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怡垚:先秦儒家礼乐文化的内涵及现代价值论文

吴怡垚:先秦儒家礼乐文化的内涵及现代价值论文

摘 要: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以礼乐教化为主干的儒家文化贯穿其中,成为中华文明的精神脊梁。以“序天地”为核心的儒家礼教在政治与伦理道德方面形成君臣尊卑、长幼有序的等级伦理关系;以“和天地”为目的的儒家乐教强调人与自然之和以及人与社会之和;以“修身”为目标的儒家礼乐教化从外在“礼”之约束内化为内在“乐”之协调统一,是古代道德教化的重要内容;传承与发扬中华礼乐文化之精义,是在当今社会中寻求稳定和谐的发展之道,使中华民族在“和而不同”中海纳百川、生生不息。

关键词:儒家;礼乐;文化;现代价值

先秦儒家礼乐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之本源与根基。先秦礼乐文化的发展经历了四个不同时期,从原始社会礼乐风俗的孕育,到西周礼乐文化的发展,到春秋战国礼乐文化的成熟,再到汉以降礼乐文化的光大,礼乐的发展在各个历史时期均带有不同的文化特点。

远古时期形成的礼乐风俗源于先民对自然的敬畏。《吕氏春秋·古乐篇》载朱襄氏时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瑟,以采阴气,以定群生”[1]43。人类由于对自然现象的恐惧以及渴望生存的本能而自发形成神鬼祭祀仪式,形成远古时期充满神秘色彩的巫术文化,以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早期的巫术仪式逐渐被整合成有序的歌舞艺术形式,并随着礼仪仪式的不断发展成为具有强烈神秘色彩的早期乐舞形式,如黄帝时期的《云门大卷》、唐尧时期的《大咸》、虞舜时期的《萧韶》。到夏、商时期,人们从图腾崇拜转为祖先崇拜与英雄崇拜,发展成具有浓郁宗教色彩的乐舞文化,如夏禹时期的《大夏》、商汤时期的《大濩》以及周武王时期的《大武》等著名乐舞。《礼记·表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2]913-914自周公制礼作乐,中华民族从神话时代走向人本主义时代,礼乐文化作为规范人类外在行为的范式最终得以定型和成熟。东周时期诸子百家学说纷呈,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对礼乐内涵进行理性思考。“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3]62,儒家着力阐发礼乐教化之精粹,将礼乐政治功能扩大到社会功能,力求政治秩序与精神文明的和谐统一。汉代以降,汉武帝“独尊儒术”,奠定儒家学说在思想文化领域的统治地位。历朝皇室制礼作乐各有损益。文人学士著书立说,着力彰显礼乐文明的精义,不断深化中华礼乐之治国治世的文化、人伦等功能,最终将其融入中华民族血液之中。

一、以“序天地”为核心的儒家礼教文化

西周建立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一套完整宗法体系,对当时政治的维护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礼者,天地之序也”[2]667。礼是一种规范,是天地间的秩序和法则,使人谦和而威仪,使社会有礼又有序。《礼记·坊记》云:“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2]863由此,在政治方面形成君臣上下、尊卑有别的等级关系;在人伦关系方面形成亲疏嫡庶、长幼有序的人伦关系。

礼之“序”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4]33的治国方针。周公摄政制礼作乐,“其旨则在纳上下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5]2。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纲纪均属于“礼”之范畴。“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与鬼神”[2]413,由于“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中国古代以天、地、人三要素为基础的古代宇宙观影响之下,周朝依上述纲纪为准则,制定了一套完备的礼制仪式。周初的礼仪之制,摒弃殷商时期“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2]913的做法,从迷信人与鬼、人与神关系转而着力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理性处理人神、人鬼之间的关系,从而制定了一套包涵吉、凶、军、宾、嘉等礼仪。其主要内容从对天、地、鬼神的祭祀之礼,到处理君臣上下、家族亲友的交往之礼,再到反映人生历程的冠、婚、丧葬之礼,不断制度化、神圣化,并通过多种途径贯彻上下。“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6]122,其指导核心与最终目的是维系以血亲为基础的等级制度格局,起到“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4]39的作用。

