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例分析

一、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例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李凯歌[1](202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建设工程合同为原《合同法》中的一类典型的合同,为适应法院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并设立了实际施工人制度。该制度的设立不仅解决了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资质但从事了施工活动的当事人诉讼问题,而且从合同效力、建筑工程质量以及权利的行使等方面对实际施工人进行了规制。由于实际施工人制度空白问题较多以及规定得过于原则,各地法院对同一解释条文的理解认识差异较大,加之司法实践的复杂多变,实践中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较为突出。由司法实践中关于实际施工人裁判认定的困境,引发了作者对于实际施工人权利的行使等法律问题的思考。由于实际施工人系司法解释创设的法律术语,但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实际施工人的概念、表现形式以及认定条件等,在司法实践中首先面临的问题即为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作者提出了应从合同效力的认定、履行施工义务以及与合法的施工人之间关系等方面界定实际施工人。对于实际施工人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非法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以及借用企业资质承揽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文章对实际施工人权利基础的不同学说进行了分析论证,指出了不当得利返还说和代位权延伸说的不足,赞同突破合同相对性说。在实际施工人向其合同相对方及其他合同当事人主张工程价款时,是否要设置严格的起诉条件,文章结合司法实践,论证了自己的观点。对于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者认为在发包人明知或应知实际施工人系借用资质时,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他情形下的实际施工人不享有。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实际施工人还应承担工程质量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就实际施工人权利的行使要件,文章认为应从适格当事人、合同的效力以及存在欠付工程款的情形方面予以考虑。作者还对实际施工人权利行使中的证明责任进行了论证。在实际施工人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对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存在争议时,该如何处理?作者论证了应首先选择参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的方法,同时实际施工人仍然有权选择据实进行结算。当实际施工人参与施工的工程存在多份合同时,作者提出并论证了三种结算方式的选择问题。司法解释中对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承担的责任作出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应如何理解仍然存在争议。作者论证了发包人承担的系自己责任,而非替代责任,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性质为自身独立责任。挂靠其他企业的资质进行施工以及层层转包、多层分包建设工程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情形,该两种情形下实际施工人的主张工程款也为存在争议较大的地方。对于挂靠情形下的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价款问题,应区分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借用资质情形是否知情来分别予以处理。对于层层转包、多层分包情形下的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法院应当追加其余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作者还论证了实际施工人不能向与其未有合同关系的中间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总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虽然实际施工人制度的设立解决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许多难题,但是该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实际施工人制度设定的不够完善,实际施工人代位权诉讼适用的不足,违法行为与恶意诉讼问题层出不绝等。作者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完善实际施工人制度的措施。首先,要从源头上禁止转包与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对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问题,从司法层面细化裁判规则;再次,要完善保护农民工利益的新举措。希望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提出、分析和建议,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更多的立法者、司法工作者以及其他法律从业人员来关注该问题,共同解决司法疑难,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王旖[2](2021)在《EVA-BSC结合下的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研究 ——以Y公司为例》文中提出伴随着市场经济与信息技术的不断成熟,企业绩效逐渐被公众重视,业绩评价是整个企业层面的战略及其执行问题,单一的财务业绩评价,已难以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建筑企业作为劳动密集行业,其工程项目具有回收期长且体量大的特点,而完善的业绩评价体系对于建筑企业获得持续价值创造能力具有重要作用。EVA指标在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了企业资本成本与价值创造,更适用于建筑企业,BSC方法立足于企业战略,同时提高了非财务维度评价的可扩展性,两者结合能够从多维度深入企业业绩评价,有助于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符合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鉴于此,本文以EVA和BSC在建筑企业中的运用为主要研究主线,构建业绩评价体系并深入案例研究,不仅能为公众提供全面客观的绩效信息,还能为建筑企业自身带来清晰的业绩认知,对建筑企业的业绩提升、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建筑企业当前发展特点和业绩评价体系现状入手,同时从建筑企业提高价值创造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目标出发,以EVA和BSC为主要理论基础,构建EVA-BSC结合下的业绩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案例企业Y公司的实际特点,对建筑企业EVA-BSC相结合的业绩评价进行更深入研究,形成一套特有的业绩评价体系。本文从以下六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明确研究重点和研究对象,归纳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主要从相关概念和业绩评价理论两方面阐述,构建本文理论框架,为分析EVA-BSC在建筑企业业绩评价的应用提供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现状分析,结合上市公司情况分析业绩现状与现行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由此作出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为后面的体系构建部分奠定基础;第四部分为EVA-BSC结合下的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构建,基于前文分析并结合企业特点,从评价体系的七要素出发,构建EVA-BSC结合下的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第五部分为案例分析,根据案例公司实际情况和前文所构建的EVA-BSC业绩评价体系,明确具有针对性的业绩评价体系,并进行运行结果计算与比较分析;第六部分为相关结论与建议,总结研究结论,并对于建筑企业实施EVA-BSC业绩评价体系提出针对性建议。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有以下两点:第一,通过对行业及现状分析,引入了EVA和BSC两种评价方法开展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丰富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第二,结合理论与案例构建出全新的建筑企业EVA-BSC业绩评价体系,平衡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在财务层面上避免了经营短视行为,在非财务层面,解决建筑企业对非财务评价关注度不足的问题,实现了与企业目标战略的紧密联系。

