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加强托管镇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浅析如何加强托管镇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1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政府中共河北省委党校2013级在职研究生067411;

2承德市政府机关门诊部中共河北省委党校2013级在职研究生067411

摘要:加强托管镇村级党员干部监督是促进托管镇村级党员干部坚持好标准、保持好状态、弘扬好作风的有效途径。监督意识,是实施托管镇村级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思想基础。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意识是开展好党内监督工作的前提条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必须在理顺监督体系上狠下功夫,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优势,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形成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关键词:党员干部监督;监督意识;整体效能

一、基层违纪违法问题

总结出基层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有四种类型:

1.经济类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村级干部在村建工程、处置集体资产和资源过程中不公开招标,低价出租出售村集体资产;有的巧立名目,侵吞、挪用占地补偿款,故意隐瞒甚至任意截留、坐收坐支、肆意挥霍救灾等专项资金;有的设账外账或“小金库”,任意侵占、截留、私分或挥霍等。

2.失职、渎职类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村级干部办事不公开,搞“一言堂”,不按组织程序发展党员;有的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补偿安置房不公平;有的处理村级事务不按照议事程序办理,未经集体讨论,私自借贷发放巨额福利、误工补贴;有的任期离任后会计账目不交接等问题,影响当地社会稳定。

3.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村级干部利字当头,利用职权采取非法手段强揽工程,违法占地采砂、非法占地、违规建房,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

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村级党员干部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拉票贿选、参与赌博等问题,与村级党员干部形象严重不符。

二、原因分析

1.自身素质不高,政治觉悟低下。

(1)自身底子薄。少数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工作随意性强,缺乏大局观念,很容易造成两委班子不团结。有的办事能力低,对于出现的矛盾束手无策,缺乏解决复杂矛盾和棘手问题的能力。

(2)学习不到位。有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常年不开会、不组织学习、不过组织生活,致使农村党员干部在教育管理上出现了真空,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机会更少。

(3)“三观”出偏差。有的村干部竞选目的不纯,不是为了干事业,而是为了谋求私利。上任后,不是将全部身心放到工作上,而是不择手段去捞取钱财。

(4)家族观念严重。农村地域的特殊性,决定了以宗族为核心的利益小团体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宗族势力成为影响农村发展与稳定的一大隐患。有的村书记、主任各执一派,长期对立,影响工作,影响稳定。

2.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难以落实。

(1)村自身监督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村民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及成员多与村干部有裙带关系,再加上理财小组每年的报酬还要由村里发放,没有发挥应有监督作用,存在不想、不愿、不敢监督的现象。

(2)制度落实不到位。“四议两公开”等议事制度监督不力、落实不到位,监督机制停留在纸上,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不敢腐败”问题,村务公开存在着公开不到位、透明度不够的问题。

(3)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在村级财务的处置、重大工程的发包、土地转让款的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

3.惩处力度不够,尚未形成高压态势。

(1)托管镇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个别领导认为惩处了所在地村级党员干部,影响全镇形象,对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

(2)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上来;镇纪委委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

三、对策建议

1.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党委要不断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从根本上筑牢据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2.尽快探索建立新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1)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以“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为改革基本方向,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借鉴北京、石家庄、邢台等地就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先进经验,设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公司,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探索由原来的共同共有变成按份共有,把资产量化为股权,村民变股民,通过成立组织机构、清产核资、股份配置及股权量化、工商凳记注册等方式完成现代企业改制,使村民变股民,形成政经合一,农民入城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2)探索成立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从建设有形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入手,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的股权及实物资产、农村重大经济事项等提供流转交易平台。要规范农村集体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农村资源的转让、出租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并加强对农村资源开发合同的监管,全面推行合同鉴证制度。

3.全面完善落实监督机制。

(1)强化托管镇对村干部的监督。托管镇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监督和考核力度,深入开展“百姓评议村干部”和述职、述廉等活动。各镇农经站要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审查,避免村干部直接管钱管物,杜绝贪污、挪用及不合理开支。

(2)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结合高新区托管镇实际,制定高新区村级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和办法,促进村级重大事务规范化运行。对群众关注的财务收支、宅基地发放、计划生育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要定期、及时、真实地予以公开,消除群众疑惑。

(3)完善以村级事务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决策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要在完善村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范村两委会工作程序,细化村级事务一事一议操作办法的同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对村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

(4)加大惩处力度。配齐托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事,加大培训力度,使得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查案、会查案。托管镇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注重研究监督检查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村干部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要把征地拆迁和各类专项资金等领域作为预防、打击的重点。

结束语

切实做好对托管镇村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规范化监督工作,不仅是提高托管镇村级党员干部自身思想政治素质的需要,也是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更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党风好转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加强干部监督管理.2014年2期.

[2]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规范化建设的探讨.2013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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