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秩序论文-王磊

构造秩序论文-王磊

导读:本文包含了构造秩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书籍设计,视觉秩序,网格设计,阅读体验

构造秩序论文文献综述

王磊[1](2019)在《从心所欲,不逾矩——立足于阅读的书籍版面秩序构造教学训练》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主要介绍作者在书籍设计的教学实践中通过"网格设计的基础与重组"和"阅读声音"这两个训练方法,引导学生认识书籍内页版面"秩序"的构造规律,探究书籍内页版式的设计思路和方法,以使学生逐步建立书籍版面设计的整体性意识,提升实现设计功能需求的能力和审美素养。(本文来源于《大学教育》期刊2019年09期)

朱文哲[2](2018)在《“传统”的异化:伪满洲国时宪书时间秩序的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伪满洲国成立之后就制定了时宪书,试图通过这种影响广泛的文本塑造自身存在的"合理性"。而伪满洲国的时宪书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既试图接续清代以来历书制作的传统,又不得不顺应民国之后改用阳历的大势,同时将日本的殖民同化构想注入其中,构筑"日满一体"的时间秩序。这种"化民成俗"以实现"王道政治"的取向,使得伪满洲国时宪书的内容变得极其混杂,新历与旧历并存,带有迷信色彩的宜忌注解与现代科学知识共容,但此种繁复混杂的内容恰恰是历书制作传统异化的结果。(本文来源于《抗日战争研究》期刊2018年04期)

大藏觉[3](2018)在《Mise建筑中的构造美——读《“匀质”的秩序与“清晰的建造”》》一文中研究指出匀质的秩序与清晰的建造是Mise一生建筑探索的两条主线,作者紧紧抓住这两条发展线索的矛盾纠葛,从实际设计、建造入手,将原本孤立的具体个案以严谨的逻辑、缜密的思维整合串连到了一起,为读者清晰地呈现了建筑大师、现代主义建筑运动四大领军人物之一的Mise的(本文来源于《中华建设》期刊2018年03期)

汪洋[4](2017)在《明清时期地权秩序的构造及其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明清时期的地权秩序表现为受制于国家政治权力的宏观地权秩序与乡土社会原生自发形成的微观地权秩序的二元结构。民间地权秩序以"业"为核心概念,以私人契约为工具,分化为永佃、一田二主、典制等多样态的管业层级以及典卖、活卖、绝卖等一系列交易形态。诸管业层级根据经营收益、流通性、管业年限与税赋风险等四种影响因子,体现为不同的权利内容与地权价值。诸地权交易类型以当前收益与未来收益两个维度构建起统一的交易链条与理论框架。民间自发的地权分化所催生的复杂地权结构起到了明晰产权与降低交易成本的积极功效,其成因根植于明清社会经济的变迁之中。明清时期地权秩序呈现出来的抽象和相对性观念、时间维度上的灵活性特征,不同于大陆法系以绝对所有权为中心的物权观念以及"所有权—他物权"结构,这一观察对我国农地"叁权分置"改革颇具启发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学研究》期刊2017年05期)

薛文静[5](2017)在《拆一根销 解得一件家具》一文中研究指出众所周知榫卯结构是结构交接处凹凸咬合的一种结合方式,榫卯结构在传统造物中被应用在石器、铁器、木器等方方面面,尤其在以木为主的结构方式中被发挥的淋漓尽致。榫卯构建了中国传统木建筑结构的精髓,传统木作家具中的榫卯结构来源于大木作建筑,历经了数千年的发展与演变,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结构系统。隐藏在家具抽象外表造型之下的榫卯结构,蕴含着丰富的科学内涵与文化符号。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材料、新工艺不断革新,榫卯结构的传承与发展将会面临更多的可能性与挑战性,在工业化科技化的生产背景下如何实现榫卯结构的传承与创新更加值得深思。全文通篇围绕"榫卯构造的秩序性"为主要研究内容,试图探索榫卯构造间的秩序与现代行为之间的关联性。在研究方法上通过对现有的榫卯结构图样进行搜集整理汇总,对榫卯结构的构造原理、榫卯结构件的应用部位、榫卯结构拆解拼装的生产行为次序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找寻榫卯结构中暗含着合理的秩序性。为设计创作找到新的思路与突破口:榫卯结构中的各部分结构件分开制作,单体构件间需要组装才能实现其功能意义,组装过程实际上是生产行为,在设计创作中将生产行为进行融合转化,更加强调行为的互动—结构的拆解。在创作中利用单体构件、活榫活卯、拼合拆解等方式让使用者参与到结构拆解的环节中,感知榫卯构造间的秩序性,同时感受结构带来的新的审美体验,从而在实现结构与行为互动的同时引发人们对榫卯结构的关注与深入思考。(本文来源于《中央美术学院》期刊2017-05-01)

