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萌:中国传统社会理性的缺失抑或误解——基于韦伯命题的反思性研究论文

于萌:中国传统社会理性的缺失抑或误解——基于韦伯命题的反思性研究论文

摘要:采用文献研究法,从文化社会学视角梳理了传统中国社会的宗教发展脉络。以“韦伯命题”为切入口,围绕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儒教与道教》两本著作的观点,依托日本及中国史实,分析了韦伯对中国理性缺失的误解,探讨了中国理性缺失的宗教文化原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理性正名。提出宗法思想为理性缺失的根源。

关键词:韦伯命题;理性;儒教;宗法制

1 理性的界定及韦伯命题

韦伯认为,理性是指在社会行动以及社会形成物当中,行动者所赋予的明确、理智而又系统一贯的主观意向。但随着价值领域的变动,理性的含义也产生变化,从《新教伦理》一书可以发现,韦伯对宗教的理性进行了清晰界定,欧洲社会的文明不断更新进步的过程就是理性化的过程,它的本质是使社会变得更追逐效率并且拥有更好的风险控制能力,从而不断去除人性和驱魅。韦伯论述道:“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于资本活动的原始资金来源问题,而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1]”。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韦伯认为近代资本主义是从宗教中产生的。要理解韦伯的这一思想,我们必须寻根探源。韦伯是主张新康德主义思想的人物,康德的先验哲学思想自然而然地对韦伯的研究产生影响:韦伯虽对德累斯顿新教徒的经济活动进行了经验性地观察,也试图用获得的经验解释资本主义精神方面的现象。但他的新康德主义理论背景,使得他将完成宗教改革的欧洲社会中存在的生产生活全部理性化,也使得他将欧洲的经济社会行动认定为理想型的理性主义世界;同时,韦伯又深受黑格尔辩证法的影响,认为理性是一切现实事物的本质及内在规律,理性是普遍存在的,理性主义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包括了社会中的各事各物,认识“现实事物”的关键就是要把握住其“合理性事物”的本质。

韦伯认为,理性的主要功能就是推动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变革。韦伯从社会行动出发,创造了一个社会变迁的模式架构:理性由内而外推动社会变迁,指引社会发展的方向。在社会变革的各个不同阶段,理性通过合法性论证不断进化革新,新的理性替换旧的理性,社会因此得到发展。正因如此,现代西方文明的出现都可以归功于理性化:只有通过理性的思考和理性的行动,才产生有逻辑的推理、客观的实验,进而产生实证科学与生物学、物理学、天文学,才产生与现代文明相配套的现代法律体系及现代经济形式。

韦伯认为,每个领域都有属于每个领域自身的价值取向,可以以此作为标准衡量每个领域内事物的理性化程度。比如,既然存在理性的技术、理性的科学和理性的法律制度,那么在精神层面,就一定存在理性的宗教[2]。在韦伯看来,衡量一种宗教合乎理性的程度,有以下两个标准:一方面是这种宗教对巫术的摒弃程度,二是这种宗教如何将神明、世界与宗教本身相统一[3]。以此为依据,可以对各宗教理性化水平做出判断。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道“英国人,在世界上所有民族中取得了3项最为长足的进步:那就是虔敬、贸易和自由”。以科研事业为例,据统计,在1666—1883年间,法国以外的欧洲,天主教徒数量为10 700万,新教教徒数量为6 800万,但在巴黎科学院外籍通信院士的科学家名单上,新教教徒有80,而天主教徒只有18[4]。韦伯还比较了商界精英、工业高级技工这两类人群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数量。他发现天主教教徒基本不参加现代商业活动;新教教徒则正相反,不论他们处于哪种阶级或是从事哪种工作,都可以看到他们对现代生产活动的热爱和对效益的追求。面对新教教徒和天主教教徒的差异,韦伯着重研究了两者所信奉宗教的教义及其特性,并得出新教可以推动资本主义精神发展的结论[5]。简单来说,西方资本主义得以顺利发展,就是因为有了新教伦理这个精神推力。对中国社会没有发展出理性的资本主义精神,韦伯认为,根本原因是缺少某一种理性的宗教信仰作为助推器。这被称为“韦伯命题”。