王瑛[3](2021)在《建筑工程挂靠现象与法律问题探究》文中认为挂靠,是指不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企业单位通过资质借用从事工程建筑经营活动的行为。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通过挂靠方式弥补主体资质缺陷,已作为工程建筑的一条“捷径”,成为该行业公开的“秘密”。挂靠行为的禁而不止,论其原因,主要归咎于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发展的自发性,对经济利益的追逐,使得挂靠行为难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针对工程挂靠现象,当前存有两种观点,其主流观点是对挂靠行为持否定态度,认为挂靠现象的发展,不仅造成破坏市场秩序、危害工程质量等可见的现实弊端,同时对我国建筑行业未来的规范化发展乃至给整个社会的行业竞争等均埋下了长久的重大隐患;但与此同时,对挂靠行为的认定,却也有支持的声音,是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源的表现,对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刺激效果,为效率最大化的实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因此,笔者认为,基于该争议,对挂靠行为进行个案剖析、调查调研,从法理层面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践研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挂靠行为,本文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在绪论部分,对国内外资质管理模式进行对比分析阐述,笔者认为,挂靠行为的出现,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资质管理模式发展下的必然结果,因此,挂靠行为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必须充分考虑到资质管理模式这个大环境背景,并以此为着入点提出对挂靠行为的完善发展建议;在针对挂靠行为的理论阐述过程中,通过对其定义及相似概念进行区分,结合个案分析,明确挂靠行为的法律特征,并对挂靠行为的性质深入分析,精确本文的研究对象范围——非法挂靠行为。在论述挂靠行为的成因、危害及现状时,通过向安徽省S市M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等工作人咨询请教、与河北省某法院审判法官沟通交流等方式,开拓诸多思路,尤其在成因分析时,从多种维度进行阐述,同时,从司法角度分析挂靠纠纷案件审判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重难点问题,最后分别从法律规制、监管、人才队伍和信用建设的角度提出了解决建议:完善立法依据;加大监管范围,拓宽监管方式;强化司法队伍建设、加强信用体制建设,从上述四个角度为遏制乃至解决我国挂靠行为提供完善建议,努力为建筑行业的规范发展添砖加瓦,促进其良性发展。

王欣欣[4](2021)在《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认定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违法分包是行业内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尤其在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推广的背景下,相关法律适用不明,使得违法分包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本文从梳理现行法律规定出发,归纳出法律对违法分包考虑的综合因素,同时将违法分包分为四种类型,并结合司法实践分析每个类型认定存在的问题。在资质不符型中,认为该类型违反了法律对承包主体的限定,并认为具有与施工内容相应的资质外观是认定要点;在二次分包型中,认为该类型违反了法律对发包主体的限定,并从立法禁止该类型的本意出发,指出司法实践中仅以“次数”认定的弊端所在,进而总结出该类型分包内容的范围、内容同一性和必要性进行认定的规则;在主体结构型中,认为要在清晰界定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区分不同总承包模式,防止误判;在未经同意型中,针对实务的突出问题,即“劳务分包掩盖工程分包”,总结从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的合同对应主体、合同内容指向客体、合同价款计算依据等本质区别出发,进而准确进行认定。

左譞[5](2021)在《挂靠实际施工人的工程价款请求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筑行业对于我国的国民经济增长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个人团体或企业借用他人施工资质承揽工程的现象在建筑行业普遍存在,这种“挂靠行为”违反我国对施工资质的强制规定,影响到工程质量,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尽管挂靠行为本身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挂靠人对工程建设付出了劳动和财力,我国法律认可其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主张工程价款请求权。挂靠实际施工人区别于其他种类的实际施工人,有自己的独特性,挂靠引发的工程价款请求值得深入研究。挂靠实际施工人是工程价款请求的主体,又被称为挂靠人,属于实际施工人这一大类,因此也有三个基本特征:与发包人联系的非直接性、承担工程建设义务的主体、因违法施工合同产生,挂靠人符合实际施工人行使特殊代位权的条件。但挂靠实际施工人有其特殊性,他与发包人、名义施工人之间是灵活的三角结构关系,而且他与名义施工人之间是出借资质关系,并非施工合同关系,挂靠人因此有着自己独特性,这也使得他的工程价款请求变得特殊。挂靠行为是违法行为,与内部承包和委托代理有着明显的不同,与内部承包人和代理人有所区分,不能将其等同或进行类似处理。挂靠行为下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挂靠人向发包人请求工程价款的依据,也可以说是载体。我国禁止对工程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因此挂靠下施工合同在一段时间内都被认为是绝对无效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体制的新旧交替,近几年的司法实践并非“一刀切”。在一些法院判决中,发包人与挂靠人的情况不同会影响挂靠施工合同是否有效,这也说明不能依照例行规定直接认定挂靠实际施工合同的效力。挂靠实际施工人请求工程价款的路径会随着挂靠施工合同的效力情况而变化,不论挂靠施工合同效力情况如何,挂靠人都可以走间接请求路径向发包人请求工程价款;当挂靠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有效时,此时挂靠施工关系近似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的关系,挂靠人能以实际施工人的特殊代位权向发包人提起诉讼,为保护挂靠人,实践中也倾向于将其认定为类似的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关系,从而给予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的权利;当挂靠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则需要查明发包人与挂靠人是否存在通谋行为,从而对挂靠人向发包人请求工程价款的依据下一个定论。总之,不能直接将挂靠人的价款请求权认作不存在。挂靠实际施工人的工程价款请求选择路径的不同会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挂靠人代位权可能会引发挂靠人的非理性讨薪甚至恶意讨薪,挂靠人与发包人的通谋虚假行为会导致合同管理混乱,影响建筑市场的稳定,而且通谋虚假下的合同价款可能会因为双方沟通不到位产生混乱,纠纷并不会就此停止,发包人可能会进一步与挂靠人产生合同价款的纠纷。因此挂靠人选择路径的合理性是需要加以关注的地方。