远藤隆俊[6](2017)在《宋代士大夫家族的秩序与构造——范氏十六房的形成》一文中研究指出家族和宗族对士大夫阶层的影响作用,在宋代以后的中国社会不断增强。在宋代典型的士大夫家族"苏州范氏"中,"房"的概念是逐步形成的。范仲淹最初制定的规矩里,"房"是指以夫妇和子女组成的一个家庭单位,或者几个这样的单位组成的复合家庭。随着族人增加和世代交替,在北宋熙宁、政和年间续定的规矩中,"房"被"诸位"所取代。南宋时,"范氏十六房"的概念正式成型,成为义庄以及宗族运营的重要构成要素。"房"的固定化意味着宗族的组织化,同时也体现出宗族的家庭机能日益淡化。通过分析范氏家族"房"的成立、变迁以及功能,可以考察在中国的家族、宗族史研究中"房"的重要性,并深入认识宋代士大夫家族的组织、构造和变迁。(本文来源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1期)

孙午生,王月峰[7](2016)在《“叫魂”习俗及其对社会秩序构造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魂"存在于"神"和"鬼"之间,丢魂人通过"还魂"而使魂归依躯体,"叫魂"是"还魂"的一种方式。从内在机理看,"叫魂"是一种对突发性心理创伤的治疗方法,"丢魂人"在亲属、法师等创设的充满亲情的轻松愉悦环境中得到心理慰藉而最终康复。"叫魂"仪式具有程序性、神秘性和普遍性,其中也不乏"收魂术""收魂咒语"等复杂的"术"。"叫魂"仪式不仅通过亲情固化家庭伦理关系,维护家族、家族长的世俗权力权威,而且还通过程序的规范性延续法师、神婆和江湖术士的神秘主义权力权威。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民间信仰和社会权威共同修复、整合和维系着民间社会的权力秩序。(本文来源于《民间法》期刊2016年01期)

邹慧君[8](2015)在《官场新秩序的构造思维》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自上而下强劲推进的反腐整风以及与之相得益彰大力推开的全面改革、依法治国、人事布局等,中国的官场经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前所未有的震荡与革新,一种官场新秩序悄然间影响和改造着官员们惯有的思想行为动机及模式,也以一种特有的轨迹规约着整体政治生态的向好变化。阿基米德(本文来源于《领导科学》期刊2015年16期)

贾健[9](2014)在《维护社会共同秩序:刑法的根本目的证立——兼论刑法目的的双层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并非我国刑法的目的。前者作为刑法目的存在逻辑和解释论上的循环论证且会消减法治国家的刑法。而"人民"概念内涵不清且作为一个政治词汇并不适合成为刑法的保护目标。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以国家刑权力限制私力复仇,以达至社会生活秩序的维持,这作为原始法的初始目的,在法律(刑法)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中,贯穿于始终。"保护人类社会的共同生活秩序"是刑法的根本目的,而法益保护和社会伦理行为价值的保护则是"保护共同社会秩序"的具体化,是刑法的直接目的。(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2期)

董正爱[10](2013)在《生态秩序“二元构造”的法治化模式研究——对哈耶克社会秩序观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风险社会的现代性诊断范式使我们认识到人类社会已然步入高风险、多危机的生态失序和环境危机时代,回应型和反思型生态秩序的构造提上日程。传统唯理论建构主义的"一元理性"秩序构造模式过度强调人类理性,忽视了自生自发模式的内涵性延展功能。哈耶克的社会秩序观认为秩序的生成模式有两种,一种是人为的或建构的秩序,一种是自生自发的秩序。基于此,生态秩序的构造应该对唯理论建构主义进行矫正,秉承"二元构造"的秩序生成模式。由于生态秩序超现代性的特征,传统道德、习俗惯例与宗教等自发约束手段社会控制的功效减弱。因此,现时代需要运用理性发挥法律控制的基础性工具作用,在不断试错与人类理性的累积下以法治促进生态秩序的健全和发展。(本文来源于《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5期)

构造秩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伪满洲国成立之后就制定了时宪书,试图通过这种影响广泛的文本塑造自身存在的"合理性"。而伪满洲国的时宪书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既试图接续清代以来历书制作的传统,又不得不顺应民国之后改用阳历的大势,同时将日本的殖民同化构想注入其中,构筑"日满一体"的时间秩序。这种"化民成俗"以实现"王道政治"的取向,使得伪满洲国时宪书的内容变得极其混杂,新历与旧历并存,带有迷信色彩的宜忌注解与现代科学知识共容,但此种繁复混杂的内容恰恰是历书制作传统异化的结果。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构造秩序论文参考文献

[1].王磊.从心所欲,不逾矩——立足于阅读的书籍版面秩序构造教学训练[J].大学教育.2019

[2].朱文哲.“传统”的异化:伪满洲国时宪书时间秩序的构造[J].抗日战争研究.2018

[3].大藏觉.Mise建筑中的构造美——读《“匀质”的秩序与“清晰的建造”》[J].中华建设.2018

[4].汪洋.明清时期地权秩序的构造及其启示[J].法学研究.2017

[5].薛文静.拆一根销解得一件家具[D].中央美术学院.2017

[6].远藤隆俊.宋代士大夫家族的秩序与构造——范氏十六房的形成[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7].孙午生,王月峰.“叫魂”习俗及其对社会秩序构造的影响[J].民间法.2016

[8].邹慧君.官场新秩序的构造思维[J].领导科学.2015

[9].贾健.维护社会共同秩序:刑法的根本目的证立——兼论刑法目的的双层构造[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

[10].董正爱.生态秩序“二元构造”的法治化模式研究——对哈耶克社会秩序观的反思[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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