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时期我国社会治理

浅议新时期我国社会治理

中共来安县委党校安徽滁州239200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治改革等也将进入前所未有的关键期。在此大背景下,社会治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改善社会治理意义重大、任重而道远。区别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了解什么是真正的社会治理,正视我国在社会治理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提出有效的措施去改进社会治理。

关键词:社会治理;多元共治;社会管理

一、什么是社会治理

所谓社会治理,就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诸行为者,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三)社会治理的特点

1、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互助合作关系。

当代治理模式认为,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必须确立“多中心治理”理念,社会治理主体既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或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也就是说,社会治理主体除了一直承担重要甚至主导角色的政府外,还应包括这些年逐渐凸显出来的作为政府重要补充力量的非营利组织、市场化组织、公民社会等,从而建立起多元主体间有效合作的体制机制。

2、社会治理的手段多样化,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立体治理网络。

现代社会条件下,完善的社会治理要求权力实现方式和治理手段趋向复合化。参与治理的社会管理者们,彼此建立伙伴关系进行合作的网络管理,不同的行动者通过制度化的合作机制,发挥各自的管理优势,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弥补对方的不足,同时相互调适目标,共同解决冲突,增进彼此的利益。这种网络化的公共治理不再是监督,而是彼此合作;不再是集权,而是伙伴关系之上的权力分散;不再是追求普遍性和一致性,而是在多元化和多样性基础上寻求公共利益。

3、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是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要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模式实现为社会上所有人的利益服务。在对人的服务上,改革政府治理体制,推动简政放权和法治建设,把人放在社会主体的地位上,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在实践上把提高人的素质、发挥人的潜能问题融入到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之中。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落脚点,更应该融入社会治理的全过程。

二、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

(一)社会结构在深刻变化。在传统的治理格局下,人被分割在不同单位(城镇)与集体(农村)之中,社会结构几乎处在长期固化状态,单位(或集体)治理就是社会治理的同义语。伴随改革开放而来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中国人已从过去的“单位(或集体)人”变成了“社会人”,整个社会结构也由原来简单的工农联盟变成了日益分化的不同阶层。而老年型社会的到来与不断深化,呈现出来的是家庭规模小型化与少子高龄化现象,代际关系也不再像过去那样紧密。

(二)利益格局在深刻调整。面对多年形成的利益失衡格局,新时期深化改革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打破利益失衡与利益固化的藩篱,通过增量改革与存量结构调整来实现全民合理分享国家发展成果,同时畅通不同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通道,形成利益相对均衡的新常态,这必然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由此导致的社会问题可能更加复杂,需要通过社会治理解决的问题也会更加复杂。

(三)民生诉求在全面升级。共同贫穷的时代早已被送进了历史,新时期的民生诉求已不再满足于吃饭、穿衣问题,而是普遍要求公平正义与全面提升生活质量,包括对教育、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环境、健康等的诉求都在持续升级。人们的维权意识与维权方式也在发生重大变化,从个体维权到集体维权,从底线维权到发展维权,正在成为一种新常态。

上述变化既是国家近30多年来发展进步的重大成果,也是新时期必须妥善应对的挑战。在发展市场经济,满足社会物质需求的同时,政府的社会管理者该思考和探索如何建立符合时代的社会治理模式,进行社会的良治。

(一)继续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和法治社会建设。

只有在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才便于培育和发展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使之有其适合生长的土壤,承载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对传统政府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拓展,打破政府单方面行使权力、维持秩序、提供服务、治理社会问题的传统方式,建立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合作、互动、互补的良性关系,使它们能够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辅相成,完善社会治理结构,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的质量与效能。

(二)以人为本,制定和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政策。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进入了一个依靠公平正义规则“建立新体制冶的制度创新阶段。由于历史形成的体制机制的惯性,加之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缺乏均等化的理念,导致各种潜在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因公共服务不均带来的社会不公正现象加剧,这些都迫切要求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管理部门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为此,需要加快制定并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

(三)大力发展第三部门。

要放松登记管理标准,进一步扩大直接登记的范围,改变过去双重管理制度对第三部门发展的约束。其次,要加大向第三部门购买服务力度。修改政府采购法,把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购买服务时要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公开透明购买,以培育良好的政府购买服务环境。再次,要完善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第三部门是公益性组织,政府不仅应该对其提供直接的财政补助,而且还应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其合理性收入给予税收减免。最后,加强第三部门内部治理机制建设。对第三部门的发展,一方面要鼓励其发展壮大,另一方面也要对其进行规范。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可以有效地监督组织的违纪违规行为,净化第三部门发展环境。

(四)增加社会治理中伦理道德的软约束。

伦理道德,可以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必要的作用,它可以加强人的内在约束、调节社会的利益关系、确定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导向,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伦理道德,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不能是单一存在的,它必须要配以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对其进行保证,没有制度保障,纯粹的宣传和教育是不够的。伦理道德只有依靠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才能发挥它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在新时期下,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快,道德伦理建设也需与时俱进,既要继承优秀的传统道德伦理观,结合时代新发展,赋予新内容,又要以开放的姿态大胆借鉴世界各国有益的道德文化,兼容并蓄。

标签:;  ;  ;  

浅议新时期我国社会治理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