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叶华:永不凋谢的红杜鹃——记新四军机要工作者施奇烈士论文

翁叶华:永不凋谢的红杜鹃——记新四军机要工作者施奇烈士论文

施奇烈士

在江西省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内,有一座新四军女战士的雕像,它向过往的游人们述说着一位机要战线上的女英雄——施奇的故事。

以上分类方案的优点在于可将原有按学科实验特点的各类安全培训,如生物安全、化学安全、压缩气体安全、放射性安全等,以损伤模式和程度的方式统一起来,减少培训次数与培训时间。且损伤模式与程度的分类也易引起被培训者的重视,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在监督管理过程中,以伤害程度与模式分类有利于非专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不足之处是与其他分类一样,在具体执行中不易明确区分实验室所属类型。

施奇,生于1922 年,浙江平湖人。1938 年参加了新四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新四军教导队、速记班学习锻炼,后调往机要科工作。1941 年初在皖南事变中不幸被俘,囚禁于上饶集中营,面对敌人各种严刑拷打和威逼利诱始终不为所动,并在狱中与国民党反动派特务们进行了顽强的斗争,保持了高尚的革命气节,留下了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1942 年惨被国民党特务活埋,牺牲时年仅20岁。

施奇本姓陈,14 岁时,由于家境困苦,父母把她送给人家当童养媳。面对封建社会的桎梏,倔强的施奇偷偷地离开家,逃到上海,在一家缫丝厂里做童工。在工人夜校学习时,她接受了民主思想的洗礼。她认识到,穷人只有站起来,团结起来斗争才有出路。厂里的工人举行罢工,施奇勇敢地加入到斗争的行列。

1937 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怀着对日本侵略者的刻骨仇恨,施奇和千千万万热血青年一样,投入了抗日救亡运动。她参加了中国红十字会煤业救护队(我党的外围组织),在那里她认识了好友毛维青。1938 年秋,施奇和毛维青一起到皖南参加了新四军,被编入教导队第八队学习。她还担任了第九班的班长。当时她只有16岁,她的学习成绩很好,政治、军事、文化门门功课都优秀。同志们都喜欢她,称她“好班长”。不久,她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41 年1 月,国民党发动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事变前,组织上为了照顾女同志,要求施奇等一批女战士化装往上海向苏北转移,并征求她们的意见。施奇与毛维青等商量后向组织表示,男同志能上战场,女同志也能上战场,何况机要工作关系战局,关系到战士们的生死存亡,她们要留在部队,继续做好译电工作。在战斗中,施奇和其他机要员镇定地译发电报,坚守岗位,保持了新四军与中共中央的联系。当敌军的包围圈越来越小时,施奇按照上级的命令毁掉电台,烧掉密码本,做好拼死抗争的准备。军部突围时,施奇不幸被俘,受到泯灭人性的摧残和蹂躏,并因此感染恶疾,后辗转多处监狱,最终被关进上饶集中营(毛维青等战友也被囚于此)。

民俗,究竟是民众自发的文化创造,还是基于“一二人倡之,千百人和之”[注](清)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卷三十四《礼俗志一》。的精英引领,抑或国家大一统进程中“礼化为俗”的结果?上述三种观点虽都不免以偏概全,却也都道出了民俗的某一要义。若将三者统观,庶有助于对民俗、村落的理解。

由于业务能力突出,半年后施奇和毛维青接到新四军军部命令,一起调往机要科工作,并且很快受到叶挺和项英等新四军高级将领的赏识和信赖。不久,施奇就担任了江北大组的组长。在机要科两年多的时间里,施奇和同志们肩负着上传下达的重任,与党中央保持密切联系,在十分艰苦恶劣的环境中,昼夜苦战,连续突击,及时向上级提供了大量重要情报。

教导队毕业后,施奇和毛维青一起被分配到军部速记班工作。面对组织的信任和培养,只有初小文化基础的施奇,工作之余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钻研机要技术中去,练就了过硬的业务素质,很快就适应了高强度的工作需要。

施奇的机要身份让她在集中营内惨受磨难,病情越来越严重,特务们不给治疗,还拿出“悔过书”,逼她悔过自首。特务说:“你人都这模样了,赶快悔过自首交待吧!只要你按个手印,承认参加共产党是走错了路,保证以后不再给共产党做事,马上送你去治疗。”特务的威逼没有动摇她的信念,她坚定地说:“我没有罪,有罪的是你们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她安慰前来看望她的毛维青说:别难过,革命是要付出代价的,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我个人的得失算不了什么!在低矮破落的单间囚室中,瘦弱的施奇仍然没有放弃战士的使命,用她微弱的声音担当起了秘密联络员的工作,利用狱友来看望之际,帮助难友们传递消息,递送情报。1941 年底,被捕入狱的新四军指战员们计划越狱,施奇得知消息后欣喜万分,但她深知自己的病体会拖累战友们,就满怀深情地对她的战友说:“不要管我了,你们快走,找到组织后,告诉首长和同志们,我要活下去,我是多么想把毕生的精力贡献给党的事业,我是多么想看到革命的胜利啊!你们出去后,要把我的遭遇告诉大家,控诉国民党反动派的罪行,要替我和千千万万烈士报仇!”

至于那些由虚假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或者对虚假代理人实施的行为,法学家最关注的是本人的追认(ratifica)及其效力,至于对虚假代理人的归咎及其责任则毫无争议。根据乌尔比安的著名定义(D. 46,8,12,1。《告示评注》第80卷),追认指的是事主对虚假代理人之行为的承认与批准,并由他本人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乌尔比安在D. 46,3,12,4(《告示评注》第30卷)中将追认等同于委任,从而得出,对债权人之虚假代理人作了支付的债务人,由此获得解脱:然而即便我未向真正的代理人支付,而本人后来追认了已作出的支付,发生解脱:确实,追认能够与委任相提并论。

1942 年5 月,日军向上饶进逼,国民党反动派仓皇逃亡,特务们逃之前将她抬至茅家岭山脚下一个土坑旁,她大义凛然,指着特务痛骂,吓得敌人慌忙将一团棉花塞她嘴里,并将她推下活埋,正值青春年华的施奇就这样壮烈地牺牲了。

施奇、毛维青等革命者在血与火的洗礼中,用忠诚和热血谱写出一曲曲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1996 年1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局在上饶茅家岭雷公山麓修建了施奇烈士半身塑像,塑像碑身正面刻有新四军老战士赖少其题词:“施奇同志,浩气长存。”

无数的干部群众前来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瞻仰施奇烈士遗像,聆听她荡气回肠、可歌可泣的革命斗争故事,学习她对命运不断抗争、对事业无私奉献、对敌人至死不屈、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高贵品格。

(编辑 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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