郭辉[6](2021)在《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的增多,使行政机关在建筑行业初期所设置的资质管理的门槛受到了现实与理论的双重挑战,建筑行业的乱象丛生给司法部门也带来了巨大挑战。一方面,发包人与承包人为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使得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的现象几乎成为行业常态,双方纠纷频发;另一方面,立法的不完善使得司法机关无法有效应对该领域的诸多难题。难题的解决离不开立法和司法的共同努力,《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陆续出台取得了重大效果。但由于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中条文的模糊性,使得不同法院和法官对于司法解释的理解不同,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同案难以同判,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也都出台了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指导意见,以补充《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规定的不足。《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和《民法典》的陆续发布是法学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进步成果,笔者认真查阅了相关的规定后,认为以上的相关规定对于这几个问题并不完善:关于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在理论上仍然存在缺陷、无效合同的工程款支付的标准是参照合同约定、层层转包中中间转包人的责任没有明确的界定、合同无效后的折价补偿的范围存在疑惑等。针对以上几个问题,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也就是本文的第二章,作者首先分析了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问题,主要从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认定和类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通过研究认为目前《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所规定的几种类型的合同无效,其一刀切的认定方法存在不足,而这一问题在《民法典》中也没有做出更为准确的规定,笔者认为需要根据不同案件,进行更加细致的个案判断和充分的说理论证,才能准确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第二部分,笔者对目前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对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规定进行了分析,并对《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通过研究分析,笔者将合同的效力认定与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共同结合,重新构建合同效力认定的路径。第三部分,是对目前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于参照合同支付工程款问题的缺陷进行分析,提出合同无效后,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这样的标支付工程款这一规定的不足,这一问题虽然在《民法典》中进行了一定的修正,但由于《民法典》规定的不甚明确,仍然未能真正解决此问题;第三,对于折价补偿问题的规定在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仍然存在问题,笔者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通过对层层转包中实际施工人的请求权基础进行研究,认为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据代位权请求中间转包人在其未支付的工程款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进行折价补偿。第四部分,笔者对以上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存在的立法及司法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包括明确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明确《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的适用问题,探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的可行性,并提出对折价补偿和中间转包人责任承担问题的完善建议。

宋海波[7](2021)在《基于BIM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流程再造研究》文中认为建筑信息模型与项目管理的融合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现阶段并未实现二者之间的有效融合,实际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的BIM应用水平依然较低,缺乏BIM环境下的清晰的项目管理流程。因此,如何系统的设计一套基于BIM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流程,促进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与BIM技术的融合,指导施工企业进行项目管理流程再造,提高施工企业BIM技术的应用效益,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以DBB模式下的施工企业为研究对象,运用流程再造理论,对BIM环境下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流程展开研究,具体研究内容如下:第一,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关键流程的识别。首先,基于文献识别法和WBS工作分解结构法梳理出覆盖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四个阶段的合计35个项目管理流程。其次,运用F-AHP方法,根据流程重要性、流程障碍性、BIM影响度三个一级指标以及相对应的业主关注度、项目管理水平支持度、业主满意度、流程运行效率、BIM改造可行性、BIM改造优化性六个二级指标,计算35个流程的综合评价得分,最终确定11个关键流程。第二,基于BIM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流程改进设计。针对识别出的11个关键流程,总体以改善型业务流程为主,采取渐进式再造策略,对每个关键流程遵循问题诊断、BIM应用解决方案、新流程设计的步骤分别进行流程再造,共设计20个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设计出基于BIM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流程地图。第三,A项目基于BIM的新的项目管理流程实践的效果研究。本文通过A项目的实践案例中关于BIM项目管理流程和应用点的具体应用,跟踪项目和访谈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结果表明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可以促进BIM与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融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综上,本文基于流程再造理论,立足于施工项目管理流程,运用文献综述、WBS工作分解结构、专家访谈、问卷调查、F-AHP、案例研究等方法,通过识别各阶段项目管理关键流程,分析各关键流程存在的问题,给出基于BIM的应用解决方案,设计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并通过案例检验,形成基于BIM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流程地图,为施工企业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再造和实施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郭胜[8](2020)在《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研究》文中指出石油工程建设行业是我国能源安全建设的核心产业之一,目前,我国该产业主要依赖于几大央企进行核心工程建设,包括大型长输管道建设及地面站场建设等项目。由于这几大石油工程建设公司长期未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引进,以及受国有企业市场转型等诸多因素影响,目前施工多采用专业工程分包以及劳务分包。虽然建筑业市场发展迅速,但是由于企业的管理水平未能有效跟进,劳务分包涉及的诉讼频频发生。在此情况下,如何进行劳务分包的法律风险防范,不仅成为了各大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这类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能够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行业的劳务分包市场,确保企业劳务分包依法合规,同时规范企业风险管理也是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以GC公司为研究对象,基于劳务分包法律风险的相关理论及研究方法,结合该企业的实践展开研究。论文首先介绍了进一步加强和防范劳务分包法律风险意识对GC公司的重要作用,提出其研究的现实意义。其次,从劳务分包的入网、招标、合同管理、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结算管理、纠纷管理等七个阶段,详细介绍了目前GC公司劳务分包各个环节法律风险防范的现状,针对公司具体情况深入分析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再次,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运用分析调查法和研究分析法对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价:第一步对GC公司劳务分包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第二步确定其评价方法及原则,第三步建立劳务分包法律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第四步对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的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最后针对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情况,提出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对策,从法律风险人员引进到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建立,最终建立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清单,形成组织、人员、制度、标准管理流程一体化的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本文的研究可以切实帮助GC公司更好地改进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现状,建立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提升公司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素养,同时对于其他同类石油工程建筑行业的劳务分包风险管理也具有借鉴意义。

