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利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外部利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外部利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合作社,建设用地,利润,制度,集体,制度创新,昆山市。

外部利润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任辉,吴群[1](2012)在《外部利润、产权界定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成都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制度经济学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外部利润——产权界定——资源优化配置"为研究主线,对成都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进行了制度经济学解析。研究发现,制度创新空间的形成、土地的增值收益、土地规模利用效应和土地集约利用效应构成了成都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外部利润。成都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一方面可以提高土地规模和集约利用效应,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可以明晰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健全基层组织治理机制。要采取诸如放松法律限制、加强理论研究、规范机制建设等措施,从而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生成和发展。(本文来源于《地域研究与开发》期刊2012年03期)

钱忠好,冀县卿,刘芳[2](2011)在《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理论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研究以"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制度创新"为研究主线,对昆山富民合作社进行了制度诠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增值收益极为明显。但是,我国非农建设用地按其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类:城市国家所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我国法律规定,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必须首先通过征收或征用、变性为国有土地后方能进入土地市场。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昆山农民组成富民合作社租赁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建造标准厂房对外出租,年终按股分红。它在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使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有机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通过内部完善的制度机制设置保证土地增值收益在入股股东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富民合作社是利益当事人在一致同意原则下的制度创新,它有效地解决了现行征地制度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尽合理的问题。这一制度安排既规避了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风险,又获得了尽可能多的土地增值收益,非常巧妙地在国家正式制度边际上进行了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的制度创新较好地实现了地方政府、用地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的一致同意,取得了良好的制度创新绩效。昆山富民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伴随制度环境条件的变化,会产生当事人在现行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的外部利润。外部利润的存在会诱致当事人进行制度创新。由于制度创新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同时也是利益重新调整的过程,这就在制度创新中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而利益集团的一致同意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推动制度创新的快速发展。这一研究最直接的现实政策含义是:国家垄断一级土地市场不是唯一有效的途径,在条件合适时,允许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适当的方式直接进入土地市场是一种较优的政策选择。它不仅能有效地弥补现行征地制度的不足,而且能满足建设单位的用地需求,实现不同利益集团的一致同意。(本文来源于《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土地卷)第八集》期刊2011-10-01)

李力行[3](2011)在《对《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理论解析》一文的评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值得继续深挖的精彩案例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与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征地制度之间的内在冲突,构成了当前我国土地制度的主要矛盾。围绕着快速增长的土地租金,对其具有索取权利的各方必然做出反应。这种反应可能是在现有法律约束下进行的,如农民直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经营;也可能是完全法外的行为,如"小产权房"。更经常发生,也更引起关注的,则是介于这两者之(本文来源于《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土地卷)第八集》期刊2011-10-01)

钱忠好,冀县卿,刘芳[4](2010)在《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理论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研究以"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制度创新"为研究主线,对昆山富民合作社进行了制度诠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增值收益极为明显。但是,我国非农建设用地按其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类:城市国家所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我国法律规定,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必须首先通过征收或征用、变性为国有土地后方能进入土地市场。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昆山农民组成富民合作社租赁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建造标准厂房对外出租,年终按股分红。它在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使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有机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通过内部完善的制度机制设置保证土地增值收益在入股股东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富民合作社是利益当事人在一致同意原则下的制度创新,它有效地解决了现行征地制度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尽合理的问题。这一制度安排既规避了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风险,又获得了尽可能多的土地增值收益,非常巧妙地在国家正式制度边际上进行了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的制度创新较好地实现了地方政府、用地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的一致同意,取得了良好的制度创新绩效。昆山富民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伴随制度环境条件的变化,会产生当事人在现行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的外部利润。外部利润的存在会诱致当事人进行制度创新。由于制度创新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同时也是利益重新调整的过程,这就在制度创新中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而利益集团的一致同意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推动制度创新的快速发展。这一研究最直接的现实政策含义是:国家垄断一级土地市场不是唯一有效的途径,在条件合适时,允许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适当的方式直接进入土地市场是一种较优的政策选择。它不仅能有效地弥补现行征地制度的不足,而且能满足建设单位的用地需求,实现不同利益集团的一致同意。(本文来源于《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期刊2010年00期)

