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法论文_谢晖

导读:本文包含了民间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民间,国家法,功能,彩礼,丧葬,指导性,婚约。

民间法论文文献综述

谢晖[1](2019)在《论我国地方立法基于民间法的创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地方立法中,不仅存在着认可,而且也存在着创制,故与国家统一立法一样,地方立法在立法形式上也是认可与创制的结合。民间法不仅为地方立法者提供着认可的规范基础,同时,也为其提供着在此基础上进行创制的需要。无论在同一社会关系中民间法的多元存在、对既有民间法的扬弃与改造、在民间法识别基础上的另起炉灶等,都意味着地方立法基于民间法创制的必要。这一创制活动,一般要经历地方立法者的民间法发现、识别、扬弃以及加工、提升等流程。(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9年11期)

林文雄[2](2019)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叁治”合一的困境与对策——基于民间法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叁治"合一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石,当前"叁治"合一面临自治不力、规范式微、运行不畅等困境,实现民间法的现代转型,强化民间法的政治功能、规范功能、价值导向功能是有效的对策。(本文来源于《肇庆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武暾[3](2019)在《我国大学章程的民间法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证成大学章程具有法律效力,学界提出了叁种理论:契约说、自治法说和公法说,但它们都存在缺陷。以民间法视角观之,大学章程应是一种特殊的民间规范。从司法角度理解,作为民间规范的大学章程应是一种法律渊源,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司法机制被纳入正式秩序。然而这并不能使大学章程获得法律地位和必然的适用性,唯有通过立法程序使大学章程上升为法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章程的效力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李蒙[4](2019)在《民间法发展的困境与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法律多元化的语境背景下,有学者提出国家法不能代表全部的法律,应该承认在国家法之外还存在着大量其他形式的法律,比如民间法。虽然民间法的发展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对民间法的研究尚未成熟,目前学界对于民间法的一些基本理论及司法适用等问题还未达成统一的共识。民间法产生于民间乡土社会,依托于民间自治,适用于特定的群体和区域,是调整乡土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同时也是弥补国家法不足的重要工具。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因为民间法自身的局限性、制度上的缺陷、思想上的束缚以及与国家法的冲突等问题存在,使得民间法的发展陷入了困境,其发展前景不容乐观。为此,我们需要从思想、制度以及民间法自身等方面着手,寻找民间法发展面临问题的根源,并探寻民间法发展的路径。(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9-06-02)

马骏[5](2019)在《婚约彩礼的“民间法”功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关于婚约彩礼的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天价彩礼的社会现象引起了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要对天价彩礼的不良风气进行治理,净化农村的风气,这充分说明了婚约彩礼这一传统习俗已经到了急需革新的境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地区经历着剧烈的社会转型,传统的农村乡土社会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有了质的飞跃,然而,当我们回首近40年的发展历程,发现乡村地区的文化、道德、伦理以及基层治理等方面都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天价婚约彩礼现象就是各种问题爆发的集中体现。如今,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我们重新开始重视农村的文化建设,婚约彩礼习俗由来已久,其作为民间法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与乡村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已经深深扎根于广大农民的心中,若对其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解决问题肯定是不可取的,只有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深入研究婚约彩礼习俗,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因此,探究农村婚约彩礼习俗这一民间法在乡村社会转型中的正功能、功能异化后的负功能,以及找到其在新时代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社会发展中正向功能实现途径成为文章研究的重点。文章选取了湖南省长沙市一个在社会转型中的代表村落,运用访谈和个案调查的方法对该村庄里发生的婚约彩礼事件进行深入研究,从婚约彩礼的变化情况、村民关于婚约彩礼的个人经历与观念以及婚约彩礼纠纷等几个方面着手,分析了传统婚约彩礼习俗的正功能是如何在该村庄发展过程中一步步异化为负功能,进一步发现了婚约彩礼习俗功能异化后给该村庄带来的社会问题,最后立足于找到婚约彩礼习俗作为一种民间法在当前农村地区重新焕发生机、发挥正功能的现实途径。(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1)

丁鑫[6](2019)在《民间法在纠纷解决中的运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高水准的发展对于纠纷解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纠纷解决的需求,促进我国特色法治社会的建立,需要我们更好运用民间法来解决纠纷和化解矛盾。首先对民间法进行学理梳理,在厘清民间法的概念、价值、地位和法律位阶之后,主要通过对彩礼纠纷的分析考察民间法在纠纷解决中的运用情况。民间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但是还存在着运用的依据、识别、程序和证成等问题。为了解决民间法运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以指导性案例的方式来提炼民间法规范、建立民间法规范运用的审查机制、规范民间法运用的程序及程序的法定化来促进民间法的有效运用,以便更好发挥民间法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阐述民间法纠纷解决运用的背景,民间法的研究对于进一步拓深我国的法学理论,以及在现实中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厘清国内以及国外的研究现状之后,在学者们的研究基础上展开民间法的探究。第二部分为纠纷解决中民间法的法理分析,对民间法的概念和特征做出阐述,厘清民间法与相关近似概念如习惯、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伦理规范、道德规范、村规民约、教规行规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纠纷解决过程中大多离不开民间法,但是纠纷解决中国家法和民间法存在着冲突,民间法有其运用的法律位阶。第叁部分是对我国纠纷解决中民间法运用的考察,探讨民间法如何在诉讼和非诉讼中发挥作用。在诉讼方式中以如今社会存在较多的彩礼纠纷为重点,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是否同居生活等为分类点,辅以对应的案例进行分析,以此类案例研究民间法在纠纷解决中的实际运用情况。第四部分为纠纷解决中民间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民间法在运用时存在着依据、识别、程序和证成等问题需要解决,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民间法的固有缺陷,纠纷解决机关不重视,纠纷当事人缺乏援引意识以及民间法缺乏提炼机制。第五部分为民间法在纠纷解决中运用的思考,探讨如何更好地促进民间法在纠纷解决中的运用。在民间法本体层面上,应以指导性案例的方式来提炼民间法规范。同时需要建立民间法审查机制来规范民间法的运用,最后要规范民间法运用的程序以及程序可以法定化为司法解释。(本文来源于《淮北师范大学》期刊2019-05-01)