顾增平[9](2020)在《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市场发展迅猛,伴随着这种高速的发展,中国的建筑行业市场也迅速崛起,同时由于市场经济灵活竞争的特点,以致建筑行业中也出现了各种类型的风险。A建筑企业作为我国优秀的大型建筑企业,在参与市场活动中同样面临着很多风险。本文主要对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中表现出的合同风险现状进行识别与评价,对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如何进行风险规避展开研究。文章在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基础之上,对建筑企业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成因进行相关分析,并提出针对具体风险的应对策略,力图通过本文的研究达到有效防范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的目的。针对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研究,可以切实的把法学思想应用到合同风险管理实务当中,充分展现并融合法学思想在企业管理中的价值。通过本文的研究实现法学思想对指导合同管理实践的作用,对于建筑企业开展合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并有利于构建防控合同法律风险的方法论体系,在审查、应对合同法律风险的过程中发现、总结其思维方法、思维规律,然后在法律视角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有助于建立一套科学化、理论化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指导建筑企业科学高效的应对相关合同法律风险。本文通过对文献、案例研究及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开展分析与研究,通过整合文献资料来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对风险管理理论和发展背景的整理,加深对风险管理的认识,结合近年来对于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运用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用风险矩阵的模式评估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并进一步制定针对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规避解决的方案。本文研究思路分为6个部分,第一部分:简介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的研究背景,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明晰研究目的及意义;第二部分:介绍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相关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有关概念,阐述风险管理理论及不完全契约理论,界定合同管理和合同风险概念,奠定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简介A建筑企业以及A建筑企业目前对施工合同的管理现状;第四部分:以A建筑企业为具体的研究案例,创建合同风险评价体系,针对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进行评价;第五部分:通过对A建筑企业的研究,对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提出对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优化A建筑企业目前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施工合同过程管理,并以点带面提出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规避建议;第六部分:总结本文的研究成果与有待完善的内容。本文将建筑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与管理学下的风险管理、风险规避有效衔接、有机结合。针对目前建筑行业施工合同中存在的诉讼事件频发、合同风险演变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以A建筑企业为案例,对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现状进行调研与分析,通过对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全过程研究,针对A建筑企业目前存在的风险类型,提出相对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并给出了相对完整的施工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希望能给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做出积极深远影响。

张伟[10](2020)在《论实际施工人的建设工程优先权》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建设工程行业,建设单位、发包人拖欠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常态,导致建筑企业资金周转非常困难,部分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导致工人上访、信访时有发生,给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构成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保护承包人及其建筑工人的权益,建立建设工程优先权制度非常有必要。但我国当前尚未建立优先权制度,且较之于域外立法,如法国、日本等优先权立法较早的国家,我国对于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规定仅是个别、分散的,理论上不够成熟,如合同法第28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建设工程承包人对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比较原则,对“承包人”的主体范围并未作出明确的界定。实践中由于我国对建设工程实行资质管理,法律规定不具有建筑企业相应资质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由此导致建筑行业大量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挂靠)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形,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由此成为理论和实务中长期争议的一个疑难问题。关于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行使条件,是否应当有合同效力的限制,转包、非法分包实际施工人能否突破合同的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不同法院、法官的理解也有所不同,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非常突出,极大的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因此,关于建设工程优先权的主体范围是否应当扩大解释,将合同无效下的实际施工人包含进来并依法进行保护,亟需在理论上探讨出解决问题的答案,并将其适用于立法司法实践,以统一认识,统一裁判。论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立法与司法现状。本章通过对司法实践、立法及地方性司法文件的梳理分析发现:绝大多数法院在出台的司法性文件中支持实际施工人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但是具体的法院判决中,根据样本分析发现判决支持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比例仅为41%,未过半数。本章还分析了上述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即实际施工人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是否以合同有效为前提,能否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具体行权需要的具体条件。第二章研究问题的提出。本章具体分析了实际施工人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同案不同判的主要原因,对实际施工人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是否以合同有效为前提,能否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具体行权需要具体的条件产生的困扰问题进行了辨析,同时讨论了实际施工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具体条件: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或能够确定;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且已届清偿期;没有超过六个月的行权期间;属于建设工程优先权的适用范围,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标的物从性质上属于建设工程优先权的适用范围等。第三章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理论基础。本章对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的理论基础代位权制度进行了探讨,并从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性质来看建设工程优先权属于法定优先权,故实际施工人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不需要以施工合同有效为前提,法律通过直接规定的形式赋予了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及优先受偿的权利。结合《民法典》对于代位权制度范围的扩张,将建设工程优先权这种担保物权纳入到代位权制度中,以此作为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理论依据。第四章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本章笔者建议建立我国的建设工程优先权制度体系,将勘察人、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分包人均纳入到承包人的范围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将建设工程优先权定性为法定优先权,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对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裁判争议。为保护实际施工人所附属的建筑工人的利益应当严格限制承包人放弃建设工程优先权,仅在发包人提供足额担保或已妥善保障的情况下允许其协议转让放弃。同时应当扩大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受偿的范围及标的物的范围。

