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宇鹏:阿尔都塞论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差异论文

潘宇鹏:阿尔都塞论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差异论文

摘要: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重要论题。通行的观点将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变革简单地归结为内容上的“颠倒”或形式上的“扬弃”。在阿尔都塞看来,这类观点的具体内容虽有所区别,但实质上却都是从理论血缘关系上强调了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内在联系。他以结构主义的方法对二者辩证法进行了剖析,提出了这样的观点:黑格尔建构的是一元决定的简单辩证法,马克思则是多元决定的结构辩证法,两者间的差异是本质性的。阿尔都塞的这一研究范式为研究马克思辩证法乃至其全部思想开启了新的视角。

关键词:阿尔都塞;马克思;辩证法;差异;一元决定;多元决定

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重要论题。在此问题上,法国哲学家路易·阿尔都塞一反流行的“颠倒说”和“扬弃说”观点,通过对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结构的比较分析,指出二者之间是一种根本异质的关系: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非结构的一元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则是多元结构的辩证法。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究,阿尔都塞试图重新确立马克思思想的科学性。这种独树一帜的研究方式对于当今马克思思想的研究仍具有启示意义。

一、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认识论断裂”

在讨论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差异时,阿尔都塞强调指出,他所谈论的是“成熟时期”的马克思,而把“青年时期”的马克思排除在外。对于这个令人费解的做法,只有在理解了阿尔都塞对马克思思想进行“意识形态”和“科学”分期的“认识论断裂”理论之后,才能发现其真正用意所在。

在阿尔都塞看来,马克思思想的发展并非一个延续不断的过程,而是经历了从意识形态到科学的“认识论的断裂”。这次“断裂”的意义在于,它使马克思突破了“意识形态”问题式的围困,建立了“科学”的问题式,实现了问题框架的根本转变。按照阿尔都塞的观点,青年马克思尚处于“德意志意识形态”问题式的统摄之中:马克思是在德国唯心主义的学术氛围中开始其理论研究的,康德与费希特的理性自由主义影响着马克思最初的理论走向;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杰出代表,青年马克思思想的展开不可避免地受到黑格尔问题式的主导,黑格尔的绝对理性主义直接规定了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展开方式;费尔巴哈人本学的问题式对青年马克思也产生了根本性的作用,人本主义和异化理论构成了马克思思想的基本原则。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马克思逐渐意识到,要摆脱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控制,就必须超越抽象的理性,回到现实生活和真实的历史中去,这样才能发现被“德意志意识形态”遮蔽的真实存在。通过揭示“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实现了对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问题式的彻底批判与超越。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1]正是以“实际活动的人”而不是以“想象出来的人”为出发点,马克思揭示了“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并进而指出,不同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种“意识的空话”,他的理论的最终目的是探寻历史发展过程中最普遍的结果,也即“研究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阿尔都塞指出,只有在摆脱了“德意志意识形态”问题式的束缚,建立起科学问题式的“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思想中讨论他与黑格尔辩证法乃至全部思想的差异,才能真正发现二者的根本不同。

本文在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确定研究对象为包括青岛市在内的16个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比较早的城市,通过网上和实地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搜集所需数据,提出并构建影响智慧城市建设满意度的理论假设与概念模型,运用SPSS20.0软件对所搜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构建结构方程模型(SEM)来验证理论假设的正确性和概念模型的合理性,分析不同因素对智慧城市建设满意度的作用路径及其强度。