礼之“序”是“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人道之大者也”[2]592的人伦关系。它主要用以区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以及长幼之别。同时“伦理道德如何,也是考察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标志”[7]。《论语·颜渊》载:“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8]128君臣、父子具有双向的责任及义务,而非仅为单向付出。君臣之间,君须承担治国之义务,而后要求臣对君尽忠;父子之间,父有抚养、教育子的义务,而后子自然对父尽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君父在臣子之前,因此孔子更强调君与父的职责和义务,更加强调上行下效,通过礼教的贯彻推行,使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国人均认同此社会价值观,并通过道德教化对自身社会角色产生认同,在此基础上形成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进而根据不同的身份行使不同的礼仪,使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有序的社会秩序之中。儒家传统身份认同的实质是基于伦理关系的礼乐文化认同,这种认同形成社会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伦理观念以及道德准则。《左传》载:“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春秋末期礼崩乐坏,季氏八佾舞于庭,孔子对此愤慨道“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8]23。儒家看来,礼之“序”的最终目标是使每个角色所对应的人伦规范各归其位、各尽其责,最终形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2]412的井然有序的社会氛围。

二、以“和天地”为目的的儒家乐教文化

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吉隆纳市的奥卡那根中学在2012-2013学年进行了"翻转课堂"教学实践,这种新式教学模式一经使用便受到了家长和学生的极大支持。为了提高实验效果,同时方便教师之间进行交流,该校还专门成立了"翻转课堂"教学网站为教师提供服务。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立高中和昆士杰大学针对"什么是翻转课堂"、"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教学形式"和"如何开展使用这种教学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研究结果显示:翻转课堂能为学生提供充裕的时间发展高级思维,其结果能促进学生转向主动学习。

在关系到个体生存的“终极问题”面前,“功利主义” “拜金主义”盛行。 大学生群体不可避免的为日常琐事所纠缠而无暇顾其他。 集体和集体主义原则只有在能够助益自身利益的实现时才有可能被想起。 其他情况下,集体和集体主义原则之于他们而言,都是存在着的无。

2.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缺失引起的不规范行为。一是在监管部门统一开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工作中提供不实登记信息。二是未妥善保存录音录像资料和有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三是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四是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

先秦儒家礼乐教化通行天下,礼教与乐教相辅相成,使人内外兼修,是儒家礼乐文化的内涵所在。“礼”强调上下尊卑,建立外在的行为规范;而“乐”强调和谐统一,培育内在的精神秩序,“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2]697。礼乐教化之内与外的相互融合,使礼与乐互为一体。冯友兰先生说:“在儒家思想中,‘礼’的含义十分广泛。它可以意味着仪式、礼节,或社会行为准则。”[13]203在行为准则的意义上,“礼所起的是规范作用。礼在满足人欲望时,加以规范。但是在用于礼节、仪式时,礼有另一种作用,就是文化教养。在这个意义上,礼净化人的感情,使它纯洁、典雅”[13]203。“乐”并不仅仅指律、调、谱、器、体之音乐形态的艺术概念,而是指与“礼”存在着并列互补关系的人性与情感、政治与文化以及伦理与道德等方面。礼乐与人性情感结合,起到自我修为的作用;与伦理道德结合,发挥道德教化的功能;与政治文化结合,起到治国安邦的作用。礼乐二者在教化方式上的确存在差异,但都是为了实现共同的政治目的和道德追求,因此,礼乐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强调人与世间万物的存在关系,认为“和”是万物的本真状态。“乐者,天地之和也”[2]667。乐,是一种神秘的风俗,是世间美妙的声音,更是道德的彰显。乐不仅反映出儒家哲学思想、伦理道德的普遍观念,而且折射出从自然之和到人心之和的乐教过程,从而促进社会秩序之和的价值追求。而“和天地”是儒家乐教的本质表现与价值目标,“无论从人类个体发展还是社会历史进步的角度,都是文明的一种尺度”[9]。

三、以“修身”为目标的儒家礼乐教化

纯正之音对于个体而言,可以陶冶情操、修养心性;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则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史记》载:“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12]167这反映出统治者作乐的目的并非娱乐而在于节制好恶、恢复正道,以达到以“和”为目的的乐教政治道德作用。正声雅乐可以净化风气,奸声溺音则有害于道德,进而破坏社会风气,正如荀子所言:“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应,善恶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6]121因此,乐教的目的是让人通过道德自律自觉抵御邪淫之音,作乐而节乐则“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6]120,移风而化俗。可见,儒家认识到音乐具有双向作用。和谐之音能够对个体内心进行教化并扩展到群体,进而调节社会关系,使民风归于淳朴,天下民众皆得以安享宁和。