最近几年,企业结构的调整一直是研究重点。企业改制也成为了重点研究对象。对于重组整合也进行了多种探索和尝试。在这些企业的改制中,涉及的领域较多,需要统一不同的部门,需要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可能影响到权利的调整。这些领域的变动会带来国有资产管理、人事关系、社会福利保险等的问题。需要认真、审慎的对待这些问题。避免处于被动的局面。所以,对于这些企业的调整、重组,按照市场规律操作是必须的。

2 文献回顾

1988年,苏国勋发表的《理性化及其限制》成为关于“韦伯命题”研究的典范。苏国勋强调,韦伯的《儒教与道教》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黑格尔的观点,通过对比黑格尔的《中国宗教—文化》就可以发现,他们二人都立足于西方中心主义观点来理解并解释中国宗教。通过阅读苏老师的这本著作可以看出,苏国勋对韦伯“儒教伦理阻碍中国发展出资本主义精神”的结论颇为认同。李猛在把握了苏国勋《理性化及其限制》之后,结合《宗教社会学论文集》中韦伯的论述认为,中西方传统社会对理性的认识存在差异[6]。余英时根据史实和研究,得出了儒教可以催生资本主义精神的结论,他在《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中讲儒教有与新教相似的“天职观”[7]。与此同时,有不少学者站在法律角度分析“韦伯命题”,其中黄宗智提出“实质合理性”概念,来理解中国的法律传统,并着重解释“家产官僚制”这一被韦伯模糊了的概念[8];林端则从法学视角对韦伯的“卡迪司法”命题进行批判,同时指出韦伯的二元对立思维,即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并不适应中国古代法律[9]。赖骏楠认为,韦伯在分析中国没能产生理性时,过分夸大了“家产官僚制”中“家产制”的非理性作用,而忽视了“官僚制”中的理性成分[10]。还有学者从现代性角度试图理解并解释“理性化”和分析“韦伯命题”。唐爱军通过“文化—世界观”理性化和“社会—制度”这两种逻辑详细阐述了韦伯理论的局限性[11];尹广文则着重解释了韦伯提出“理性化”思想的背景,并深入解读“理性化”,拨正了一些过分解读和误解[12]。

接枝效率虽然不影响ABS增韧机理,但游离SAN数量增加降低装置生产效率,影响最终产品性能。增加聚合投料时橡胶比例可以提高接枝效率,为此国内外ABS生产厂家由低橡胶含量接枝聚合技术发展到高橡胶含量聚合技术,目前橡胶质量分数最高达到70%。同时控制接枝聚合工艺,通过补加单体及乳化剂等手段保证接枝率,提高接枝效率,降低游离SAN对ABS产品性能的影响。

在两宋时期,功利主义和理学成为儒学的主导思想。这一时期的学术大家开始关注社会问题。北宋时期,李觏对“礼”进行了详细阐释[18],他还同时系统分析了社会功能,提出了社会治理新模式,注重功利和效率。南宋时期的帝王,虽极力排斥王安石的新学,但功利主义在当时的社会依然兴盛,当时朝廷的头等大事便是灭金朝、收复失地。薛季宣积极分析局势,考察古时兵制、舆地,以达到适用于朝廷的目的。吕祖谦写信给朱熹,强调对薛季宣的肯定:“于世务二三条,如田赋、兵制、地形和水利,甚曾下功夫,眼前殊少见其比。”[19]随后朱子理学登上历史舞台。朱子理学的前提是万物皆有理的存在,这传承了孔子的天人关系思想,朱子理学倡导“存天理,灭人欲”。儒学发展至此,不断去除人性和鬼魅思想,注重实际效益,并开始思考“理”,可依然没有催生出资本主义精神。