那么,马克思思想发展进程中的“认识论的断裂”到底是怎样的?阿尔都塞指出,这是一个从线性理论模式到结构化理论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即在认识论上从表现因果观到结构因果观的转变。“表现因果观”的基本理论预设,是将世界区分为“本体存在”和“经验存在”两个层级,二者之间是一种决定论的演绎关系:经验中的一切都来源于本体的规定,都是本体的表象和外部表现,从后者出发才能使前者得到解释和说明。正是由于这种线性理论模式的影响,青年马克思才把历史发展归结为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复归,把整个历史总结为人的异化史,并以此来解释历史整体的复杂性。“成熟时期”马克思抛弃了这种简单的因果观,“不再把人的本质当作理论基础”,[2]抛弃了人本主义的哲学框架,转而在结构化的理论模式中进行哲学思考,用“结构因果观”揭示社会历史的复杂性。“结构因果观”注重历史的共时结构,把历史社会视为一个复杂的整体。在历史中每一个特定的范畴都是一个复杂的结构,这个结构同时又被其他复杂的结构所规定,这就是他所说的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在阿尔都塞看来,结构因果观构成马克思分析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及其关系的理论模型:经济基础起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而上层建筑的诸多因素作为独立的因子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就构成了一个不平衡发展的复杂结构的整体。同时,在马克思的这种理论模式里,局部结构又被结构的整体所制约,他把这种结构化的支配作用比作一种普照的光,将之贯穿于整个社会形态的理论构建中。“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概念中每一种东西都是结合在一起的,一种要素的永远独立都不过是整体的依赖形式;而且交叉作用是受到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统一体所支配。”[3]这意味着,社会历史的真实制约实质上是一种来自客观结构整体的规定性。由此,阿尔都塞得出了结论:结构主义是“成熟时期”马克思构建其辩证法的根本工具。

由此看来,马克思辩证法的变革意义就集中体现为,用“多元决定”理论原则打破了黑格尔“一元决定”的理论框架,超越了黑格尔思辨哲学的问题式。黑格尔哲学体系所描绘的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和发展过程,这个过程虽然也呈现出许多矛盾,但从本质上看,这些矛盾不过是绝对精神这一元本体的表象和外化。这些矛盾本身及彼此间的差异都是虚假的差异,出现在这个统一体中的全部差异在绝对精神面前实质上是无区别的、同一的。也就是说,黑格尔辩证法的结构是被绝对精神先在地规定好了的。在他的辩证法中,既没有矛盾的交互作用,也没有多元结构,本质上是一种非结构的辩证法。不同于此,马克思构建的是一种多元决定的结构辩证法。一方面,他抛弃了矛盾的一元化,把矛盾诉诸于多元决定,即建立在一种具有“多环节主导结构的统一性”(阿尔都塞语)上。如前文所述,在马克思看来,矛盾发展过程中势必会出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整体也必然呈现为主要矛盾(方面)主导其他矛盾(方面)的形态。居于主导地位的矛盾与其他矛盾间通过交互作用,构成了一种明显的主导结构关系。马克思强调,这种矛盾间的主导结构关系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由矛盾的复杂整体(主导结构)本身决定的必然结果。因此,矛盾统一体的复杂性、不平衡性并未否定统一性。另一方面,马克思又用结构的方法打破了矛盾之间的单向支配关系,将其重构为一种非绝对的结构关系。矛盾的结构和差异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各个矛盾间的联系和区别、矛盾结构中各要素的交互作用,皆作为矛盾统一体必然的存在条件与之不可分割地连结在一起。换而言之,这意味着次要矛盾(方面)就不仅仅是主要矛盾(方面)的简单表象了,更是主要矛盾(方面)的生命要素。这种内在交融关系构成矛盾统一性的主导结构。在此结构中,矛盾本身及其本质皆体现出它们同复杂统一体的多元结构关系。阿尔都塞将这种矛盾间的有机联系称之为“多元决定”,指出正是“多元决定”使马克思的辩证法具有结构的本质,构成马克思理论的核心,马克思的辩证法乃至其全部理论都是以此方式构建起来的。

