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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环境部门首次向房东下发告知书

论文摘要

浙江省宁波市民王女士近日签收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发来的书面告知书。告知书明确,她不得再像以前一样,把场所出租给未经审批的污染项目了。据悉,这是7月1日修订后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施行以来,宁波市生态环境部门首次对污染企业经营场所的房东下发告?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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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报纸

作者: 王璐

关键词: 告知书,生态环境,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污染防治,宁波市

来源: 中国环境报 2019-08-21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

分类号: X321

总页数: 1

文件大小: 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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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90.cn/article/e592b9da7ede939f33331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