二、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例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主要研究方法
    (四)论文的创新
一、司法实践关于实际施工人裁判认定的困境
    (一)关于实际施工人裁判中的同案不同判现象
    (二)不同裁判观点的梳理
    (三)由司法实践引发的思考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及权利基础
    (一)实际施工人概述
        1.实际施工人问题的由来
        2.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及表现形式
    (二)实际施工人权利的法理基础
        1.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基础的不同学说
        2.笔者观点
三、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义务及行使
    (一)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利及法律责任
        1.实际施工人与工程款给付请求权
        2.实际施工人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实际施工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实际施工人权利的行使
        1.实际施工人权利的行使要件
        2.权利行使中的证明责任
四、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的结算及发包人责任
    (一)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1.参照合同约定结算与据实结算之争
        2.存在多份合同时的结算
    (二)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应承担的责任
        1.发包人承担责任性质的争议
        2.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性质
五、特殊情形中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问题
    (一)挂靠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诉讼路径
        1.挂靠人是否适用司法解释的规定
        2.挂靠人如何主张工程款
    (二)层层转包、多层分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
        1.层层转包、多层分包中诉讼主体的选择
        2.层层转包、多层分包中责任的承担
六、实际施工人制度设定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一)实际施工人制度设定的不足
    (二)完善实际施工人制度的措施
        1.从源头上禁止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从司法层面细化裁判规则
        3.完善保护农民工利益的新举措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2)EVA-BSC结合下的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研究 ——以Y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企业业绩评价的相关研究
        二、建筑企业业绩评价研究
        三、EVA的相关研究
        四、BSC的相关研究
        五、EVA-BSC的相关研究
        六、文献述评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 创新点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一、业绩评价
        二、经济增加值(EVA)
        三、平衡计分卡(BSC)
        四、EVA-BSC结合
    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
        二、剩余收益理论
        三、战略管理理论
第三章 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现状分析
    第一节 建筑企业业绩分析
        一、建筑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
        二、建筑企业业绩现状
    第二节 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现状
        二、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建筑企业实施EVA-BSC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建筑企业实施EVA-BSC的必要性
        二、建筑企业实施EVA-BSC的可行性
第四章 EVA-BSC结合下的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构建
    第一节 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及要素
        一、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
        二、评价体系的构建要素
    第二节 EVA-BSC结合下的建筑企业业绩评价指标
        一、EVA-BSC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二、EVA指标计算与调整
    第三节 评价体系的权重与结果确定方法
        一、层次分析法
        二、综合指数法
第五章 案例分析——以Y公司为例
    第一节 公司简介
        一、Y公司概况及组织架构
        二、Y公司经营结构分析
        三、Y公司财务分析
        四、Y公司战略分析
    第二节 Y公司业绩评价体系现状及问题
        一、Y公司业绩评价体系现状
        二、Y公司现行业绩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三节 EVA-BSC业绩评价体系在Y公司的运用
        一、确定评价体系要素
        二、构建评价体系指标框架
        三、确定评价指标值
        四、确定指标权重
        五、数据汇总与计算
        六、评价结果分析与反馈
    第四节 实施EVA-BSC业绩评价体系前后的对比分析
第六章 相关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相关建议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3)建筑工程挂靠现象与法律问题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2.1 我国资质管理模式
        1.2.2.2 我国挂靠行为研究现状
        1.2.3 研究评述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3.1 研究方法
        1.3.2 技术路线
    1.4 创新点与不足
    1.5 主要研究内容
第2章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基本理论
    2.1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的概念与分析
    2.2 “挂靠”与相似概念区分
        2.2.1 违法分包、非法转包与挂靠
        2.2.2 挂靠与代理关系的区分
        2.2.3 挂靠与内部承包的区分
    2.3 特征
        2.3.1 主体特殊
        2.3.2 挂靠方需要向被挂靠方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2.3.3 相对独立的经营方式
    2.4 合法性分析
    2.5 本章小结
第3章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的成因及危害性
    3.1 建筑工程挂靠成因分析
        3.1.1 历史原因
        3.1.2 经济原因
        3.1.2.1 “底线竞争”的推动
        3.1.2.2 “制度安排”的诱导
        3.1.2.3 成本效益的发展
        3.1.3 法律原因
        3.1.3.1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不合理
        3.1.3.2 法律依据不完善
    3.2 危害性
        3.2.1 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3.2.2 破坏市场秩序
        3.2.3 滋生腐败、税收流失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的司法现状及分析
    4.1 挂靠关系的厘清与认定
        4.1.1 案情介绍
        4.1.2 案件审理情况
        4.1.3 案件评析及价值研讨
    4.2 挂靠纠纷案件常见问题分析
        4.2.1 一般合同效力
        4.2.2 黑白合同认定
        4.2.3 民事责任承担
    4.3 本章小结
第5章 解决建筑工程领域挂靠行为的建议
    5.1 完善立法规范
        5.1.1 准确界定挂靠行为
        5.1.2 完善资质管理模式
        5.1.3 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5.2 加强挂靠行为监管
        5.2.1 拓宽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
        5.2.2 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
        5.2.2.1 加强对招投标阶段的监管
        5.2.2.2 加强施工阶段监管
        5.2.2.3 加强验收阶段监管
    5.3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5.4 加强信用体制建设
    5.5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附录1 安徽省S市M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现场访问提纲