李力行[5](2010)在《对《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理论解析》一文的评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值得继续深挖的精彩案例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与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征地制度之间的内在冲突,构成了当前我国土地制度的主要矛盾。围绕着快速增长的土地租金,对其具有索取权利的各方必然做出反应。这种反应可能是在现有法律约束下进行的,如农民直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经营;也可能是完全法外的行为,如"小产权房"。更经常发生,也更引起关注的,则是介于这两者之(本文来源于《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期刊2010年00期)

朱木斌[6](2008)在《外部利润、制度环境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集体土地市场进行了严格控制。但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社会发展理念的进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土地供需的突出矛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面临的制度环境不断变化,由此产生了土地增值收益、风险降低和转移、规模经济以及交易费用降低与转移等外部利润。正是当前国家对集体土地的控制现状与潜在利益之间的矛盾,激励着各地基层政府和农民集体在制度环境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努力进行制度边际上的创新。(本文来源于《农业经济》期刊2008年06期)

陈韶军[7](2008)在《外部利润、产权博弈与制度变迁》一文中研究指出江苏苏南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历经苏南社队企业、集体所有制、承包经营制、股份合作制、个体私营及股份制并存等阶段的变迁。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对苏南乡镇企业产权变迁过程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探讨诱致苏南乡镇企业发生产权变迁的深层原因,藉以揭示苏南乡镇企业产权变迁的规律,为深化改革苏南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文章在对产权、制度、外部利润、产权博弈、产权变迁等基本概念加以界定、对苏南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变迁进行历史描述和经验概括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外部利润、产权博弈与制度变迁的关系,构建起用于分析苏南乡镇企业产权变迁的理论框架,并运用理论分析框架对苏南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变迁进行了经济解释。从产权的视角分析,制度变迁的过程也就是产权变迁的过程。制度创新的动力基础是外部利润。外部利润与制度环境变化有关。当外部利润出现后,行动团体之间的博弈过程及结果决定着产权演进的方向。制度变迁方案的选择取决于制度变迁收益和成本的对比。苏南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变迁历经苏南社队企业、集体所有制、承包经营制、股份合作制、个体私营及股份制并存等阶段。苏南乡镇企业产权制度之所以发生由社队企业到个体私营及股份制的变迁,其原因在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虽然苏南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曾创造奇迹,说明“模糊产权”在转型期是合乎效率原则的,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继续维持其模糊状态必然导致企业内部组织成本的大幅度上升。为此,苏南社区政府和经营者进行产权制度创新。从集体所有制到承包经营制,尽管苏南社区政府与经营者重新分割产权,但产权不清仍未解决,因此产权变迁仍将发生。从承包经营制到股份合作制,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产权不清的问题,但集体股控股使得政企不分依然存在,因此股份合作制成为过渡形式。个体私营及股份制具有产权清晰、决策科学和激励与约束机制相匹配的特征,因此股份合作制变迁到个体私营及股份制是必然的,适应了市场经济对市场主体产权安排的内在要求。(本文来源于《扬州大学》期刊2008-05-01)

钱忠好[8](2007)在《外部利润、效率损失与农地股份合作制度创新》一文中研究指出农地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组织和制度创新,能产生经济当事人在现行农地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的外部利润,但农地股份合作制度规则内含的矛盾又可能导致效率损失。明确农地股份合作制的性质、改革和完善相关法律、赋予农民个人土地股权以物权属性、提高农民谈判能力、规范政府行为、完善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管理模式、合理设置并明晰农地股权、赋予农民农地股份合作社成员退出权等,能有效地提升外部利润,减少效率损失,促进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健康发展。(本文来源于《江海学刊》期刊2007年01期)

刘芳,钱忠好,郭忠兴[9](2006)在《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制度经济学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认为,为了解决土地征用诱发的矛盾,农地股份合作制应运而生。江苏省昆山富民合作社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厂房、楼房出租,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延伸到工业领域,农民直接分享土地非农化增值收益,这种做法既有效地回避了与现行法律的直接冲突,又实现了农民、集体、用地单位和政府的一致同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制度变迁的成本,取得了良好的制度绩效。(本文来源于《农业经济问题》期刊2006年12期)