3 儒学资本主义与日本宗教发展

儒家思想到底是何时传入日本的,至今没有得到确凿的史实证明,大多数学者以《日本书纪》的记载和当时日本的经济状况推算这个时间大概在四世纪末[14]。圣德太子在位时期,日本的统治者就要求以儒家思想作为治国的核心思想,并使儒家思想成为约束人民伦理道德的纲常法纪。在公元701年的大化革新后,日本政府完成了《大宝律令》的编写工作,儒学思想正式成为日本官方认可的正统思想。这时期的日本也进入前所未有的盛世。但这能否说明是儒教推动了日本社会的变革呢?答案是否定的,日本本土神道教对日本社会变革的推动应该更大。明治时期,政府将神道教设为日本国教,足见神道教在日本的地位。大化革新以后,日本实行了律令制,神道教的祭祀场地由临时建筑变成固定社祠,同时政府对祭祀礼仪、神社的等级都做出明确规定,使神道教规范化、国家化;对于神道教义理论,日本本土学者石田一良把神道教比喻成“换穿衣裳的木偶”,非常形象地强调了日本神道教的包容性和神道教在日本文化中的主体地位[15]。神道教兼收并蓄,不断吸收佛教、儒教思想。七世纪的日本,兴起神佛习合,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神佛融合;江户时代,儒学粉墨登场,神道教与儒教融合产生“度会神道”“理学神道”等。中国学者李泽厚的《中日文化心理比较试说略稿》讲“神儒一体”,其实是神道为根儒教为叶,神道为主儒教为辅[16]。

对于以上问题,通过分析日本崛起的过程或许可以得到一些解释。二战后,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受到学者们广泛关注。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同处于“儒家文化圈”,依据韦伯的理论基础,学者们很容易将儒学解释为亚洲地区经济崛起的推动力。可是儒学对日本乃至泛亚地区发展的作用真的和新教对欧洲社会的作用是一样的吗?

20世纪以前,“韦伯命题”很少受到学术界的质疑,随着亚洲四小龙的崛起以及日本的发展,“以儒学为上层建筑的社会不能发展资本主义”这一命题在学术界掀起惊涛骇浪,有学者甚至认为东亚地区形成了“儒家现代化”文化圈[13]。然而,韦伯命题真的是伪命题吗,儒家资本主义确实可以经得起理论和实践的检验吗?

韦伯在《新教伦理》中也表明,他对中国的研究仅凭借少量官方文献,缺少实地研究和勘查。当时,除了韦伯之外,并没有其他西方学者对中国社会进行系统研究。韦伯能把儒学定义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精神因素也是有原因的。他认为精神是绝对可以干预物质的,他一直从宗教角度阐释经济社会,通过《新教伦理》可以看出,他想表达的一个思路:如果人们想使自己的行为看起来正常,他们必须把自己的行为搁置在当下的思想观念中,只有这样,社会行为才能被理解和解释,而宗教就是一种这样的思想观念。前面谈过,欧洲社会中信仰新教的教徒更适应现代社会,韦伯认为中国社会也应由这样的“精神”来推动社会发展。千百年来,儒、释、道三种信仰在中国建立了超过其他宗教的权威地位,佛教的超然、道教的无为都与韦伯的理性思想完全不符,韦伯没有办法对它们进行解释,儒学深受中国皇帝拥护,是封建王朝时期的正统思想,有多而全面的官方著作,这使得儒学成为韦伯的研究主体。

通过线材表面去除效率在不同磨料质量百分浓度下的显微图4测得,磨料质量百分浓度分别为40%、50%、60%、70%时,去除效率分别为0.205m2/h、0.265m2/h、0.331m2/h、0.278m2/h。由此得到线材表面去除效率在不同磨料质量百分浓度下的变化曲线图如图5所示。

儒学并不像新教伦理一样,可以充当资本主义精神产生的必不可少的推力。韦伯从宗教文化角度探究经济并非不可取。儒学起源于中国封建社会,包括日本在内的亚洲文化圈中其他各国的儒学都或多或少地对中国儒学进行了本土化改造,已非中国的传统儒学。传统儒学是否存在理性?传统中国社会又是否存在与“新教”一样影响社会发展的教派呢?