(4)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认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建设工程承包中的违法分包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分包
        1.违法分包的概念界定
        2.有关违法分包法律规定的分析
        3.法律对违法分包的界定因素
    (二)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认定的司法实践
        1.违法分包司法审判现状
        2.违法分包中司法认定中的问题
二、建设工程分包中违反主体限定的认定
    (一)建设工程资质不符分包的认定
        1.资质不符分包的认定
        2.关于《新司法解释》第四条的思考
    (二)建设工程二次分包的认定
        1.禁止建设工程二次分包的规定与意义
        2.二次分包的认定
三、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分包的认定
    (一)司法实践中对于主体结构的认定
        1.司法实践对主体结构认定的变化
        2.禁止主体结构分包的立法本意
    (二)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分包的认定
四、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掩盖工程分包的认定
    (一)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分
    (二)劳务分包掩盖工程分包的认定
        1.以实际施工内容作为认定标准
        2.以结算费用指向为认定标准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5)挂靠实际施工人的工程价款请求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的缘起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一、挂靠实际施工人的概念分析
    (一)实际施工人的基本概念
        1、施工人与实际施工人的区别
        2、实际施工人的基本特征
    (二)挂靠实际施工人与其他实际施工人的不同
        1、挂靠实际施工人与被挂靠人、发包人形成三角结构关系
        2、挂靠实际施工人与名义施工人形成挂靠关系
    (三)挂靠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1、挂靠实际施工人与被挂靠人不存在劳动合同
        2、挂靠实际施工人与被挂靠人不存在委托代理
二、挂靠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请求权的法律法理基础
    (一)法律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变化情况的梳理与分析
    (二)挂靠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请求权研究的必要性
        1、有助于法律体系性和稳定性的维持
        2、有助于规范该领域下的司法审判
        3、有助于保护挂靠下农民工的利益
        4、从规范请求权层面来审视挂靠施工的危害
    (三)合同效力认定对挂靠人请求工程价款的影响
        1、挂靠实际施工人滞后请求的可能
        2、挂靠实际施工人代位请求的可能
        3、挂靠实际施工人成为合同相对方的可能
三、挂靠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请求权的路径分析
    (一)代表性案例分析和司法实践情况总梳理
        1、吕宝珊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龙诚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临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3、司法实践情况的总梳理
    (二)挂靠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请求权路径选择的障碍克服
        1、合同有效情形下的障碍与克服
        2、合同无效情形下的障碍与克服
四、挂靠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请求权的反思
    (一)挂靠实际施工人行使工程价款请求权的问题
        1、挂靠实际施工人可能实施恶意与非理性讨薪
        2、挂靠实际施工人可能令被挂靠企业承担更大的风险
        3、挂靠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的纠纷可能进一步扩大
    (二)应赋予挂靠实际施工人明确的请求权利
        1、通过立法明确实体权利
        2、对实体权利行使设置限制
    (三)挂靠实际施工人应加强自我风险防控
        1、加强法律学习正确行使代位权
        2、加强合同履行的管理
    (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1、加强对挂靠施工领域通谋虚假行为的查处
        2、司法认定过程中加强辨明
        3、完善工程支付担保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6)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思路及方法
        1.3.2 创新点
2.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问题
    2.1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界定
        2.1.1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2.1.2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2.2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认定
        2.2.1 主体不合格导致的合同无效
        2.2.2 内容不合法导致的合同无效
        2.2.3 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的合同无效
    2.3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2.3.1 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合同
        2.3.2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合同
        2.3.3 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订立的合同
        2.3.4 低于成本价中标订立的合同
        2.3.5 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订立的合同
        2.3.6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的合同无效
        2.3.7 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3.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3.1 强制性规定的甄别问题
        3.1.1 强制性规定的涵义
        3.1.2 强制性规定的类型
        3.1.3 合同效力与强制性规定
    3.2 公序良俗的适用问题
        3.2.1 公序良俗的涵义
        3.2.2 违反公序良俗与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关联
        3.2.3 违反强制性规定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效果比较
        3.2.4 违背公序良俗在合同效力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3.3 《民法典》的规定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3.3.1 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的规定不明确
        3.3.2 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折价补偿之规定本身存在问题
        3.3.3 关于资质如何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不明确
4.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4.1 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存在的问题
        4.1.1 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4.1.2 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存在的法理问题
    4.2 承包人价款请求的选择权问题
        4.2.1 承包人对价款请求是否具有选择权
        4.2.2 赋予实际施工人价款请求的选择权存在的问题
    4.3 折价补偿的问题
        4.3.1 《九民纪要》中的折价补偿新规
        4.3.2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折价补偿存在的问题
    4.4 层层转包中中间转包人的责任问题
        4.4.1 层层转包中实际施工人对中间转包人的请求权基础
        4.4.2 中间转包人责任的性质及承担方式问题
5.完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立法和司法的建议
    5.1 立法方面的完善
        5.1.1 明确强制性规定的类型
        5.1.2 公序良俗适用问题的完善
        5.1.3 对于目前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性探索
    5.2 司法方面的完善
        5.2.1 统一实际施工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请求依据
        5.2.2 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折价补偿问题的完善
        5.2.3 通过司法解释明确中间转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付款责任
6.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致谢