阿尔都塞首先从“矛盾”这一辩证法的基本结构入手,对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差异进行了分析。一方面,二者对矛盾性质的理解不同。马克思认为,纯粹的矛盾只是观念抽象的结果,现实生活中的矛盾总是具体的,只有诉诸于现实生活过程才能真实、具体地把握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除却了主要矛盾之外还存在着许多次要矛盾,这些矛盾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作用、情状与运动模式。但是在历史的展开过程中,它们却融合为一个整体,且在构成统一体后依然具有保持各自独立性质的能力。这样看来,马克思所说的矛盾就是一个由不同矛盾构成的统一体。这些不同的矛盾不会消逝于统一体中,而是多元地决定这个矛盾统一体(阿尔都塞将其称之为“大写的矛盾”)。与此不同,黑格尔虽然也强调矛盾的复杂性,但这种复杂性本质上只是“绝对精神”这个简单本原的自我生成和表现。以《精神现象学》为例,感性意识和其知识的矛盾是最初的矛盾,随着意识的不断发展,这对最初矛盾的形式和内容也演变得愈来愈复杂。在黑格尔看来,意识不仅存在一个被其当下所“扬弃”的过去样态,而且存在着一现存的同时也是潜在的样态。并且,过去样态同潜在的样态之间是彼此融合的。由此看来,黑格尔的矛盾不论具有多么繁复的演变形式,都不过是一元矛盾的重复和内在化积累。另一方面,阿尔都塞又指出,马克思的矛盾具有一个复杂不平衡的发展过程。马克思的矛盾不仅存在主、次要矛盾,还有矛盾的主、次要方面,这些都导致了矛盾运动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是马克思矛盾的核心,它关系着矛盾的整体和发展趋势,决定了马克思的矛盾是一个生成的、具有复杂结构的有机统一体。在马克思看来,即便是一个最简单的范畴都不是原始的存在,而是作为一个错综复杂社会结构的产物出现的。在现实中不存在纯粹的简单性,矛盾只能作为一个有主导结构的多元整体而存在。所以,无论从事实出发还是从理论原则出发,都不可以把马克思的矛盾视作一个纯粹简单的过程。而黑格尔的思辨体系则是原初矛盾贯穿始终的简单过程。对他而言,矛盾是被简单地割裂为两个对抗面的原初体,分裂出来的两个对立面既是自身又是他物,既是彼此的异化又是彼此的抽象。这种异化和抽象使它们在否定原初统一体的进程中获得新的统一,而新的统一体又在原初统一体的异化中实现了对此前抽象的否定。因此,这个新的统一体是作为否定之否定的产物出现的,本质上是“简单的原始统一体通过否定的作用在自身内部不断发展,而在它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在它每次变为一个更加‘具体的’总体时,它所恢复的无非还是那个原始的统一性和简单性”,[8]不平衡性和复杂性则不过是这种简单本质的装饰。这种只有一对简单原始矛盾的自我异化和发展的永恒循环构成了黑格尔矛盾的母型,黑格尔所说的异化、扬弃、否定之否定以及螺旋式发展等等,最终实现的都是那个最初的原始统一性,都不过是使这种神秘性自我化身的奇迹得以实现的形式。阿尔都塞认为,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神秘性的真正含义。

二、“多元决定”的问题式

关于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差异,阿尔都塞将此问题诉诸于对二者历史观的思考。

在确认“成熟时期”马克思问题式这一理论对象的基础上,阿尔都塞批判了“颠倒说”与“扬弃说”这两种对于马克思和黑格尔两者辩证法差异问题的简单化理解。“颠倒说”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头和脚倒立着的”,即在内容上思维和存在的位置被倒置了,马克思则将观念与存在“颠倒”了回来,创立了彻底的唯物辩证法。这种观点源于马克思的如下论述:“我的辩证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4]“扬弃说”则强调,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变革体现为抛弃了其神秘外壳即思辨体系,从中剥离出它的“合理内核”即辩证法。在阿尔都塞看来,这两种观点看似不同,实则大同小异,究其根本而言,都不外乎是一种通过差异来突出其理论血缘的观点。不论是“颠倒”还是“扬弃”,实质上都认为“黑格尔体系只是一种就方法和内容来说唯心主义地倒置过来的唯物主义。”[5]这就意味着,两种辩证法的差异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物理性差异。针对这两种观点,阿尔都塞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如果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产生于他思辨的哲学体系之中,那么这种辩证法不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绝对理性主义问题式的影响。换言之,黑格尔的辩证法之所以是神秘的,不仅是因为其形式是神秘的,更重要的是它那被肯定的“合理内核”本身就是神秘的。“不能想象黑格尔的意识形态在黑格尔自己身上竟没有传染给辩证法的本质,同时也不能想象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旦被‘剥去了外壳’就可以奇迹般地不再是黑格尔的辩证法而变成马克思的辩证法。”[6]马克思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变革,并不像一般观点所说的,是运用相同的方法(辩证法)研究不同对象(观念世界或现实生活)。二者的根本不同“应当在辩证法的实质中,即在它的规定性和特有结构中得到反映。”[7]因而,必须从“理论总问题”出发,从辩证法的结构来探究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变革。