在此之后,佛学、儒学和神道教相互融合并共同影响日本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活动。直至德川幕府时期,儒学才真正成为日本的官方学术思想。德川将军在1790发表了《宽政异学之禁》,宣传以朱子学说为正学。不同于中国传统的朱子理学,日本的朱子学派承认“人欲”的正当性,认为“人欲”和商家追逐谋利、官家吃俸禄没有什么区别。这样的资本主义思想已经活跃在德川幕府时期的日本。日本在明治维新后走上了快速发展的日本经济模式,的确和儒学思想有一定关联。对比传统中国社会和当时的日本,就会发现在中国存在着与日本完全相反的局面:从事工商业的人,不论其资金实力多么雄厚依然被普通贫苦百姓所鄙视。同样受儒教思想影响,中日两国人民的价值观为何大相径庭呢?原因很简单,日本明治维新时颁布的政策就努力向欧洲社会靠拢,并尽可能地脱离中国文化对其的渗透影响。纵观其他的亚洲资本主义经济体,虽然它们的发展程度和催生资本主义的诱因各不相同,但相同之处是都看到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儒家思想由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孔子提出,主要内容是“仁、义、礼、智、信”。孔子将政治和人伦与精神层面的哲学相结合,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仁”是最核心的思想。根据《论语》记载的孔子对“仁”的阐释来看,如果一个人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3个层面都能达到“仁”的标准,那么这个人便可成为理想的君子。“仁”就是“己立立人,己达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篇第二十四章)。孔子还强调仁者爱人,其思想来源应是周朝伊始的“保民、敬民”思想。可以发现,孔子的思想绝非主观臆想,而是建立在周朝国泰民安、社会欣欣向荣的基础之上的。周朝人相信上天,坚信夏朝和商朝皆是忤逆上天而遭到灭亡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对颜渊的早逝,孔子道“天丧予”。孔子对宗教文化的继承是十分严谨的,子曰:“夏礼,吾能言之,纪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论语,八佾)。在文献资料匮乏的情况下,孔子也能够尊崇理性,不盲目轻信鬼神之说,足以见得此时孔子的思想与韦伯的思想有些不谋而合:他们都属于唯心主义,也都包含理性精神。孔子对待宗教文化的态度也体现在他的学术思想中,对待周朝时期的天人关系,他亦能取其精华而弃其糟粕。孔子虽然仍将天命视为约束人言行的准则,从而达到稳固社会、安定民心的作用,但是他把天道思想与春秋时期的人文主义相结合,在天人关系中更强调人通过理性学习能够主动从天道中获得真知,进而实现社会大同。孔子鼓励百姓求己而非求人,“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17]孔子靠自身的“德”和“仁义”来祈求福祉达到事事顺遂,而不是靠神明或是卜筮,所以他少于祭祀,也不喜占卜。这与韦伯所强调的“驱魅”理性也是相通的。孔子更强调人自身道德的约束,他提倡入世,提出“为政以德”的主张,要求人们按照“君子”“圣人”的理想人格进行自我约束。这都表明先秦儒学是有理性的。

4 中国传统儒学与其理性

4.1 春秋战国时期儒学的理性

收集车行动灵活、操作简便,完全改变了传统弯腰夹拾板栗的作业方式,大大缓解了作业人员腰部与手部的疲劳, 显著提升了劳动效率。这个方案结构简单,成本控制合理,能满足板栗收集作业人员的需求,充分体现了人性化设计的理念与特点。

4.2 唐宋时期的自由与理性

2000多年来,儒学思想在传统的中国社会起到了独一无二的引领作用,儒学所倡导的“礼治”在唐朝达到巅峰。《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这部法典堪称中国的“汉谟拉比法典”,它代表了封建社会时期中国政治法制的水平,儒教思想在这部法典中得到充分体现。初唐时期,“德礼为本,刑罚为用”(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名例律)成为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就是说,维护社会安定是制定法律的目的,刑罚只是手段。礼与法相辅相成,即“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儒家思想的“礼”成为社会道德的准则,“刑罚”则是对失礼行为的鞭策和惩罚。“刑罚”将“礼”的标准量化、合理化,使其能够成为统治者治理社会的工具。经过量化的儒学思想能够保持社会稳定,控制人造成的动荡等社会风险,具有了韦伯所提出的“理性”的特征。中唐时期,韩愈提出儒家道统说,进一步对社会规范做出阐述,他强调“纲纪法度”而极力反对“释”与“佛”,他认为“释”与“佛”散化人心,不利于社会整合。韩愈的这些理念与韦伯探讨天主教徒不从事现代活动的思路颇为相似,哪怕是盛唐时期,在传统中国仍很难寻觅到有关资本主义精神的痕迹。

此前国内学者对“韦伯命题”的相关研究多集中在儒教能否推动资本主义精神发展方面,也有学者探讨了韦伯“新教理性”与中国“儒学理性”本质上的不同,从现代性角度做文章。笔者认为,韦伯将儒教与新教拿来做比较,二者在韦伯所定义的“理性”上必有相通之处,但中国确实没有产生资本主义精神,所以中国必然缺少某些理性因素。为此,需要通过东亚儒学文化圈内资本主义的发展来理解“韦伯命题”的当代价值,通过分析史实探索与韦伯所言的理性意义相同的中国理性,并从社会学视角分析国理性缺失的文化根据。