乐之“和”是“百物皆化”的天地万物之和,强调乐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礼记·乐记》云:“乐者,天地之和也……和,故百物皆化。”[2]667乐,体现天地有序和谐,由此自然万物和谐共处。这是由于“乐由天作”,天作之乐则根据天地万物自然规律而作,符合天理,“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2]679。如此清洁显明之乐,体现出天地之和,即“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2]670。而天理之和并非人神之和,而是音乐之和的来源,更是中国古代朴素唯物论和自发辩证法的体现。儒家认为,音乐具有孕育天地万物、和合天地阴阳之气的功能,如《尚书·舜典》言“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水,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10]17。八音相谐,十二律相和,高低相宜,清浊相间,音律相辅相成,相互交替形成和谐之乐,则自然万物和谐相生,即古人认为天地间至高之美的状态。此因乐器与天地之和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队,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2]700。此通感之法将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沟通起来,音乐的力量远不止此,还与万物生长、四时变化的规律相呼应。适应天时变化制作出的乐器不仅能通晓天地,而且符合自然变化的规律,奏出和合之乐,顺从天道,从而使万物生命与宇宙相联相和,最终达到“大乐与天地同其和”的至上效果。

儒家礼乐相辅相成,符合“人之道”的规律。儒家认为,社会要想长治久安,就要适应“人之道”的规律。而“人之道”便是指“四海之内,其性一也”的人性,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同时,人性是相通的,因此,儒家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家尊重人性的思想,是人类文明的伟大进步。然而,人性是有弱点的,需要利用一定手段制约人性。《礼论》认为,礼源自人的引起争夺和混乱的欲望,“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6]109。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认识到人性的弱点进而能够约束与制约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显然,儒家早已认识到一点。人性需要理智把握,即以“礼”的形式规范人之行为;需要自觉修正,即“乐”的形式内化外在的“礼”之形式,使之不流于形式,成为人自身内在的修为与涵养,从而成为君子。这就需要通过修身来完成。

乐之“和”是“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2]676的社会之和。《周礼·地官·大司徒》中记载:“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11]705儒家非常重视乐的教化功能,音乐具有感染教化民众、净化社会氛围的作用。《乐记》载:“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乐由心生,个体内心感于物而形成乐的过程,表现个体内心与生活的自由,反映音乐艺术所具有的独有美感。和谐的音乐又是个体内心和顺的反映,折射出个体深藏于内心的志气与德性,“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2]680。音乐以特有的感染力净化人的心灵,促进人内心之和,即“致乐以治心”。正如孔子所认为的当“仁”通过乐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并与伦理道德密切结合,这种乐则为“德音”“雅乐”,故孔子发出“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8]185、“人而不仁,如乐何”[8]24的感叹。

修身则需约束,约束则需承受相应的痛苦。人的本性都倾向于趋乐避苦,而任何形式的自我约束,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痛感。如果修身的过程充满痛苦,则不可持久,最终达不到修身的目的。[14]“乐”具有使人快乐的功能,能够提升人生命的质量,并长久地保持。音乐的感染力是无限的,正如孟子所说“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15]294。体现出以仁义为本的音乐可以起到深刻的教化作用。其中,“仁”又是儒家礼乐文化的核心,《论语》载:“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8]131做到“恭”“敬”“忠”,是仁的本质,更是修身的目的。虽然人性有普遍性、固有性及必然性,但在一定限度内也可以通过后天习得并自由选择,即不断趋于完善抑或卑鄙恶毒。事实上,人性可以通过后天的礼乐修为而不断完善。荀子曰:“乐合同,礼别异。”[6]122通过“乐”对人内心的感化而引起的情感体验,慢慢淡化“礼”外在的强制规范,使人逐渐认同礼对人的约束,从而形成一种行为自觉。这个过程则须遵循儒家“中庸”之道。孔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8]30中和,是一种标准与尺度,而乐的“中和之美”则体现了中国古代的道德标准与哲学范畴。“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2]877这不仅体现礼乐之乐修身的功能与目的,也符合人性“质的守恒”定律。