邢玠勘播时,本职为南京兵部右侍郎,能接触到朝廷的最高军事机密。“是时倭氛未靖,大司马欲缓应龙,专事东方。”[8]996为了东征御倭,征天下兵。邢玠若在西南再启战端,东西不顾,国家危矣。朝鲜切急,事关属国安危,大明朝要维护其宗主国形象,播州次矣。邢玠对国势了然于胸,只能缓杨应龙,待东征结束后再专注播州。当然此形势下,邢玠的发挥空间有限,可他的善后策略还是可行的,倘后继者坚决贯彻其方针,或许播州之役不会爆发。邢玠的勘播,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三、马克思与黑格尔历史观的差异

在批判“颠倒说”和“扬弃说”的过程中,阿尔都塞指出,马克思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变革,在于他彻底地摆脱了黑格尔的理论总问题,构建了一个具有全新结构的辩证法。

基础设施承载的压力具有周期性特征,在黄金周期间明显供需失衡,交通难、住宿难等问题困扰游客,拥堵现象常见;而黄金周结束,大部分设施闲置。为分享黄金周经济效益这块大蛋糕,各地争相扩建旅游基础设施,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在黄金周之外的时间导致恶性竞争。基础设施供给的稳定性与长假消费需求的密集性之间存在着矛盾,给旅游业的运营管理和平稳发展带来很大困难。

众所周知,黑格尔哲学以“历史与逻辑相一致”为原则根据,以概念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形式,总结了人类全部历史的发展,因而是以“巨大的历史感”为基础的。但实际上,绝对精神才是这一过程的真正主体,特定历史社会的总体纵有千变万化,实质上却都不过是简单本原(即绝对精神)的外化环节和表象。“根据这种观点,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9]现实的关系因此颠倒了。在“历史”的每个阶段,“过去总是以回忆以往的形式,即以许诺现在的形式,作为‘残余’而存在。”[10]这意味着,“残余”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既是一种回忆又是一种潜在的预期。每一特定的历史社会都只是作为这唯一的内在本原发展的某一阶段存在的,“历史”的所有变化只有在绝对精神的规定下才成为可能。这样,黑格尔就通过绝对精神这“唯一”的内在本原解释了全部历史的发展过程,并实现了对于历史社会所有具体因素的统一性说明。另一方面,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也具有目的论的特征——现实历史的展开不过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过程。这表明,黑格尔的“历史”从头到尾都是按照“绝对精神”规定的方式展开的。“历史”之所以表现为“辩证”的,从根本上说是因为黑格尔将其置于“绝对精神”的自我矛盾和运动过程之中了,因而不过是一元主体的自我运动和周而复始的循环。所以,阿尔都塞断言,黑格尔的历史观是一种以绝对精神作为主体的一元决定历史观。