4.3 儒学独尊所引发的误解

从周朝孔圣人发展儒学以来,儒学不断丰富,一度成为封建中国的官方思想,并作为主流意识形态主导社会发展,成为国家的正统思想。封建社会多个朝代都有学者为适应当时的政治需要而为传统儒学补充新的理论并对儒家理论进行阐释,几乎使儒学上升为与“释”“道”并尊的教派。儒学来源于现实生活,比较容易让大众接受,后又传播到朝鲜半岛、日本、中亚、东南亚等亚洲地区,西方学者理所应当地认为封建时期的中国人把儒学这个“教派”当作信仰。可以看出,儒学与其说是中国人的信仰,不如说是统治者为巩固统治所建立的“道德约束行为书”。儒学是历朝历代的皇帝为当时的中国人建立的行为准则。孔子被尊称为孔圣人,是因为他的言论言简意赅,他的思想符合古代统治者的治国要求。但儒家思想还未能达到被封建时期中国人奉为“神明”的地位。

在学校的角落里,肯定有很多像吴琮一样被误解、被施以偏见、被忽视的人,他们慢慢变得透明,落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夏霖知道自己根本不是什么魔法少女,但也可以随时伸出援手。

5 儒学地位与家天下思想

5.1 中国宗教和西方宗教地位与作用上的差异

在西方社会,基督教的教徒将《圣经》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戒尺,上帝不仅是宇宙的创造者,而且是人类社会伦理规则的创造者,耶稣的诞辰日更是西方国家层面甚是整个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狂欢日,耶稣真善美的道德行为世人标榜了行为准则,教会在教徒心中有绝对神圣的地位,教会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更是许多社会活动的规定场所。而在中国,人们更相信血缘关系,血缘相比业缘、地缘有着绝对优势,中国人讲究“亲戚”关系。中国社会以家庭为单位,西方社会许多在教会举办的仪式与活动,中国一般放在家庭中举办,比如婚礼、葬礼。中国自尧舜禹时期就注重祭祖,一家之中,祖宗就是权威,古代中国上至皇家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化干戈为玉帛的首要方式就是联姻,两个家族有了共同的血缘后代,就能保证一段时期的稳定关系。封建时期,君权大于神权,君王为天子,百姓为天子的子民,而所有宗教教派都依附于皇权,为皇权提供可行的思想规范,得到天子欣赏的宗教才能够发展壮大,任何威胁天子权威的宗教必然被压制。可以说,任何时期的儒教都是顺应当时朝代的需要才得以壮大的。不能真正驱使、左右天子的政治权威,又使每个人发自内心敬畏的神明,便是祖先和天子。

5.2 为家天下而生的宗法制

宗法制是一种从父系社会发展演变而来的,将家族与国家政治体制很好结合的,为皇权贵族分配权力和财富而生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世袭制得以延续。宗法制始于夏,壮于商,至周时得以完备。溯其源头,宗法制的出现要远远早于儒教,可以说孔子的儒学学说深受宗法制度的影响。中国历史学家周一良说,中国的祖先崇拜起源极早,古人祭祀求福的对象首先而且最主要的就是祖先,进而形成以祖先崇拜为中心的宗法制,体现宗法制和维护宗法制的就是礼[20]。甲骨文和铭文皆可验证这一说法。在宗族里,大家都有亲缘关系,在宗与宗之间是小宗服从大宗。孔子之前,儒道是一种负责丧葬礼仪的职业,于孔子后成为独门学说。孔子的儒学初心是复兴周礼,“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孔子对周礼的复兴和壮大,使得儒学有了理论支撑。儒学服务于宗法制,又在精神方面对宗法制起到了促进作用,百姓耳濡目染君子之道,伦理纲常就自然深深地被烙在内心深处。寻常百姓和帝王将相都延续宗族思想,宗法思想与儒学思想相辅相成,便铸就了千百年的封建中国的家天下的社会。

