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制度的构建论文_贾夏怡,朱岩冰,刘佐仁,侯鸿军,杨世民

导读:本文包含了救济制度的构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制度,损害赔偿,药品,政府采购,福利,生态,法律。

救济制度的构建论文文献综述

贾夏怡,朱岩冰,刘佐仁,侯鸿军,杨世民[1](2019)在《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陕西省药品生产企业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为构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提供参考。方法:采用普查法对陕西省内全部217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问卷调查。采用Fisher’s精确检验和Pearsonχ2检验及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我国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因素及各因素间的交互作用。结果:本研究共调查药品生产企业217家(发放调查问卷217份),回收209份,筛去无效问卷,共获有效问卷204份,有效回收率为94.01%。经Fisher’s精确检验和Pearsonχ2检验筛选出9个独立影响因素,分别为企业上年度营业额、药学技术人员占比、是否设置研发部门、近3年是否取得新药/仿制药批件、是否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工作、药品不良反应专员对MAH制度中涉及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政策的熟悉与否、对MAH制度是否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认知、MAH全面实施后企业的发展方向、对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缺少法律依据的认知等。上述因素对生产企业对于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态度有显着影响,P值均小于0.05。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药品不良反应专员是否熟悉MAH制度中涉及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政策是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主要影响因素(P=0.044),并且与企业是否赞同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态度呈正相关(B=1.697)。结论:药品不良反应专员熟悉MAH制度中涉及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政策的药品生产企业更倾向于赞同构建MAH制度下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本文来源于《中国药房》期刊2019年20期)

李璐玲,张思媛[2](2019)在《韩进破产案对我国跨境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构建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跨境破产案件因其涉及诸多国家和地区的资产处置与法律程序而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而对于外国破产案件的承认与救济则是各国处理跨境破产案件的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不断建设双向投资大国的现实发展,我国当前的跨境破产承认与救济相关法律法规显然不足以应对复杂的跨境破产问题,构建完善的跨境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具有其现实意义。文章以韩进破产案为背景,比较分析国际范围内跨境破产承认与救济相关的立法与实践,对我国跨境破产承认与救济规则的构建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期刊2019年15期)

陈永活[3](2019)在《构建中职学生申诉救济法律制度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步入法治时代,社会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中职学生虽然作为"象牙塔"中的"保护者",但是各种权益受到损害的案例事件不断见诸报端,不仅使得中职院校的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与难题,同时影响学生的个人发展。故此,为了解决学生与校方之间的冲突矛盾,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学校应该坚持依法治校的管理政策,完善学生申诉救济法律制度,切实维护学生的切身权益,保护学生应该享有的实体权利等,在教育中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协调统一。(本文来源于《教育现代化》期刊2019年38期)

谢立斌,朱业清[4](2019)在《德国政府采购法律救济制度对我国相关制度构建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考察了德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并对我国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制度的建构提出建议。政府采购争议的处理是否可以适用调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相关域外经验往往能够提供一些有益参考。本文考察德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并对我国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制度的建构提一些粗浅看法。一、德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概述德国政府采购法传统上属于预算法的范畴。(本文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期刊2019年01期)

封利强[5](2018)在《辩护律师执业纠纷仲裁制度的构建——完善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的另一种思路》一文中研究指出辩护律师执业难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痼疾"。近年来,国家层面的一系列举措初见成效,但并非"治本之策"。低效乏力的同体监督、息事宁人的行政协调、缺乏制裁的处理结果以及"运动式"的治理方式等无助于构建律师执业权利救济的长效机制。律师的执业权利不同于诉讼权利。执业权利侵权纠纷本质上是发生在不同法律职业群体之间的特殊纠纷,应当建立专门的执业纠纷仲裁制度。为了确保仲裁的权威性、惩戒的威慑力以及救济的便捷性,还应当推进政法委与司法行政机关合署办公,建立统一的法律职业人事管理制度,并建立律师执业纠纷解决网络平台。(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丁素芳[6](2018)在《构建新型有效的离婚救济制度——兼谈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离婚救济制度的设置是民法保护弱势群体原则在婚姻立法上的具体体现,新世纪修订的《婚姻法》修正案增设了离婚救济制度,但从社会效果上看,现行离婚救济制度的实施并未使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特别是离婚妇女感受到法律对其行之有效的救济,其根本原因在于离婚救济制度叁个组成部分都存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构建新型并行之有效的离婚救济制度,强化离婚救济制度的补偿性功能,弱化其惩罚性功能,充分体现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对于完善我国离婚制度,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石佑启,陈可翔[7](2018)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法律救济制度之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质量和供给效率的同时,也存在风险并易于引发纠纷,且纠纷的类型与属性更为复杂多样。现有的法律救济制度在解决PPP纠纷的过程中,暴露出行政协议范围界定模糊、政府寻求救济途径缺位等诸多问题。应摆脱传统理论对制度革新的桎梏,促进传统理论的发展,并以理论指导制度创新实践,从完善协议受案标准、确立政府救济途径、消除司法外救济障碍等方面推进法律救济制度的回应性构建。(本文来源于《江海学刊》期刊2018年05期)