钱继磊[7](2018)在《民间法概念之再思考——一种反思与回归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十年来,在我国对民间法的研究已"蔚然成风"(谢晖语),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诸多基础性理论问题依然是进一步深入探讨民间法的瓶颈,需要进行理论反思。民间法概念自身即存在模糊、混乱和分歧。就民间法概念而言,若从语义分析角度讲,汉语中的民间法之民则可能有多层含义,如子民、草民、贱民、乡民、市民、公民等,而不同的含义背后所秉持的思想脉络和价值理念则相差迥异。对于民间法研究,应当回归法本身的引领功能,以一种动态的、开放的视角着眼于未来的研究。由此,我国的民间法研究应当是由子民、草民、乡民等意义上的传统民间法向市民意义上的现代民间法转型升级。也只有在此意义上,才能更好地理顺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真正摆脱民间法研究的"犬儒主义色彩"。(本文来源于《民间法》期刊2018年02期)

李冰逆[8](2018)在《从官方法到民间“法”——以“孝妇”案件的正史书写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孝妇"型的女性是帝制中国较为典型的一类群体,她们在夫死、无子的情况下孝顺舅姑,承担起家庭的重担。自《汉书》中关于"东海孝妇"的记述开始,由于舅姑身故而加诸这类孝妇身上的人命案件便进入了史家的视野,不同时代的官方正史对这类案件的书写也经历了明显的变化过程。两汉时期孝妇案件的书写作为灾异警示的典型例证,展现了汉代最为主流的天人感应理论。到了《晋书》,史家着重于对案情的描写和对人物的刻画,无论是孝妇的"冤"与死后的异象,还是裁判者的分辨能力,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明清时期的孝妇案件书写发生了转向,孝妇的自我裁判和国家司法审判的缺失成为主要特征。这一历史演变过程,既清晰呈现了正史中对法律案件书写的叁重路径,也体现了孝妇案件从严格依据国家法进行调整到倡导女性遵从民间道德与民间"法"的转变。(本文来源于《民间法》期刊2018年02期)

彭娟[9](2018)在《民间法视域中的农村丧葬文化研究——以湖南省益阳市Z乡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死亡问题,由此演化形成的丧葬文化是传统文化的一个缩影。湖南益阳Z乡农村传统的丧葬文化主要有"送终""报丧""设灵堂""办白事酒""唱孝歌""做道场""出葬""送葬"八个部分。每个部分所承载的意义不同,蕴含的规范要求也不同。按照时间顺序可以将其划分为叁个部分:丧事的开端、丧事的进行与丧事的结束。农村丧葬文化的基本特征包括:地缘性、血缘性和混合性。形成农村丧葬文化的原因是:一是国家法带来的强大冲击提供了外在动力;二是传统自治基因的流传给其形成提供了内在生长动力;叁是公共服务体系的缺失给其形成提供了生长土壤。丧葬文化不会消失,也不会消解法治,相反,在实现国家法与民间法契合的过程中,实现文化的契合具有关键意义。(本文来源于《民间法》期刊2018年02期)

王月峰[10](2018)在《喜伞习俗的民间法观察》一文中研究指出喜伞是婚礼专用伞,具有告示、敬天辟邪和祝福等多种特殊寓意。作为一种民间法制度的喜伞习俗以喜伞规矩为核心、以喜伞禁忌为支撑、以相关习俗文化为基础。喜伞规矩包括指引性规范、禁止性规则等规范形式。在民间法意义上,喜伞习俗的权利核心是新娘的"喜伞护佑权",新娘之外的婚姻参与人主要是义务主体。喜伞习俗的权力主体包括媒人、家族长、社会自治组织及传统民间组织。喜伞习俗是在权利与权力的博弈中不断发展变化的。喜伞习俗由于具有相对稳定的人群、优秀的文化基因、内生强制力和调适机制,而具有了生命力和不断成长的未来。(本文来源于《民间法》期刊2018年02期)

民间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叁治"合一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石,当前"叁治"合一面临自治不力、规范式微、运行不畅等困境,实现民间法的现代转型,强化民间法的政治功能、规范功能、价值导向功能是有效的对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间法论文参考文献

[1].谢晖.论我国地方立法基于民间法的创制[J].法学杂志.2019

[2].林文雄.乡村振兴背景下“叁治”合一的困境与对策——基于民间法的视角[J].肇庆学院学报.2019

[3].武暾.我国大学章程的民间法解读[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

[4].李蒙.民间法发展的困境与出路[D].烟台大学.2019

[5].马骏.婚约彩礼的“民间法”功能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9

[6].丁鑫.民间法在纠纷解决中的运用研究[D].淮北师范大学.2019

[7].钱继磊.民间法概念之再思考——一种反思与回归的视角[J].民间法.2018

[8].李冰逆.从官方法到民间“法”——以“孝妇”案件的正史书写为中心[J].民间法.2018

[9].彭娟.民间法视域中的农村丧葬文化研究——以湖南省益阳市Z乡为例[J].民间法.2018

[10].王月峰.喜伞习俗的民间法观察[J].民间法.2018

论文知识图

一20尚廓所作的风水观念最佳选址图示民俗习惯、习惯法和民间法以“题...民俗习惯、习惯法和民间法叁者关...民俗与习惯的关系(八)毛南族民间法事-毛南师公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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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论文_谢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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