(7)基于BIM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流程再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BIM与项目管理的融合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1.1.2 施工企业实际项目管理中BIM应用水平有待提高
        1.1.3 流程再造思想为BIM与项目管理有效融合提供思路
    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1.2.1 现实问题的发现
        1.2.2 科学问题的凝练
        1.2.3 关键问题的解构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1.3.1 研究目的
        1.3.2 研究意义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1.4.1 研究内容
        1.4.2 技术路线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BIM技术文献综述
        2.1.1 BIM概念、特点及现状
        2.1.2 BIM软件体系及其应用
    2.2 流程再造文献综述
        2.2.1 流程再造沿革内涵
        2.2.2 流程再造常见模式
        2.2.3 流程再造研究现状
    2.3 BIM项目管理流程文献综述
        2.3.1 项目管理流程文献综述
        2.3.2 BIM项目管理现状综述
        2.3.3 BIM项目管理流程综述
    2.4 研究评述
第三章 研究设计
    3.1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识别
        3.1.1 研究逻辑
        3.1.2 研究方法
    3.2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改进设计
        3.2.1 研究逻辑
        3.2.2 研究方法
    3.3 A项目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实施效果分析
        3.3.1 研究逻辑
        3.3.2 研究方法
第四章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识别
    4.1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再造思路
    4.2 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及流程梳理
        4.2.1 基于文献的项目管理流程识别
        4.2.2 基于WBS的项目管理流程梳理
    4.3 关键流程选择框架及方法分析
        4.3.1 关键流程选择框架的构建
        4.3.2 关键流程选择方法的确定
    4.4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选择
        4.4.1 关键流程选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4.4.2 关键流程选择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4.4.3 项目管理关键流程的评价与选择
第五章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改进设计
    5.1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再造框架
        5.1.1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设计分析
        5.1.2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设计思路
    5.2 投标阶段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改进设计
        5.2.1 投标阶段项目管理关键流程问题诊断
        5.2.2 投标阶段关键流程BIM技术应用分析
        5.2.3 基于BIM的施工企业投标管理流程设计
    5.3 施工准备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改进设计
        5.3.1 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管理关键流程问题诊断
        5.3.2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企业BIM技术应用分析
        5.3.3 施工准备阶段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设计
    5.4 施工阶段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改进设计
        5.4.1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关键流程问题诊断
        5.4.2 施工阶段施工企业BIM技术应用分析
        5.4.3 施工阶段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设计
    5.5 竣工阶段基于BIM的项目管理关键流程改进设计
        5.5.1 竣工阶段项目管理关键流程问题诊断
        5.5.2 竣工阶段施工企业BIM技术应用分析
        5.5.3 竣工阶段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设计
    5.6 本章小结
第六章 A项目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实施效果分析
    6.1 项目概况
    6.2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应用
        6.2.1 BIM技术应用目标
        6.2.2 BIM技术应用规划
        6.2.3 投标阶段BIM项目管理流程应用
        6.2.4 施工准备BIM项目管理流程应用
        6.2.5 施工阶段BIM项目管理流程应用
        6.2.6 竣工阶段BIM项目管理流程应用
    6.3 基于BIM的项目管理流程应用效果分析
    6.4 本章小结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与创新
    7.2 研究局限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A:关键流程指标选择比较专家访谈提纲
附录 B:项目管理流程定性评价外部调研提纲
附录 C:项目管理流程定性评价内部调研提纲
附录 D:BIM对项目管理流程影响度评价的专家调研提纲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情况说明
致谢