只有做到礼教与乐教的融合统一,做到他律与自律的相互结合,才能将形式与内涵完美统一。《论语》载:“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人,游于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8]81孔子将礼乐教育作为整个人生教育的最后阶段,肯定其在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只有做到礼乐双修,才能形神兼备、内外兼善,实现古代社会对个体的道德教化作用。

四、礼乐教化的现代意义

音乐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文化现象。对于世界大多数民族而言,音乐仅仅是用来表达情感,从而达到娱神、娱人以及娱己的目的。然而音乐对于中华民族的古代统治者而言,是道德教化的工具,是不断完成个体对“尽善尽美”之最高精神追求。同时“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礼又是“尽善尽美”最高追求不可或缺的衡量标准。“从生生不息的道义潜流说‘尽善’的‘尽’便是表达精神上达的进路,而非指事情尽头与现象的边限”[16]24。孔子评价《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评价《武》“尽美矣,未尽善也”,便是对“尽善尽美”进行认知与考察的起点。古代对《韶》《武》乐舞内涵及意义所争论的焦点,始终离不开对帝舜与周武王德行高低的解读。帝舜“从民受禅”而“尽美”,“揖让而伐”而“尽善”。但武王“以臣伐君”,有违君臣道义而“未尽善”。《武》之“未尽善”正是有违儒家所强调的礼义。人类文明的发展,显示着人们对善良、和平与幸福等的集体希冀,《韶》《武》也正体现出儒家对音乐之美与道义极致的追求,两者相通且不可分离。换言之,伦理与艺术是礼乐一体的两面,合之则美,裂之两伤。[16]如果绝大多数人都能够通过礼的约束、乐的修身,将美与善作为一生精神的追求,那么我们所处的社会将会是一个道德与艺术相容、个体与整体共存、生机勃勃、有序、有道、有爱的和谐社会。然而礼乐之义却在当代社会中沦为冷嘲热讽甚至批判的对象。五四运动中兴起的对礼乐的批判,在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之下容易获得理解,然而“礼教吃人”之说毕竟矫枉过正,到今天依然使一大批人摒弃礼乐精髓,这方面的消极影响已经暴露无遗。甚至有一批人别有用心地抹黑礼乐之义,实在无法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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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文化是今天坚定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的历史依据。礼乐文化是中华民族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和积淀的精神财富。世界上有相当一部分以神为中心,通过宗教信仰来治理的国家,而中国文化则以人为中心。几千年来,中国人民坚信天地道义、天理公正、精神良知。这些理念实则已深深渗透在中华民族社会实践所形成的各种社会规范之中;体现在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以礼俗、民俗、风俗等形态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之中;内化在社会意识活动中孕育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主观因素之中。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15]150古代君子怀抱“治国平天下”之志向,而当今君子,则应怀揣强烈的文化自尊与自信,具有强烈的人文关怀,以民族文化传承为己任,维护和平,因为“无文化则足以亡种”[17]21。当今社会面临着严峻的生态恶化、种族之争、宗教之争、恐怖主义威胁等问题,中华传统儒家礼乐文化至善和谐的精髓作为政治文明及制度文明的尺度,给予我们莫大的启示。儒家所倡导的礼乐,是通过礼乐教化进行自我修为,圣贤更需内外兼修、德才兼备,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修为实现个体对精神的追求、对社会和谐发展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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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notation of Confucian Rites and Music in Pre-Qin Dynasty and its Modern Value

WU Yi-yao, XU Yuan-yong
(School of Music,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7, China)

Abstract: China has a long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with ritual and music-based Confucianism, which has also become the spiritual backbone of the Chinese civilization. The Confucian ethics with “difference” as the core has developed a hierarchical ethical relationship in politics and ethics. For the purpose of “harmony”, Confucian music emphasizes the harmony of man and nature and the harmony of man and society. I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moral education in ancient times that Confucian ethics and music education aims at “cultivating one's morality”, from the external restraint of “propriety” to the internal harmony and unity of “music”. Inheriting and carrying forward the essence of Chinese ritual and music culture is the way of stable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in today's society, which helps the Chinese nation thrive in the different but harmonious world.

Key Words: confucianism; ritual and music; civilization; modern value

中图分类号:B222;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59(2019)02-0123-05

收稿日期:2018-12-06

作者简介:吴怡垚(1989- ),女,江苏南通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徐元勇(1964- ),男,四川阆中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校 虞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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