5.3 宗法思想下的孝与祭祀

家天下社会中,最为严苛的就是对祖先和长辈的尊敬和信奉,宗法制又对这一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孝”在西周时基本只在祭祀时出现,对象一般为过世的父氏祖辈。为稳固宗法制的地位,“孝”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家庭伦理。从社会层面来看,儒学把强化宗法制度的规范,约束宗族内的行为习惯,统称为“孝”。孝除了表达晚辈的敬爱,更是一种秩序。封建时期,我国的经济模式是小农经济,封建皇帝历来重视家庭的重要性,对于农耕等生产活动,祖辈的经验是必不可少的财富,这就促使晚辈对长辈服从和尊重,这是晚辈获得耕种知识的唯一渠道。这样的宗法思想十分利于封建统治,一个人不论在仕途取得多大的成就,回到宗族还要以尊长思想为行动指南,尊老守旧的思想,使得我们在探索自然上很难取得进展,也很难产生理性。祭祀先祖是中国人的头等大事。祖先是每个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神明和祭祀对象,我们在缅怀祖先之时也祈愿从祖先那里得到祝福。中国人对待从天而降的幸运,会说“祖坟冒青烟”,这与西方所言的“上帝保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中国的宗法思想与韦伯的新教思想并行来看,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在精神层面对社会政治和经济都有绝对影响。中国人的祭祖思想,实则起源于家天下制度下的宗法思想,而宗法制的核心便是孝:晚辈之于长辈,小宗之于大宗,臣民之于天子。当然,儒教只是一种道德范式,是宗法制下天子对社会进行约束的理论支撑,并不能和新教形成同质对比。可以看出,封建时期中国没有产生催生资本主义萌芽的理性的宗教文化,原因确实不在于儒教,而在于植根于每一个中国人心中的以祖先为神明的宗法思想。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马奇炎,陈婧,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2]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M].康乐,简慧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3]罗伯特·金·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4]李猛.理性化及其传统:对韦伯的中国观察[J].社会学研究,2010(5):1-30.

[5]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M].台北: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

[6]黄宗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

[7]林端.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韦伯比较社会学的批判[M].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3.

[8]赖骏楠.“家产官僚制”与中国法律:马克斯·韦伯的遗产及其局限[J].开放时代,2015(1):95-107,5-6.

[9]唐爱军,李明珠.“韦伯命题”再阐释:理性化视角[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7(5):85-92.

[10]尹广文.韦伯社会学中的理性及理性化思想[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6(3):110-112.

[11]傅佩荣.儒家与现代人生.[EB/OL].(2011-08-04)[2019-03-10].http://www.360doc.com/conent//0804/15/7024832_138027377.shtml.

[12]徐晓风.圣德太子的《十七条宪法》与中国儒家文化.[J].学术交流,1994(3):112-115,128.

[15]石田一良.日本文化:历史的展开与特征[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9.

[16]牛建科.日本神道教功能试论[J].日本研究,2011(1):116-122.

[17]郭沂.帛书《要》篇考释[J].周易研究,2004(4):36-56.

[18]李国平.李觏礼论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0.

[19]王云五.吕东莱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

[20]周一良.从宗法制看中国文化的一个特点[J].东南文化,1991(Z1):1-2.

[21]王玉强.近世日本朱子学的确立[D].长春:吉林大学,2009.

LACK OF RATIONALITY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 OR MISINTERPRETATION:A REFLECTIVE ANALYSIS OF WEBER'S PROPOSITION

YU Meng
(SchoolofPublicAdministration,ZhengzhouUniversity,Zhengzhou450001,China)

Abstract:In his book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Max Weber profoundly expounded his thought on Western society and economy.In order to answer why China failed to form a budding capitalism in the past,Max Weber published Confucianism and Taoism.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sociology,the religion development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 is summarized in the literature review of this paper.Starting from Weber's proposition,Weber's viewpoints in the above books are examined with historical evidences of Japan and ancient China so as to demonstrate Weber's misinterpretation of China,which is the lack of rationality.To rectify it,the reasons behind the culture and religion are explored and then the conclusion is drawn that the patriarchal ideology is the root of the lack of rationality.

Key Words:Weber's proposition;rationality;Confucianism;patriarchal system

中图分类号:B913;B51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751(2019)04-0127-06

收稿日期:2019-05-02

作者简介:于萌(1995—),女,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学。kb414ym@163.com

(责任编辑 赵枫岳)

标签:;  ;  ;  ;  ;  ;  ;  ;  ;  ;  ;  ;  

于萌:中国传统社会理性的缺失抑或误解——基于韦伯命题的反思性研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