(8)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2.1 劳务分包及法律风险的相关概念
        2.1.1 劳务分包的含义
        2.1.2 法律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2.1.3 劳务分包法律风险的识别原则及方法
    2.2 法律风险防范理论基础
        2.2.1 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2.2.2 风险防范对策相关理论
第三章 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现状及问题分析
    3.1 GC公司概况
        3.1.1 GC公司简介
        3.1.2 GC公司劳务分包组织架构
    3.2 GC公司劳务分包管理过程法律风险防范现状
        3.2.1 劳务分包入网法律风险防范现状
        3.2.2 劳务分包招标法律风险防范现状
        3.2.3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现状
        3.2.4 劳务分包现场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现状
        3.2.5 劳务分包竣工验收法律风险防范现状
        3.2.6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现状
        3.2.7 劳务分包诉讼纠纷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现状
    3.3 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3.3.1 劳务分包入网阶段存在的问题
        3.3.2 劳务分包招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3.3.3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阶段存在的问题
        3.3.4 劳务分包现场管理阶段存在的问题
        3.3.5 劳务分包竣工验收阶段存在的问题
        3.3.6 劳务分包结算阶段存在的问题
        3.3.7 劳务分包纠纷管理阶段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识别与评价
    4.1 劳务分包管理过程法律风险识别
        4.1.1 劳务分包入网法律风险识别
        4.1.2 劳务分包招标法律风险识别
        4.1.3 劳务分包合同法律风险识别
        4.1.4 劳务分包现场管理法律风险识别
        4.1.5 劳务分包竣工验收法律风险识别
        4.1.6 劳务分包结算法律风险识别
        4.1.7 劳务分包纠纷管理法律风险识别
    4.2 劳务分包法律风险评价
        4.2.1 劳务分包法律风险评价方法及原则
        4.2.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4.2.3 评价结果及分析
第五章 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5.1 劳务分包管理过程阶段
        5.1.1 构建专业化的法律风险管理团队
        5.1.2 完善劳务分包风险防范管理组织架构
        5.1.3 建立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清单
        5.1.4 探索建立劳务分包合规管理机制
        5.1.5 法律人员分包管理过程全覆盖
    5.2 探索建立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第六章 结论
    6.1 研究结论
    6.2 研究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9)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研究现状分析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概念的界定
        2.1.1 合同管理
        2.1.2 合同风险
    2.2 风险管理理论
        2.2.1 风险识别
        2.2.2 风险评价
        2.2.3 风险应对
        2.2.4 风险控制
    2.3 不完全契约理论
第3章 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现状
    3.1 企业介绍
    3.2 组织管理机构
    3.3 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3.4 往年诉讼案例
第4章 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识别及评价
    4.1 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识别
        4.1.1 合同价款的风险
        4.1.2 工程工期的风险
        4.1.3 工程质量的风险
        4.1.4 工程转包、分包的风险
    4.2 建立施工合同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4.3 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评价
        4.3.1 建立施工合同风险评价模型
        4.3.2 合同风险模糊综合评价
第5章 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优化
    5.1 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应对
        5.1.1 防范合同价款的风险
        5.1.2 防范工程工期的风险
        5.1.3 防范工程质量的风险
        5.1.4 防范工程分包、转包的风险
    5.2 优化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5.2.1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思
        5.2.2 健全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5.3 优化施工合同过程管理
        5.3.1 建筑企业合同审查管理
        5.3.2 建筑企业合同执行管理
        5.3.3 建筑企业合同评价管理
    5.4 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建议
        5.4.1 提升人员合同风险意识
        5.4.2 完善合同条款内容
        5.4.3 加强合同交底
        5.4.4 加强合同信息管理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6.1 结论
    6.2 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调査问卷
致谢

(10)论实际施工人的建设工程优先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 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立法与司法现状
    一、法律规范规定
    二、地方性司法政策意见
    三、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统计分析
第二章 研究问题的提出
    一、实际施工人的概念、范围界定
    二、是否以合同有效为前提
    三、能否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四、关于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行权条件
    五、关于标的物的限制问题
    六、关于优先权的公力救济
第三章 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理论基础
    一、代位权制度
    二、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性质
    三、小结
第四章 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一、建立建设工程优先权制度体系
    二、明确施工人拥有法定建设工程优先权
    三、严格限制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放弃
    四、扩大建设工程优先权的适用范围
第五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优先权案件统计表(2019.7.1-2020.9.30)

四、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例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法律问题研究[D]. 李凯歌.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2]EVA-BSC结合下的建筑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研究 ——以Y公司为例[D]. 王旖.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3]建筑工程挂靠现象与法律问题探究[D]. 王瑛. 河北工程大学, 2021(09)
  • [4]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认定问题研究[D]. 王欣欣.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5]挂靠实际施工人的工程价款请求权研究[D]. 左譞.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6]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问题研究[D]. 郭辉. 河北经贸大学, 2021(12)
  • [7]基于BIM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流程再造研究[D]. 宋海波. 天津理工大学, 2021(08)
  • [8]GC公司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研究[D]. 郭胜. 西安石油大学, 2020(04)
  • [9]A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研究[D]. 顾增平. 扬州大学, 2020(05)
  • [10]论实际施工人的建设工程优先权[D]. 张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3)

标签:;  ;  ;  ;  ;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例分析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