刘芳[10](2006)在《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农地非农化制度创新》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的非农价值逐渐显现。由于土地市场的分割造成土地农用和非农用之间价格存在巨大的差异,如何进行土地制度创新以实现土地资源在农业和非农业之间的有效配置、以及土地增值收益在不同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成为现实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目前解决这一问题的现行法律架构是:禁止土地所有权市场、严格控制一级土地市场、适当开放二级土地市场,意味着农村土地要转变为非农用,必须采用土地征收或征用的方式。然而,这一制度安排尽管有其经济上及政治上的合理性,即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对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但却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损失。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当外部利润在原有的制度框架下无法合理内部化时,利益主体就倾向于创新新的制度模式,以改变原来的收益分配状况。现实中,为了合理的分配土地增值收益,解决征地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各地纷纷在制度边际上不断进行着探索和创新,在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各种规避正式法律、法规的农地非农化制度创新模式。 近年来,昆山富民合作社的制度创新尤其令人瞩目。昆山农民通过土地、资金入股联合的方式,建造标准厂房、打工楼出租,获得土地增值收益,把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延伸到工业化领域。这种做法既有效地回避了与现行法律的直接冲突,又实现了集体、农民、用地单位和政府的一致同意。对昆山富民合作社的制度创新进行理论解析,剖析其中蕴含的政策含义,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以“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制度创新”为理论框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创新理论,研究了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宏观背景、外部利润、制度机制设计及利益当事人的行为等,探讨了其制度创新的理论价值,并得出改革和完善我国农地非农化政策的有益启示。研究表明,昆山富民合作社是利益当事人一致同意的农地非农化制度创新,在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把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延伸到工业化领域;其所蕴涵的政策含义为:根据产权结构进行收益分配,规范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建立多元化的土地非农化模式。(本文来源于《南京农业大学》期刊2006-06-01)

外部利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研究以"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制度创新"为研究主线,对昆山富民合作社进行了制度诠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增值收益极为明显。但是,我国非农建设用地按其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类:城市国家所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我国法律规定,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必须首先通过征收或征用、变性为国有土地后方能进入土地市场。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昆山农民组成富民合作社租赁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建造标准厂房对外出租,年终按股分红。它在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使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有机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通过内部完善的制度机制设置保证土地增值收益在入股股东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富民合作社是利益当事人在一致同意原则下的制度创新,它有效地解决了现行征地制度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尽合理的问题。这一制度安排既规避了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风险,又获得了尽可能多的土地增值收益,非常巧妙地在国家正式制度边际上进行了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的制度创新较好地实现了地方政府、用地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的一致同意,取得了良好的制度创新绩效。昆山富民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伴随制度环境条件的变化,会产生当事人在现行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的外部利润。外部利润的存在会诱致当事人进行制度创新。由于制度创新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同时也是利益重新调整的过程,这就在制度创新中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而利益集团的一致同意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推动制度创新的快速发展。这一研究最直接的现实政策含义是:国家垄断一级土地市场不是唯一有效的途径,在条件合适时,允许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适当的方式直接进入土地市场是一种较优的政策选择。它不仅能有效地弥补现行征地制度的不足,而且能满足建设单位的用地需求,实现不同利益集团的一致同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外部利润论文参考文献

[1].任辉,吴群.外部利润、产权界定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成都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制度经济学解析[J].地域研究与开发.2012

[2].钱忠好,冀县卿,刘芳.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理论解析[C].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土地卷)第八集.2011

[3].李力行.对《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理论解析》一文的评论[C].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土地卷)第八集.2011

[4].钱忠好,冀县卿,刘芳.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理论解析[J].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2010

[5].李力行.对《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理论解析》一文的评论[J].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2010

[6].朱木斌.外部利润、制度环境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J].农业经济.2008

[7].陈韶军.外部利润、产权博弈与制度变迁[D].扬州大学.2008

[8].钱忠好.外部利润、效率损失与农地股份合作制度创新[J].江海学刊.2007

[9].刘芳,钱忠好,郭忠兴.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昆山富民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制度经济学解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6

[10].刘芳.外部利润、同意一致性与农地非农化制度创新[D].南京农业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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