境有伤害,时间久了,产生的毒素也会对员工的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这也是部分员工不能长久做下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这一差异,像前两项差异一样,也是两种社会哲学之间差异的产物。在以秩序、和谐为首要目标的社会里,个体对共同体的归属使得共同体能够更好地扮演个体的管理者、控制者的角色。但这种管理与控制显然是以限制个体自由,从而削弱个性的发展、发挥为代价的。而在以实力增长为导向的社会里,个性的发展、发挥被认为是必须得到维护的,否则国家实力的持续增长不可能得到实现。

四、小结

本文试图表达的基本观点是:伦理在本质上是一系列价值观念,它是文化建构的产物;伦理的建构是以一定的社会哲学为宗旨的,因此二者构成了某种手段—目的的关系;在这种关系当中,以社会哲学为框架,我们能够更好地对比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包括提炼伦理的要点、以便确定对比的“标的物”,解释传统伦理和现代伦理的基础以及评价它们各自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

盆腔器官脱垂是盆底支持结构缺陷、损伤与功能障碍造成的主要后果,可以表现为子宫脱垂、穹窿脱垂、阴道前壁脱垂和(或)后壁脱垂。患者常常自我感觉有块状肿物脱出阴道,腰酸下坠,长久站立和激烈活动后或腹压增加时块状肿物增大,下坠感更明显,并伴有排尿或排便困难。

从滚镀前(见图3a)与滚镀后不同放大倍数(见图3b和图3c)的显微形貌照片可以看出,基体表面原有的结构缺陷被镀银层覆盖,沟壑和凹坑被填充,整体较光滑。

我们还希望本文能帮助读者就现代伦理——它给现代人已带来了足够多的福祉和灾祸——确立这样一种观念:现代伦理是现代社会哲学的产物,而现代社会哲学则发源于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竞争,并得到了此后出现的物质主义生活观念的强化。因此,在民族主义和物质主义得到缓解、消除之前,现代社会哲学不会转变为更进步的社会哲学,现代伦理也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改造。近几个世纪以来在西方、20世纪以来在东方,现代伦理受到了各种抨击,但只要我们明白它的社会历史的必然性,就能够懂得,我们在享受它所带来的福祉的同时,很难彻底消灭它所带来的灾祸,也很难在民族主义和物质主义根深蒂固之时,拥有一个与当今截然不同的未来。如果我们不满意于现代伦理及其造成的诸多消极社会后果,正确的做法不是仅仅对现代伦理及其消极后果加以指责,也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试图囿于伦理观念本身实现根本性的变革,而是把握并改造它们背后隐藏着的现代社会哲学以及更深层次的民族主义的政治理念与物质主义的人生理念。

OntheDifferencesbetweenTraditionalandModernEthics——fromthePerspectiveofSocialPhilosophy

JIA Xinqi; DOU Xinying

(School of Philosoph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Abstract: Social philosophy is named as the study of people’s conception of basic social objectives. Social philosophy can be divided into a few categories based on two different basic objectives: harmony and strength. Harmony-oriented social philosophy and strength-oriented social philosophy are dominant in traditional society and modern society respective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philosophy, we can understand better the some core differences between traditional ethics and modern ethics.

Keywords:social philosophy, harmony, strength,traditional ethics,modern ethics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从秩序到富强”(15JJD720003)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723(2019)01-0022-09

【作者简介】贾新奇,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同创新中心教授;窦新颖,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

[责任编辑:田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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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新奇: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的差异——从社会哲学的视角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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