马明华[8](2018)在《公民参与权的司法救济制度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民参与是民主理念和民主制度的核心要素,公民参与权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日益受到关注。在现代社会,公民参与的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民主化的深度与广度,我们党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国家事务管理中的公民参与,强调公民的有序参与。公民参与权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积极权利、程序性权利。由于公民参与权的司法救济制度的缺失,我国公民参与权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缺乏救济的权利是不完整的,为保障公民参与权的实现,可将公民参与权定位为基本权利来加强保护,并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拓宽原告资格等方式来扩大司法救济的范围,完善行政过程中公民参与的司法救济制度。(本文来源于《江西社会科学》期刊2018年03期)

刘茜,赵琪[9](2017)在《生态福利权及其救济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生态福利权是生态福利救济制度的核心,其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福利享受权、生态福利给付请求权、平等福利份额请求权以及生态福利救济权。目前我国生态福利救济制度建构过程中,面临生态福利权行政救济不健全、司法救济不完备等诸多现实问题,为此,结合我国生态福利的发展状况,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生态福利救济制度,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明确规定生态福利权,建立生态福利权行政救济机制,健全生态福利权司法救济机制,从而构建我国生态福利救济制度体系,切实保护社会成员的生态福利权。(本文来源于《广西社会科学》期刊2017年11期)

鲍仁[10](2017)在《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体系化构建中小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近日在出席“2017年国际证券投资者保护研讨会”时表示,要充分保障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求偿权,就要在一般的民商事和民事诉讼法律规则基础上,体系化地构建出一整套符合证券期货市场特殊性的制度规则,这是摆在中国市场的制度建设(本文来源于《期货日报》期刊2017-09-04)

救济制度的构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跨境破产案件因其涉及诸多国家和地区的资产处置与法律程序而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而对于外国破产案件的承认与救济则是各国处理跨境破产案件的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不断建设双向投资大国的现实发展,我国当前的跨境破产承认与救济相关法律法规显然不足以应对复杂的跨境破产问题,构建完善的跨境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具有其现实意义。文章以韩进破产案为背景,比较分析国际范围内跨境破产承认与救济相关的立法与实践,对我国跨境破产承认与救济规则的构建提出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救济制度的构建论文参考文献

[1].贾夏怡,朱岩冰,刘佐仁,侯鸿军,杨世民.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陕西省药品生产企业视角[J].中国药房.2019

[2].李璐玲,张思媛.韩进破产案对我国跨境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构建的启示[J].中国市场.2019

[3].陈永活.构建中职学生申诉救济法律制度的思考[J].教育现代化.2019

[4].谢立斌,朱业清.德国政府采购法律救济制度对我国相关制度构建的启示[J].中国政府采购.2019

[5].封利强.辩护律师执业纠纷仲裁制度的构建——完善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的另一种思路[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8

[6].丁素芳.构建新型有效的离婚救济制度——兼谈妇女权益保护问题[J].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7].石佑启,陈可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法律救济制度之构建[J].江海学刊.2018

[8].马明华.公民参与权的司法救济制度构建[J].江西社会科学.2018

[9].刘茜,赵琪.生态福利权及其救济制度的构建[J].广西社会科学.2017

[10].鲍仁.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体系化构建中小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制度[N].期货日报.2017

论文知识图

法学一般项目(1)法学一般项目(2)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度立项课题...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度立项课题...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度立项课题...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校内基金项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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