当前乡村振兴过程中,各类涉农惠农强农富农资金不断注入,其间涉及大量专项资金的管理,若疏于监管,极易产生腐败。十八届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九大提交的工作报告显示,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庞大的数字一方面反映了纪检监察机关严查腐败问题的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也表明基层腐败问题的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与此不同,马克思诉诸于“多元决定”概念,突破了黑格尔历史观的围困,建构了“多元决定”的历史唯物主义。阿尔都塞指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中的“历史”是一个“无主体”的过程,其本质是众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这意味着,“成熟时期”马克思已经超越了黑格尔所主张的一元主体的历史观了,他的“历史”是多元决定、“无主体”的过程。不仅如此,“成熟时期”的马克思还以“多元决定”的方式改造了黑格尔的社会结构观。在他看来,黑格尔的社会观与其历史观一致,都以“一元决定”的问题式为前提。在黑格尔那里,“社会”由“需求的社会”(即市民社会)和“政治的社会”(即政治国家)两部分构成,即由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构成的统一体。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国家是绝对精神的最高体现,并决定着市民社会。也就是说,物质生活被一条独立于自己之外的绝对规律所支配,这条规律(既是物质生活特有的目的,又是它存在的条件)即精神生活。精神生活化身为“真理”,物质生活只是其简单表象。因此,黑格尔的社会统一体实际上是虚假的统一,就本质而言,只是绝对精神作为最高存在的“一元决定”问题式的具体体现。“成熟时期”的马克思超越了这种思辨问题式的控制,用“生产方式”取代了“市民社会”概念,从而使抽象的经济现实成为了一种具体又深刻的现实的结果;相应地,国家也不再是黑格尔所说的“观念的事实”,而是为统治集团服务的机器。这样,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就被科学地总结为结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诸多因素(国家及政治、法律和教育等)的有机体系,经济基础起着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上层建筑及其特殊因素仍可以保持其相对的独立性。这是一种与黑格尔的一元决定的社会关系根本不同的新关系,虽然经济基础仍然发挥着归根结底的决定性作用,但上层建筑也在历史的进程以及历史形态的演变中作为必不可少的条件存在着。上层建筑的诸多构成要素通过交互作用,生成了无穷多的偶然事件,而经济基础正是通过这些偶然的事件使自身成为必然。这些构成要素在这一过程中仍然可以保持自身的独立本质,而不是作为简单的现象消失于经济基础之中。正是从“矛盾的多元决定”这一前提出发,马克思才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上层建筑绝不是经济基础的简单表象,而是一种具有自我独立性质和地位的真实存在。这就意味着,马克思摆脱了黑格尔一元决定的问题式,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确立了矛盾的多元决定概念,从此在历史观和社会观上与黑格尔分道扬镳。

总的来说,阿尔都塞立足于结构主义的理论立场,以“问题式”、“多元决定”以及“认识论断裂”等作为核心概念,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结构主义解读范式。阿尔都塞苦心孤诣地构建这种独特的研究范式,有着其深刻的理论目的和现实指向。在阿尔都塞看来,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整个西方传统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实体本体论”,它主张表象世界背后的本质世界才是“本真”的存在,试图通过对“终极存在”的确定,对全部“在者”进行统一、彻底的说明,进而为人类确立思想和行为的终极标准。显然,传统哲学遵循的是一种二元对立的形而上学问题式,表现为“本体”对“变体”、“本质”对“现象”、“必然”对“偶然”等的绝对对立,并且具有前者规定、支配后者的“层级”关系。从其生活基础看,这种哲学范式以“最抽象的形式”反映了“最现实的人类状况”,即人受“资本”统治的现实。因而,它本质上是“资本逻辑”的意识形态反映。与此不同,马克思以多元交互作用的“结构”突破了“本体论”哲学的理论框架,瓦解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理论逻辑,进而将这种对于“副本”(即传统形而上学意识形态)的批判深入到“原本”(资本)的批判,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人类现实生活的“抽象”,消解人在“资本”中的自我异化,探索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的道路,这就是阿尔都塞理解的马克思辩证法科学性的真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3.

[2][6][7][8][10]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98,69,70-71,192,206.

[3](法)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217.

[4]马克思恩格斯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17-218.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2.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45.

Althusser'sPointofViewonDifferenceofMarx'andHegel'sDialectics

PAN Yu-peng,WU Ting

(School of Marxism,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1120, China)

Abstract:The relation between Marx' and Hegel's dialectics is always a vexed and important question in academia. A prevailing point of view simply summarizes the reform of Marx to Hegel's dialectic by upside down in content and the sublation of form. In Althusser's View, Although the concrete contents of these points are different, but in essence all of them emphasize the inner connection between Marx and Hegel in the theoretical blood relationship. He dissects both dialectics by the Structuralism way, and reveals such a fact: Hegel built the dialectic by unitary determination, but Marx's dialectic is by multi-determinati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m is essential. Althusser's research paradigm provides a new perspective for Marx's dialectic and even for all theoretical research.

Keywords:dialectic;Marx;dialectics;unitary determination;multi-determination

收稿日期:2018-10-30

作者简介:潘宇鹏(1978-),男,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吴婷(1991-),女,法学硕士。主要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基金项目:2016年度重庆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西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念研究(2016YBZX013);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及其效应研究(17JA720001)

中图分类号:B089.1;B56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38(2019)02-0033-04

(责任编辑董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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